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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扶贫”扶不出群众的内生动力

[ 作者: (琳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5 录入:吴玲香 ]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日前通报了多起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件,其中宁夏同心县多名乡村两级干部因扶贫不精准、平均分配扶贫资金受到党纪处分。如2016年12月,同心县王团镇大沟沿村党支部书记马进伏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按本村实有户数、以每户500元的标准将43.2万元的“双到”扶贫项目资金发放给全村864户农户。2017年7月,王团镇党委给予马进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马鑫因工作失察也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新华社 9月13日)

把扶贫资金平均分配给群众,虽然达到了皆大欢喜的目的,但违背了脱贫攻坚的初衷,影响到了扶贫的成效,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追责理所当然。

扶贫贵在精准。脱贫攻坚实施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对扶贫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上下功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全民同步进入小康。然而个别基层干部存在惯性思维,对总书记的讲话不领会实质,对上级的扶贫政策不认真研究,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不针对贫困户致贫的具体因户施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群众发展产业上下真功,而是在扶贫中走捷径,简单化地把上级的扶贫资金平均分配到户,虽然达到了村民户户高兴,但却让贫困户仍然在贫困中徘徊,未能实现扶贫的目的。

扶贫贵在抓落实。要把上级的扶贫政策、资金帮扶化为贫困群众脱贫的成效,离不开基层干部的辛勤付出。因而帮扶干部要严守扶贫纪律,在结合贫困地区实际中,创造性贯彻上级的扶贫政策,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中共谋致富之策,把有限的帮扶资金用于引导群众巩固壮大传统产业,培育增收致富的新产业上,以贫困群众的脱贫带动更多的群众致富增收,才能激发群众脱贫奔康的内生动力。

脱贫攻坚贵在落实干部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持帮扶干部队伍的稳定曾多次作出明确的指示,贫困群众不脱贫,责任不脱钩,进一步压实了基层干部的帮扶责任。因而基层干部要把扶贫的责任扛在户上,落实到行动上,自觉摒弃数字脱贫、平均分配扶贫资金等形式主义,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退出、回头帮上做真功、下真力,只有将“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让扶贫资源发挥应有效力,让脱贫攻坚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地址:盐亭县金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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