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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鹰:加快湖南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策研究

[ 作者:卞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0 录入:王惠敏 ]

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作为农业大省,湖南近年来农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供给侧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要顺应新时代农业发展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湖南农业综合竞争力。

一、当前湖南农业供给侧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

湖南农业属于传统粮猪型结构,2016年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5.6%,猪肉产量占肉类产品总产量的82.4%。高档优质稻播种面积不足800万亩,“三品一标”产品占农产品商品量比重仅为20%左右,市场需求较大的特色粮油、果蔬、特种水产、草食牛羊等供给不足。休闲农业仍多为农家乐钓鱼、采摘、餐饮等业态,休闲农业的文化功能、观赏价值、体验作用远未发挥。

2.农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大不强。2016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5.6万家,但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仅70余家,过100亿元的4家。而同处中部的河南,有1家过1000亿元,6家过100亿元,近400家过10亿元。二是农产品区域品牌“散、小、弱”问题明显。作为传统的鱼米之乡,湖南农产品品牌众多,仅大米就有100多个品牌,茶叶“三品”认证的品牌达到150个,但有全国性影响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大品牌缺乏。2016年中国“十大”大米、30个最具影响力的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湖南均榜上无名。三是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全省农产品仍以鲜销为主,2015年加工转化率为3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四是农产品出口规模小。2016年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69亿元,与山东(1075.3亿元)、云南(296.5亿元)、河南(200亿元以上)等省相距甚远。

3.农产品绿色安全生产水平不高

一是农业生产以大水、高肥、重药的粗放模式为主。目前,湖南主要作物氮、磷、钾肥利用率仅在30%左右,2015年化肥使用量达840.13万吨,农药年施用量达12万多吨,亩均用量高出全国20%,农膜年使用量约8万吨,回收率不到80%。二是农田面源污染加重,产地环境恶化。据农业部门监测,2012年湖南省约25.8%的农田灌溉水和18.3%的农田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14年,我省土壤酸化面积达到4100多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近七成。三是重金属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目前全省重金属污染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近四分之一。2013年的“镉大米”事件,使湖南大米遭遇信誉危机,至今部分消费者对湘米质量安全仍心存疑虑。

4.农业现代经营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土地规模化程度不高。2016年全省流转耕地面积2137.26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41.71%,仍有近6成的耕地处于分散经营状态。现有土地流转存在不规范、稳定性差等问题,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够规范。2016年全省家庭农场有3.9万户,但农业部门登记在册的只有2万户,工商部门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仅1.2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实不符的多,如邵阳3283家合作社中近半数为“僵尸”合作社,常德100多家水果专业合作社中采用“合作社+基地+市场”营运的不到10家。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发达。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参差不齐,围绕生产开展的全程社会化服务率不高。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担保抵押机制尚未形成,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农业保险不完善,赔付率低。

5.农业发展基础条件有待改善

一是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比较滞后,基层农技服务力量薄弱,技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一些市县农业部门多年未新进专业人才。适合小规模土地经营方式的小型农业机械的研发不足。二是农田基础设施灌排设施老化、损毁问题突出。全省灌溉水利利用系数仅0.43,农田机耕道“窄、差、无”问题突出,30%以上渍涝、渍潜中低产田地下水难以排出,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三是农业设施用地供给不足。适度规模经营必然要配套建设一定的农资农机仓库、烘干、和粮储用地。但各地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的荒山荒坡、滩涂多数存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欠缺,致使农业设施用地有效供给严重不足。

二、加快推进湖南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

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新时代农业发展新趋势,以深化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农业供给侧壮大主体、提升品质、保障安全、创新模式;要通过优化环境、政策支持,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强有力保障。

1.顺应现代大农业发展要求,着力发展壮大供给主体

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组织化,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源动力。一是提质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更好地引导农民走合作共富之路,以规模化种养基地、特色产业为重点, 通过多种途径培育合作组织,鼓励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农技推广部门等牵头发展合作社。突出重点扶持壮大一批示范社,力争3年左右时间办好1000个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00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社要健全管理机制,做强做优主导产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政府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财政资助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择优扶持带动能力强、富民效果好的合作社。二要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贵州塘约、河南南街村等地实践证明,集体经济依托乡土相亲基础,经济上更易成为村民同心协力、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共同富裕的联合体。要借鉴塘约村等模式,在全省各市州有选择地培养一批集体经济试点村,以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为核心,依托集体经营、选贤任能、民主管理、政府扶持等方式,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打造充满活力的村级经济体。三是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以创新、绿色发展为导向,继续大力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扶持壮大一批产值过100亿、10亿元的大型优势企业,使龙头企业成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开放型农业的核心力量,担当引领湖南农业大省走向农业强省的主力军。四是创新发展各类农业生产联合体。推动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以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等为纽带,形成管理规范、相对稳定、互利共赢的紧密协作关系,打造资源整合能力强、综合实力强大的现代农业联合体,以有力推动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与农业价值链的创新升级。

