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湖南、安徽与贵州三省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摘要:现阶段农民工就地市民化不仅是有效缓解大城市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承载压力,促进中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农民工除了留在大城市和返回传统农业之外的第三条道路。文章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抽样问卷调查所获数据资料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其实现就地市民化的有效载体。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和成长性创业质量均对其就地市民化的4个因子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还发现,生存性创业质量和成长性创业质量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的影响程度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具体而言,与生存性创业质量相比,成长性创业质量更能促进农民工的就地市民化进程。因此,在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同时,积极引导其从“生存型创业”向“成长型创业”的转变是顺利实现就地市民化的关键。
关键词:返乡农民工;创业质量;就地市民化;生存型创业;成长型创业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为新时代条件下构建协调发展城镇格局与促进农民市民化指明了方向。伴随着城市社会对农民群体流入限制的逐渐松动与控制的减弱,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由初期的“离土不离乡”,发展到后来的“离土又离乡”的流动模式。特别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大量的农民潮涌般的流向城市,产生了所谓的“民工潮”,被称为人类社会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农民工总量持续增长,2017年达到28652万人,比2016年增长1.7%。农民工数量远远超过了城镇居民构成的传统意义上的产业工人,打破了中国社会延续了几千年来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因此,如何引导农民工在从农村转出向城市融入的过程中真正实现市民化是中国现阶段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面临的巨大挑战。
随着农民工群体“二次分化”的加剧,其市民化的引导策略应遵循“分类市民化”“分类治理”等差异化原则。以往一味依靠大城市解决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已呈现出诸多弊端,导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难以满足其需求,既容易在大城市造出贫民窟和城中村,同时也导致部分市民化能力较弱的农民工陷入“半市民化”的困境,给大城市的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在大城市吸纳农民工的容量增长有限的情况下,鼓励一部分精英型农民工在大城市实现异地市民化的同时,引导一部分农民工实现就地市民化既能满足农民工市民化的需求,同时也能有效缓解大城市的压力,促进中小城镇的发展。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农民工已成为全国创业群体的生力军,但农民工的大城市乡群聚集的扎堆创业容易落入低水平陷阱,而返乡创业成为其主要创业模式之一。因为随着农民工在大城市市民化进程的受阻和中小城镇发展机会的增多,一部分农民工出于自身发展的考量逐渐走向返乡之路。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群体中本地农民工比2015年增加了374万人,增长3.4%,且本地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而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比2015年减少48万人,下降0.3%。与此同时,2011—2016年间本地农民工数量增速高于外出农民工数量增速,分别高出2.5%、2.4%、1.9%、1.5%、2.3%和3.1%,这表明农民工返乡和外迁共存已成为一种常态。根据新经济迁移理论和家庭决策理论的观点,农民工出于对家庭收入最大化准则的考量,最终选择返乡是一种在迁移收益与成本衡量下的理性选择。有学者基于农民工追踪数据的分析结果显示,农民工年龄与流动距离成反比,随着农民工务工时间的增长,农民工选择流动距离会缩短。2000年以来,返乡创业成为农民工职业选择的新常态,其数量以年均约7%的速度增长。而据农业部测算,近5年返乡创业人数的增幅均保持在两位数左右,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超过450万。虽然农民工在大城市大都处于社会底层,但丰富的外出务工阅历使其获得了对市场经济和非农产业的了解,经济储蓄、管理技能和商业联系、积累人力资本的积累,以及获取信息渠道拓展,返回中小城镇后,其在创业意识、技能、资金以及经验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就能显示出来,从而具有更高的创业概率,他们可以通过创业这种主动型就业方式从市场的被动者转变为市场的主导者,通过创业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的命运和身份。
