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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军:让“绿色殡葬”根植村民群众之心

[ 作者:刘良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23 录入:吴玲香 ]

如果说“人死不能复生”,属于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憾事,那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入土为安”。然而具体入土的方式有多种形态,绝非传统意义上兀自选择一块墓地,大修特修别一种“行院”“别墅”或“寓所”。

事实上,基层调研发现,一些农村居民群众尽管也知道死人不能与活人争地的朴素道理,但实际殡葬过程中,仍然信守传统人伦法则,使感性思维占据上风,任着性子意气用事,出现过度殡葬、豪华祭祀等极端不良行为与风气。

对此,顺应新时代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坚持“生态宜居”与“乡风文明”的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农村殡葬旧有习俗整治、革新与行为惯例改良,犹如箭在弦上,势所必然。而倡导绿色理念,全覆盖、多途径、无死角地推行绿色殡葬,无疑是正确科学的行事之策,代表着新时代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的前行方向。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村民群众深悟传统殡葬习俗与新时代美好生活的要求格格不入,深明绿色殡葬才是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精准聚焦,才能见到成效;靶向施策,才能春风化雨。一方面,要有意识地将传统殡葬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陋习,尤其给当事家庭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与基于相互攀比所出现的乡风变异、民风扭曲现象,逐一进行剖析。同时就绿色殡葬所带来的种种利好,进行大力宣讲、深入阐释。

另一方面,榜样具有润物无声、发人深省、见贤思齐的教化功能和示范效应。要通过培塑“排头兵”“领头雁”,让村民群众实实在在看到绿色殡葬不仅有利于自身家庭和睦,更有利于乡风文明,有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乡村生态宜居。

其次,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时代绿色殡葬的多种实现形式。一方面,应按照城乡全面融合、共同繁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要求,如同城镇殡葬流程与格局一样,在广袤农村普遍实行火葬的同时,加快普及以村为单位,逝者集中安葬、共享公共殡葬用地的集中骨灰安放模式。实践表明,这种公共墓地的安放模式,不仅能够实现集中用地、节约用地的绿色殡葬初衷,还能通过统一安葬规范与祭祀礼制标准要求,达到移风易俗、成风化人,实现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

另一方面,要结合不同农村地区传统殡葬文化、历史沿革、先进做法与特殊地形、地貌的实情,在绿色理念指导之下,开展或岩葬、洞葬、树葬、花葬等多种绿色殡葬实现方式,尽可能减少因为殡葬而以牺牲耕地面积、损害自然环境、破坏生态系统为代价的落后、粗放,乃至野蛮生长发展模式。某种程度上,存一个标记,留得住念想,能激发感激、感恩与感怀思绪,而不无端耗费大量人财物力,即为绿色殡葬的本质特征与根本追求。

最后,绿色殡葬能否广泛而恒久地推行,关键取决于乡镇党委、政府,与村“两委”组织的重视程度与倡导力度。就乡镇党委、政府而言,要切实将推行绿色殡葬的发展理念和行为方式纳入乡村振兴进程之中,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宣传下去、推广开去。必要时,有关部门可将乡镇党委、政府施行绿色殡葬的进度、成效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以目标导向倒逼绿色殡葬在辖区的渐进式推行。至于村“两委”班子成员,更需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以自家亲人的离世施行绿色殡葬为标杆,让更多村民群众知所趋附、行有所依。

中国美,农村必须美;农村美,绿色殡葬是其一。以绿色殡葬为乡村振兴满足“生态宜居”与“乡风文明”要求的又一重要切入点,就能最终实现乡村让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原始生态功能与终极存在价值。

(作者为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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