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广东清远、湖北仙桃和湖南武冈等地家庭农场的调查表明,现阶段我国家庭农场发展主要面临注册动机存在偏差、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融资困难、人员培训严重不足、品牌意识和营销能力不强、环境污染不容乐观、财政补贴难落实及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关键问题。对此,应严格规范认定标准并加强宣传,构建较为完整的社会化服务链,创新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人员培训针对性和灵活性,优化家庭农场农产品营销体系,改善农场环境污染的治理机制,增强补贴机制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优化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机制。
随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以来, 家庭农场逐渐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1]相较于其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家庭农场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 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生产效率。[2]较之合作经营农场和企业农场, 其所需的雇佣劳动力较少, 监控成本低, [3]具有高度的经营灵活性, [4]有利于激发经营主体对技术投入的积极性, 推动农业生产技术发展。[5]但由于我国家庭农场起步较晚, 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问题。发现问题、探寻成因并寻求可行性解决方案, 对促进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现阶段我国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2~4月, 课题组对广东清远、湖北仙桃和湖南武冈三地的400个家庭农场开展关于家庭农场经营情况问卷调查, 涵盖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社会化服务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农产品营销情况、金融服务情况、财政补贴情况及家庭农场的投入与产出等内容。同时, 课题组也对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进行访谈, 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82份, 有效率达95.5%。受访的家庭农场类型多样, 其中, 综合经营的家庭农场数量最多, 有97家, 占比为25.37%;从事粮食、经济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有91家, 占比为23.88%;从事畜牧、家禽养殖的有86家, 占比为22.5%;从事水果种植的有80家, 占比为20.9%;从事蔬菜栽培的有17家, 占比为4.48%;从事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数量最少, 仅有11家, 占比为2.88%。总体看, 家庭农场经营中主要存在以下八个问题:
一、注册动机存在偏差
在实地调研中发现, 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者对家庭农场相关政策和基本概念未能清晰了解和掌握, 注册和成立家庭农场的动机不明确, 甚至存在偏差。归结起来, 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注册, 一些农户本身并无清晰明确的注册动机, 只是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家庭农场注册名额。二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出于获取市场地位的目的, 为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将注册家庭农场视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渠道和平台。三是以获取国家补贴、扶持政策为目的, 而非出于推动农场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6]
造成家庭农场注册动机出现偏差的原因有:第一, 各地对家庭农场的概念界定不清晰、不准确, 对家庭农场注册形式和注册标准不统一、不规范, 也未能进行严格把关。第二, 一些政府部门未能准确把握国家鼓励建设家庭农场的政策意图、市场导向和地方实际, 过度介入家庭农场建设乃至把家庭农场的注册数量作为硬性“政绩”指标, 而非从农户自身意愿和实际需要的角度来考量, 因而农户本身并无清晰明确的注册动机。第三, 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身的内生动力不足, 许多家庭农场经营者未能正确认识家庭农场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所带来的效率提升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深层意义, 而仅仅将其作为实现其他目标、获取短期利益的渠道和途径, 导致注册动机的偏差。
为纠正家庭农场注册动机存在的偏差, 严格规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并加强宣传必不可少。国家应制定和完善家庭农场相关的法律法规, 地方则应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 进一步细化注册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 并加强对家庭农场申请方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信用情况、生产条件的审核, 做到“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以抑制通过注册家庭农场套取政策福利的行为。地方可通过扶植和培育一些具有示范性的家庭农场, 为其他农户申请和注册家庭农场提供参考和借鉴。有关部门还要深入基层, 通过组织座谈会、宣讲会及利用各类媒体对家庭农场的注册标准、必备条件及发展家庭农场的现实意义进行全面宣传, 并组织人员下乡为农户提供必要的注册咨询和业务指导, 从源头上扫除农户对家庭农场的认识误区和盲点, 纠正农户注册家庭农场的动机。
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在社会生产高度专业化、精细化的背景下, 家庭农场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一种新型主体, 同样也是社会精细化生产分工的参与者, 不可能在生产过程中“面面俱到”, 因此, 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得到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7]但实地调研发现, 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普及性和覆盖率较低 (见图1) 。同时, 家庭农场所接受的社会化服务类型存在明显局限性。调查中发现, 在接受过社会化服务的家庭农场中, 70%是接受耕地、收割、除虫及动物防疫等生产过程的服务, 而缺乏生产农资供应与农产品销售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难以满足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的个性化需求。
