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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贪腐”戳中的是监管漏洞

[ 作者:杨花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3-14 录入:16 ]

根据北京市纪委昨日通报,2月份北京市处分干部力度进一步加大,共有44名县处级干部、50名乡科级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还查处“小官贪腐”58人。(《京华时报》 2016年3月10日)

按理说,官位不大,权利不大,“小官”们应该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大肆贪污受贿。捞取巨额钱财这种事情应该只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大官”才挂得上钩。但是,从北京市2月份的通报数据来看,“小官贪腐”涉及人数高达58人,这些人都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行犯”。

“小官贪腐”现象如此常见,究其根本还是监督力度的薄弱。这些人大多职位不高,但手中的权力并不少,参与决策和执行的机会也不少,若是监管才出现漏洞,无疑是给了这些“小官”们更好的贪腐机会。如同贵州六盘水医药腐败窝案一样,涉案的干部高达84人,其中75人不过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些职位低但权力大的官员成了反腐道路上一座难以跨越的大山。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曾说过“腐败总是和监督缺位有关”。在一些地方,民主监督乏力,监督机构缺位,都给了“小官贪腐”的最好的理由,也是对基层监管提出了最大的挑战。

按理说,基层关系单纯,监管起来更加容易,但纵观近年来曝光的案例不难发现,基层特别是农村反而成了“小官贪腐”的重灾区。细细分析下来,这还是和部分干部对腐败的危害认识不够,导致监督形同虚设,让本来应该环环相扣、毫无漏洞的监管之网在久而久之的放任中形成了千疮百孔的“黑洞”,直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以及国家资产。

一言以蔽之,反腐任重而道远,虽不能一蹴而就,仍需要持之以恒。让当前花样繁多、沆瀣一气的“小官贪腐”现象无处遁行。当然,要实现这个目标,靠的还是干部素质的集体提升、法纪观念的高度统一。同时,完善的制度、完备的监督体系都缺一不可。还是那句老话,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从源头上遏制“小官”贪腐现象,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让政治生态一片清明。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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