返乡创业作为农民工维持家庭生计与实现职业发展的新途径,是对留在城市务工与返乡创业两者之间进行理性考量后作出的选择。有研究发现当前中国返乡农民工群体中有 3/4 的倾向于创业。外出务工经历往往会通过增加返乡农民工的融资比例促进创业,并将农村居民创业的概率显著提高了1.8百分点以上。通过创业这一路径既可以避免重新回到效益极低的传统农业中去,同时又可以充分利用自身在务工过程获得的各种技能与资源,最终通过返乡创业在当地中小城镇实现就地市民化。与此同时,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行为是嵌入农村社会的,创业过程中各种业缘关系和血缘、地缘关系具有高度重叠性,很多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扩大了的家庭。农民工在返乡创业过程中,特别是在返乡创业初期,往往把家庭伦理规范也移植到创业实践中,成为降低创业成本的途径。因此,引导与鼓励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资源的农民工主动返乡创业,不仅是现阶段新型城镇化战略中的阶段性调整与制度性安排,也是农民工个体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重作用的结果。
在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城镇化应以人为核心,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而农民工通过返乡创业这一重要载体实现就地市民化,成为现阶段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中小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因为外出务工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孵化器,而低端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返乡农民工强烈的创业意愿和与家乡天然联系成了农民工选择返乡创业的动力。因此,有学者预言,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目前中国政治经济结构特征意味着计划外出者和外出打工者都深信返乡是不可避免的。基于此,本研究试图探讨一种与目前在大城市实现“异地市民化”不同的市民化模式——“就地市民化”,并从农民工返乡创业这一途径出发,重点分析返乡创业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进程发挥怎样的作用?从而为有效引导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提供理论依据及实证参考。
二、研究假设、变量界定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假设
从已有移民的创业研究来看,创业是保持尊严、实现向上流动的有效策略。就农民工而言,当农民工不能顺利融入大城市时,就地市民化就成为其转换为市民的重要途径,而返乡创业则是其就地市民化的重要载体。虽然农民工在大城市处于社会底层,但返回中小城镇后,其在创业意识、技能、资金以及经验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就能显示出来,他们可以通过创业这种主动型就业方式从市场的被动者转变为市场的主导者,通过创业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的命运和身份。与此同时,在农民工返乡创业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时间与空间上存在双螺旋耦合的互动关系,从而加快了推进返乡创业农民工在中小城镇实现市民化进程。因此,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实现“利益诱导的市场型”市民化的有效载体,农民工通过进城打工学习——返乡创业实践模式,既可以为农民工自身的就地市民化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和实现平台,同时也为更多返乡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提供产业支持与就业机会,使有市民化意愿与市民化能力的农民工可以借助返乡创业实现经济状况、身份认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由农民工向市民的转换,从而实现就地市民化。
基于此,提出本研究的基本假设:返乡创业质量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本研究在基本假设的基础上,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生存性创业质量”和“成长性创业质量”两个维度提出两个分假设,即H1和H2。
H1:生存性创业质量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H2:成长性创业质量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二)变量界定
1.自变量:返乡创业质量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指外出务工或者从事非农业劳动半年以上的具有较强创业意识和一定创业资源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出于自身职业发展的考量,主动返回当地中小城镇或农村创办企业,发展工商服务业或现代化农业等以获得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行为。已有研究发现,农民工返乡创业因其行业选择和形式偏好呈现地域分层特征,大都选择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创业活动,特别是来自西部的农民工更倾向于返乡创业。本研究将返乡创业地域选择的“乡”界定为农民工输出地市、县城( 县级市) 、乡镇和村落等四个层级。同时,本研究主要从返乡创业质量来考察、评估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调查问卷设计了包括6个指标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量表来测量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表1)。量表采用五等分李克特量表的方式分别赋值5~1分。结果显示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814,且各指标的CICT值均高于0.4,表明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
