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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洪:在土地改革中,农民的阶级身份取代了公民身份

作者:张英洪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更新时间:2013-10-11 录入:王闻扬

一、划成份:农民身份的阶级化

不平等是人类社会最令人困惑的现象之一,它影响着一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社会不平等的实质,是社会资源如财富、收入、声望、教育机会、职业地位等在社会成员中的不均等分配。社会不平等困扰着一代又一代有志于建立平等而美好社会的人们的头脑。两个德国人的脑袋深刻地影响了这个星球上几乎所有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取向。卡尔·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与马克斯·韦伯的“阶层理论”被认为是为社会分层结构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模型和分析框架。

(一)阶级理论的输入

阶级理论是马列主义政治学的基础。。阶级理论的核心是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在被各国共产党奉为《圣经》的政治小册子--《共产党宣言》中写道:“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俄国激进革命家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迷离混沌的状况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在马列主义政治学词典中,“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

传统中国社会长期处于不平等状态,具有卢梭所指陈的人类社会的共同弊病:“一小撮有钱有势的人达到了富贵的顶点,而群众却匍匐呻吟于黑暗和贫困之中。”在常规状况下,屈身于社会底层的农民,要时刻忍受权势阶层不受制约的掠夺。儒家伦理为这种不平等社会的延续输送着强大的精神抚慰。但一旦强者掠夺弱者突破了生存底线,社会不平等突破了社会稳定的临界点时,农民起义和改朝换代就要发生了。这是中国两千多年王朝政治的运行逻辑。传统中国不能有效地消除社会两极分化状态,它既不能有力抑制强者的掠夺欲望,又不能有效保障弱者的生存权利。这为马列主义的传播和扩张提供了最有利的社会土壤。

阶级斗争的理论传入中国后,社会弱者找到了反抗强者前所未有的思想理论武器。当这种武器被一个组织严密的群众性政党所掌握,且掌握这种理论武器的政党充分动员底层群众并激起底层群众对强者和社会的深刻仇恨时,汹涌澎湃的革命浪潮就会如洪水猛兽一般势不可挡。

阶级斗争理论的输入,对传统中国文化所推崇的和谐理念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马克思、恩格斯的阶级理论原本是基于西方工业社会中劳资冲突的经验研究,他们强调工业社会中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阶级的对立,亦即企业雇主与劳工的冲突。在中国这样工业化程度低下、农民人口占绝对多数的农业国家,企业雇主与劳工的冲突不足以涵括整个社会面临的深刻危机。于是,集中精力在农村划分阶级和开展阶级斗争,就成为马列主义信仰者的革命关切。莫里斯·迈斯纳指出:“现代历史上一件具有讽刺意义的大事是:为先进工业国家的城市工人阶级而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居然变成了‘落后的’农民国家中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运动所依据的主要思想体系。”

以划分阶级成份为开端的阶级斗争理论进入乡村社会后,中国农民实现了身份的阶级化。国家在农民内部划分了两个生死对立的阵营。一个是革命的阵营,革命阵营里的人被视为人民,是好人;另一个是反革命阵营,反革命阵营里的人被视为反动派,是敌人、坏人。

国家主导下的农民身份的阶级化,形成了一种服务于阶级斗争需要的政治分层。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李强教授揭示,政治分层是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有现象,它根据人们的家庭出身、政治身份、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将人们分成高低不同的社会群体。政治分层的后果是产生了严重的政治歧视和政治不平等。

(二)早期的阶级划分

在共产国际影响下创立的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运用马列主义的阶级理论分析中国农村的社会阶级,对农民进行阶级划分。1921年4月,《共产党》月刊第3号发表《告中国的农民》一文,较早运用马列主义的观点将中国农民分为“土财主、中等农民、下级农民和穷光蛋(最穷的农民)”四种(见表2-2)。

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将农民划分为(1)富足的地主;(2)独立自耕的小农;(3)农业雇工。后两种“贫苦农民”至少占95%。

1923年7月,中共创始人、党的第一任总书记陈独秀(1879-1942)发表《中国农民问题》,将农村的地主与农民划分为10个等级:(1)大地主,(2)中地主,(3)小地主,(4)自耕农民兼地主,(5)自耕农民兼雇主,(6)自耕农民,(7)自耕农兼佃农,(8)佃农兼雇主,(9)佃农,(10)雇工(见表2-3)。

毛泽东对农村阶级的划分影响深远。这是因为擅于开展农民运动的毛泽东迅速崛起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提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在毛泽东看来,要分辨敌友,就不可不分析中国社会的各阶级。于是毛泽东对地主阶级、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进行了详细地分析,最后划出了敌、我、友的阶级阵营。1933年10月,毛泽东写成《怎样划分农村阶级》一文,根据这个标准,农村被划为五种阶级(见表2-4)。

与陈独秀等人对农村阶级的划分主要着眼于理论分析不同,毛泽东这篇划分农村阶级的文章,直接服务于革命斗争实践的需要,当时由中共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通过,作为共产党控制区在土地改革中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官方标准。共产党在中国大陆执政以后,又基本以此为标准在新解放区划分农村阶级,开展激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三)土地改革与阶级成份

20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社会变迁被纳入到林毅夫所说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轨道。革命的成功,使一批由社会底层跃升为社会顶层的新政治精英,以意识形态权力和国家政治、军事权力为后盾,。规划着这个新社会的变迁路径与速率。发动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是新政权得心应手的治理技术。共产党建政之初,就发动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三大运动。

仓颉造字,颇具深意。有“田”为基才能“富”,身“系”于“田”则为“累”。中国农民世世代代扎根于“田”之中,身陷于“富”和“累”之间。在农业社会,土地是社会的最大财富,是农民生存与生活的根基。农民与土地密不可分,只有在土地上从事耕作的人,才是真正的农民。要拥有巨额财富,就必须占有大量土地。这是农业社会权势阶层追逐财富的内在逻辑,其结果就是形成传统中国的“双重两极社会”:

一重是贫富对立的两极社会。权势阶层大势兼并土地,致使大批农民破产,出现董仲舒(公元前179-公元前104)所说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整个社会呈现强者无休止地掠夺弱者、蔑视弱者,弱者则充满了对强者的妒嫉与仇恨。贫富两极分化的结果,就使“劫富济贫”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极具合法性,“等贵贱、均贫富”成为农民起义的主要旗帜,以“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为主题的古典小说《水浒传》,在民间社会广为传颂。

另一重是官民对立的两极社会。刘泽华等人指出,在传统社会,“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具体的表现就是官民关系,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最根本的对立关系”。秦晖揭示,“官民矛盾”而非“主佃矛盾”才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国家权力的横征暴敛、取民无度,或滥兴事业、役民无时,或垄断利源、夺民生计,或吏治败坏,虐民无休而引发官民冲突,故俗语历来有‘官逼民反’而从无‘主逼佃反’之说。”从孔子叹息的“苛政猛于虎”《礼记》,到《水浒》中的“逼上梁山”,传统政治结构中始终存在着一种“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运行逻辑。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研究学者费正清对此作了正确的揭示:“除了饥荒和疫病,中国农民自古以来最大的敌人是统治阶级。”

在两千多年的皇权官僚体制中,中国形成了强对弱的掠夺、弱对强的仇恨、富对贫的骄横、贫对富的仇视、官对民的敲骨吸髓、民对官的畏惧痛恨为突出表征的双重两极社会。双重两极社会的本质在于“权利失衡”。一般认为,在这种权利失衡的双重两极社会中,穷人的不幸要大于富人,百姓的不幸要大于官吏。但事实上,在没有基本权利保障的双重两极社会,无论穷人或富人,抑或百姓与官吏,甚至皇帝本人,都会成为专制社会的牺牲品。追求特权而不珍视人权,是中国传统皇权专制社会无可规避的最大陷阱。诚如托克维尔所言:“无论穷人和富人,都没有权利的观念,双方都认为权势是现在的唯一信托和未来的无二保障。”不仅穷人与富人是如此,而且官与民也是如此。

