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执行力度是否有效,是否便民利民,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关系老百姓基础生活的有效保证。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除中央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允许把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并入同上级机构对口的机构;基层政权机构设置必须面向群众、面向实际,符合基层事物特点。
基层机构设置要以具体情况为依据,以服务群众为目标,综合财力、物力、人力等因素,通盘考虑,谨慎实施,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笔者认为需坚持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纵向设置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必须以党的全面领导为前提,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机构改革及机构设置中贯穿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基层机构设置要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协调相关领域,做到上下级相互衔接,垂直机构健全、完备。
二是坚持围绕政府职能,横向设置科学。健全基层机构设置要求明确职责权限,分清责任分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基层机构设置要体现落实职能合理化、窗口设置科学化、老百姓办事方便化的原则,尽量做到平行机构设置不重复、服务职能不交叉,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呈现办事服务一条龙,群众不多跑路、乱跑路的局面,整个办事过程规范有序。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符合当地实际。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交通环境不同、文化层次不同、风俗习惯不同等,必然要求各地机构设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做适当调整,并报批上级部门批准,以更快捷、方便、高效的模式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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