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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凌等:湄潭县核桃坝村承包地流转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罗凌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更新时间:2015-6-29 录入:zgxcfx

按:近年来,湄潭县核桃坝村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农用地属性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对承包地流转进行了有益探索,规避了政策法律风险,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了乡村和谐、繁荣稳定。近日,省委政研室、湄潭县试验办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核桃坝村开展调研,旨在通过对该村承包地流转的机理分析,为全省各地开展土地流转提供有益借鉴。现刊发,供参阅。

湄潭县核桃坝村承包地流转的探索与实践

省委政研室、湄潭县试验办联合调研组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湄潭试验区自1987年建立以来,先后以不同主题进行了五轮探索试验,贯穿多轮改革的一条主线就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核桃坝村是湄潭试验区的一个试验点,是得风气之先的地方。近年来,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对农民承包地的流转进行了一些自发的探索和创新,在推动产业升级、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核桃坝村承包地流转的现状

核桃坝村地处湄潭县城东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润,适宜茶、果等经济作物种植。全村面积12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组,868户3486人,常住外来人口120户1044人。全村有耕地11400亩,其中茶园10680亩,户均茶园超过10亩,人均茶园3.06亩,年产茶青350万斤;30亩以上茶叶种植大户85户,茶叶加工企业58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茶叶已成为核桃坝村的主导产业和致富产业,2014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0元,其中来自茶产业的收入占85%以上,提前达到小康水平。

2006年以来,顺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核桃坝村开始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截至目前,全村共流转承包地(即茶园、水果基地)约2500亩,占全村茶园总面积的23.4%。从承包地流转方式来看,大致有三种类型:

(一)流转给本村村民。也就是本村村民之间的流转。在核桃坝村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一些村民选择到小城镇规划区建房,原来的承包地距离居住地远了,种植成本增加,所以选择将承包地流转给本村村民,租金每年每亩800—1200元。这部分流转约2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

(二)流转给外来农民。茶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一般一个劳动力只能打理1—2亩茶园。按此计算,核桃坝村现有茶园需5340—10680个劳动力。而核桃坝村现有可从事茶叶采摘的劳动力才2000人,尚差3340—8680个劳动力。鉴于该村劳动力远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因此每年吸引了3000多名外来农民到村里打工。由于采茶的工作强度不大,收入较为可观,村庄基础设施完善,自然环境优美,部分外来农民熟悉并适应了核桃坝的环境,实现了从短期流动打工(春茶期间)到选择长期留下的转变。这部分农民主要来自沿河、思南、赤水等地的偏远农村,多是举家搬来,长期居住,并从核桃坝村村民手中流转茶园长期管理。流转价格每亩18000—25000元不等,以“一次性支付租金”长期流转的方式兑现。这部分流转约8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2%。

(三)流转给企业。这些茶叶加工企业需要集中流转土地,扩大茶园基地面积,实现规模化经营。还有一些企业流转了土地,规划建设精品水果基地。土地租金每年每亩800元,流转期限20年,租金5年一调整。这部分流转约150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0%,是流转的主体。其中3家省市级茶叶加工企业流转1000亩茶园作为企业的自有基地,1家精品水果发展有限公司流转500亩耕地作为水果基地。

二、核桃坝村承包地流转中几个值得关注的特点

2010年湄潭县出台了《湄潭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对土地流转的原则、方式、合同内容、流转管理事项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自发、无序、零散、不具规模的现状,呈现出产业规模集中、产业布局科学合理的良好态势。有几个特点值得关注。

(一)以长期流转形式行转让之实。村民之间承包地的流转,很多是实质上的转让。一般双方约定,以“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方式兑现,这就规避了“土地不能买卖”的政策和法律风险。

(二)长期流转对象主要集中在企业和外来农民。企业需要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外地农民在核桃坝村常年务工,并举家搬迁至核桃坝村长期居住,多选择从当地村民手中长期流转茶园进行种植和管理,为生活提供基本和可靠的来源。本村村民因转移到了二、三产业,也愿将茶园流转给他们。

(三)村委会在流转中实质性承担了公证人和见证人的角色。承包地短期流转,一般不经过村委会,双方多是口头协商即可,租金一年一付或几年一付。承包地长期流转,一般要经过村委会签字认可,尤其是外来农民,多会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希望能够得到村委的公证和见证。

(四)转让的权益包括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还包括所有的收益权。在承包地流转,特别是长期流转中,出让方转让的不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还包括土地的收益权。如流转双方约定,今后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补偿,全部由受让方所得。种植直补等补助,由于不能变更,则由出让方所得。

三、核桃坝村承包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一)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农民受益于土地流转,既解放了有非农经营才干的农户被小块土地束缚的手脚,使他们得以进城务工或从事商业经营,或就地发展“农家乐”式的乡村旅游业,走茶旅一体化路子。现在,村里茶叶加工、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飞速发展,亭台楼阁、翠竹荷塘,绿叶摇曳、鱼儿嬉戏,令人心旷神怡,引来游客无数。据初步统计,每年核桃坝村接待游客超过5万人,年收入达1100万元。

(二)保障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大量本村村民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现有茶园需要大量的采茶工人,从而为周边农民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目前有近1500人常年在村里打工,采茶高峰期更是高达3500人。

(三)促进了农民增收。本村村民从一产转移从事二、三产或就地劳务获得了新的收入。村民韩某把自家10亩茶园流转出8亩,租金收入8000元,自己干起了茶青买卖,收购茶青年收入7万元,自家经营2亩茶园至少年纯收入8000元,年收入比单纯从事茶叶种植净增4—5万元。村民陈某家住芸香茶叶工厂附近,厂里忙时就过来打临工,忙完了就回家打理茶园,每天能拿到120元的报酬,在不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一年可增加3万多的收入。尤其是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连片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产量的提高和品质的提升,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对核桃坝村承包地流转的几点思考

(一)关于将承包地转让给非本村农民问题。这种流转是双方自愿的,没有非农化,有利于农业发展的稳定,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有利于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建议更加放活。

(二)关于承包地流转给非本村农民的确权问题。从核桃坝村承包地的流转来看,部分承包地通过长期流转的形式转让给了非本村农民。对这种情况,只能是确权给本村村民(出让方)。如果配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可以确权给外来农民。

(三)关于企业流转的监管问题。目前,企业与农民的联系还不够紧,企业流转的风险保障还不够。一旦企业经营不善,可能会拖延甚至不支付流转租金。同时,即便农民拿回了土地,可能面临地界已经改变、耕地用途部分改变等问题。

调研组组长:罗 凌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调研组成员:赵雪峰 省委政研室农改试验办主任

何绍周 国家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干部处副调研

员、博士,挂职任核桃坝村党支部副书记

袁海生 湄潭县试验办主任

覃 刚 省委政研室农改试验办主任科员

李洁锋 省委政研室农改试验办干部

李凌霄 省委政研室农改试验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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