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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静思:精准脱贫要注重激发内生动力

[ 作者:康静思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8 录入:王惠敏 ]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当前,在全国上下开展的轰轰烈烈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无论是政府主导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还是社会参与的其他服务性扶持,皆属外因。只有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身对脱贫的渴望与行动,才是内因。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精准扶贫工作的讲话中,多次提到“靠贫困群众自己的辛勤劳动”“扶贫根本要靠自力更生,要靠强劲的内生动力”。因此,精准扶贫必须要激发内生动力,注重发挥内因的决定作用。

    一、内生动力不足影响扶贫成效

    扶贫工作初期,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改善了原有的大面积贫困状况,我国贫困人口总数大幅降低,贫困人口分布由集中转向分散,扶贫工作由原来的“扶贫到区域”转向“扶贫到户”。然而,在扶贫到户的实践中,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遭遇失灵窘境。究其原因,贫困群众缺乏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内生动力不足是关键因素。

    一是贫困群众脱贫意愿弱,坐等资助。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条件恶劣、信息闭塞的山区,有些人从内心深处接受了这种长久的生活状态,形成了独有的贫困文化,习惯于贫困,不愿意也没有信心改变生活状况;有的贫困户则认为,政府有政策,干部也要完成工作任务,对政府和社会的物质资助抱有“不要白不要”的想法,“等靠”思想泛滥,甚至在要求未得到满足时,采取非正当手段“索要”政府资助;还有部分已脱贫群众,抱着“凭什么他有我没有”的攀比心态,不愿退出贫困行列。

    二是贫困群众脱贫能力低,固步自封。除了脱贫意愿弱,依赖心理盛,大部分贫困群众缺乏脱贫能力也造成内生动力不足。如,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由于不具备一定技能只能干苦力,既累又拿不到高工资;不方便外出留在家里的人员,也往往因为没有知识和技术,对政府提供的农业产业项目望而却步,担心失败,害怕风险,有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户面对优惠贷款因担心自己“赚得起赔不起”、怕将来还不上贷款而无动于衷。

    三是贫困群众脱贫行动缓,无所适从。目前,我国政府主导的扶贫模式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扶贫到户和精准扶贫都是要求改变过去“大水漫灌”的粗放型扶贫方式,没有谁比贫困村和贫困户更了解自身所具备的条件和发展意愿,有些扶贫干部思想没有转变,或者把扶贫当做一次运动,满足于表面文章和材料扶贫,甚至不调研村情户情,一厢情愿地为贫困村、贫困户盲目安排项目,导致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不符,有心脱贫的群众无所适从,无法付诸行动。 

    二、多措并举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老乡们的小康生活不是“等靠要”来的,而是全体人民尤其是老乡们自己心热手动干出来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想法设法、多措并举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才是关键。

    一是扶贫先扶志,增强贫困群众脱贫意愿。人穷莫志短,志短必人穷。贫困是一种可改变的状态。首先,树立脱贫决心。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单位干部要及时、准确传达政府扶贫政策,做好思想动员;贫困群众自身要转变思想,认识到脱贫致富该是一种可实现的追求,不甘于贫穷。其次,树立脱贫信心。扶贫干部要充分运用自身资源,从社会发展趋势、群众自身需要和当地所具条件出发,做好脱贫计划,给贫困群众以信心;同时,选择“领头雁”和典型特困户,制定具体措施打造脱贫致富典型案例,通过示范效用提振信心。最后,树立扶贫公心。扶贫不是个别人借机受益,只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扶贫才能回归其公平的内涵和共享发展本身。要选好配好基层干部班子,把真正为群众做事的人用起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予以惩处;强化公示公告公开,完善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公示监督审计制度,把扶贫资源倾向于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树好导向。

    二是扶贫必扶智,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能力。脱贫靠的是实干,也离不开巧干。所谓巧干,即是变单纯的靠“劳力”为“劳技+劳力”。首先,对离乡务工人员,政府要着力提供就业培训,例如,人事劳动部门可与技术学校合作或聘请专业技能教师,开办免费技能培训班,并与用人企业做好对接,打消部分群众担心花时间学技能后找不到工作的顾虑。其次,对有意留乡发展人员,可从产业技术辅导、金融扶持、产品销售、风险兜底补偿等方面予以帮扶。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途径,一般无外乎种养殖业、旅游业相关产业,这就需要政府农、林、畜牧部门的技术辅导,以及手工、餐饮等技能培训;针对贫困农村金融“失血”严重、农民“贷款难”和“怕欠债”的状况,通过免抵押、免担保、贴息等方式积极推行小额贷款到户,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资金需求,设立就学卡、就医卡、就业卡、创业卡等特色金融扶贫产品;在农业产业产品销售中,要及时根据市场需求信息指导群众调整产出,利用电商平台打通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信息沟通环节,改善基础设施,利用物流渠道畅通产品运输环节;逐步探索农业产业化风险基金,一方面减少贫困户后顾之忧,稳定其经营收入,另一方面又保障部分龙头企业有充足资源供应。

    三是扶贫要扶准,鼓励贫困群众脱贫行动。扶贫要扶准,扶贫方式须由“给予式”转变为“参与式”。精准扶贫要求扶贫更加精细化、有针对性,这必然需要扶贫工作因村情、户情制宜。扶贫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深挖穷根。首先,扶贫干部不能闭门造车,想当然地报项目、写材料,要扎实调研,真正把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情况摸准摸透,分村分户制定脱贫计划。其次,尊重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造机会,赋权于群众,使贫困农户参与到项目决策、开发实施、知情监督、管理维护工作中,让他们有机会或责任根据他们自己的需求与意愿参与扶贫开发的全过程,从而提高扶贫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降低经营风险。最后,创新实施“股份合作制”产业发展模式,鼓励贫困户以农房、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参股股份合作社,既为贫困户脱贫提供组织保障,又能提高贫困户主动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作者:康静思,中共郴州市委党校讲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民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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