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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牧青:乡村旅游的确切定义应该是乡村旅居

[ 作者:马牧青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17 录入:王惠敏 ]

休闲旅游是一种旅游化的生活方式,乡村旅游的生活化特征更为明显。

乡村作为迥异于都市的悠闲、宁静、生态、传统的自然文化环境,承载着旅游转型升级后的高层次的市场需求,是新的耕读生活栖息地,是未来城乡人共同的家园,因此,乡村的定位首先是生活区,然后才是生态、绿色、低碳性质的其它产业区,其首先关注的应是生命质量。

从城到镇、到乡、到村,生活功能一直在强化;生产功能本来就弱,但现在有强化的态势,今后应逐步弱化才对,这是社会进步、人类觉醒的必然结果,欧美的乡村发展已经证明,其庄园就是高端人士度假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说,产业的投资强度与产出效率,那是城市的责任,劳动力应在城里从事高附加值的工作,至于乡村,那是养心、养生、养老的地方。

乡村对于都市人来说,是一种纯粹的闲居生活,而非填满商业欲望、熙熙攘攘的旅游活动。这样说来,对于乡村旅游的定义是不准确的,这既是旅游发展初级阶段观光概念的固化,又是受到了当前旅游主导产业形势下,要政绩、走形式、重利益的劣风影响。政府可以跟风,但企业要看远,农民更要擦亮眼睛。事实上,乡村哪有那么多的风景,好的风景早已圈起来成为景区,有的只是生活体验,聊慰乡愁罢了。投机者只顾眼前,与民争利,只有对乡村心存敬畏者,才能立足长远,把“乡愁”文火慢炖,煲得馥郁喷香,恒久弥远。

对于乡村旅游,我宁愿说成是乡村旅居。我明白,这个观点是小众的,但我希望为大众所接受,起码一些有乡村情怀的人已经接受了。因为这个观念如果端正了,乡村旅游发展就有方向。

中国乡村携带着中华文明的基因,有文化、有历史、有家族、有独特的生活方式,离开乡村无法解读中华文明。中国乡村的价值不仅属于中国,而且属于整个人类,那是我们生活的净土,我们灵魂最后的栖息地,我们共同的家园。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旅思马记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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