上述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 完整、系统、科学的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体系仍未形成, [8]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 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如, 政府对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要补贴对象是土地承包者, 而非农业服务的实际经营者, 服务组织获得补贴难度大,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二, 许多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功能定位不清晰, 且公益性和市场化水平较低, 因此, 容易使服务组织与家庭农场间信息不对称, 导致服务组织所提供的服务类型过于单一或出现服务真空, 尤其是在农资供应和销售渠道的领域。第三, 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内部组织建设不完善。如, 公益性服务组织普遍存在服务机制僵化、行政化等问题, 市场灵活性严重不足。[9]而相关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则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 且趋利性过强, 内部管理不完善。同时, 不少家庭农场服务组织规模较小, 缺少跨区域服务的能力, 业务范围局限于本村。
在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 家庭农场的发展离不开与其他外部组织的互动与合作, 其中, 构建家庭农场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同机制更是重中之重。[10]为有效发挥协同效应, 构建较为完整的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链是关键举措。[11]有关部门应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 加强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如, 政府可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引导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其他类型的组织参与建设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并对具有示范效应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财政扶持, 发挥其带动作用。已有的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加强内部治理, 并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加强其与家庭农场的合作, 提升其市场化属性和社会化服务效益。结合家庭农场发展实际需要, 引导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明确的服务目标和功能导向, 从而构建起较为完整的社会化服务链, 使其成为覆盖农资供应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动植物检疫、销售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同时, 也要鼓励各类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跨区域服务与协同合作。
图1 家庭农场接受社会化服务情况
三、融资面临困境
随着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成本的不断上涨, 家庭农场也面临生产成本提高和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因此急需金融的大力支持。[12]调研中发现, 2015年家庭农场年均投入为57.58万元, 可见家庭农场的资金需求量普遍较大, 许多家庭农场经营者迫切希望能得到金融支持。但调查显示, 仅有32.72%的调查对象曾获得银行贷款。同时, 有88.1%的调查对象认为向银行贷款很难或比较困难, 91%的调查对象认为银行的贷款程序复杂。总体看, 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以通过向亲戚朋友借款及其他民间借贷的形式缓解资金困难, 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需求满足度较低。
家庭农场之所以面临融资困境, 一方面, 是因为家庭农场本质上属于农业生产范畴, 而农业仍是弱质产业, 其生产过程和利润获取具有不确定性, 也导致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贷款面临风险较大。同时, 家庭农场自身的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调研中也发现不少家庭农场并未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 没有设置财务管理人员的家庭农场多达61.19%。另一方面, 现有的配套金融机制不完善, 难以适应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要。如, 金融机构的相关金融产品类型少, 服务方式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 不注重家庭农场的差异性融资需求, 对家庭农场的抵押、质押及担保物的范围严加限制。同时, 贷款利率偏高、贷款的周期较短及审贷程序复杂等问题, 也增加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贷款成本和贷款难度。
家庭农场的顺利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 为加强金融系统对家庭农场经营的支持, 必须创新面向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部门应为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兴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13]针对不同经营类型的家庭农场, 创新家庭农场的质押物、抵押物形式, 提供个性化的贷款产品。如, 对以土地经营权为基础的种植型家庭农场, 可根据其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以土地经营权为质押物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而对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的养殖类家庭农场, 则可以其固定资产、存货甚至已签署的销售合同作为抵押为其提供贷款。当然, 政府也应给予金融机构适当补贴, 鼓励其进行抵押物、质押物的创新。金融机构还应树立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理念,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流程, 简化家庭农场的信贷手续和审批流程, 适当降低家庭农场的贷款利率, 延长家庭农场的贷款期限, 积极开拓家庭农场的网络金融服务、电话金融服务等新型服务形式, 这有助于提高家庭农场和金融支持系统二者的耦合性, 产生更大的协同优势。
四、人员培训严重不足
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家庭农场的建设都需要职业化、高技能素养的农民队伍和专业人才, 但整体看,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专业素养仍不高。[14]调查显示, 没有接受过经营或管理方面培训的受访对象占比高达59.7%, 这反映出家庭农场经营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的情况不容乐观, 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急需加强。[15]在实地调查中, 不少家庭农场的经营人员也表达了希望得到生产技能和管理技能培训的意愿。
