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金融精准扶贫成为县域的主旋律,各方面的主体都在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工作。金融扶贫体现在金融服务上主要是信贷支持贫困户脱贫。而针对贫困户信贷资金的发放存在着诸多有待商榷的问题,因此,诸如从输血到造血,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等模式被广泛运用,但扶贫、减贫、脱贫的可持续性问题是否与信贷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呢?
“每户五万元”的扶贫贷款成了金融机构和相关农村经营主体的一个“课题”,直接发到贫困户手里,其风险不言而喻。通过发放给合作社或企业,让这些经营主体将生产资料给到贫困户用于生产,并且保证给予贫困户一定比例的分红,这种方式是被常采用的。然而,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不少问题。人民银行的扶贫再贷款的出发点是促进和鼓励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向扶贫倾斜,但由于对利息的上限的要求,商业银行积极性并不是很高。
上述都是从供给方的角度来看信贷扶贫的一些现状,从贫困户的角度又是什么呢?致贫的因素都有哪些?这是需要清晰化的。其一,有些偏远山区,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各方面相对闭塞,生产水平较低,收入获取来源有限,这类贫困的问题是要通过政府的相关计划去改善,因此,政策性扶贫应该是其主要方式。其二,有些贫困源于“老弱病残”,贫困户缺乏足够的生产和生活自理能力,缺乏医疗和养老保障,面对这类贫困,一方面是政府的扶贫资金支持,尤其是在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上下功夫;另一方面,可以以村级组织为主体,建立互助机制,通过生产互助,资金互助等多种形式,将产生的收益分享给贫困户。其三,具备一定生产能力并且有意愿脱贫的贫困户。真对这个贫困群体,可采取政策性脱贫与商业促进相结合的方式,金融机构介入进来是有一定意义的,因为,通过产业带动,金融赋能,这类贫困户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可能产生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其四,具备一定生产能力,但不具备脱贫意愿的贫困户。这类贫困户常具有懒惰、游手好闲、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即使用各种方式令其脱贫,其再次成为贫困户的概率很高。对这部分贫困户,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帮扶结合教育,商业主体的介入要谨慎,其风险性较高。
基于上述分析,从贫困户的角度来看,信贷支持脱贫的对象在整个贫困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有限的,其对象需要具备的前置条件是明确的,这其中还需要注意,信贷资金在扶贫、脱贫的工作中,其发放对象往往是农村的经营主体,这些主体的经营风险和偿还能力是需要做充分评估的。有些扶贫资金一次性给到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分几年附加一定比例的增值返还给贫困户,这相当于经营主体支付了相应的财务成本,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增值”,但是,任何生产和经营行为都是存在风险的,如果经营主体出现了风险,甚至破产,这部分扶贫资金也将成为一笔“坏账”。
当下,各地区强力推动扶贫资金、资源供给,无论是政策性扶贫,还是商业金融扶贫,均是为了某个时间点的脱贫目标的实现,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将全部脱贫的目标锁定在一个绝对的时间点之前,称其为“时点脱贫”,这样的方式导致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而且把扶贫作为一场运动去做,运动之后的问题将产生更多社会性问题。
国家层面的扶贫、脱贫目标是明确的,各方面政策和机制的设计出发点是正面的、积极的,借助各方力量去实现脱贫的目标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具体推动扶贫、减贫、脱贫的工作时,还是要依据地方的特点,依据贫困人口的结构特征,因地制宜地、有序、有效地推动扶贫工作。切忌揠苗助长,急功近利,导致“为了脱贫而脱贫”,甚至可能造成扶贫资金及银行的信贷资金处于高风险状态。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金融时报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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