1950年代初新政权推行的土改运动,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均田运动”。这次均田运动不同于历史上均田运动的是其均田方式的暴烈性、均田领域的广泛性、均田过程的悲壮性和均田后果的深远性。

1924年8月,孙中山在《民生主义》的演讲中提出:“我们要怎样能够保障农民的权利,要怎样令农民自己才可以多得收成,那便是关于平均地权的问题。”在孙中山看来,“至于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在整个20世纪,中国的政治知识精英几乎一致认为,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又被化约为农民与地主的关系问题,解决土地问题在于将地主的田土分给农民,农民一旦获得了地主的田土,就会过上没有剥削的幸福生活。但他们没有看到,农民问题除了农民与土地的问题(其实质是农民与地主的关系问题)外,还有农民与政府(国家)的关系(官民矛盾)问题、农民与自然的关系(环境保护)问题、农民与其他阶层的关系(社会阶层结构)问题、农民内部之间的关系(竞争合作)问题等。土地改革解决的只是农民与地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后来的经验事实表明,通过1950年代初的土改以及1980年代初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获得了大致平均的土地,但农民问题并没有解决。

在土地改革方式上,有两种基本的方法,即国民党主张的“和平土改”的方法与共产党主张的“暴力土改”的方法。孙中山当年认为:“如果马上就要耕者有其田,把地主的田都拿来交到农民,受地的农民固然是可以得利益,失地的田主便受损失。”为此,土地改革应当“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让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方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孙中山主张和平土改的方法未能在大陆实现,除了整个国家社会科学知识的欠缺而找不到帕累托改进的方法外,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遇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阻挠。这也就为共产党在大陆开展暴风骤雨般的暴力土改提供了合法性。和平渐进的改革一旦遭遇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如果不是改革无法进行下去,就可能使改革转向暴力的革命。

1950年2月28日,政务院发布《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对新解放区的土改时间表做了规定,提出所有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的新解放区,在1950年秋收以前,一律不实行分配土地的改革。1950年秋收以后,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陕西9省,甘肃、宁夏、青海3省之汉人地区,开始实行土地改革。

为了开展土改,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对土地改革做了部署。土改被毛泽东列为当时的八大任务之首。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对土改的目的、土地的没收和征收、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等做了规定:

第一条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五条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

第十条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外,均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为配合土改,1950年7月15日,政务院公布《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村土改中的“合法执行机关”,雇农、贫农、中农、农村手工业工人及农村中贫苦的革命知识分子,可以成为农民协会会员,凡被派到农村中从事农民运动的工作人员均得加入农民协会。地主、富农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没有加入农民协会的权利。7月20日政务院公布《人民法庭组织通则》,规定组织人民法庭作为专门服务于土改的特别法庭,惩治“恶霸、土匪、特务、反革命分子及违抗土地改革法令的罪犯,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顺利完成土地改革”。8月20日政务院公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12月30日公布《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1951年7月3日公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补充规定》。这些文件是开展土改的基本依据。

根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整个农村人口被国家划分了阶级成份好的和阶级成份不好的两大阶级阵营。阶级成份好(及一般)的阶级享有“人民权利”,阶级成份不好的阶级是革命政权专政和改造的对象。见表2-5:

此外,小手工业者、手工工人、自由职业者(职员)、小商小贩、开明绅士、知识分子等,为一般阶级成份。但在阶级斗争中,这些成份中的人也有可能随时成为批斗的对象。

自1950年开始,溆浦县根据上级组织的统一部署,连续开展了剿匪、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确立了共产党对乡村社会无与伦比的强大控制。

据1948年的调查,溆浦县有田361283亩,其中占田5000亩以上的地主有2户,占田500亩~1000亩的地主有59户,占田100亩~500亩的地主约100户。据土改前的调查数据显示,地主占总人口的6%,占土地总数的37.6%,人均耕地9.93亩;富农占总人口的4.3%,占土地总数12.8%,人均耕地4.71亩;中农占总人口的32%,占土地总数的34.32%,人均耕地1.69亩;贫雇农占总人口的52%,人均耕地0.4亩。

以马列主义为官方意识形态的新政权,绝对不能容忍地主、富农的“剥削生活”。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1951年12月,中共溆浦县委在枣子坡省立九中(现溆浦一中)召开三级干部大会,部署全县土改工作。全县共抽调1109名干部组成5个土改工作队开展土改。土改先试点,再分四批进行。1951年2月初,先在八区(江口)11个保(含农会)试点,约一个月结束。之后分四批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土改运动。整个土改工作均分为四个阶段。之后又进行了土改复查。见表2-6:

溆浦县的土改运动均以保为单位进行。在划分阶级时,全县以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为依据,但又根据当地实际作了较大调整。土改干部普遍拥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权”。在阶级成份划分中,出现了《土改法》和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中没有规定的新“成份”,如小土地出租、小土地经营等。桥江镇革命村村民向祚书(1934~2011)回忆说:

我们向家湾村(“文革”时更名为革命村)划的成份,主要划有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小土地经营、中农、佃中农、贫农、雇农。共划了4户地主:向宗千、向宗铁、向宗明、丁开久。

卢峰镇横岩村村民李佑良(1930-)在土改时期担任红极一时的民兵。他在接受笔者访谈时介绍:

那时我们村叫十三保,保长相当于村支书,甲长相当于生产队长。但那时的保比现在的村要大一些,当时的十三保现在就分为两个村。保长上面还有乡长。

我冇进过学堂门。解放来我参加土改,当民兵。

当时划成份,有10亩田以上的划为地主,10亩以下、4亩以上的划为富农。

小土地出租是自己有亩把地,数量在4亩田以下,5分田以上,比中农强点。

小土地经营是那些有4、5分田,种些经济作物,比如种些甘蔗、柑橘,为人勤快,做些小生意,将家里种的经济作物担出去卖的人。

中农,自己有4、5分田、土,再种些地主的田。

贫农是种地主的田,做长工的。

雇农一分田冇有,是最穷的,一行都冇有,打零工的。

地主里头又划有一般地主、恶霸地主。一般地主有10亩田以下,没做什么坏事的。恶霸地主有10亩田以上,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的地主。还有的恶霸,不做事,在外面诈钱,好呷懒做,鱼肉百姓,见人乱打的人。和现在的烂仔“一千过”(溆浦方言,意为一模一样),不一定有田、土。那时,只要有人反映,就打掉(枪毙)。

当甲长的,如果老老实实,为群众办事,没有案子的,就不追究,与贫农一样(对待)。当保长的,冇有案子的就算了,有案子的,捉到就打掉。当乡长的,呷人民血汗的,也打掉。

(全县)不同地方划地主的标准也不一样。溆浦龙潭最富裕,叫担不尽的龙潭。在龙潭,有100多亩田的也没有划地主,20多亩田的只划为贫农。马田坪3、4亩田划为地主,有的穷地方,2亩田就划为地主。

总的一个诀子,就是每一个保(村)都要牵条猴子耍把戏,这样土改工作才搞得开。

划阶级成份,就是“把自己和敌人划清你我”界限,之后“就要进行你死我活的决战”。溆浦各地在划阶级时存在普遍的提高阶级成份的倾向。中共溆浦县委宣传部部长傅声远(1927~)1952年1月9日在一个关于土改问题的会议报告中就指出划阶级中存在的这个问题:

