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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农:六大措施完善湖南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 作者:曾耀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03 录入:王惠敏 ]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并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推动科技发展,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大众创新,全民创业”运动之中。

一、湖南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

(一)湖南省科技型产业发展概况

“十三五”时期是湖南科技创新发展的快速期。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取得重大进展。

课题组经过实地调查认为:湖南科技企业尽管取得较大成绩,但与沿海省市相比,存在科技企业规模偏小且结构不优,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仍有待培育和规划引导;产业创新资金投入不足,企业融资比较困难;领军人才、高端复合型人才缺乏;大部分产品处于价值链低端、附加值不高,甚至呈下降趋势。

(二)湖南针对科技金融发展采取的措施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及政策的实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湖南省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江中游城市城市群建设为契机,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支持性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2009年 ,湖南省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了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3只创业基金;建设了科技成果数据库,开通了科技金融网,建成了湖南省产权交易所;长沙三个国家级高新区累计投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约 4 亿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科技支行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费补贴、贷款贴息等;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开展科技与金融战略合作,鼓励银行设立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服务。从创业风险投资体系来看,湖南省己经形成了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项目在内的多层次创业风险投资体系。

从科技保险的设立来看,长沙高新区于2013年开始进行科技保险试点,科技保险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科技金融生态环境。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与长沙银行签署了专利权质押贷款银政合作协议,推出了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

二、湖南科技金融发展问题及不足

(一)投融资主体双方信息不对称

目前,湖南省尚未形成规范高效的科技金融网络平台,这也是导致科技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之一。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产品前景缺乏了解,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不愿意质押融资,而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融资需求不熟悉,导致投融资双方信息的不透明。因此,急需构建高效、透明、全面披露的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融资担保、法律、财务咨询等专业中介机构不足,无法对科技项目进行有效全面综合性评估,阻碍科技型投资项目的资金融通及实施。

(二)风险投资发展滞后

目前,湖南省风险投资发展缓慢,风险投资公司数量极少,存在明显的"外热内冷"现象,"内冷"是指湖南省本土的风险投资少,"外热"则指湖南省外风险投资发展迅速。可见,要促进湖南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有必要转变政府的角色,在风险投资过程中,政府应该只是引导和支持,并出台相关政策,如提供税收优惠,引导基金投入等,而不是直接创办风险投资机构。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失衡

湖南高新技术产业虽然涉及全部十大高新技术领域,但过分集中于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新材料技术两大领域,其増加值占总增加值65.8%。而涉及到战略性新产业,如航空航天、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领域的规模比较小。各领域中,大企业不多,贡献的利税也有限。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投资退出渠道不完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突出,使得科研成果的产品转化率极低,湖南本地高校创造的许多科研成果只好拿到外省去实现产业化。

(四)科技金融机构贷款受限,缺乏完善的担保机制

湖南科技企业的资本融资主要是靠金融机构贷款,而科技贷款与科技保险2011年才起步,目前科技贷款规模较小。科技企业资金来源仍然是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资金,来自资本市场的资金占比较低。长沙市2015年R&D投入经费412.7亿元,来自于财政科技拨款的经费66.26亿元,仅占16.05%,而2012年R&D投入经费287.68亿元,来自于财政科技拨款的经费48.19亿元,占16.75%。相较于2012年,2015年财政在科技方面拨款有所下降,整体而言,可以看出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仍然受到了限制。

科技产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不足,又受到贷款利率、抵押贷款方式等规定的制约,因此科技企业普遍存在资产抵押贷款难题。截止2015年低,湖南省只有6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分公司,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待提升。

三、完善湖南科技金融体系的具体措施

经过课题组成员的跟踪调研,也经过与沿海省市的比较,我们认为,完善湖南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当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搭建权威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以湖南省政府及湖南省科技厅为引领,构建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政策咨询、融资产品和服务宣传、融资申请受理、融资问题答疑等综合服务。加强对重庆两江新区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内同类平台的学习借鉴,设立专业网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发布投融资需求,设置动态资讯、科技金融政策、我要融资、投融资需求、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投资、资本市场等八项栏目,充实企业信用评级、天使投资机构、研究培训服务、特别是科技金融产品等涉及科技金融各主体的信息资源,打造具有创新创业生态特色的科技金融支撑平台。

(二)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体系

湖南应在省产业投资基金下设立科技创新单项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给予风险分担支持;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多种投入方式,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湖南还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政、银、保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和分担体系;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在省级层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力度,同时健全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从需求侧促进创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税收试点,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建立科技担保风险补助和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帮扶作用。

(三)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湖南应在长沙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聚集区,使金融大数据服务公司、科技金融和产业金融专营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高新技术股权转让交易中心 、股权投资等金融机构聚集其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及时性的融资服务;加快推进银行科技支行、科技保险分公司、科技小额贷款、科技创投公司等科技专营机构建设,增加科技金融供给主体; 鼓励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发展,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担保、科技小贷、科技融资租赁等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构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行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经营和理性投资氛围。

(四)借助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

湖南应支持特殊股权结构类科技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更多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直接上市。鼓励、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登陆“新三板”, 通过挂牌融资、并购重组不断做优做强;推动科技企业利用科技支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债券、信托、商业贷款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完善对科技企业发债融资的信用增进与贴息补偿机制;加强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辅导,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境内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推动科技企业利用科技支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企业债券、信托、商业贷款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完善对科技企业发债融资的信用增进与贴息补偿机制。

(五)丰富科技金融机构产品服务

湖南应支持保险机构探索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提供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专利维权融资业务,积极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股权、收益权等质押融资,解决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科技企业需求定制一揽子保险产品和风险保障方案,满足科技型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试生产等不同发展时期的保险需求,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湖南还应探索开展科技信贷差异化监管试点,在科技信贷审批、激励、约束、拨备、核销等方面实施差异化考核;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 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开展投贷结合、投保贷结合等一体化经营模式创新试点;探索适合创新创业发展特点的银行业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管体系。

(六)健全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湖南应不断完善融资性信用担保体系,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增进及担保机构在湖南成立子公司,以进一步提升全省担保机构的专业品质和服务能力;鼓励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强强联合”,合作开展业务,建立健全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为科技企业通过债市融资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流转及监管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由湖南省科技局牵头,支持建设一批科技项目评估专业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市内科技型创业企业的项目实施前景以及相关投融资机构对项目和企业的成长预期提供科学、客观和全面的第三方评估;鼓励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强强联合”,合作开展业务,建立健全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为科技企业通过债市融资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和平文化思想研究”、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长沙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湖南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研究与决策》2018年第3期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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