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在农村,“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所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持农村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快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是我们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农村治安防范措施不断加强,农村治安混乱局面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治安秩序不断好转,呈现了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良性互动的大好局面,但是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工作制度落实不够经常。虽然目前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落实比较好,但一些工作制度不够经常,势必要影响社会的整体稳定效果,“五位一体”的综合办因农忙等原因不能经常开展工作,没有落实常年坚持治安巡逻等问题。
(二)经济保障困难。农村经济发展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在治安防范工作中更没有经费保障,村两委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集体收入,无法解决治安防范工作的经费所需,年轻的外出打工,只能有年龄大的村民参与巡逻并且缺乏积极性。
(三)防范措施不够完善。农村维护治安稳定的主要措施,是调节矛盾纠纷和治安巡逻,方法单一,有时存在“空档”没有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有效防控机制,形成较大的薄弱环节。
(四)农村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一是受小富即安等思想影响,不少农民富起来后打牌赌钱、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二是农村偷盗事件频发,偷羊偷牛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升级,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矛盾时有发生。四是群众集体上访呈上升趋势。所以,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五)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村缺乏有组织的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村民法律知识淡薄,缺乏法律意识。
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选准路子。农村开展普法教育后,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农村的传统观念受到一定冲击。特别是随着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群众中要求干部依法行政的呼声越来越高。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渐渐感到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会,工作难做,事难办,干部难当,只搞单项治理,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题。我们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依法治村的能力,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展开依法治镇、治村工作,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法治的基础上不断深入。
(二)建设机构,明确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镇、村是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挥部,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机构,充分发挥镇、村综治办,镇司法所、派出所的作用。一是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村委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村民小组成立治保、调解组织,建立综治信息员队伍。二是要负责拟定依法治村工作规划和强化考核目标;三是建立起“党政挂帅、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治安的局面。
(三)依法建制,科学管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镇党委的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依照宪法、法律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通过村民民主协商形式,将本村的各项村务工作,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形成公约或守则,使各项村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这样就可以使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具体化,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行为规范。形成“四敢四不怕”的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工作,即:一是敢于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怕得罪亲朋好友;二是敢于坚持原则,不怕打击报复;三是敢于依法致富,不怕别人非议;四是敢于带领群众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工作,不怕牺牲个人利益。
(四)强化教育,奠定基础。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教育是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教育的最终目的,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因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保障。做到: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二是举办农民普法培训班、法制夜校。对在校学生、农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使他们做一个科技明白人,法律明白人;三是充分利用广播、墙报、会议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宣传法律知识,使群众把学法用法形成自觉的要求和行动,为不断巩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作用。
总之,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宣传教育是基础,民主监督、建章立制、群防群治是手段,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是保障,打击犯罪实现稳定是目的。
作者单位:延安市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陕西法制网 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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