宁左勿右,划到百分之八至十三(按:指地主所占的比例)。应该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原因:(1)想多搞油水。(2)把政治问题(旧保长)提升阶级。(3)干部认为多划几个地主没有人讲我话,特别是地主阶级出身。(4)单纯看劳动,劳动是主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还要看生产资料的占有。

在溆浦土改中担任工作队长的彭燕郊(1920~2008),在其土改工作日记中记录有提高阶级成份的问题:

不少干部群众为了多分果实提高成份,将伪保长、伪军官或土匪占有少量土地而不劳动的划为地主。因此有的划到百分之七、八、十,甚至到百分之二十。提高成份思想是为了夺得果实多分田,不少干部为了表现自己立场稳,怕人说是地主立场,左一点比右一点好。

在提高阶级成份中,溆浦县将一些不够地主标准的人也划成了地主。桥江镇革命村向祚书的父亲向宗明(1913~1968)就是一个被提高阶级成份而错划为地主的典型例子。向祚书介绍说:

我爹爹在国民党时期当过几年兵,解放前回到老家种田。当时祖上留下来2亩多田、1亩多土。我公公(向本均)是草医。1948年,梅子坳袁泽文老婆的手摔断了,请我公公去治。我公公将她的手治好了,袁泽文说表示感谢,愿意将他家的庄场(按:离村落较偏远的山丘地带比较集中的零碎田土,叫庄场;在庄场修建一栋简陋的房子便于耕作和看守的房屋,叫庄屋。)便宜买给我公公。我爹爹不肯要,公公却硬要我爹爹留到。我爹爹没办法,以为那庄场反正大约只有2亩田,还构不成地主,就勉强留下了。1949年上半年留的田,到下半年就解放来了。

土改开始,我爹爹在农会做事,登记账目。当时我家划为下中农。村里的舒均元、叶克端与我爹爹在解放前有些小过节,解放后,叶克端当了保卫主任。他们两人恨我爹爹,在土改复查时就向农会反映,说我爹爹家有田土“三排两湾,不知多少”。其实全加起来就只4亩多田、土,全家7口人,人平只6、7分田、土。因构不成地主,就将我爹爹划为官僚地主。

我爹爹划为官僚地主后,被批斗,又去劳改三年,田土、房屋、财产全没收,将我们全家赶出家门不准住。后来,每一次政治运动都要挨斗,我爹爹受不了,自杀了。

土改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那些时来运转的村民倾向于“把土改作为清算个人恩怨的借口,将自己在村里的冤家对头划为地主”。而实际上,“这些人最多只能划为中农”。划为地主意味着其全家将遭受灭顶之灾,并将深刻影响其几代人的命运。2007年9月,笔者在调查访谈中,碰巧将一个在土改中担任过民兵的李佑良(1930~)和一个在土改中被划为地主的儿子向祚书(1934~2011)两个古稀老人一同约聚到一起。在整个访谈中,作为土改中的政治红人,李佑良50多年后仍然精神焕发,神情自如,侃侃而谈,举止中充满自信。而作为地主儿子的向祚书,虽比李佑良年小4岁,但垂垂老矣,人生的坎坷和苦难分明写在那张憔悴而衰老的脸上。与李佑良的自信和健谈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向祚书明显表现出自卑而拘谨,一问一答,不问不答。这正是毛泽东在执政前夕提出的“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的政治产物。

美国著名传教士明恩溥曾敏锐地指出“每个中国村民都被评价为老实或不老实”。至今在农村,“为人老实”仍然是对一个人最基本的正面评价。人们由此或许能理解为什么“忠厚老实”四字能成为形容中国农民最普遍的经典词汇。

二、斗地主:革命专政和暴力再分配

国家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在国家理论研究中,美国学者诺思将国家存在的两种理论解释做了分析。契约国家理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契约界定国家公权力行使的边界,也限定着每个人相对于他人的活动边界,这就为个人自由提供了空间。国家契约理论有着悠久的历史。国家掠夺理论或剥削理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集团或阶级的代理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集团或阶级的利益向其他集团或阶级的成员榨取收入。马列主义是坚持这种理论的代表。诺思认为这两种关于国家的理论都不全面。为此,他提出使两者统一起来的暴力潜能分配理论,假如暴力潜能在主体间的平等分配,就产生契约国家,而暴力潜能在主体间的不平等分配,就产生掠夺国家。在诺思看来,现代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和约束,“我们将生活在霍布斯主义的丛林中,也就不可能有文明存在”。

恩格斯指出:“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列宁进一步强调:“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正是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实现了国家政权的一次历史性更替。

(一)诉苦:预热革命斗志

共产党所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政权,通过服务于阶级斗争的政治分层,确立了农村社会中的阶级敌人--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即罪犯)。贫雇农则被党积极动员起来,向着阶级敌人进行最残酷的斗争。诉苦是新政权将贫苦农民纳入到党所规划的农村阶级斗争的心理动员技术。

郭于华、孙立平讨论了新政权重塑下层农民国家观念重要机制的诉苦。在西欧,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同时也是现代公民形成的过程;而在中国,贫苦农民是通过诉苦以确认自己的阶级身份来形成国家观念的。这种国家观念是一种“感恩型国家观念”。每个个体形成的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是“阶级中的一份子”和相对于“国家”的“人民”或“群众”。新政权通过诉苦这种国家仪式和权力技术,在贫苦农民心中植入阶级仇恨,从而预热革命斗志,为彻底撕裂传统乡村社会的秩序结构埋下伏笔。在诉苦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把苦难的一切根源归咎于“万恶的旧社会”而建立“消极的国家形象”,地主阶级则是这种消极国家的罪恶总代表;另一方面,通过“翻身”意识等建立“积极的国家形象”,毛主席、共产党是贫苦农民翻身得解放的“大救星”。

溆浦县土改运动一般经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斗争地主、分配胜利果实等步骤。溆浦县委先在大江口搞土改试点,经过一个多月的土改试点后,随即在全县开展激烈的土改运动。毛泽东后来对土改的经验做了一个总结:“我们形成了一套具体的办法,就是:访贫问苦,物色积极分子,扎根串连,团结核心,进行诉苦,组织阶级队伍,展开阶级斗争。”

曾担任溆浦县桥江区土改工作总队副总队长的郭静秋(1922-),1948年6月毕业于湖南大学,1948年10月随南下工作团回溆浦工作。他回忆当年土改时说,土改工作队干部进入村庄,要求与贫雇农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进行访贫问苦,以赢得贫苦农民的信任,再摸清底子,为斗争地主、顺利开展土改做准备。

1951年12月,溆浦县委在枣子坡省立九中(引者按:现溆浦一中)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布置了全县土改工作。大会结束后,1000多名土改干部奔赴各区乡,开展土改运动。这时,我从(县政府)文教科抽出派到桥江区担任土改总队副总队长,谌鸿章(引者按:时任县长)任总队长,桥江区委书记于永起也是副总队长。不久,我下到址坊村蹲点。

址坊、油洋一带是穷山沟,过去曾是土匪出没的地方。这地方的农民很穷很苦,一年到头难得吃上几顿白米饭。这里的贫苦农民受地主、土匪的剥削和压迫极深,苦大仇深。

工作组到达址坊村的第二天,即召开全保贫雇农群众大会,宣传土改政策,布置安排工作。散会后已近傍晚,北风呼啸,且雨夹着雪。我的住户是个穷得叮当响的贫农,一家4口人只有一场破棉絮。我自己带的被子很薄,一件大衣盖在被子上,半夜被冻醒了。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我才知道夜里下了一场大雪。我穿上从财政科借来的一件棉大衣,又去访贫问苦。一些低矮的贫雇农家被埋在大雪中了。我踏着深深的积雪,一步一个洞,挨家挨户向贫雇农问寒问暖。那时天气虽然寒冷,但心里是热乎乎的。