本研究运用因子分析对农民工创业质量量表的结构进行了简化,Bartlett球形检验和KMO度量的结果表明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接着运用正交旋转的主成分法对上述6个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在保证特征根取值大于1、共量大于0.4的情况下,根据碎石图判断抽取2个因子。依据因子负载情况将其分别命名为“生存性创业质量因子”“成长性创业质量因子”,这2个新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高达62.562%(表1)。
2.因变量:农民工就地市民化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其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务工过程中农民工有意或无意当中习得的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本研究在农民工市民化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根据农民工不同的群体特征,在对其市民化进行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民工就地市民化”这一新概念,为避免政府在忽视农民工自身市民化意愿和能力的情况下一味引导其在大城市实现“异地市民化”而陷入“虚市民化”困境提供理论依据,并将其置于市民化意愿及其地点选择两个维度的框架下对其内涵进行科学界定。本研究将目前农民工市民化状态归纳为异地市民化、“钟摆式”务工型、就地市民化、返乡务农型等4种类型(图1)。其中本研究重点分析的就地市民化是指具有一定经济积累和职业发展潜能的主动型返乡农民工,返回流出所在地或附近的中小城市(镇),通过创业等积极的就业途径逐步实现从农民工向市民角色和身份的转变。
根据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内涵,本研究设计了包括19个指标的返乡农民工就地市民化量表对返乡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水平进行测量,为了弄清楚指标之间的内在结构并对其进行简化概括,利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了KMO检验,表明适合进行因子分析。经过因子分析共抽取4个因子,其方差贡献率高达62.214%,根据因子负载情况将抽取的4个因子分别命名为“价值观念因子”“身份认同因子”“经济适应因子”“生活方式因子”。
3.控制变量
除了主要自变量外,本研究还引入了两类控制变量。其一是人口特征变量,包括性别、受教育年限、年龄及其平方项、农民工的代际类型、打工时间及其平方项、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其二是阶层地位变量,包括社会阶层认同、个人月收入以及寄回现金用途等。人口特征变量和阶层地位变量中的年龄、受教育年限、打工时间均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其它各变量的赋值情况为:性别,1=男性,0=女性;代际类型,1=新生代农民工,0=第一代农民工;宗教信仰,统计发现,农民工中有不同宗教信仰类别的人数分布不均,导致在各类别上的频次很小,本研究将各类有宗教信仰的归为一类将其赋值为1,而无宗教信仰的赋值为0;婚姻状况,1=已婚,0=未婚;社会阶层认同,1=下层,2=中下层,3=中层,4=中上层,5=上层;寄回现金用途,1=存起来为以后发展积累资金,2=盖房子,3=家庭的日常开支,4=子女教育,5=农业生产,6=其他。本研究为了研究分析的需要,将其中的第2、3、4、5、6选项归为一类,按照其用途性质,将其归纳为“生存型用途”,并重新赋值为0,而根据第1选项的用途性质,将其概括为“发展型用途”,并重新赋值为1。
(三)数据来源与样本情况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就地市民化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湖南、安徽和贵州三省对返乡农民工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本研究为了尽可能弥补以往有关研究中农民工抽样调查因缺乏完整抽样框而带来的缺陷,对农民工的抽样调查分别采取流入地抽样调查和流出地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次是采用流出地抽样调查,先从湖南、安徽和贵州省现有的市(州、地)中按照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各抽取3个县(市、区),接着从每个样本县(市、区)中,随机抽取3个乡镇,再从每乡镇中各随机抽取5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这样共抽取1350名返乡农民工。第二次抽样调查采取流入地抽样调查方式进行,此次抽样调查是在第一次抽样调查抽中的样本县(市、区)所在县城、中心集镇以及农民工创业园等返乡农民工创业地进行的,采用配额(Quota Sampling)抽样方法,预定的样本量为450个,在样本选择时借鉴“被访者驱动抽样”(Respondent-DrivenSampling),通过“直接进店进厂”“滚雪球”的方法,在每个抽中的样本县(市、区)分别抽取50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本研究进行的两次问卷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1800份,收回有效问卷1601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8.94%。在有效样本中,返乡创业农民工样本612名,非返乡创业农民工样本989名。
三、统计结果分析
