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阳光下的权力才能获得更多助力

[ 作者:刘厚廷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4 录入:吴玲香 ]

“几年前,村里办企业,账目公开不透明,群众以为村干部有猫腻,四处告状。现在村里大小事都按照‘阳光三权’程序走,公开透明,老少爷们随时能看见,对村干部也能放心了。”集体的账目时,欣慰地说。(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5月13日)

现实中,一些基层的村干部认为基层的权力都是“微权力”,因此不注重规范“微权力”的运行。但实际上,看似不大的权力,却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一旦使用不当,就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笔者认为,长期以来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监督薄弱、群众办事难等问题突出,必须对村干部权力职责运行进行监督,最好的办法就是向群众公开、公示,将权力运行放到阳光下。

当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村里什么地方花了钱,花了多少钱、派了什么用场,群众清清楚楚,才能打消顾虑,干群矛盾也就能减少。村里的钱是怎么花的、事是怎么办的、集体资产是怎么处理的,群众有了清清楚楚地了解,对村里的事务理解了,也就更支持、配合了。当与群众之间建立起良性的沟通互动时,各项工作的推进也就顺利多了,就能为村干部提供强大的助力。

权力要实现在阳光下运行,就要从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关注的热点入手,健全公开制度,开设举报公开栏。从过去的“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转变为“群众想看什么,就公开什么”。紧扣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把事前征求意见、事中动态调节、事后结果全部公布,同时做到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使其更阳光透明。在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下,严格执行公开范围,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不得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公开效果差的,就要通报批评、约谈等,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问责追究。

将村干部的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让群众公开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偏见和腐败,才能让群众切实有获得感。推动权力阳光运行,方能提高村干部办事透明性和规范性。对村级重大事项,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督,让群众能在听得到、看得懂、易获取、好参与的环境下有效监督,发现权力滥用就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才能更好地激发农村基层活力,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作者单位:四川省江安县桐梓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