经过几天的访贫问苦,便召开诉苦会,从小组诉苦到大会诉苦,用活生生的事实教育农民。

逢到夜晚开会,农民提着灯笼来参加。诉苦是为了引导群众进入斗地主阶级的氛围中来。群众倒尽了苦水,斗争情绪高涨了,就可以由农会干部打锣召开斗争大会了。记得每次斗争大会,全场愤怒,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打人的事。这时干部必须善于引导,使运动健康发展下去。

诉苦是党对贫苦农民的一种强制性动员。土改干部深入到村庄后,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培养土改根子或积极分子,为批斗地主做准备。群众认为地主有三种:“草鞋地主、劳动地主和剥削地主。”有的贫苦农民刚开始时认为地主并不坏,在乡村与大家相处和谐,没有必要批斗。因而土改干部进入乡村后,开始并不为乡村社会所认同。有不少土改干部一开始就遭遇到农民的防范和冷淡,一些贫苦农民并不欢迎土改干部在他家里吃、住。这使那些来自大城市的土改干部多少有点灰心丧气。但为了革命工作的需要,他们必须硬着头皮坚持宣传和动员下去。“对于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来说,知道阶级斗争就是生活的全部内容以及共产主义社会将为人们带来巨大的幸福就足够了。”那些被干部着力动员和培养的根子,在党的革命斗争思想的启发下,很快成为土改中的急先锋。

诉苦一般有贫苦农民向与其“三同”的土改干部诉苦、在家庭诉苦会上诉苦、在批斗地主大会上诉苦等形式。溆浦县七区(麻阳水)均坪十保在土改总结会上做了典型经验报告,介绍了土改中访贫问苦、扎根子、动员诉苦等具体经验:

(均坪十保)4个自然村,在七区比较集中富裕,300多户分为12个行政小组,1434人。其中,地主27户,富农9户,中农74户,贫雇农242户、842人,其他11户、90人。田土1451亩,地主占田843亩,富农112亩,中农464亩,贫雇农226亩。

(工作组干部1951年)11月23日到保,绝大部分深入到户,一小部分留在农会。

七组是个封建堡垒,有两个院子,每院住七八户,每院住两个、三个地主,住在一起,都是姓向,都是一宗,祖先分家以来从来没有搬出过。去找就找不到贫雇农,找到人连这院子有地主都不告诉你。干部跑到六组,从六组了解七组情况,利用矛盾来突破。知道其中有个姓肖的,是清反(清匪反霸)时搬进去的,必须找他。第二天(干部)去找(姓肖的),进门(肖)就问你来做什么,吃饭时五口人,只拿出五个碗,不留他吃饭。(干部)又回六组,决定从劳动上与他建立感情。第三天再去找,肖一见他就跑上山砍柴,干部跟上山,也跟他打了一担柴,才开始说话,回家让他吃饭,但苦还不敢诉,情况也不敢反映。第四天,两个人睡在一个床上。一个被窝有五个大孔。王同志半夜把(自己的)棉衣给他盖上。肖半夜醒来,两个人谈起来。王同志把过去被抓壮丁说出,正打动他的心,(肖)慢慢把自己过去从8岁给地主放牛,16岁被抓壮丁说出来,哭了,王同志也哭了。你也哭,我也哭,感情融洽了。但情况还不敢反映。

(王同志)第二天回组汇报,很高兴。

全保共扎12个正根,16个副根……通过(根子)互相诉苦,互相发动,作用也不小。

有一个根子,苦始终不说出来,在碰头会上听其他人诉苦,满身抖,流出泪,终于诉出苦来。

……通过根子,将家庭诉苦会开起来,提出一人有苦,全家有苦,一人翻身,全家翻身。

第二批串连后,又开第二次积极分子会,进入第三批串连,这时已是(干部)进保后的十八九天了。到三批共串连172户,300多人,达到贫雇农总数百分之八十五了。声势浩大,劲头高了。召开贫雇小组诉苦会,在会上通过典型诉苦,具体算账,贫雇农觉悟进一步提高了。五个小组先培养四个(诉苦)典型:抓(壮)丁、逼租、逼债等。接着有19个诉苦,这时候行动要求高了……准备召开贫雇农诉苦大会,全保贫雇农大会师,干部、根子都很重视,(如)开坏了,工作还要从头再来……在小组诉苦的基础上,召开片诉苦会,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觉悟,把诉苦大会变成整个贫雇农的要求……在全保会开前,把全保典型苦主十八人找来开全保苦主会,首先自己介绍历史,就很容易形成诉苦,大家觉得彼此的苦一样,提高了阶级觉悟。进一步说明诉苦是为了教育贫雇农,大家都重视了。“我要不诉苦,大家不起来,我的仇也不能报了。”(苦主们)一致说:“我们这几个人的苦,也是全体贫雇农的苦。”接着,把苦的轻重安排好,第一个和最后一个苦(是)最典型的。

……在这个基础上,把(全保诉苦)会开了。因为大家都认识重要意义,本来规定早饭后开,天刚亮(人)都到了。主席团主席先把自己的苦说了,干部又加引导,共17个苦主,有16个诉得流泪了。有个诉到地主把他抓壮丁,妻子在家吃南瓜叶,还被地主赶出去,全场都哭了。有的还自动喊口号,冷风中站了一天动也不动,直开了一天,主席做了总结。

党通过动员贫苦农民诉苦,将农民群众引导到彻底批斗地主阶级的轨道上来。旧社会的一切罪恶,人们心中的一切不满和积怨,都被集中引向地主身上。每个保被划出来的地主,就成为该保群众发泄所有怨愤和仇恨的对象。地主们注定要在仇视他们的新政权机器的专政中被彻底消灭。“从心理学的观点看来,证明反对‘人民的敌人’的残暴暴力是正当行为的观点,使社会地位低下的人们尤其高兴。这些‘人民的敌人’就是那些过去拥有更多物质财富而现在被人幸灾乐祸地贬低、压迫和消灭的人。”在土改运动中,贫苦农民被教导说,消灭了地主阶级的剥削后,他们将过上没有剥削和压迫的“新生活”。

(二)批斗:宣泄阶级仇恨

黄宗智将共产党的土改运动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1937到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的老解放区模式,第二种是1946年到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交战区的模式,第三种是1949年到1952年共产党执政后的新解放区模式。

溆浦县属于新解放区,但其土改很难属于黄宗智概括的“温和的”新解放区模式。黄宗智认为1949年共产党获得胜利后的土改“变得比较有序和温和”。其实并非如此,至少经过农民运动洗礼的溆浦县在土改中就并不显得“温和”,它充满了一切土改中常有的暴烈性和残酷性。在土改中,残酷无情的阶级斗争被普遍认为是革命的象征,任何对地主或富农的同情或怜悯,都会被视为背叛革命而遭到纠正、制止或打击。正如黄宗智正确揭示的那样,“作为人民的敌人,阶级敌人的危害性要大于罪犯”。从地、富、反、坏四类分子的排序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党通过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的动员,充分地激活贫雇农的阶级仇恨,并将之引向被党称之为“旧社会罪恶势力的总代表”——地主阶级。在雷锋这个被新政权树立的最具广泛影响的“榜样人物”的身上,就集中体现了对阶级敌人的仇恨和对革命同志的友爱的双重人格。