为探讨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对其就地市民化的作用机制与影响程度,本研究以转换后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的因子得分为自变量,以转换后的农民工价值观念、身份认同、经济适应和生活方式的因子得分为因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本研究除了将返乡农民工的一些重要的人口学变量,以及社会阶层认同和寄回现金用途等阶层地位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外,为了处理可能存在的“未观测到的异质性”问题,本文试图寻找有效的工具变量予以修正,统计分析中将农民工个人月收入作为控制变量,从而获得创业质量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的无偏估计。同时,对农民工个人月收入变量进行对数处理以减轻异方差。其中模型1、模型3、模型5和模型7为基准模型,分别用来考察主要控制变量对农民工价值观念、身份认同、经济适应和生活方式的影响,模型2、模型4、模型6和模型8为全模型,主要考察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对其价值观念、身份认同、经济适应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程度,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一)返乡创业质量与农民工价值观念的变迁
从模型的解释力来看,与模型1相比,模型2将“创业质量”这一解释变量纳入回归模型后,回归模型解释力从17.1%提高到27.0%,回归模型的解释力提高9.9%。从模型2中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均对返乡农民工价值观念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价值观念因子上的得分将提高1.228分,而农民工成长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价值观念因子上的得分则将提高5.180分。农民工的价值观念是指农民工个体对周围生存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并通过人的行为方式及对事物的评价和态度反映出来。农民工价值观念的现代性获得是其市民化的核心内容,因为传统观念的东西在农民工头脑中根深蒂固,一般不易改变。美国学者大卫·理斯曼将人的历史发展分为传统导向、内在导向和他人导向三个历史阶段。“传统导向”的人实际上就是传统人,“内在导向”的人是现代人,“他人导向”的人代表着人的发展的一种未来形态。农民工市民化意味着农民工的价值观念从“传统导向”向“内在导向”的转变。因为“流动及因流动而获得的丰富的社会阅历能够帮助农民脱离土地的束缚,开阔他们的眼界,降低他们的行为保守性,并增加他们的自我依赖和自我效能感,同时可以增加农民对新事物的接受性,尤其是对异己事物的宽容性,降低了农民的心理封闭性”。
(二)返乡创业质量与农民工身份认同的转换
从模型4与模型3的比较中可以发现,将“创业质量”这一解释变量纳入回归方程之后,回归模型解释力从6.1%提高到17.6%。从模型4中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均对农民工身份认同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因子每提高1分,其在身份认同因子上的得分将提高3.070分,而农民工成长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身份认同因子上的得分则将提高6.098分。已有调查发现:有近六成的有雇工的老板认同自己具有市民身份或具有市民与农民的双重身份,表明他们更认同自己的市民身份。而农民工中,认同自己具有市民身份和市民与农民双重身份的比例要远低于有雇工的老板。这表明创业农民工通过创业取得比农民工更高收入,而收入是衡量个体生存社会经济地位的核心指标,会对人们的身份认同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身份认同的影响要明显强于客观社会经济地位。
身份认同是衡量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指标。因为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是其对自身整体城市适应与城市融入进行综合评估后就身份认知、情感依附以及未来行动归属诸多方面所做的主观判断。由于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以及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步伐不一致,造就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在由农民—农民工—市民这一市民化的连续体中,主要存在农民、农民工和市民三种主要类型的身份。农民工是一个易变的阶层,经过都市文化的熏陶,如果快速适应城市社会的各种规则,并成功地进入城市的分层体系中就变成市民,而固守传统,返回到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就仍然是农民。因此,这种易变性造成农民工身份认同的模糊性。从农民工身份的性质来看,农民工是一个“身份+契约”的称谓,是农民工在现代化过程中经历的独特的“身份+契约”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户籍制度的隔离效应,“农民工”旧的身份挥之不去,新的工人(市民)身份很难获得。对于农民工而言,在没有进入城市之前,“身份认同”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只有面临危机,身份才成为问题”。而农民工通过返乡创业可以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收入,同时可以减少流动性,这样无形中增强了“本体安全”,有利于摆脱以往农民工这一模糊而又矛盾的身份,进而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市民身份认同。
(三)返乡创业质量与农民工经济适应的提高
