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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要严惩不贷

[ 作者:安机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5 录入:吴玲香 ]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微腐败”便是这种潜伏在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微腐败”看似小打小闹,危害有限,如果任由其行为蔓延,势必衍生为“蚯蚓变成蟒”,整治“微腐败”刻不容缓,必须严惩不贷。

“微腐败”看似微小,却总是在人们不觉之时快速蔓延、渗透,严重损害了新形势下的党群干群关系,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蚕食了党的执政根基。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贪腐也同样如此,只要伸过一次手,尝过一次甜头,腐败的念头就在头脑里扎了根,随时伺机而动,最终必定积小腐成大腐、聚小贪成大贪,最终酿成苦果,铸成大祸。

治理“微腐败”还要坚持不懈,保持长抓的耐心和常抓的韧劲,做到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劲头不放松,将治理“微腐败”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决心对违纪违法等腐败行为严惩不贷,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向群众公示反腐工作进展和成绩。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洁警示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干部队伍中营造廉洁文化氛围,树立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要开通问政、理政平台,畅通监督举报、市民热线、信访举报等渠道,敢于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将治理“微腐败”工作阳光化。

治理“微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深入本质,触及灵魂的常态化革命,惩治“微腐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四川绵阳市安州区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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