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8年2月7日 人民网)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前段时间,山东省通报了7起打击黑恶势力典型案例。其中,济南市历城区一村干部带头插手重点工程、阻挠施工、强揽工程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有成员37名,包括村党支部书记3名、村委会主任2名,引发广泛关注。由此可知,一些黑恶势力通过干涉基层选举,使合法性组织涉黑化、黑社会性质组织合法化,破坏基层政权和党组织建设,不断侵蚀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值得高度警惕。
黑恶势力何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村“两委”?其根本原因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或者拉拢腐蚀村干部,使后者成为帮凶;或者干脆直接插手村支书、村主任的竞选,进而把持一个村。从而致使不少农村“两委”被少数群体“绑架”,甚至成为黑恶势力的傀儡或被其“黑化”。尽管我国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涉黑问题在一些地区特别是某些城镇乡村仍很严重,这是不容辩解的事实。可以毫不避讳的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我们务必要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第一,深化基层治理模式的改革和优化。破除、改进基层治理政策中不合时宜之处,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模式。第二,加强对基层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在对村级干部的监督上,无论官阶大小、职位高低,不放过任何一个腐败分子。第三,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不仅仅停留在处以罚金的浅层形式,还要想办法让基层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对于村霸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则要更加坚决。
通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们不难看出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点颇为鲜明,一是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抓住了要害;二是强调了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部署之后,关键就在于落实。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笔者相信,当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全面落实时,黑恶势力必然土崩瓦解!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立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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