家庭农场经营人员的培训参与度较低、缺乏专业人才主要由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一是地方政府对家庭农场经营人员培训的重视程度不足, 缺乏引导和激励家庭农场经营者参与培训的必要措施。二是缺乏专业的培训组织和师资队伍, 尤其是一线的培训工作者数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且培训课程和内容设置不合理, 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 导致培训质量低下、效果不佳。三是家庭农场经营者自身培训意识不强, 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者认为参加培训费时费力, 家庭农场的经营效果主要依靠自己多年来从事农业生产所积累的经验, 参不参加培训关系不大。这反映出部分农场经营者对专业培训的认识存在误区, 也对家庭农场经营的发展规律和人力资源要求认识不足。
为提高家庭农场经营人员参与专业培训的热情和积极性, 要尽可能提升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各地要结合实际构建包含农业部门、农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的家庭农场培训服务交流机制, 并以此为依托深入基层, 加强针对家庭农场经营人员的宣传工作, 对其提供必要的咨询, 提升他们对培训重要性的正确认识。为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府有关部门、培训服务组织要在充分开展基层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 把握家庭农场人员的培训需求, 形成明确清晰的培训目标, 并以此为导向, 设置涵盖农业生产技术和家庭农场管理技能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要形成适合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实际的培训机制, 针对家庭农场的实际情况, 灵活调整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甚至培训形式。还要加强培训师资的引进和培养, 创造机会丰富其基层培训经验, 并定期进行再培训和技能考核。
五、品牌意识和营销能力不强
商品的品牌是商品所特有的一种标记, 可将其与其他商品进行区别, 这也是减少同质化竞争、形成差异化优势的一种方法。[16]对家庭农场所生产的农产品来说, 同样离不开农产品品牌的建立、营销和推广。但在调查中却发现, 注册了农产品品牌的家庭农场仅占22.39%。不少家庭农场经营者对于形成农产品品牌并不重视, 认为没有必要注册品牌, 这反映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品牌意识相对薄弱, 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急需加强。在产品的营销方面, 对农产品仅进行简单加工和包装及完全不加工、不包装的家庭农场占样本总数的98.51%;同时, 仅有22.39%的家庭农场拥有专门的农产品营销人员, 批发商收购、直接运往市场销售或批发的家庭农场仍占绝大多数 (86.56%) , 利用网络电商渠道进行销售的家庭农场不足15%。这也充分说明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营销意识薄弱、营销渠道狭窄、品牌塑造能力和产品营销能力非常缺乏。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大多文化程度不高, 缺乏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专业知识, 因而导致品牌意识相对薄弱, 且对于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管理的认识相对比较保守。二是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服务水平低、市场信息不灵, 加之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市场分析能力有限, 因而造成农产品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农场经营者出于经营风险考虑, 大多选择传统的批发商收购渠道。
为改善上述问题, 应进一步优化家庭农场农产品的营销体系, 具体可从以下四方面来着手:在产品层面上, 家庭农场应明确其农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市场目标, 结合当地特色和市场需求, 围绕农产品品牌、加工和包装进行全面提升, 还可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 给农产品赋予鲜明的文化内涵, 以提升农产品的识别度和差异化优势。产品同质化较高的地区, 可由几家农业龙头企业对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的品牌打造、市场划分、标准化生产和包装, 并注重主品牌和子品牌的层次性构建。在定价层面上, 政府要构建家庭农场的市场供需信息共享平台, 方便家庭农场经营者按照市场的不同供需情况, 对农产品进行合理的价格分类。在营销渠道层面上, 政府应结合地方实际, 加强农产品物流运输、批发市场、互联网等渠道设施建设, 并为家庭农场提供必要的电子商务销售指导和培训。在营销手段上, 应鼓励家庭农场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 联合相关企业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销会。同时, 还可将农产品营销和地方旅游、农家乐休闲等产业衔接起来, 发挥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
六、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不容乐观
虽然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农业污染突出问题的治理”, [17]但在实地调研中发现, 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环境污染问题。如, 在对清远市阳山县的肉鸡养殖类家庭农场进行考察时发现, 不少家庭农场污水横流、臭气弥漫。这些家庭农场的家禽养殖数量较多, 但养殖设备简陋, 家禽的粪便等排泄物均直接排放, 甚至直接排入周围的河道, 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者没有任何有效的整治和处理措施, 这不仅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 也会对周边的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此外, 家禽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如不及时处理, 也会被分解为有害物质, 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造成家庭农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原因有:第一, 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理念。同时, 许多家庭农场的资金比较紧张, 买不起治污设施或仅能买得起落后的治污设施。第二, 许多家庭农场经营人员缺乏基本的农业污染治理知识和能力, 难以开展科学、正确的防治工作。第三, 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不足, 环保监督不力。一方面, 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对家庭农场的环保问题未给予足够重视, 没有落实环保宣传的工作, 未能严格审核家庭农场的选址规划、治污设施和能力等必要的准入条件。另一方面, 有关部门对于家庭农场的污染状况未能严格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也缺乏必要的环境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
