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66.9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2.7%。人数已近半数,如何管制,关系到很多农户的切身利益。
国家下发了很多支持政策,有没有出现支持的资金被套取?人大会议代表在会议上提出,希望能明确监管执法主体。
“有!”
近期,农业部回复说:“合作社内部运行不够规范、部分“空壳社”套取政府部门扶持资金等问题确实存在。”
怎么办?
农业部回复中,表示将与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问题。
该谁管?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
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工商总局加大工作督查和公示信息抽查力度,不断提高合作社年报、年报公示以及公示信息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并将未及时年报或公示相关信息、公示信息虚假的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问:“增加专合组织登记验资、年检、注销规定”建议?
(1)2014年3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注册资本登记由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已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2)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工商总局专门下发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了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2014年10月就已经施行了。
(3)201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合作社重大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制定国家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等。
今年,农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农业部门配合工商部门督促合作社按时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严格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将合作社纳入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的认同。
合作社很重要,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
1.项目支持
(1)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近年来,我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重点扶持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
(2)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和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扩大农民合作社承担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技推广、农村土地整理、农产品加工等项目规模。
2.资金支持
(1)信贷支持
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拟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政策性强、专注现代农业发展、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体系。
目前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正陆续设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已于今年5月正式注册成立。
(2)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2015年,在山东省开展了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另外,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试验,在安徽金寨、河北玉田、湖南沅陵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推进。
3.科技支持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6亿元。自2007年起,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建设了5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部分省份创新方式,积极引导科技人员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撑或加入合作社。
今年,国办下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明确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等。
4.加大基础性投入
(1)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落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下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推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幅增加对贫困地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中央财政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合作社发展,支持各地灵活运用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扶持合作社,增强了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5.人才培训
近两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带动地方投入10亿多元,培育包括合作社骨干人才在内超过20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也向合作社骨干倾斜,近两年每年安排50期合作社主题培训班,每年培训近5000人。
我部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能手素质提升,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农民培训经费11亿元,在全国4个整省、21个整市、500个示范县以及1500个农业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头条号 丰收邦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