从模型6与模型5的比较中可以发现,将“创业质量”这一解释变量纳入回归方程之后,回归模型解释力从7.4%提高到17.8%。从模型6中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均对农民工经济适应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经济适应因子上的得分将提高1.045分,而农民工成长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经济适应因子上的得分则将提高5.786分。这是因为与农民工的一般就业相比,创业可以更大程度地增加其经济收入和改善生活条件。农民工由于缺乏进入首要劳动市场所必需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因而在大城市直接实现市民化所需的资金与能力不足,但其在外出务工过程中积攒的资金、技能、经验以及市场意识等资源在返乡后则大有施展的机会与空间。大多数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创业群体后,其职业的相对稳定性,经济收入相对较高和来源稳定,以及居住和工作环境固定,决定了自雇佣者群体相对于务工人员具有优势,其经济适应水平也相对较高。
(四) 返乡创业质量与农民工生活方式的转变
从模型8与模型7的比较中可以发现,将“创业质量”这一解释变量纳入回归方程之后,回归模型解释力从7.7%提高到17.1%。从模型8中自变量的非标准化回归系数来看,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对农民工生活方式施加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其非标准化回归系数为1.678(P<0.05)和3.774(P<0.001),意味着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生活方式因子上的得分将提高1.678分,而农民工成长性创业质量因子得分每提高1分,其在生活方式因子上的得分则将提高3.774分。已有实践经验表明,居民生活方式是体现城市化推进速度和质量的重要观测指标。农民工的创业质量对农民工的生活方式产生显著影响。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具备比较现代的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的机构里工作,具有改变人的特殊能力,可以使人在心理、态度、价值观和行为上从较传统的一端,逐渐转变到较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的一端。随着返乡农民工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的逐渐提高,其在整个社会分层序列的位置也会逐渐得到提高。因此,创业农民工在农业内卷化带来的经济效益低下带来的推力和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拉力的作用下,农民开始走出世世代代生活的村庄,开始摆脱传统的人身和地域依附关系。特别是一些新生代农民工,以能到城市谋生而感到自豪,再也无法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守着土地几十年”的生活了,其生活方式日益与城市生活方式接近,进而在生活方式上积累城市性,逐渐形成现代的生活方式。根据上述统计分析所获得的结论,本研究假设H1和H2均得到证实。
四、问题的提出
本研究通过对湖南、安徽和贵州三省返乡农民工的抽样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资料的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既是符合中国目前城镇化发展战略,又是与农民工自身市民化能力相匹配的健康、可持续的市民化路径,而返乡创业则是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的有效载体,通过返乡创业能有效促进其就地市民化进程。
1.生存性创业质量与成长性创业质量均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从整体上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其就地市民化有显著影响。其中生存性创业质量和成长性创业质量每提高1个单位,其在价值观念因子上的得分将分别提高1.228分和5.180分,在身份认同因子上的得分将分别提高3.070分和6.098分,在经济适应因子上的得分将分别提高1.045分和5.786分,在生活方式因子上的得分将分别提高1.678分和3.774分。这表明,农民工在创业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具有主动适应动机又具有主动适应能力的“主动型城市适应”模式,从而导致返乡创业对其就地市民化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在国外,虽然对有关移民创业质量的研究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如有学者认为移民创业不但绩效相对较低,而且创办企业往往会缺乏可持续性。但同时也有学者研究发现创业不仅能给移民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如成功的移民创业者激励更多的移民进行创业获得经济上的成功,关心和参与移民社区建设,从而培养了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与能力。而国内研究者认为农民工就地市民化成为农民工留在大城市、返回传统农业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已有研究发现,农民工群体中有48.76%倾向于选择通过就地市民化途径实现市民化,且有高达90.98%的返乡农民工已成为返乡县(镇)的永久迁移者,其市民化程度高达78.72%。对于农民工来说,创业是促进其融入城市社会的有效策略之一,当农民工不能顺利在大城市实现异地市民化,或者农民工自身认为返回当地中小城镇实现市民化是一种收益更大的行为时,就地市民化就成了农民工转换为市民的重要途径,而返乡创业是农民工经济地位的提升、获取市民化过程所需经济成本与社会成本的有效途径,因而成为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的重要载体。首先,从地理空间来看,返乡创业中的“乡”已经突破原有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其空间范围得到了扩展,不仅包括了家庭所在的村落,同时也包括农民工输出地市、县城( 县级市)和乡镇。