逆城市化是郊区化的延伸,是郊区化洪流中的一支不稳定的支流,但始终受到富人阶层青睐、中产阶层向往。
纵观世界城市化发展历程,城市发展普遍遵循了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等4个阶段,而郊区化和逆城市化是城市人口和产业聚集到一定程度所发生的向乡村扩散的必然现象。
据《世界城市化展望》(2012年联合国发布)报道,预测2050年世界城镇人口将达到62.5亿,城市化率达到67.13%,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化率也将达到64.08%(较发达地区为86.26%)。
城市化三阶段理论提出者——美国著名的城市地理学者Northam认为,在城市化中期阶段城市人口会快速膨胀,城市化率会在短短几十年内上升到70%。当城市化率跨越50%门槛时,城市化率必然进入冲向70%的加速阶段。
进而在城市人口快速集聚城市的过程中,“围城”效应中的部分城里人也在真真实实“迈出”城市进入郊区和乡村区域,城市群化、都市圈化及城市区域化的现象自然而然发生,城市化的4个阶段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圈同时“上演”。
始于1920s的美国城市郊区化逐步显性发生,1945-1970s初郊区化大规模、快速发生。进入1970-1990s,逆城市化在英美等高度发达西方国家普遍出现。这反映了郊区化和逆城市化只是城市人口逐渐增强的集聚过程中的一个反向空间扩散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过分夸大逆城市化的时间进程、规模和效应。据英国著名乡村地理学家Wood的研究发现,除了美国和英国有典型的逆城市化,在许多其他西方发达国家逆城市化是很弱的表征或不确定的趋势,特别是大多欧洲国家的逆城市化潮已经在上世纪末转向了再城市化流。
因此,逆城市化是郊区化的延伸,是郊区化洪流中的一支不稳定的支流,但始终受到富人阶层青睐、中产阶层向往。
一、发达国家城市人口
扩散过程中的城乡融合人居概况
城市与乡村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生命共同体,但如何顺应城市人口郊区化、逆城市化的扩散规律,实现城乡互补、三产融合、城乡一体、共荣共进是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巨大难题和挑战。一些发达国家不断探索城乡融合和复兴乡村的道路。
叶齐茂(2008)认为,按欧盟制定乡村发展规划的标准,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法国、英国、德国等10个欧盟国家的乡村居住人口高达91.1%(城市常住人口仅为8.9%),逆城市化让城市的中产阶级在农村拥有的第二家、假日家(Second Home & Holiday Home)非常多,产生了大量的城乡融合人居,城乡已经高度融合。
瑞典在1970年有近四分之一的人在乡村拥有第二家;斯堪的纳维亚和北美的第二家的所有权在1930s以来就很普遍,已经跨越了阶级界限;英国和北欧的第二家产权仅仅被中产阶级所拥有,具有明显的绅士化特征,第二家买来作为投资。
美国也有6600万人口居住在乡村,其中仅有600万为注册农户,这并不包括主体居住在低密度、低容积率、环境优美、蔓延扩展的城市郊区的城市人口。
美国以高度商业化的家庭农场为基础,创造了全球领先的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率,使美国乡村在城市化的潮流中没有衰落,基本实现了城乡共荣共进。
在规划与政策创新上,美国1960s实行的“示范城市”疏解引导了城市人口分流到乡村,日本的“村镇建设综合示范工程”解决了乡村人口的“过疏问题”,英国的大伦敦“新镇建设”、西班牙的多功能乡村空间建设、韩国的“新村运动”、法国的环巴黎新城建设和“乡村复苏规划区”分类管治等行动均对城乡人口融合、乡村复兴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我国城市人口扩散
背景下的城乡融合现象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在市场经济发展中逐步发力并加速发展,为我国的和平崛起做出了很大贡献。1978-2016年,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 9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7.4%。
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3大城市群以我国国土面积的5.2%集聚了23.0%的人口,创造了全国GDP的39.4%。城市群化正在引领和主导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我国的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已经触发了较大规模的郊区化,逆城市化也在静悄悄中形成了一股股“涌流”逐渐显现。
与此同时,我们不愿意看到,在跨越城市化率50%的这个分水岭后,城市扩散下的“城荣村衰”也在显性发生,并愈演愈烈,甚至我们需要正视城镇化中后期的城与乡两头萎缩现象与问题。正如Miller在《China’s Urban Billion》(中国的十亿城市人)中告诫我们:“中国城市化是一把双刃剑,进展顺利可以巩固位列世界经济第二的地位,反之则可能是一场灾难”。