人性并不能以人性善或人性恶所能简单地加以区分。每个人的人性中,或许都包含有善与恶的因子,换言之,人既可以为善,亦可以作恶。人性为善,就像甘霖,只恨太少;人性为恶,如同洪水,为害犹烈。在新社会,对阶级敌人的仇恨受到了格外的赞扬和褒奖。被贴上“阶级敌人”标签、只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富农阶级,势必要在这场势不可挡的阶级斗争洪流中被全部淹没。

残酷无情地批斗地主阶级,是党动员贫雇农发泄阶级仇恨的合法方式。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新政权不同,共产党建立的新政权,并不满足于它所统辖下的民众向其缴粮纳税和表示政治忠诚——显然这一点是必不可少的。新政权还要在宏大理论的指导下,彻底地改造乃至消灭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阶级敌人——不管他们是否积极向新政权缴粮纳税并如何表示政治忠诚——以实现其伟大的“雄心壮志”。刘少奇对党的雄心壮志做过概括:“共产党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来的、最革命的、战斗的无产阶级政党。当它处于被压迫地位的时候,它要利用一切可能,组织和领导广大人民,为准备和进行革命、为夺取政权而斗争。当它取得了国家政权以后,它要组织和领导人民把革命进行到底,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并且继续同国际帝国主义做斗争,支援世界各国人民的革命运动,一直到共产主义世界的实现。这些就是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雄心壮志。”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无产阶级的雄心壮志的革命政党”。

地主、富农等被新政权贴上“阶级敌人”的政治标签后,他们的阶级成份和家庭出身就已经一劳永逸地将他们钉死在历史的罪恶榜上,除了等待新政权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专政和改造外,他们别无选择——历史上的遵纪守法、缴粮纳税和政治忠诚,已经远远不能令具有宏大革命理想的新政权所满足了。新政权公开宣称国家法律决不保障阶级敌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阶级敌人自然不可能有任何申辩和维权的空间。面对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政权,他们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利都将丧失殆尽。

早在1920年代的农民运动中,打击地主就成为农民运动的中心内容。热衷于农民运动的毛泽东,在1927年3月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综计了农民从政治上打击地主的9种方法:清算、罚款、捐款、小质问、大示威、戴高帽子游乡、关进县监狱、驱逐、枪毙。位于中国中部的湖南省,一直是中国农民问题最严重的典型地区,也是农民运动最激烈的中心地带。在1920年代,湖南各县积极组织农会,将农民吸收到农会中来开展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毛泽东当年将湖南农民组织程度划分为四等,湘中的湘潭、湘乡和湘南的衡山为第一等,“湘西一带,在袁祖铭势力之下,农会宣传未到位,许多县的农民还全未组织起来,这是第四等”。虽然与湘潭、湘乡和衡山的农民组织相比,位于湘西的溆浦县可能要稍逊一筹,但在湘西地区,溆浦县却是农民运动的中心,其暴烈程度决不逊于任何地区。1926年11月湖南省各县农会会员统计情况如表2-7所示。

溆浦虽位于交通闭塞的湘西,但革命的烈火却迅速蔓延到这个山区县。1926年7月,北伐军攻克长沙,湖南农民运动“风起云涌”。9月成立中共溆浦直属支部。与此同时,省农运特派员李声振到溆浦成立县农民协会筹备处,不久正式成立县农民协会。到1927年5月中旬,全县共成立11个区农协(大的区分上、下区农协),44个乡建立了35个乡农协和200多个村农协。农协会员由1926年10月的1965人猛增至2万余人,其中雇农、佃农、半自耕农占80%,受党直接领导的农民群众达10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在农民运动中,各区、乡农民协会相继开展对土豪劣绅的斗争,“农会成为农村唯一的权力机关,事无大小都归农民解决,真正做到了‘一切权力归农会’”。

在暴烈的湖南农民运动中,“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风扫光……将地主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拥有绝对权力而不受制约的农民协会,受到毛泽东的极力推崇:“必须建立农民的绝对权力。必须不准人恶意地批评农会。必须把一切绅权都打倒,把绅士打在地上,甚至用脚踏上。所谓一切‘过分’的举动,在第二时期都有革命的意义。质言之,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决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决不能打倒绅权。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不让任何权力占有压倒一切的绝对地位,是人类政治文明中的一条基本经验。睿智的思想家对任何绝对权力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谨慎提防。中国人显然还不可能认识和理解托克维尔和阿克顿等思想先哲对防范绝对权力的忠告。托克维尔坦言:“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在我看来,不管任何人,都无力行使无限权威。我只承认上帝可以拥有无限权威而不致造成危险,因为上帝的智慧和公正始终是与它的权力相等的。人世间没有一个权威因其本身值得尊重或因其拥有的权利不可侵犯,而使我愿意承认它可以任意行动而不受监督,和随便发号施令而无人抵制。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利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着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着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政播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阿克顿指出,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防止任何一种政治力量或派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绝对支配地位,这种理念是亚里士多德、波里比阿、西塞罗、斯多葛学派等人的政治学说本义。

追求不受制约和谋求支配一切的绝对权力,一直是中国传统政治演进的主流趋势。这种政治观念延展到20世纪即演变成为一种被邹谠称之为“全能主义政治生态”。“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农民运动,给这个民族所带来的持久的伤痛,或许要经过几代人的痛苦磨难才可能逐渐醒悟过来。

在1920年代的溆浦农民运动中,镇压陈壬龄(俗称陈老二)是农民革命斗争的重要标志性事件。陈壬龄时任溆浦县团防局长,此人被革命人士认为“心性狠毒”、“横行城乡”。据称全县被他杀害的无辜群众达“200多人”。1923年的一天,陈壬龄为避土匪抢劫,将家里的财物装入18个铁桶加以密封沉入屋前的水塘里。待土匪抢劫风声平息后,陈回家车干水塘,发现少了一桶,就怀疑在附近卖油糍粑粑的陈三伢所盗,便将其抓来,为逼其供认,竟施用惨无人道的“剥皮抽筋”酷刑:先将陈三伢上衣脱光,在木板上钉上两排粗针,抽打陈三伢的背部,把肉皮打得稀烂,乘鲜血尚未凝结,用细麻线从肩部一直密密麻麻摆到臀部,然后涂上石灰粉,使石灰与鲜血、皮肉凝结在一起,成为血痂。过一二天再来抽动麻线,就如万箭穿心,疼痛难忍。陈三伢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上吊自尽。后来陈壬龄发现盗窃者乃其一抽大烟成癖的侄子所为。陈壬龄被革命党人认为是全县反动势力的靠山和总头目,是农民运动的“拦路虎”。中共溆浦县委为了将刚刚兴起的农民运动推向高潮,秘密决定除掉陈壬龄。

1927年2月26日(农历正月25日),中共溆浦县委在县城寺坪召开庆祝中国国民党溆浦县党部成立的万人群众大会,大会主席团由中共溆浦县委书记刘绩成(1895-1927)、县委宣传委员向五九、县委委员杜永庆、县长龙之瑞、县党部妇女部长舒劲秋、城区党部负责人杜永廉等人组成。陈壬龄被突然抓获押入会场台下时,群情激昂。“嫉恶如仇”的向五九操起广播筒大喊一声:“赞成枪毙陈老二的鼓掌!”全场顿时掌声雷动。杜元富抽出手枪对准陈老二就是一枪,击中陈的腿部,士兵们连复几枪,“结束了陈老二的狗命”。随即,与陈老二有“深仇大恨”的群众,纷纷跑到附近人家借来刀子,“割其耳朵和鼻子,有的剖膛取心祭灵,有的割一块肉拿去下酒;有个士兵一刺刀挖出陈的眼珠子,猛然用脚踏破,眼液四溅。有人问他对陈老二为什么如此痛恨?他愤然答道:‘我家被他弄死三个人,我是为了报仇才来当兵的。’不过一袋烟功夫,陈老二只剩下一副骨架子。”在陈老二被镇压处死后的当天下午,县委才在县城和各区张贴布告,宣布陈的“十大罪状”。

