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今年以来,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平度市仁兆镇南胡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同玉挪用群众低保金6000元用于村务开支。王同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代管的低保金被责令退还低保户。(《人民网》,7月11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要求“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明显感受到了党风政风社风的逐步好转,但“微腐败”现象依然存在。
“微腐败”损害的是群众利益、更是民心。基层腐败虽微,为恶既广且深。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因此,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微”在层级,“危”在民心。整治“微腐败”就要从管住管好基层干部开始,要发挥群众的力量,积极向群众征求意见线索、了解实情、收集证据,让群众直接参与,并且将调查结果向群众反馈,让群众切身感受反腐过程。通过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纠一批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下大力气整治基层“微腐败”,才能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作者单位:中共绵阳安州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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