2.顺应城乡消费升级趋势,着力提升供给品质

积极推进农产品优质化、品牌化,提高湖南农产品市场美誉度和占有率。一是着力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各地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进程。要创造基地良好的生态生产环境,积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和品种改良,稳步提高稻米、果蔬、食用油、水产、肉类等大宗农产品优质率,加快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的示范基地。二是发展壮大品牌农业。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建设,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行业协会等为主体,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特色优势,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积极进行著名商标、名牌农产品的创建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注重提高品牌经营能力,通过市场化手段,有序整合现有农业品牌,使之做大做强;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协作,支持和鼓励传统农产品、历史品牌产品的集中产区,积极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农业区域品牌,推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国际注册。拓展农产品品牌化营销渠道,组织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加各类展销活动,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加快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组织优势农产品外销。政府要加大农产品品牌化扶持力度,完善品牌人才队伍建设,财政对获得各种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质量认证的企业和合作社以及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单位给予奖励。力争“十三五”时期,湖南农业知名品牌数量明显增加,形成若干各层次品牌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品牌农业对高效生态农业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3.多措并举狠抓农业安全生产,着力保障供给安全

紧扣农业生产各环节,形成农产品生产全产业链的安全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湖南农产品安全信誉。一是注重从源头保障安全。坚持好土好水生产好产品的理念,切实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业土壤、用水等安全性监测,确保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对生产环境污染物超标的片区,加大整治力度;对长期难以根治的片区,考虑调整用地或种植结构。抓好种子管理,严禁未经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种植。二是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杆还田,加快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利用不同动植物的生活习性和环境特点,创新推广互利共生的生态型种养结合模式,如“稻虾共生”、“鱼藕共生”、农业循环经济等。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管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健全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优化整合检测资源,配备现代化检测仪器设备,加强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规范生产规程、严格投入品管理、加强农产品检测、畜禽产品检疫、农产品准出、市场监督等方面不断提高监管水平。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购置检测设备,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监控,为品牌农业创建提供保障。建立民间监督体系,形成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四是突出解决“湘米”安全问题。针对镉大米的负面影响,采取切实措施恢复湘米信誉。加强重金属污染区域耕地及农产品超标情况检测,根据污染程度分区治理,进行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加强镉低积累农作物品种选育及应用配套技术研究,选育推广镉低积累农作物新品种。加强重金属污染源管控,严禁新污染源产生。

4.推进农业融合开放发展,着力创新供给模式

一是大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文化旅游等打破固有行业樊篱,实现产业链、价值链的整合衔接、创新升级。着力增强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探索种养加结合、农文旅融合、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集聚等不同融合模式,通过订单协作、股份合作、服务带动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形成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农业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因地制宜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可考虑财政出资与吸收社会资本结合,设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嘉年华、田园综合体、农业主题公园等农村产业融合新业态、新模式。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加快推动互联网技术向农业全领域、各环节渗透,实现“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如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R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网络和信息技术指导农业生产,提升农业生产各环节智能化、精准、数据化水平,发展精细农业;利用二维码、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流通、消费的全流程信息追踪;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订单农业,实现产销无缝对接。三是积极发展开放型农业。立足湖南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以特色化、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重点,扶持发展湖南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打造湖南大宗农产品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出口强县、强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与营销机构。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借助国际贸易平台推进农业“湘品出湘”。积极引进外资投资湖南农业,发展出口导向型农业。

5.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创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良好环境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服务机制。一是加强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市、县、乡镇、村各层次农技推广网络,完善省、市、县、乡、村各级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明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由组织、人社等部门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充实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切实加强知识更新培训,着力提高农技推广人员服务水平,提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制度。二是积极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强化农村供销社在农资、农产品流通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产品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提升服务功能。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利用自身资本、技术、信息优势,成立农业专业服务公司。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新领域,鼓励社会化组织发展加工、仓储、冷藏、保鲜、物流、生态循环农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市场预测、信息传递、人才咨询管理、教育培训等新领域。规范提升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联合协作,组建农业服务超市,面向农业生产经营发展一体化全程式服务。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促进服务供需对接。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考评办法,开展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三是切实提升金融保险服务农业能力。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发展政策,推进农村资产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展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展农产品订单和农业补贴等质押贷款。完善农村财产担保办法,鼓励各类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自身信用或产品订单为联结农户进行贷款担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扩大保险品种和范围,推进农民合作社等开展互助保险。进一步完善农户征信体系,将各类经营主体和订单农户违约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加大违约成本和处罚力度。

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完善财政支持农业政策体系,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长高于地区财政收入增长,确保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统筹管理机制,科学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允许市县因地制宜,整合各渠道资金,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二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发展。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加强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和公益性科技研究。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粮、油、果蔬、肉食水产等优质品种选育和推广;加强绿色生产技术研究,在病虫害防治、土壤施肥、节水节地技术等方面加快创新突破。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各地开展网络化开放式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和技能培训,举办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比赛。推动产教结合,支持高校和职教机构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重点企业建立复合型人才教学和实训基地。三是保障设施农用地供给。适当提高设施农用地规模,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用地给予倾斜。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农村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四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加快农村“五小水利”建设和库塘沟渠清淤疏浚,在丘陵区和城市郊区加快普及节水灌溉。加快洞庭湖区灌溉和排涝工程、衡邵干旱走廊及大湘西地区水源工程等建设。

本报告获得湖南省委副书记乌兰、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的肯定性批示。

调研组组长:卞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调研组副组长:唐宇文(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调研组成员:蔡建河  屈莉萍  刘海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策研究报告》2017年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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