为保证农民运动向前发展,1927年3月,遵照上级指示,溆浦县成立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在全县开展了一场“镇压土豪劣绅的伟大斗争”。在短短一二个月内,全县受到惩治的土豪劣绅达616人,其中镇压的11人,游斗的44人,坐牢的33人。1927年4月12日,国共两党正式分裂,5月21日,许克祥在湖南长沙发动“马日事变”。5月24日(这一日电报代日韵目为“敬”字),溆浦则发生了“敬日事变”。包括中共溆浦县委书记刘绩成在内的19人被溆浦驻军的陈汉章杀害,尸体被拖至县城溆水边的水码头,多被丢入溆水河中。之后,革命斗争更趋于激烈。“杀我们一个,还他们杀百个。”1928年5月19日,中共溆浦县委遵照省委“暴动就是成绩”的指示精神,发动了震撼湘西的舒溶溪农民暴动,舒溶溪小学校长龙明汉被“凌迟处死”。

在1920年代暴烈的农民运动中,充满无限仇恨的斗争双方,都以无比残忍的手段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人的尊严和价值,人的生命权、人身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和自由,都在这种无比残酷的零和政治斗争中趋于毁灭。在传统中央权威被摧毁后,中国社会陷入了费孝通所说的现代“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已现”的状态之中。霍布斯指出:“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这种战争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一个拥有几千年文明的社会,竟再现了人对人都是狼的“霍布斯主义丛林”的恐怖景象。在溆浦,抢劫、强奸和杀戮,惨绝人寰。强者和弱者,贫者和富者,几乎都缺乏基本的人身安全预期。溆浦县水东乡溪口人贺幼农(1901-1949)1948年任溆浦县自卫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由县长兼任)。1949年4月22日,贺幼农部下黄友良因嫖娼,指示舒均友开枪打死了贺的儿子贺谱生。贺幼农当即带人将舒抓获,酷刑拷打,尔后将其枪杀并枭首示众数天。贺幼农又抄了舒均友养父舒云太的家,将其全家老小近10人抓去关押。同时,贺幼农将黄友良押到溪口贺谱生坟前,并将黄友良绑在门板上,在其背上插上3把杀猪刀,将其嘴里塞上一束松毛,将活人当猪祭奠其子。黄友良在惨叫中死去。人对人的残忍狠毒,超过了人性所能作恶的极限。1949年12月25日,贺幼农在邵阳被人民政府枪毙。20世纪20年代的湖南农民运动,许多土豪劣绅被愤怒的农民群众打死。湖南湘潭县大劣绅晏容秋,被农民送进监狱后没有立即枪毙,县农民协会就率领农民和各界人士拥向县署,迫使县长交出晏容秋,让农民将其活活打死。湖南宁乡县劣绅刘昭在被农民捕捉押解县署途中被击毙。湖南石门的龚星伯、曾茂斋、王吉吾等地主,都是被农民动手打死的。同时,农会干部也有不少被残忍地杀害,如湖南茶陵县22都睦乡农民协会召开会议时,“劣绅黄卓甫等勾结团防局长罗兆鸿,将会议主席范荣桂包围殴击,‘以洋油、柴薪活活烧死,尸首粉碎,丢弃灭迹’”。法国学者路易斯·博洛尔在《政治的罪恶》一书中深刻地指出:“每一种动物以另外的一种动物作为自己的敌人,但人类的最大敌人却是人类自己。”

溆浦1951年开始的土改运动,与1920年代农民运动所种下的阶级仇恨是一脉相承的。不同的是,这一次土改是以国家政权为后盾的大范围全局性的统一革命行动。

马克斯·韦伯曾揭示:“通过诉诸暴力反对不正义,最终的结果不是更多权利的胜利,而是更多的武力或狡诈。”批斗地主实质上是一种以革命群众专政的暴力方式,践踏和剥夺地主的人身权利。以践踏人的尊严和价值为特征的土改运动,先是堂而皇之地对准地主这些阶级敌人,但用不了多久,这种对付阶级敌人的武器,很快就将对准包括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内的党的几乎所有的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

斗地主是为了打地主的“威风”,不把地主的“威风”打下去,就分不成田。斗地主一般经过群众诉苦责问、殴打,有的地主在批斗后被立即枪毙。彭燕郊在溆浦土改运动的日记中记录了一些斗地主的详细过程。

召开全保斗争会。

陈主席的讲话:“十里路,今天要走八里,明天就只有里把了。”

地主押上台,跪下。农会主席要地主陈思义自报五大财产。

群众问(地主):卖那它,卖好多?(地主说36年卖了田)

证人说:是四担一斛。(地主说做佛事卖的,四担多。)

口号:地主不坦白不行。群众说:你坦白讲呵。

“你每年收好多谷,做佛事要卖田吗?”

“要人民知道你就讲,不知道你不讲,你还是不坦白。”

“吃人民血汗不还不行”。

“老实点,说好多,是好多,不要人家问。”

“人家问一丘你讲一丘”。

“四架还是三架”,群众:“四架就是四架,三架就是三架。”

(9亩田应打36担)地主说只打20多担。

200多鸭子,说是死了多少,卖了多少。一条卖两升,只是卖升半。

“到底吃饭要劳动,还是吃现成的?”

口号没喊完,有人站起来讲:不坦白不行。

“还有哪里寄得有,我屋里(按:溆浦方言,指妻子)没告诉我,我不知道。”

喊陈思义堂客(按:溆浦方言,指妻子)来问,(陈思义堂客)站在台下,只有些包裙、鞋子、袜子之类。

群众追问:还有冇拿。

陈思义寄四床被窝到塘湾,说是农会打证明的。问他是哪里农会打的?答是塘湾农会。

证人出场,东西两个人看见,他挑出去的,共挑两担,挑到黑。地主婆还不承认。(两个证人没有培养好,袖着手,不敢认地主婆。)证人是地主。(其实一个小土地出租,一个雇农,老易记错。)

借谷六担,大加五息,每年还三担,从民国16年到31年(1927年到1942年),共还息16年,共还48担。

牛吃了他的麦,要赔4担谷。

儿子在台上诉,父母跑到台前指着地主同诉。

斗争结果,因材料掌握不多,形成下不得台,其中几乎发生吊打(已将陈思义堂客衣服脱下)。

溆浦县均坪十一保将斗地主的做法在全县土改总结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斗争大会前一天,召开中贫雇农会,提出大会是个翻身关键,“几千年就看这一天”,对地主罪恶进一步揭穿。这时大家斗争情绪很高,大家提出“明天斗不垮(地主)不散会”。再开小组讨论会,提出不带小孩,不带烟袋……明确斗争对象,23户地主斗5户,进一步培养苦主,根据诉苦大会情况,个别重苦轻诉纠正。先一天开全保苦主会,进一步培养,共63人,培养了一天一夜,先演习一下,把地主可能的顽强估计到,50几个苦主准备了人证物证。