我国城市人口不断扩散到郊区和乡村的郊区化、逆城市化过程,反映了城市人,特别是中产以上阶层对大自然和乡土的渴求和向往,同时也给衰落中的乡村带来了新希望和无限发展机会。这一社会经济过程也高度契合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这两只“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共同发力能开辟出一条乡村振兴的新路。
我国也在城市人口扩散的潮流中产生了不少的城乡融合人居模式,例如:北京城通颐年山庄的“候鸟式”巡回养老模式、江苏太仓艳阳的“短租为度假,长租为养老”的乡村老年公寓模式、东北城市人热带异地候鸟养老模式、广西巴马的康养小产权房模式。
成都人景区旁修院子和产权试水的联建房模式等,还有不少景区周边的分时度假别墅、大都市郊区的度假型别墅、城郊农业主题公园型地产、汽车露营地流动性度假社区、休闲度假农家乐和分时度假乡村酒店等假日与季节性乡村居所等等。
三、城乡融合人居的定义、框架与特征
(一)城乡融合人居的定义与框架
城乡融合人居是一种在保持农村生态居住环境,利用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前提下,把城镇居民的度假、养生、养老、农村文化体验融为一体的城乡复合发展的人居模式。
城乡融合人居倡导的城乡融合是在保留城市和乡村两种人类聚落形态的前提下,实现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相互渗透,组成关系密切、彼此功能互补、利益共享的城市—乡村复合生态生活系统。
这一社会生态系统是在保持城市和乡村特色的前提下,不同自然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和空间因素的优化组合、结构重建和多功能融合。
城乡融合人居与乡村振兴之路
△城乡融合人居的概念框架
(二)城乡融合人居的特征
城乡融合人居建设作为重塑城乡关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的重要路径,应具有如下特征:
(1)功能的互补性。城乡融合人居建设过程中,城市居民提供资金、技术促进乡村的开发,乡村优美的田园风光和丰富的农业旅游资源为城市居民缓解精神压力提供一片净土。
(2)环境的乡村性。城乡融合人居建设不是照搬城市景观建设,而是在乡村原有风貌基础上优化提升,保留乡村的风土人情和绿水青山,保护乡村的本真性。
(3)产品的生态性。通过城乡融合人居建设发展起来的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养老养生产业能为城乡融合人居的使用者提供了少污染、低毒、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以及休闲、娱乐、观光、度假、体验、教育等亲近自然的生态休闲旅游产品。
(4)社区的混合性。城乡融合人居社区不仅具有城市社区的景观特色,也有乡村景观与地方特色,不仅具有乡村人居的随和自然,也有城市社区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不仅具有乡村当地的文化特色,也有城市社区的现代化。
(5)能源的再生性。城乡融合人居的建设注重节能、环保和能源的再生性。在建筑材料选择上使用环保材料和可再生利用太能阳的材料,利用风能、水能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实现可再生的能源供应,利用乡村丰富的生物质能,如秸秆、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等进行发电和沼气利用,就地取材,变废为宝,构建可持续的城乡融合人居环境。
(6)财产的他用性。农民将其所在地各种资源、资产以有偿的形式租赁给城市居民短暂使用,城市居民以资金支付的形式来获取农民资产某一时期的使用权来满足自身需要,在这种交易下,城市居民仅拥有乡村资产的使用权,真正拥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仍然是农民。从经济学角度可以简单归结为“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交易。
四、城乡融合人居建设的主体
城乡融合人居建设的主体可归为政府、企业和个人(城市居民和农民)三大主体。其中,农民是建设的主体、城市居民是消费者,政府是引导者,企业是支持者。乡村拥有优美独特的田园风光和生态宜居的资源禀赋,吸引城市居民回归自然、回归乡村。
城市居民回归乡村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文化和知识,更催生了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新需求,为农民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农民利用乡村休闲旅游资源,打造宜居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供其消费的生态产品。
城乡融合人居与乡村振兴之路
城市居民消费农民提供的一系列产品,也为乡村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资金,二者互利互惠。当然,城乡融合人居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建设资金的筹集与输入,水利、电网、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土地使用管理、资源开发的方向都离不开政府的指导与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
