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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生:乡村思想道德建设的三大着力点

[ 作者:阳信生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2-03 录入:王惠敏 ]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在山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讲话,提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上述论断无疑是推动乡风文明、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指引。我们认为,以乡风文明为目标和内核的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实现乡风文明,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引领,完善乡村道德激励机制,打造乡村精神文化家园和道德共同体,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底色的道德之光普照农村大地,让兼具传统光泽和新时代光彩的道德之花盛开在每一位乡亲的心田,全面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思想道德建设。

乡村社会既是以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为特征的生产和生活共同体、物质利益共同体,更是关乎村民安身立命和精神归宿的精神文化家园和道德共同体。村民共同的家族文化、宗族记忆及精神传承,关乎生存和生活的深层价值和终极意义。可以说,为一直生活于此的民众和漂泊在外

的游子提供情感归宿和精神家园,这是重建乡村道德和价值体系的目的所在,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村道德的核心和灵魂所在,应成为乡村社会向善向上的价值引领和基本道德标准。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将乡村社会打造成有精神利益共同体为基础、有深厚文化之根、精神联结和情感纽带的道德沃土和精神家园,实现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为此,一要大力弘扬传统与现代价值交融的良好家训家规家风文化,以及乡恋、乡情等乡村文化资源,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为打造农民精神家园和乡村命运共同体提供最宝贵的精神元素和道德载体。二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第二,发挥乡村道德标杆的示范作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

让东风压倒西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旗在农村高高飘扬,形成强大的主流价值观引领下的舆论风尚,是乡村德治的重要抓手。为此,应树立道德标杆并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乡风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乡村道德榜样堪称乡村社会的旗帜和标杆,具有强大的正能

量、正效应,是乡风文明建设的定海神针。实现乡风文明,需要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楷模积极引领和示范带动,潜移默化中,春风化雨般,塑造积极向善、见贤思齐的乡村道德风尚。为此,应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如开展评选表彰 “身边的好人”(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好邻居等)活动,评选新乡贤、建立“新乡贤馆”等,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乡村干部等评选表彰活动,在乡镇、村一级定期发布“好人榜” 、建立“好人馆”,汇聚强大的正能量。乡村道德模范的美德懿行可以带动一地一村风气的好转,形成良好的道德正向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道德引领作用。这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生根发芽、入脑入心的重要推手。

第三,建立和完善乡村道德调节和约束机制。

促进乡村道德建设,应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市场经济下农民原子化现象严重,不少人缺乏道德自觉和自我约束,乡村社会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哈登所说的“公用地悲剧”、搭便车,“劣币驱逐良币”也并不少见,极易导致道德悲剧,甚至引发道德危机和社会危机。因此,应强化村规民约和负面道德清单的约束作用,让不道德行为和失信行为承担必须的后果和代价。可以考虑在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的基础上,实行消极激励,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与道德银行一样,

在现代乡村社会也是必要的。对恶德的惩罚如果没有力量,就意味着道德没有力量。村民需要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失信行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外在惩罚或约束,否则乡风文明建设便会成为无根之浮萍。因此,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方面,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另一方面,需要将硬约束与软约束结合起来,发挥道德约束和道德法则的显性功能。加强乡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道德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建立和完善包括道德惩戒机制在内的乡村道德调节和约束机制。基于建立自治、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的现实所需,可以通过出台村规民约的形式将乡风文明建设各项举措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严格执行,形成“老鼠过街人人人喊打”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道德氛围,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持。例如,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出台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群众广泛参与制定的村规民约,坚持奖惩相结合,对违反村规民约的不道德、不文明村民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责成其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从而使村规民约既接地气,又能得到大家的共同遵守,真正发挥其道德约束功能。

(作者简介:阳信生,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商学院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本文刊发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月15日。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以湖南为例的近代乡贤治理治理资源的多维检视及综合利用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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