又召开贫雇农代表会,产生主席团,分工。

(1951年)12月19日开全保反霸斗争大会。群众情绪相当高,天没亮就到齐,有的等了一夜,半夜就起来。妇女不带小孩,男的不带烟斗。到了800多人。富农站在后面。

第一个斗肖玉高,苦主25个。从诉苦一直追。压迫人,“为什么压迫”?“我有钱有势”。“你为什么有钱有势”(收租、国民党)……

另一个(地主)向××,不承认,苦主坚持了一个多钟头,斗倒了才下来。一整天,没休息,一点儿不倦。到最后一个,群众喊:“斗不垮晚上我们点灯斗”。有些群众把油柴都拿来了。

狗腿子也跑出来作证,诉晕倒的也有。从剥削追到政治,从政治追到思想,从思想上打垮了。

曾在溆浦县八区(江口)担任区长的郭静秋在回忆录中写道:

有一次,我在曹家溪村,领导一次反霸斗争大会。一个恶霸地主站在台上被斗,贫雇农一个个上台诉苦斗争。一个苦大仇深的雇农,诉苦诉得大哭起来,走过去就将那地主的右耳朵咬下一半,“呸!”一声吐在台上,台下的群众骇了一跳。他又准备去咬地主的左耳,我马上制止他。

对于所谓的恶霸地主,有的没有经过批斗就枪毙,有的在召开群众批斗会后立即拉出去枪毙。在土改中担任过民兵的卢峰镇横岩村的李佑良回忆说:

对于欺压百姓的地主,就整他,关起来,有材料的就打掉(枪打掉,即枪毙)。都是民兵去抓,用绳子捆起来,只捆地主,那叫打威风,不然田土分不下去。十三保地主陈宗元,当过乡长,抓到后三天就枪毙了,不要诉苦。

有一次在水东区,斗完地主后,将地主牵到江坪(按:江坪不是地名,溆浦将江河的河床滩头叫江坪)去,排一路跪着,一个个打掉。吹号了,就同时打掉。用枪对准地主后脑壳,一枪,脑壳开了花,脑壳不见了,只剩下肩膀、脖子垛垛。那一次,一下子就打掉了18条人。家里有人属的就将尸体抬回去埋了。没有人属的就死在江坪让狗吃掉。

当时斗争时,有一个地主的孙子斗爷爷的争,说爷爷睏了他妈妈,也打掉了。

那时水东区是岳区委当书记。

思蒙和尚坪的地主雷继熹,有几百亩田、几十杆枪,属于武装地主。将他抓到后,用铁丝穿起他的鼻子,牵起火火起走。在思蒙批斗后打掉了。他全家20多人全部打掉。雷继熹小婆子生的儿子,七八岁,也打掉了。他一屋人冇留根根,全家诛灭。

据《溆浦县公安志》记载,恶霸雷继熹,男,1897年生,思蒙乡七保人,家有田产800余亩,茶山、桔园100余亩,置有长枪10支,短枪3支,任过区团防分局局长。1950年9月2日在当地公审后执行枪决。路易斯·博洛尔揭示:“在谋杀了父母之后,一定要宰杀这些父母亲生下来的儿女。长期以来,这是一条不成文的政府行为准则。这条准则一直在起作用,政治的残酷性要求斩草必须除根。”

在当时,杀人杀得多、杀得狠,是革命的表现。毛泽东提出,镇压反革命分子,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对于什么叫“打得狠”,毛泽东解释说,就是“要坚决地杀掉一切应杀的反动分子”。为此,毛泽东对湘西地区杀人杀得狠给予充分肯定:“在湘西二十一个县中杀了一批匪首、恶霸、特务,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杀一批。我认为这个处置是很必要的。”毛泽东将杀人权下放到地方后,各地诛杀“反动分子”的革命干劲大涨。中共沅陵地委就曾电告溆浦,对“罪大恶极,群众痛恨的,即时枪毙。对发动群众有利,但来不及请示者可个别的杀了再报,或电话中请示”。溆浦县遵照此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进行“大张旗鼓的镇压”运动,结果是“效果很好”。1951年6月,地委专门派检查组对溆浦县芙蓉乡(现横板桥乡)五六两个保(农会)(现芙蓉、大洞、乌峰、集中四个村)的镇压运动进行验收。这两保于1950年12月27日联保(农会)召开群众斗争大会,斗争后就地镇压(即枪毙)11人,其中惯匪1人、特务3人、恶霸6人,地特1人。

时过50多年后,李佑良在回忆时感叹“那时打人打多了”。在结束笔者访谈时,李佑良反复说:“那时太乱了,还是正规好,还是正规好。不管国民党、共产党,一要正规,二要正派,正规过旧些,这样好,不要乱来。”

溆浦那时打人(枪毙)最多,如有人报复,只要揭发就打掉。溆浦县那时打得太多了。当时溆浦有两个著名的社会贤达人士,一个差一点被枪毙了,一个被枪毙了。差一点枪毙的荆嗣佑,马田坪荆家人,当过毛主席的老师。当时荆嗣佑说,你们要打我,你们先给毛主席打电报,他说打,你们就打。后来县里发了电报,上面不准打,将他派到(黔阳县)安江去安排了工作。一个叫陈遐龄,马田坪地坪村人,当过将军。当时他将近80岁了,生病走不动路。就将他的手脚捆起来抬出去枪毙了。

荆嗣佑(1889-1969),溆浦马田坪荆家村人,同盟会会员,系宋教仁领导的小组成员之一,1910年毕业于京师农商部高等实验学校,被清廷赐为“举人”,随即入日本明治大学。辛亥革命前后追随孙中山从事革命的反袁斗争。1916年,他受中华革命党派遣回湖南,参加长沙暴动成功后,任湖南省榷运局局长。1917年重渡日本,进明治大学学习。回国后执教于湖南长沙群治法政学校,其间经何叔衡介绍义务担任船山学社自修大学英文教师。1921年春,赵恒惕(在湖南搞“联省自治”,荆嗣佑当选为省议员。1927年“四一二”国共分裂后,荆嗣佑先后执教于北京大学、交通大学。1933年,胡汉民在广州成立反蒋的西南政府,荆嗣佑出任参议,后担任李宗仁的顾问。抗战胜利后,荆嗣佑回长沙受聘于文艺中学、克强学院。共产党执政后,荆嗣佑先任溆浦县马田坪小学校长,后调沅陵行署工作。1951年调任湖南文史馆馆员,1969年病故于安江。

陈遐龄(1873-1950),溆浦马田坪地坪村人。1894年中甲午武举,后东渡日本,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07年,陈遐龄任标统入四川驻防雅州。1918年北京政府任命陈遐龄为川边镇守使。不久被北京政府授予康威将军军衔。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陈遐龄回到溆浦,先后担任湖南省参议员、县军事参议会名誉会长、县自卫总队副总队长。他带头捐资倡修溆浦西湖口浮桥,方便溆水两岸民众通行。1945年,他应湖南省政府主席王东原(1899-1997)邀请出席沅陵专区行政会议,力主当局减轻民众负担:“谁要摊派,谁就不是好县长、好乡镇长。”1950年12月,77岁的陈遐龄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枪毙。1984年5月,中共溆浦县委对陈遐龄予以平反。

有的农民回忆当年土改、镇反时,十分困惑地说:

那时,一批批人都被捆去枪毙了,死掉好多人,死掉好多人!都是些农民,犯了什么砍脑壳的罪?