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细胞和人居项目的投资者,在城乡融合人居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如诸如度假小镇、度假村落、度假型农家乐、田园综合体、乡村康养项目、乡村养老社区、养老养生地产等高附加值、新业态的项目开发都要由企业来承包运营。
五、城乡融合人居建设的目标愿景
城乡融合人居建设是要实现城乡之间人的融合、产业的融合、基础设施的融合、公共服务的融合和生态环境的融合,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同时,也要保持人居环境的“乡村性”,通过建设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高乡村生活质量,增加乡村产品的价值和竞争力,同时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开发城乡融合人居建设新技术。其目标可以分为:
(1)保持乡村性。城乡融合人居建设应在尊重农村实际、尊重农村特色、尊重农民需要、尊重农耕文明、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建设具有乡村性、生态性和自然性的人居环境。
(2)改善乡村环境。城乡融合人居建设致力于改善乡村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使乡村社会管理更有序、安全更有保障、空间布局更加合理。
(3)增加乡村产品价值与竞争力。城乡融合人居建设有利于开发乡村的旅游、休闲、度假、养生、生态等产品,迎合城市居民的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和较高的竞争力。
(4)改善乡村生活质量。城乡融合人居建设不仅完善了乡村道路、通讯、供水、医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而且对乡村景观的设计与打造,提高了乡村生态宜居性,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5)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的融合人居的建设,需要探索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六、世界城市人口扩散规律对城乡融合人居建设的启示
(一)城乡融合人居会发生在哪儿?
(1)城乡融合人居最可能发生在大都市连绵带,部分会发生在风景如画的景区周边,少量发生在静怡田园的偏远乡村。绝大部分城里人“逃离”也只是进入都市圈内的城市近郊和远郊,较少人进入“世外桃源”的偏远乡村。
(2)城乡融合人居最先发生的区位是大都市带中的城市近郊,其次是城郊指间填充开发区域和城郊小城镇,再次是区位条件较好的远郊较大居民点,而毗邻景区的乡村也是开发的热点地区。
(3)城郊的新的第一居所是建设先导,远郊和自然风景区周围的第二居所是其次,自然风景区周围的周末和季节性居所需求在上升,在乡村直接建立工作与居住分离的居所的几率很低,尽管有发达的交通与通讯支持。
(二)哪些人最需要城乡融合的人居?
从数量上来说,最大数量是城市的中产阶层,其次是服务于农村的服务阶层(中产阶层的一部分),数量最小但品质要求最高的是富人阶层;从年龄层次来说,年龄在40岁以上的中产阶级需求最大,60岁以上的城市退休老人有较大需求;从发展阶段来说,先导者是富人阶层,进而是城市中产阶层,再次是为乡村服务的服务阶层。
城乡融合人居与乡村振兴之路
(三)城乡融合人居是买还是租?
从权属要求来看,获得房屋产权还是主流,不管在城郊置房,还是远郊和乡村购置第二住所,尽管部分需求与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冲突;第二居所需求会逐渐增多,第二居所购置产生社区矛盾与紧张,将更多以使用权让渡的租赁方式出现;周末和季节性度假越来越时兴,分时共享将成为未来的新潮流。
(四)城乡融合人居建设创新实践的方向?
第一,在节能技术的集成与应用上实践,通过新能源、节能减排技术集成,生态与环保技术集成,将城乡融合人居转变为就地收集可再生能源的迷你能量采集器;第二,在绿色生态建筑技术的应用上实践,通过绿色生态建筑技术集成,筛选因地制宜的绿色建材,开发具有不同区域特色的城乡融合人居生态循环技术和绿色建筑技术,发展节能、节地型住宅,提升房屋建筑功能和居住素质。
第三,在生态农业技术的应用上实践,通过生态农业技术集成,发展城乡融合人居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和生态农业技术组装,使用现代机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应用现代农艺成果,提高单产和商品率,进行科学的管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第四,在乡村宅基地流转制度上创新,通过改革乡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按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和当事人的意愿,让乡村房屋可以向城市房屋那样可以自由转让,从而集约利用乡村土地资源,并活跃乡村金融,支撑城乡融合人居用地需求。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有福之州官方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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