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党内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以及党员和党组织之间,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所进行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其性质是一种党内的纪律监督。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党内监督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监督问题,以永葆党的先进性。
首先,把农村两委会和村、组干部作为农村党内监督的重点,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农村两委会和村、组干部的权力是广大农民群众给的,村、组干部都是广大农民的公仆,他们只有勤勤恳恳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义务,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广大农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必须用之于农民群众,服务于农民群众。
其次,把农村两委会和村、组干部作为农村党内监督的重点,要求党的基层监督主体要着眼于防范,把农村两委会和村、组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和廉洁从政的情况纳入监督内容。
第三,加强对农村两委会和村、组干部的监督,要大力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做好防微杜渐工作,发现农村党员干部出现一些不良苗头和隐患时,要及时打招呼,及时提醒,指出其缺点和错误,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力争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中共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委员会)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