曾主持溆浦县公安局工作、领导过溆浦八区(江口)土改运动的郭静秋,时隔50多年后在接受笔者访谈时认为那时“杀人还是杀得太多了”:

当时杀这么几种人:一是土匪头子,二是惯匪,三是恶霸,四是帮会头目,五是国民党反动党团头子。

当时我们看来是正确的,要杀一批,不杀不行。但是杀多了。政策归政策,到下面就杀尽了。

那时也没有办法,上面分配任务,你不完成杀人任务,就是右倾。我到沅陵地委(当时设在辰溪)开会,书记叫陈郁发,部队下来的。地委上一级是湘西区党委,书记周赤萍,这个人很左。在会上布置任务时说:“宁愿错杀一百,不要放走一个。”

我是(溆浦县八区)区长,还有区委书记赵中财,山西人,溆浦话他听不懂。他没有文化,写不得,认不得,人的能力很好。区里20几个干部,基本上高中毕业生。

在地委开会时要求各地报杀人计划,我做计划,说大概杀十七八个人。这不得了了,领导不高兴了,说你们只杀十几个人,太少了,是右倾。在小组会议上我受到了批评。我说我回去跟区委书记商量后再报。

我从辰溪走路到江口70多里。回到区里与赵中财书记商量,他很正直,也说杀一二十个吧。我说这个数字我在地委开会时就挨了批评。后来,江口一次就杀了十几个人。

这不是我能控制的。那时没有法治,当时说是说(杀人)要县委批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每个干部都可以批准,罪名是“罪大恶极”就行了。上面也不管你,只要你完成任务。我们区里有个干部叫罗良骥,我当区长也管他不到。他将一个80多岁的一般地主杀掉了,还将他全家男的都杀了,只有一个男的跑掉了。

有杀错的吗?肯定有杀错的。我认识的一个同学钟学厚就杀错了。他纯粹是个学生,他家里是地主,他与贫下中农相骂,打了起来。在当时,你屋里是地主成份,打贫下中农,就是恶霸,枪毙了。我认为他肯定杀错了,他不是反革命,也不是恶霸。

那时,贫下中农说你是恶霸,你就是恶霸。这样的例子很多,讲不清,没有法治啊。

到底溆浦杀了多少,我也不晓得。记得当时溆浦有人告到中央,说溆浦乱杀人。中央要求溆浦将名单和数字报上去。当时县委书记任之、县长谌鸿章急急忙忙跑到我们区里,要统计数字,我们也统计不出来。

土改与镇压反革命基本是同步进行的。镇压反革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土改的顺利进行”。自1950年8月至1951年秋,在一年多时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溆浦县共枪毙特务、匪首、帮会头子、恶霸地主等反革命分子689人,其中特务48人、匪首276人、恶霸315人、反动党员骨干18人,反动会道门8人、其他24人,关押反革命分子603人,交群众管制的反革命分子901人。

另据《溆浦县公安志》记载,在整个镇反运动中,全县处决一大批反革命,占全县总人口的2‰。逮捕3785人,管制3231人。对罪行轻微、认罪态度好和有立功表现的假释或教育释放1135人,随军服役125人(其中土匪76人),牢内病亡62人,自然死亡209人,另外逃不知下落者72人。1950年代初溆浦县总人口约40余万人,以2‰计,在镇反运动中全县被枪毙的人约在1000人左右。

(三)没收:瓜分胜利果实

如果说,批斗地主是对地主人身权的剥夺的话,那么没收和瓜分斗争果实,则是对地主私有财产权的剥夺。

按照《土地改革法》的规定,没收财产只限于地主的五大财产,即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和多余的房屋,并规定对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而实际上,在溆浦土改中几乎没收地主的所有财产,同时也没收富农的财产,并且通过提高阶级成份,一些属于中农的家庭财产也被划为地主而被没收。

在溆浦县参加过两期土改的郭静秋妻子黄克和(1930-)介绍:

将地主斗完了,就分土地、造册子,将没收来的土地、财产拿来分,叫分胜利果实。没收地主、富农的财产叫浮财。主要是些被子、家具、衣服等,叫胜利果实。贫雇农将分得的家具、衣服抬回家。

贫雇农最高兴的就是分胜利果实。

桥江镇革命村向祚书的父亲原划为下中农,后因提高阶级成份而被划为官僚地主。他家的所有财产被全部没收,全家七口人被“扫地出门”:

没收了田、土。家里的所有东西,农具(没有耕牛)、被子、蚊帐、米、油、床、板凳、柜子、箱子,等等,都没收了。

我结婚时(1948年)老婆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也都被没收。没收的财产由农会分给贫农、雇农、佃农。将我家的房屋没收分给贫农向章兴住,我们7口人全部被赶出家门不准住。

我们一家只有搬到黄家冲庄屋住,庄屋只准住一半,另一半安排雇农黄恒生住。住在我家的向章兴已去世,他的弟弟向章发一家现在还住在我们以前的屋里。

卢峰镇横岩村的李佑良回忆:

工作队带民兵到地主家里没收东西,所有的粮油、家具、衣服、被子、床、桌椅板凳、柜子、缸子、金银、花币全部没收,抬到农会去。把屋也没收,交给没有屋住的贫雇农去住。金银、花币上交,其他财产分给贫雇农。

没收来的财产分为三等,最好的最值钱的为一等,最差的为三等。最穷的人先分东西,只能选一样。只有贫雇农分,中农没有参加分。

七区均坪十一保在介绍土改工作时,指出没收中存在的问题:

选举的代表去地主屋里没收时,干部包办,登记、清算各股都是我们的干部。不分大中小,一到地主家里,要其老老小小都跪下来,地主哭了,代表也哭(妇女)。代表在旁边走来走去,干部要包办,有个代表向地主说:“你快交东西吧,不然,工作同志来了要斗争你了。”

群众要清算中农,对中贫雇团结宣传不够,把一个贫雇的4两纱没收了。

经过暴风骤雨般的土改,全县共没收和征收多余土地197787亩、山林2240416亩、房屋23649间、耕牛4319头、农具33207件、粮食662.18万斤。有224290人分得土地、山林、房屋、耕牛、农具等。

土改后农村各阶级人平占有土地几乎接近绝对平均的水平。经过土改,新政权自豪地宣布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土改前后溆浦各阶级占有土地的变化情况,见表2-8:

“再没有比革命给一个国家带来的创伤更严重的事件了,因为革命意味着一个国家政治、社会智力上的全盘变革。”中国革命从近因上看,直接受到俄国革命的影响;从长远看,则是霍布斯鲍姆所概括的“双元革命”,即英国的工业革命和法国的政治革命的影响。世界上所有古老的文明与帝国在“双元革命”的冲击下都崩溃了,中国也不例外。“双元革命”改变了世界,也改变了中国。

中国革命创造了一系列革命话语用以承载革命观念。在革命者看来,革命具有无可比拟的正当性和神圣性。在人的身份、职业或行为举止前面加上“革命”二字的修饰,一切就变得神圣和光荣起来。如革命领袖、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同志、革命群众、革命知识分子、革命家庭、革命事业、革命运动、革命感情、革命友谊、革命斗争、革命竞赛、革命歌曲、革命行动、革命组织、革命队伍、革命纪律、革命理想、革命人生观等,甚至人名、地名和单位名,都纷纷加上革命二字。每个人“都觉得只有戴上一个革命帽子才安全,才光荣”。中国人开始陶醉在对革命的绝对崇拜之中。“反革命罪”是革命岁月里最罪大恶极的罪名。即使在中国进入改革年代后,改革的旗帜也要打上革命的标签才能在众人心中获得正当性和权威性,如众所周知的流行话语——“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就是假以革命的声威来为改革颁发出生证和通行证。

对于革命的最大受益者之一,贫雇农常用的革命话语就是“翻身”。美国学者韩丁专门写了一部反映中国农民“翻身”的书,书名就叫《翻身》。在该书中,韩丁解释了“翻身”的涵义。从字面意义上,它就是“躺着翻过身来”,对于贫苦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

(摘自《农民、公民权与国家:1949-2009年的湘西农村》,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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