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广东省蕉岭县创建村民理事会的经验与启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升治理水平,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然而,如今的农村基层治理中面临着社会力量参与缺失和大量社会力量闲置的“资源陷阱”。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缺少有效的载体将社会力量引向基层。鉴于此,广东省蕉岭县以创建村民理事会为抓手,培育了一大批具有公共精神的乡村“小管家”。乡村“小管家”通过集合大信息、整合大财力、凝合大人力,使得“难事”化“易事”,“小钱”变“大钱”,“要我建”成“我要建”,不仅盘活了农村的智力、财力和人力资源,而且提升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创举。
一、小管家,大载体
蕉岭县成立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理事会,并以其为依托培育乡村“小管家”。乡村“小管家”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了集合信息、整合财力、凝合人力的作用。
(一)信息集合,及时输送,信息公开透明化
一是网罗民声,打造信息直通车。一方面,理事会建立理事联系农户的制度。每个理事负责联系自家房前屋后的若干户村民,利用其亲民近民的天然优势,主动收集村民对村庄建设的建议。另一方面,村民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地向理事会建言献策。三圳镇九岭村徐永振激动地说:“大家都是村子里的人,看到有不好的地方,肯定会向理事会反映。”
二是协商民意,构筑信息交流台。蕉岭县因地制宜,创新民意交流协商平台,通过召开村民理事会会议,以村民需求为导向,对本村社会发展,村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研究。“众人事,众人议”,村民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广泛汇集民智。黄上村村民理事会长戴育海激动地说:“终于有个平台能让大家交流经验。”
三是速递民情,搭建信息公开栏。理事会及时公布商议结果。以民情公告的形式告知村民所要进行的建设事项。比如圩下理事会通过张贴公告,告知村民今年的建设项目有公共厕所、小公园和水泥路等。及时公开项目账单。理事会通过“列菜单”的方式公开财务信息,如下赖村民理事会在修建水泥路的项目中,详细的列出材料费、人工费、水电费、餐费等等。
(二)财力整合,多方筹资,筹资主体多元化
其一,村民出一点,积少成多。村民理事会借大年三十外出村民回家团聚之机,通过张贴筹资倡议书,鼓励村民踊跃捐资。如圩尾下村民理事会2014年春节时共筹资86140元。此外,理事会还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专项专筹。如芳心村芳园背小组在修建路灯的项目中,共发动30余名村民捐资,共筹资671元。
其二,乡贤捐一点,添砖加瓦。村民理事会充分挖掘客家宗族文化的凝聚作用,引导乡贤关注村庄公益建设,为村庄发展添砖加瓦。九岭村伍子湖村理事会理事长吴国儒对此深有体会:“以前这个公园是一个烂禾坪,群众都在这里堆沙石、垃圾等。通过理事会发动乡贤、台胞的支持,建起了公园,总共投资了20多万元。”九岭村村委主任徐文坚也认为:“有了这个(伍子湖)理事会,他们真正起到了“主事”作用,积极向外出乡贤筹措资金,建起健身公园,图书阅览室,环境卫生也搞得十分好。”
其三,锦上添花,政府扶持点。一方面,村民理事从村庄公共利益出发,在村庄积极开展公益建设,争取政府专项资金扶持。长潭镇上村村在拓宽村庄主干道的项目工程中,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获得镇政府80万元的财政拨款。另一方面,政府“以奖代补”。对于提出较好村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村民理事会政府给予3000到5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并派专业人士进行技术指导,如九岭村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就是当地政府让环保部门帮忙设计的。
(三)人力凝合,协调沟通,参与主体多样化
第一,勤协商,调思想。在兴办公益事业过程中,理事以走访入户,说服带动的方式,消除村民的思想障碍,获得村民的理解与支持。例如,九岭伍子湖村在修建延岭公园时,村民因担心公园公路的建设会阻碍自家的排水,所以阻碍工程的进展。伍子湖理事会通过与村民协商,耐心与村民做思想工作,并向村民保证 “如果排水出了问题,就把修好的道路挖掉”。最后,原本态度坚决的村民转而支持修路,并且积极配合理事会完成了公园的修建。
第二,广调动,汇民力。“自己的项目自己建”。村民理事会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让村民成为村庄建设的主人,实现村民由“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芳心村的村民理事会发挥村民的实干精神,培养村民的参与能力,引导村民自主修建房前屋后的小花园,全程由村民自主设计、自主筹划、自行建设,并由村民自行打理。
第三,活调解,排民怨。村民理事会通过请吃饭、话家常等方式调解村民纠纷,化解村民矛盾。以前“政府管不到、干部管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在村民理事会的协调下都迎刃而解,尽可能做到矛盾不出村,使得矛盾争端最小化。芳心村戴氏两兄弟因房屋纠纷一直不和,后来经村民理事会调解后,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将矛盾化解,判定宅基地所有权归哥哥,房屋所有权归弟弟,兄弟俩握手言和。
