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养老现状
(一)、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1、政策因素对农村传统养老功能的弱化。自古以来,农村传统的农村养老主要是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和土地养老两种。这两种模式随着农村政策的长期实施,功能逐步弱化。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行使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了“4+2+1”的倒金字塔家庭结构模式,使农村家庭逐渐小型化,典型的家庭至少是要承担四个人的赡养问题,这是许多普通家庭客观上不能够负担的。二是农村土地政策实施三十多年,家庭成员的变化和土地政策坚持长期不变,客观上弱化了靠地养老的功能。
2、经济因素对农村传统养老功能的弱化。一是经济发展带来的劳动力外流削弱了家庭赡养老年人的能力。随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中国农村日趋普遍出现了“空巢老人”的现象,子女长年不在身边,农村家庭养老主体出现了空缺,依靠家庭养老也就成了一种泡影。二是未富先老挑战了农村传统家庭养老。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土地,对于贫困的农民来说,只能解决基本温饱问题。在医疗、教育等日常消费开支急剧膨胀的情况下,大多数农民根本顾及不了自己的养老问题。
3、文化因素对农村传统养老功能的弱化。农村传统养老的文化基础就是孝道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市场的冲击加强了农村中青年的独立意识,很多地方出现了“娶了媳妇忘了娘”,“宠幼轻老”的现象,赡养意识的弱化已非罕见。
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因素使传统家庭养老依赖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的道德观念,难以对家庭养老状况设立统一的标准或者对子女的赡养行为进行监督,许多老年人面临老无所养的困境。
(二)、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但生活难以自理时间也随之延长。
1、人老体衰,生存条件差。虽然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增加了许多农村老年人的收入,但农村老人主要的经济来源仍然要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贴补。子女在外务工谋生压力大,贴补缺乏稳定性,农村老人自己的经济收入更是少得可怜,大多数老人饮食非常简单,他们只求温饱,不求发展,房前屋后杂草丛生、屋顶瓦片支离破碎。
2、谋生艰难,生活缺乏照顾。除少数年龄特别大,行动不便的老人外,普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劳动强度大,农忙时无帮手。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诸如理发、换电灯泡、砍柴、购物、看病等都是生活的难题。有的老人生病了,连饭都做不了,觉得孤苦无靠,感到很失落。
3、孤独寂寞,精神生活单调。老人大多过着 “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子女外出后,电话就成为老人与子女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的主要途径。在农村一到傍晚收工就是看电视打发时间。
(三)、市场经济冲击了自古以来的孝道方式。
打工经济的兴起,使其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父母在不远行”成为历史,子女常年在外,不能侍奉其左右,老人生病、生活不能自理也得不到好的照料。
农民离开土地走进工厂,对父母的赡养不再是每年几斤肉几斤油,多少斤粮食多少斤柴的问题,而是变为真金白银。子女自身生活的拮据、加上养孩子的不易,对父母物质关心也就少的可怜,甚至没有。
“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孝”道文化在人们心中逐渐淡化,很多子女对年老体弱的父母漠不关心,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相互推诿,嫌弃父母。
二、 浅谈农村养老对策
(一)、发挥城镇化辐射效应,让部分农民进城、镇养老。
打工经济的兴起,让一部分农民在赡养父母方面,有了支付生活费的能力。由于住房难题,老人仍旧生活在农村,过着有钱无人照看的艰难日子。从根本意义上解决这批老人的养老问题,需要结合城镇化战略,发挥公租房稳定、便宜的优势,建设一批养老公租房,让有经济条件的老人离开农村进城、镇养老,共享城市医疗、交通、购物的资源,解决城乡养老差别,让居家养老者安心。同时也为打工人员返乡养老提供模式,解决农民工老后不能留在大城市,也不想回家养老的困惑。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民养老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
进行土地流转,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农村土地、资金、劳力三大生产要素,动员农民土地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把土地进行平整,出租给农业企业,取得收入再按股分红;把四、五十岁的农民动员起来,成立劳务合作社,把劳动力介绍给这些农业企业,既解决了这些农业企业的用工问题,也解决这些农民的就业问题;动员农民现金入股,实行基地+农户、行业协会+农户的方式进行统一生产、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外出打工,土地被零散抛荒。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力、支持把被抛荒的土地流转给当地种植能手,让留下的农民从土地中获益,过上富裕生活。
(三)、强化政府职能,做好养老的后勤保障。
一是要建立农村公共上门服务制度。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统一采购、集中配送、降低成本的优势;从邮递员进村入户、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出发,在邮政系统开启“互联网+”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立定期进组入户配送商品、农资等大宗货物,不定期配送农民电话定购的包括药在内的一切生活物资,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电子购物”。
二是要建立社会服务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提供生老病死、家庭琐事的有偿服务,解决人员外出引起的劳动力不足、请工难问题。
三是政府把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与养老有效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建立集中供养有偿服务机制,除了五保老人、孤儿国家供养外,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无劳动能力人员、家庭收入底的高龄空巢老人也实行集中供养。政府与子女共同向供养机构提供生活补贴。政府托底,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像人那样有尊严地生存下去”。另一方面三农政策、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向养老倾斜。多种形式逐步提高高龄津贴以及农村养老金。
作者单位:秭归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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