由此可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地点选择与就地市民化的地点在空间上高度重叠,扭转了以往农民工在大城市务工赚钱而返回农村消费生活的空间错位。其次,从实践时间上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就地市民化几乎是同步进行的,一方面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利于增加创业者经济收入,实现由务工者的身份向创业者的身份转变,其自身身份的市场主体性得到显著增强。另一方面返乡农民工因流动经历而获得现代城市社会体验,外出打工经历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孵化器,农民工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竞争进取的观念。最后,就两者的推进速度而言,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就地市民化的推进速度高度同步,一般来说,农民工返乡创业快速成长时期也是其就地市民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时期,同时也是实现农业经济向非农经济转变的快速时期。
2.生存性创业质量和成长性创业质量对农民工就地市民化的影响程度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农民工返乡成长性创业质量比生存性创业质量更能促进其就地市民化进程
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同样是每提高1个单位,成长性创业质量比生存性创业对农民工价值观念、身份认同、经济适应和生活方式因子得分的促进作用分别高出3.952分、3.028分、4.742分和2.096分。虽然大多数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投资规模较小,大多数选择在离家较近的小城镇创业,以达到重新整合配置返乡农民工人力资源,扭转以往返乡陷入水平流动或向下流动的困境,并进一步通过返乡创业实现积极的向上流动,但总体来说,现阶段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质量普遍偏低,大都处于创业后的发展阶段,有些甚至处于停滞或倒退阶段,其创业所获得的利润往往不足以维持其在城市体面的生活,因而生存性创业质量对其就地市民化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
而农民工成长性创业质量之所以对其就地市民化产生更大的推动作用,是因为农民工市民化除了要迈过入户的制度门槛以及稳定获得在城市生活所需经济收入的经济门槛外,还取决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自身设置的心理门槛。一般来说,农民工市民化的心理门槛比制度门槛和经济门槛都要高,三者之间存在明显的递进效应。返乡创业农民工进行市民化抉择时,不仅要考虑目前创业的效益,而创业的发展前景与持续性是其最为关心的问题。这是一种将目前处境以及将来发展趋势结合起来的理性选择。面对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技术含量较低、同质性偏高的农民工创业企业在返乡创业实践行为中充满着各种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面临着所谓新生者的不利条件,导致其缺乏成熟企业所拥有的可靠性和合法性基础。而在残酷竞争的大环境下,农民工创业的成长更是不容乐观。现阶段“生存型创业”是农民工创业的主导模式,农民工一般仅将创业行为视为短暂性的挣钱和谋生相结合的致富手段,绝大多数人没有割断自己与农村承包耕地的脐带,其情感里存有对家乡土地利益的考虑,很难做到连根拔起,义无反顾地离开农村,而是将农村和耕地视为退可谋生的底线。特别是近年来农民工在城市巨大竞争压力下,其社会满意度和未来预期呈下降趋势。一般情况,只有返乡创业农民工对创业行为有充分的自信,在与其他企业对比时,竞争优势明显,其生存性创业质量能够得到持续保持,成长性创业质量远高于其“钟摆式”务工或务农收入的情况下,农民工才会突破自己设定的就地市民化心理门槛进而主动实现就地市民化。因此,成长性创业质量比生存性创业质量更能促进农民工就地市民化进程。
总之,农民工返回当地中小城市(镇)实现就地市民化是化解其“留不了大城,回不了村”现实困境的可行路径,而返乡创业不仅是其实现就地市民化的有效现实载体,同时也是实现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有效途径。积极引导一部分农民工返回当地中小城镇实现就地市民化能有效发挥就近就业、带动脱贫的示范效应,进一步缓解大城市承载能力有限产生的“城市病”和促进中小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在引导农民工积极有序返乡创业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务工经历、拥有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本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的创业引导策略,使其创业资源和创业能力与所选创业地点、行业及规模相匹配,避免陷入高创业率、高失败率的困境,从而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就性动机和社会性动机。同时注重优化返乡创业的环境,构建多维返乡创业的支持体系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风险识别、预防和补偿机制,从而有效提升县域范围内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要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积极构建以市场为导向、需求多元化、技术实用性的多元化梯次创业培训机制,有效提升返乡农民工的管理能力、专业技能和金融知识等非学历人力资本,提高其返乡创业的成功率,尽快实现从“生存型创业”向“成长型创业”的转变,进而加快其就地市民化进程。
作者简介:罗竖元,男,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博 士,博士生导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