二、小管家,大杠杆
蕉岭县建立村民理事会,培育乡村“小管家”,缓解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压力,最大效度地盘活了农村的社会资源。
(一)“难事”化“易事”,盘活智力资源
蕉岭县自实行村民理事会以来,积极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村辖内企业负责人等纳入议事体系,同时,也将退休老干部、外出乡贤、异地务工人员代表等村外力量联合起来,增强其参与意识,提升其参与能力,使其积极为村庄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持,让原本看似艰巨的“大事”变成“小事”。长潭镇百美村村民曾令谦是县政府退休老干部,有文化、有头脑,常常与其他村民理事一起商量村庄建设问题,如经济来源应以短养长,道路管理应规范化,蓄养等环境问题,应立村规民约,村两委应起带头作用等等,让原本看似困难的事情变得简单。
(二)“小钱”变“大钱”,盘活财力资源
以前,村庄建设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难题,建设项目难以铺开。自从村民理事会建立起来后,一方面,资金短缺问题解决了。村民理事会通过广泛动员,积极汇聚村民、乡贤、台胞、华侨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力,为村庄建设筹足资金。经多方筹资,圩尾下村民小组由于缺乏资金,年久失修的围屋得以重建。另一方面,村庄建设的成本降低了。长潭镇上村村在修建进村主干道的过程中,市值每亩200多元的土地,村民自愿以80元每亩的价格进行征收,为村里节省了大量建设资金。
(三)“要我建”成“我要建”,盘活人力资源
村民理事会着眼于全局,从长远利益出发,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争取让每一个村民都参与村庄建设,变“要我建”为“我要建”。芳心村戴某因不愿舍弃自家牛栏,成为公园修建过程中的钉子户,黄下理事会理事长将自家闲置的牛栏给戴某使用,从而顺利打破僵局。此后,戴某积极参与到村庄建设中来,不仅主动承担拆牛栏工作,并且还帮助其他村民完成拆迁。长潭镇上村村徐添华主任发出感慨:“以前村里事事都要干部做,事事都要干部管,村干部工作压力大,还得不到群众理解。自从有了村民理事会,村民的参与热情都被调动了,很多事情,我们干部不用“插手”,他们自己就做得妥妥当当。”
三、小管家,大治理
在蕉岭农村,一大批富有公共精神的乡村“小管家”脱颖而出,依托村民理事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
(一)公益精神是乡村“小管家”的核心
乡村“小管家”在乡村熟人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其强大的组织能力和资源动员能力使其能够灵活参与村庄治理,有效盘活社会资源。乡村“小管家”的核心要素是公益、奉献的精神,而这种公益精神是激活社会资源的根基。蕉岭理事会的创建恰是通过大批具有公益精神的乡村“小管家”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力量的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最终营造一种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乡村“小管家”要以组织载体为依托
蕉岭县引导村民组建村民理事会,各村民理事会将村庄内部资源与外部力量结合起来,广泛吸纳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外出乡贤、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及其他社会人士,为村庄公益建设贡献力量,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乡村“小管家”。村民理事会为村民搭建了协商交流的平台,为实现“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载体,实现了村民从“不愿参加”到“想要参与”,从“不能参加”到“能够参与”的转变,极大盘活了村庄内外的社会资源。
(三)尊重民意是乡村“小管家”工作的出发点
乡村“小管家”以“尊重民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扮演着为村民办事的“服务员”。村民理事会在开展每一项事关村民利益的项目前,都会召开村民理事会会议,广开言路,倾听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种方式常态化,做到“百姓利益无小事”。也正是由于对村庄民意的尊重,才使得村民理事能够获得村民广泛的支持,村民愿意为村庄建设出工出力,献计献策。
(四)乡村“小管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突破口
乡村“小管家”大多是热心公益的村民,他们对村庄建设具有很高的热情,能够有效的说服和凝聚广大的村民,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村庄发展,参与村庄治理,推动村庄发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大杠杆的作用。未来基层社会治理中,需要更加重视农村的社会力量,构建起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的渠道与途径,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府治理的局面,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和居民自治的结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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