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中央政策尤其强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何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不是支持帮助数以亿计的小农?原因有二。一是担心将来谁来种田,二是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做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可以致富。
问题是,中国两亿多农户彻底脱离农业进入城市体面安居,不可能一时半会完成得了。未来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绝大多数农户仍然要依托农业就业与收入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如此巨大的农业人口,相对于二十亿亩耕地,户均不过十亩左右。而在当前农业生产技术条件下,一对夫妻种三五十亩耕地完全没有问题。所以,现在乃至将来很长一个时期不会出现无人种田的问题,反过来倒是无田可种。在全国农村,凡是宜耕的土地,几乎没有出现一块耕地被抛荒的情况。至于一些山区高丘地带,因为水利条件太差,或地块过于细碎,而被抛荒,不是无人种田,而是田无法种。
因此,培育包括资本企业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在是没有必要。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若真的比农民种田更有效率和效益,他们就不需要培育,也不需要政府财政补贴,而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当前农村中其实已经自发地分化成长起来了若干有竞争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成长起来,就祝贺他们的成功;他们失败了,那也得由自己承担责任。市场经济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前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结果是,政府出钱培育出了一大批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骗子企业,这些企业缺少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游泳的能力,甚至拿了政府的农业补贴就跑路了,这些情况可谓层出不穷。
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适应的是地方政府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从而出现堆大户、用财政补贴来形成规模经营的情况,这也很普遍。几乎所有调查数据都表明,规模经营的粮食单产低于家庭经营。既然不能增产,国家为何要给财政补贴?
(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北京日报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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