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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晶等: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及其启示

[ 作者:龚晶 孙素芬 于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09 录入:王惠敏 ]

摘要:意大利是欧盟地区的农业大国之一,近年来农业发展一直保持良好势头。对于意大利这样一个享誉世界的制造业强国,农业的快速发展与政府支持特别是政府构建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有很大关系,其中,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更是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介绍了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背景,梳理了其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经验,并提出了几条启示与建议,以期为中国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意大利位于欧洲南部, 国土总面积为302 071km, 其中, 35.2%为山区, 41.6%为丘陵, 23.2%为平原[1]。由于平原和河谷较多, 加之属于典型的地中海气候, 十分适合农作物生长, 现已成为欧盟的农业大国, 排名仅次于德国和法国[2]。2014年, 意大利实现地区增加值14 508.36亿欧元, 其中, 农林渔业占2.2%。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536.15亿欧元, 增加293.07亿欧元, 农林渔业产品出口额59.22亿欧元[3]。可以说, 意大利农业的“逆势增长”与政府构建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体系有很大关系, 其中, 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1、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背景

意大利的现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主要是在欧盟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 (FADN) 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欧盟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建设始于1965年, 当时出台的“理事会条例79/65”为它的形成奠定了法律基础。为了建立一套区域性的农业信息系统, 欧盟对成员国的国内调查体系进行了调整和发展, 制定了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记账原则, 并从各国选取一定数量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样本, 每年定期收集其会计数据。目前, 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已覆盖各欧盟成员国, 成为区域内普遍采用的经济政策工具, 用来评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收入以及农业政策实施造成的影响, 还可以从地区、经济规模和农场经营类型等不同维度进行深入对比分析。而且, 由于采用了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记账原则, 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也是欧盟现有的唯一经过协调处理的微观经济数据来源。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数据, 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每年调查的主体约为80 000个, 搜集变量达到1 000项。虽然上述主体只是欧盟500万家农场的一小部分, 但占据了区域内约90%的农业用地及90%的农业产出。

在欧盟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的基础上, 意大利采取措施进行了强化, 以体现自身的特色, 也就是建设“意大利农业社会经济信息系统”。除了具有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的传统功能外, 意大利还希望所收集的数据能为系统之外的机构服务, 如大区政府、大学、研究机构、专业组织、农业生产者代表等。为此, 包括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 原国家农业经济研究所 (INEA) , 国家统计局 (ISTAT) 以及大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签署谅解备忘录, 着力推动农场会计数据网系统与农业经济账户 (EAA) 调查系统有机结合。这项工作分3个阶段完成:1998—2002年, 相关参与部门之间达成一致, 明确了所采用的方法, 并开展了实地测试。2003—2006年, 实现了两项调查的整合。2007年至今, 开始对系统进行协同管理。通过推进两个系统之间的结合, 实现了参与主体的合作以及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 改善了数据质量, 增强了数据的代表性, 同时, 也分散了统计工作的压力。

2、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经验

2.1 服务主体以官方部门为主

在意大利, 提供农业信息服务的机构既有官方的, 如国家统计局 (ISTAT) 、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 (CREA) 、农产品市场服务中心 (ISMEA) 、农业研究与实验委员会 (CRA) 等, 也有非官方的, 如期货交易所、各类协会、农业保险公司等, 还有一些半官方的部门, 如水果蔬菜研究中心 (CSO) 。总体而言, 服务主体以官方机构为主。

上述官方机构中, 国家统计局属于公共研究机构, 是服务于市民和决策者的主要官方统计数据提供者, 也是国家统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担着引导、协调、技术支持和培训等功能。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由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组建, 部长或下属的农村发展局局长任主席, 成员单位包括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 原国家农业经济研究所, 大区政府, 国家统计局等。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是2015年在原国家农业经济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的, 主要开展科研和决策支撑服务, 下设12个研究中心, 分设于不同地区, 以满足差异化的服务需求。农产品市场服务中心是一个公共机构, 隶属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 可独立面向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农业研究与实验委员会也是一个隶属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的全国性农业科研机构, 下设15个研究中心和32个研究室, 主要承担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职能[4]。

2.2 不同主体之间分工明确

在官方信息服务主体中, 国家统计局负责收集和发布宏观统计信息, 并基于以前的普查数据和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提供的方法, 确定农场会计数据网的调查样本。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负责协调本国联络处开展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处在收集农业数据时, 一般使用标准化的调查问卷, 以实现欧盟内部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联络处可以直接开展调查, 也可以与当地农业科研机构合作, 甚至可以把调查任务直接委托给当地的会计事务所、高等院校、农业协会或其他机构。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负责开展农业政策、环境保护、生物工程、食品加工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其中, 重点开展劳动力市场、技术推广和政策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分析研究, 为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提供参考。

农产品市场服务中心可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创业、债券承销、保险和决策支撑等服务。其中, 市场信息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生产、批发和零售市场价格监测, 土地市场、气候条件、供应链等方面分析研究以及农产品消费市场和生产者信心指数等的跟踪调查。农业研究与实验委员会主要负责农业领域的研究与创新、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农业水资源利用及保护、农产品加工工艺研究、利用生物技术推进农业发展、配合各大区推动农业研究成果转化、为农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等, 其中, 在信息服务方面, 重点是为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及大区政府提供农业科技方面的咨询。

