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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虽微危害却大

[ 作者:杨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31 录入:实习编辑 ]

基层  “微腐败”虽微,但危害却大,如同社会的毒瘤,严重污染社会风气,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长腐朽堕落思想,侵害群众权益,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微腐败”以其“微小”和隐蔽而让人难以觉察,就像长在石隙里的小草,在不知不觉中吸取土地养分,即使发现了,想除掉也极其困难。当前,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基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锄除“微腐败”要有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有锲而不舍的毅力,有“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决心。

“微腐败”不像巨贪那样,一贪就是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而是在群众面前“吃拿卡要”,与民争利,这些人认为吃点喝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甚至把伸手要伸手拿当成“人情”,当成“回报”。“微腐败”虽然贪腐的数量不是很多,但危害却很大,他们蛰伏在基层,表面上是在尽职履责,暗地里却伺机作案,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如果任凭这种“微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民心不聚,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就会造成党风差、政风浊、民风劣的局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将无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会成为空谈。

“微腐败”产生是由于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背离了自己曾经的理想信念,失去了人生的方向,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沉湎于纸醉金迷之中,这些人信奉的不再是共产主义,而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人生信条,他们不甘心于当人民的公仆,而是凭借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竭力追求物质享受。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干部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就应该反过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防止“微腐败”,就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在权力面前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作者单位:四川省盐亭县高灯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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