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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施策中提升村委会服务水平

[ 作者:胥林林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6 录入:吴玲香 ]

民政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精神,坚持部门协同、多方协作和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一手抓村委会班子建设,一手抓村民参与能力建设;一手抓村庄黑恶势力治理,一手抓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在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中有效预防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人民网 6月14日)

近年来,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中,各级加强了村民委员会的能力建设,解决了服务能力不足等一批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建设创新不够,监管乏力等,致使“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让村委的服务能力打了“折扣”。

然而民政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精神中,采取四条措施创新制度机制,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能力建设,预防和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然而措施的落地,还要靠各级基层政权的不懈努力,全面加强村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依法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调动群众参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

提升村委能力的关键是依法选好人用好人。在推进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中,在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依法推进选举工作的同时,村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和专责机关,加强村民委员候选人的政治审查,始终把用人管人的权力紧紧地握在党的手中。同时要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组织群众严守换届纪律,自觉同冲击选举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把严守党规法纪、真心为民、能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有一方治理能力的候选人选进村委会班子,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无空子可钻。

提升村委会的服务能力,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和引领。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引导村民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发展经济和社会治理的水平。基层政权既要加强法规培训,强化规矩意识,增强依法治理村务的观念。又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公正地执行上级政策,把低保、惠农补贴、扶贫资金原汁原味地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妥善处理好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开发、国家惠农工程项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村民委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同时进一步健全村委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在维护农民权益、构建农村秩序、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继续依法完善村规民约等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法治化建设水平,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持续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的瓶颈,构建多方参与、开放包容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社会以主义新农村。

(作者地址:盐亭县金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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