为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并促进家庭农场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 构建和完善家庭农场环境污染的治理机制十分必要。政府要加强对家庭农场环境治理的引导和支持, 在家庭农场的财政补贴中, 明确规定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的比例, 对家庭农场的环保治理工作给予一定资金扶持。[18]同时, 也要借助农业生产排污费、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来加以引导。在家庭农场注册时, 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其治污能力和设施, 批准注册后也要定期组织人员下乡进行巡视和监督, 并通过媒体、动员会等形式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人员的环保教育。还要加强农业环保技术的扶持、培育和推广, 如, 在农村新建沼气池等设施及推广有机化肥生产技术, 以实现家庭农场废弃物和农业垃圾的循环利用。
七、财政补贴难以落实
农业补贴有利于缓解家庭农场的资金问题, 促进其生产效率的提升。[19]国家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及扶贫办等多个部委出台几十种家庭农场财政补贴项目, [20]涵盖了种养、加工、流通设施、基础建设等方面, 补贴种类齐全且补贴金额高。但实地调研却发现, 89.53%的家庭农场并未真正享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种植类、养殖类家庭农场都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 财政补贴落实不到位也加剧了家庭农场的资金压力, 难以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规模化经营的信心和积极性。
家庭农场财政补贴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 中央及地方为家庭农场设置的财政补贴种类多样, 但由于农村基层的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不透明, 使很多农场经营者不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 且其获取政策信息的能力有限, 无法及时了解各项补贴的标准或结合自身实际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项目。另一方面, 家庭农场财政补贴政策在基层的实际执行过程中, 由于补贴种类繁杂, 不同的补贴项目所依据的标准有所差异, 而各部门的核算数据又缺乏共享机制, 造成地方有关部门工作负担重和效率低下。此外, 由于缺乏专门、有效的家庭农场补贴负责机制, 不少家庭农场经营者在访谈中也反映了申请手续繁琐、操作流程复杂和不规范、审批周期长等问题。
为保证家庭农场各项补贴真正落实, 一方面, 有关部门要推动家庭农场补贴政策的公开化、透明化,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加强对补贴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 并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到基层为家庭农场经营人员提供补贴政策的咨询服务, 以帮助家庭农场经营者正确把握补贴政策的内容, 结合自身条件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项目。另一方面, 也要提高补贴政策的实效性。政府应加强各部门的农户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以减少各部门对家庭农场补贴申请进行信息核实的工作量。政府对家庭农场的财政补贴要明确重点, 将补贴种类进行适当的整合, 化繁为简, 并结合家庭农场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实际需要调整补贴类型。如, 针对家庭农场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政府应提升对治理环境污染的财政补贴比例, [21]做到有的放矢, 从而提高财政补贴的效率。
八、基础设施不健全
总体看, 家庭农场的水电设施、农田设施、养殖设备、农产品加工设备、仓储保鲜设施及物流运输等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访谈中有家庭农场经营者反映, 农场所需的水电设施都是自己请人架设线路、打四眼井才解决的, 花费了不少成本, 而且所在的村庄道路崎岖不平, 基础设施难以与真正的“农业现代化”相符。而家庭农场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生产单位, 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较高, 因此, 基础设施不完善是当前家庭农场生产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究其原因, 主要是农村地区的公路、水电设施、通讯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比较薄弱, 尤其是在落后地区, 由于资金匮乏, 有关部门更是缺乏对这些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改进。而对家庭农场经营者来说, 在现阶段缺乏配套金融政策、自身资金薄弱、基础设施补贴资金难落实的情况下, 基础设施不完善更是给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阻碍。
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要紧跟农业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尤其是要能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家庭农场发展的新形势, [22]因此,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的优化势在必行。一方面, 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式和融资渠道, 政府要提升对农业基础设施, 尤其是家庭农场基础设施的财政补贴比例。另一方面,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鼓励更为多元的投资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 以提升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和投资效率, 并将商业化、市场化的新型管理机制引入家庭农场基础设施的管理中, 促进基础设施的良性运营。同时, 要强化基础设施的绩效评估和财政监督机制的建设, [23]引入第三方评估组织, 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 积极开展对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绩效评估, 强化对家庭农场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审计、监督工作, 保证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作者单位:张朝华 黄扬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经济纵横 2017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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