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广东“三农”工作大局,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一批潜伏在群众身边的贪腐分子被拿下。其中农村“两委”涉案685人,410名村支书和村主任被立案查处,百姓对此拍手称快。(5月28日 中国网)
扶贫专项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这些涉农资金本意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完成脱贫攻坚的宏伟工程。政策的设计是好的,然而,在实际的执行中,部分村干部,搞截留、侵吞,却让政策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政策的制定只是一个开始,关键在于落实是否到位,对象是否符合标准,缺乏执行力或者让政策“拐弯”,只能是“看起来很美”。扶贫政策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切实让群众受益,就要规范监督和审查机制,例如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力度,对于涉嫌贪腐的官员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用法律来约束广大党员干部。
不得不说,扶贫领域的这些微贪、蚁贪,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相当突出,而且往往是从生活困难的村民‘口中夺食’,影响很坏,群众反映强烈。2015年7月,原广东省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村支书兼村主任的宋富强,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与他同时获刑的还有该村副主任等其他四位村干部。2016年6月29日,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鸟坑村原支书兼村主任高朝胜涉嫌贪污,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当然,广东省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已结束,而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刚刚开始,对于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应及时反省,卸下贪欲,因为反腐永远在路上。所以,完善预防调查、检察建议、专项报告等手段,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聘请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基层检察室负责人作为廉政监督员;在各镇搭建村级微信公众平台,并向社会及时公开党务、村务和财务,这些后续措施,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青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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