2.3 信息收集遵循规范的流程

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意大利对整个数据收集整理过程都制定了严格而又规范的流程 (图1) , 并实现了与欧盟相关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

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及其启示

图1 意大利农场会计数据收集流程

如图1所示, 整个农场信息收集过程涉及欧盟、国家和大区3个层面。首先, 欧盟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负责提供指导, 各成员国设有欧盟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的联络处和国家委员会, 负责具体的信息收集工作。其次, 在意大利国内, 有3个机构直接参与信息收集, 分别是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 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 即欧盟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的意大利联络处, 以及意大利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其中, 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作为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和意大利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的主管部门, 负责监督指导信息收集工作, 提供相应的资金和制度保障, 并提出具体的数据处理需求;意大利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负责制订信息收集行动计划, 并选取调查样本;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负责协调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开展调查, 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和分析。第三, 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在各大区设有办公室, 负责组织大区相关部门、会计办公室和志愿者开展农场调查。

此外, 针对每一步都制定了详细的标准, 以确保有章可循。在样本选择方面, 意大利制定的标准是营业收入超过4 000欧元, 生产经营规模大于7hm, 选择依据是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在此基础上, 国家统计局选出约12 000家企业, 并将名单交给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 后者再分配到各大区的办公室进行具体分析。按照一定的分层法, 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将全国分为2 184个模块, 每个模块至少包含5家农场。最后, 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从大区相关部门、会计办公室和志愿者中选取工作人员, 进入农场开展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土地、资产、用工、投入等多个方面。信息收集完成后, 利用GAIA软件进行管理和控制, 由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对汇总后的信息进行核查。

诸如农产品市场服务中心等面向市场服务的机构, 也制定了成熟、规范的信息收集体系和流程。该机构自1965年开始建立了自主的价格监测网络, 在全国范围内设置了300多个监测点, 以实时监测农产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价格。另外, 他们还监测全国约300家市场、超过600种农产品、30多类成本项目, 每年开展调查近30万次。而且, 他们还追踪9 000多个家庭、2 300多家农场, 以测算农产品消费和生产者信心指数。

2.4 服务方式和对象呈现多元化

在意大利, 政府是最主要的农业信息使用者。政府通过对各类农业信息的分析来制定农业政策和法规, 并对农产品市场进行宏观调控。除政府外, 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也是农业信息的主要利用者之一, 他们主要通过订阅农业期刊、报纸和访问互联网来获取所需信息, 在此基础上制定生产经营决策。服务对象的需求不同, 决定了服务方式也存在一定差异。可以说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的方式和对象具有多元化的特征 (表1) 。

表1 不同农业信息服务主体的分工、对象和方式

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及其启示

3、启示与建议

3.1 形成农业信息服务合力

在意大利, 除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外, 诸如国家统计局、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农产品市场服务中心、农业研究与实验委员会等很多官方机构都参与了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特别是国家统计局、农场会计数据网委员会和农业研究与经济理事会, 更是通过合理分工, 联合构建了运作有序的农场信息收集体系。中国农业信息服务虽然参与部门较多, 但缺乏统筹安排与机制连接, 难以形成有效的资源整合和协调配合, 导致农业信息服务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这一角度讲, 中国有必要学习意大利多部门分工合作的经验, 建立独立运行的系统化的信息收集体系。

3.2 强化农业信息质量控制

信息质量对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准确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为此, 包括意大利在内的欧盟各国都对信息质量控制工作非常重视。按照他们的要求, 从信息收集完毕到信息发布一般需要历时15个月, 而且, 在此过程中还要进行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和信息的反复校正, 以保证质量。为了保证农业信息收集的质量, 意大利严格在政府部门、会计办公室和志愿者中选拔信息收集人员, 有些甚至要求拥有会计师资格才能入选, 而且, 各大区还对入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并要求信息收集人员必须到农场主家里填制各类数据收集表。此外, 还开发了专门的信息管理软件, 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这些经验都非常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

3.3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服务

虽然意大利农业信息服务以官方部门为主体, 但是, 政府也鼓励农业协会、农产品期货公司和保险机构等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其中, 提供农业信息服务和风险防范保障, 为官方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供重要补充[5]。具体来说, 通过大力扶持农业协会、行会组织和农业商会等, 可使农业信息服务更切合市场需求;通过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可使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特别是大型农业企业和进出口企业得以进行套期保值, 以应对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通过建立农产品保险制度, 可以降低自然灾害、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等所造成的生产风险。中国正在加快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在这方面意大利的做法可供参考。

3.4 增强生产经营者的信息意识

强大的信息需求是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发展的内在动力。意大利农业生产经营者获取农业信息的主动性很强。代表团在OrtoSole农场参观考察时, 农场主一直携带着一个平板电脑, 可以推测他利用互联网获取生产经营信息已经成为常态。由于农业生产经营者信息意识很强, 所以, 欧盟很多报纸和杂志都免费刊登各类农业信息以增加销量[5]。相比, 中国农业生产者对信息的获取能力还比较弱, 很多生产者还在依靠传统的知识积累来从事经营活动, 因此, 未来在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 中国还需要在提升农业生产者综合素质, 增强其信息获取和使用意识上下功夫。

作者:龚晶 孙素芬 于峰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市农村远程信息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部都市农业(北方)重点实验室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世界农业2017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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