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农民有土地使用财产权,要确权发证,所有的耕地、林地、宅基地都要确权到农民手上。我想,这是第一点。
第二,不再无偿分配宅基地,现在还有的一些排了很多年没分上的人另说。要废除免费供应宅基地,以前的确认产权,以后不再无偿给宅基地了。
再有,耕地不能搞那么复杂,什么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学者赞扬是一种制度创新,其实,把产权结构搞得那么复杂,土地根本没法抵押,你说抵押贷款到底是抵押的集体所有权,还是承包权呢,还是最后经营的那个权利呢?到银行去贷款,银行说把这个地卖掉,承包人不让卖,能卖掉吗?所有的耕地、林地、宅基地都确权到农民那儿,他们可以自由抵押、贷款、买卖、继承,但是,政府可以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管制,这就够了,越简单,体制成本就越低,体制就越有效率,越复杂,体制成本就越高,体制效率就降低。搞一个无法低成本和高效率运转的农地产权结构,结果只能是拖延改革,使改革根本没法推进。
再有就是延长年期,不再是20年、30年、50年、70年,就是永久使用,包括城市的土地。最后,农村土地市场和城市的土地市场要公平,要同地同价,要废除城市土地行政寡头垄断卖地,你一家卖地千家要地,价格当然高了,迅速把地价、房价抬高。因此,土地就是挂牌撮合就完了,像现在的股票到股票交易所一挂牌,你买我卖,撮合价格是多少就完了,农民的土地以后也要这样,让市场自由交易,但是,政府要收税,要用途管制,规划管理。你增值的太多,政府就要收税。为什么国外没有暴发户,税都收走了,你不收税,钉子户不走就一夜暴富,社会更不公平。而对土地的级差收入不公平,我们也可以想一些如重庆的“占补平衡”、地票制度,让边远地区的土地,也能有收入。就是说,城乡土地市场要统一,不能说宅基地只能卖给村里人,这哪儿行。越是村里买卖,越是坑害农民。因为在村子一个市场里,你想能卖出价格来吗?这为村子里的低价兼并倒是创造了条件。应该全国范围内交易。凭什么不让农民的宅基地不在全国市场卖?所以说,土地市场要放开。
另外,土地出让金这种财政制度一定要改成房地产税,我们现在城里的中产阶层,富人都是倒房子倒的。而许多不是办了企业,创造了财富,变成中等收入者或者是富人的。你说倒房子对国民经济有什么用呢,就是把房价抬起来了,严重伤害和摧残了制造业。所以,我觉得应当收房地产税。不能因为有人说“一收房产税,银行得崩溃”,吓唬和阻碍房地产税的出台。拖着,这个问题一万年也解决不了,不公平永远解决不了,生产过剩的问题永远解决不了。所以,土地制度要改,户籍要放开、土地要放开。而且,城市的土地也是这样的,确权要确定到法人或者是自然人的手里。现在很多企业占了很大一块地,效率又很低,按照现在的规定,你必须得交到国土局才能拍卖,赚的钱是人家国土局的。你说谁愿意把地交给你,哪怕在那儿长草都不给你。如果说你这个土地可以买卖了,比如说就是企业的法人财产使用权,土地是国有的,但是财产使用权是你的,你可以买卖,第一你要符合规划,第二政府收税就可以了。这样,一是把地盘活了,二是政府收到钱了,三是企业也会有积极性把土地盘活。现在很多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都是死资产,我觉得我们增长的潜力就是在这些地方。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改研究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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