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被称为中国农民又一伟大创举的乡镇集体企业迅速走向消亡,一些企业破产了,一些企业改制了。本文主要通过对有关文献的介绍,揭示乡镇集体企业变迁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即价值观、道德风尚、精神文化以及世道人心的变化及其影响,以期更深入地理解乡镇集体企业衰败和演化现象,也希望更深入地理解时代变迁的大势。
【关键词】集体企业 社会资本 集体主义
为什么衰败?为什么改制?
乡镇集体企业,原名社队企业,在传统中国农村副业的基础上,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起步,经过长期曲折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没有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而消失,在一些地方,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农村经济与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为中国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伟大创举。但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其发展速度开始放慢,增幅开始回落,亏损面日渐扩大,一些企业破产了,另一些企业改制了。经过以产权为核心的民营化改制后,许多集体企业的产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截止2000年底,苏南地区85000家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完成了93.2%,已经摘掉了“集体经济”的帽子。到2002年,全国范围内90%以上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为什么90年代末乡镇集体企业迅速走向消亡?
宏观上,许多人看到,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人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买方市场已经形成,企业平均利润下降,企业分化加剧,生产和效益朝少数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国有企业经过改革,重新焕发了活力,私营企业异军突起和“三资”企业大量涌入,使乡镇集体企业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一些管理质量差和效益不好的企业必然被淘汰出局[1]。90年代中后期,许多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加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使整个市场疲软,经济持续萧条,由此导致一大批国有集体企业产品积压,效益下降。
微观上,政企不分和政府过度干预,一定时期内对企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情况下,政府过度干预束缚了企业进一步适应市场的能力,政府代替了社区农民,掌握着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并大权独揽,任命企业经营者,做出重要生产经营决策,决定企业利润分配 [2]。政企不分和产权模糊,集体财产没有具体化为个人头上,形成了人人都有、人人都没有以及人人负责和人人都不负责的状况 [3]。政企不分使企业承担了太多社会责任,甚至为满足政府官员的政绩需求,在市场疲软情况下,依然盲目扩张[4]。政企不分还带来官员腐败问题,集体企业成为基层政府的提款机。
宏观和微观因素共同导致企业效益不好,一些企业破产了,一些企业改制了。但这种解释不能说明所有现象,因为被改制企业中,一些企业在效益不好情况下,被改制后起死回生,一些企业在效益尚好情况下,被改制后继续发展壮大。那些还能继续生存的集体企业为什么演变为民营企业?
不可否认,宏观政策是造成乡镇集体企业消亡的巨大力量。市场经济体制被确定为改革方向,税制改革和银行商业化改革取消了乡镇企业所享有的税收和贷款优惠,同时高层要求抓大放小、政企分开和对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及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正是这些政策,尤其是一刀切的改制,使所有集体企业都被改变了性质。问题是,高层出台的政策在中国并非都能得到坚决贯彻落实,推行股份合作制的政策就遭遇了重重阻力,为什么经营者持大股的政策被贯彻落实得如此坚决而彻底?
许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是上下互动的结果[5],企业经营者和基层政府是改制的主要动力。与国有集体企业比较,私有企业产权明确,企业主具有更强的责任心,更加谨慎的决策,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更大的自主权,更加灵活的经营机制,更少的社区负担。以乡镇企业经营者和社区政府为主导的企业核心层之间的博弈和利益分割,对于产权改革路径的选择有决定性影响[6]。
杜志雄认为,乡村政府和经营者之间日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了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强度;经营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壮大积累了自己的人力资本,他们对企业的实际控制和其对企业剩余合法索取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经理人员往往采取多种方式来增加自己在企业剩余分配中的比例。这种非制度安排带来的收益增进毕竟是"不合法"的,他们就有进一步制度变革和调整、使其"不合法的"对企业剩余索取的合法化的要求和动力[7]。
乡镇集体企业的经营者希望把集体企业变成自己所有,不仅因为存在人力资本优势,而且还在于如何看待和使用这种人力资本。就是说,这种动机的形成与价值观的变迁密切相关。乡镇集体企业演变为民营企业不仅是企业制度的变迁,而且折射出价值观、道德风尚、精神文化以及世道人心的变化。本文主要通过对两篇硕士论文的介绍,揭示乡镇集体企业变迁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如何从内部瓦解集体企业的,以期更深入地理解乡镇集体企业衰败和演化现象,也希望在此基础上更深入地理解时代变迁的大势。
社会资本与村级集体企业的兴衰
刘东辉等用社会资本的理论来解释乡镇企业的兴起。乡镇企业刚创办时,既缺乏机器设备和资金等物质资本,也缺乏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人力资本,常常用社会关系资源来解决资金、技术以及企业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等问题[8]。
程鹏立以安徽一个行政村水泥厂为个案,从社会结构的视角分析了乡村社区社会资本的存在和消亡对乡村集体企业兴衰的影响[9]。20世纪80年代初,毕村社区存在大量社会资本,主要表现形式为信任、规范和互惠合作的网络,通过对这些社会资本的有效运用,方便而廉价地获得了集体企业所需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90年代中后期,毕村社区传统社会资本逐渐衰落,最终导致该村集体企业在90年代末的衰亡。
毕村水泥厂创办于1983年,直到1995年都处于高速发展期。1995年开始由兴而衰。宏观背景是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建材行业产能过剩。1997年实行股份合作制改制,强制职工集资入股,依然没有带来生机,2000年彻底停产。2002年,机器、厂房等固定资产遭受一场大规模的公开洗劫,使该厂彻底成为一个历史记忆。
改革开放前,毕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区,地理环境相对封闭,除参军、上学和到外地工作外,很少有人出去谋生,因人多地少,除非招亲入赘,外来人很难在村庄立足,血缘、地缘和亲缘关系是村民之间信任的基础。几个自然村多是单姓村,族谱保存完好,每个村落最壮观的建筑是宗祠,每年都要举行祭祀活动。
改革开放后,人们依然有很深的集体主义情结,村干部愿意为集体奉献,对村民有很强的动员能力,村民对村干部有较高的信任感。该文描述了村班子如何通过社会资本的运作,解决办厂需要的资金、土地、技术等问题,尤其是从干部到职工都愿意为集体付出时间、精力和热情。当然,这种付出与传统规范的内化有关,也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关。对村干部来说,也与希望变成正式国家干部的激励机制有关。
90年代初,毕村集体企业无法满足本村村民就业需要,一些村民开始外出打工或经商,并且比在村办企业上班收益更大,人口流动性显著增强了,熟人社会逐渐变成半熟人或陌生人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集体主义精神漫漫淡化了,越来越成为理性经济人,传统互助合作方式逐渐被商业化的社会服务所代替,这些都给传统社区的信任和规范带来巨大冲击,几个主要行为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开始破裂了。
1991年初,第三任厂长徐为民走马上任后,各项效益和工人收入都有较大增长,通过集资和借款,正准备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改造。他要求村组织不要干涉水泥厂的具体业务,村组织感到厂子有失控的危险。趁徐为民出差之机,村支部书记方培天召开支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罢免了徐为民的厂长职务。正如作者分析的那样,这一夺权事件破坏了干部之间那种无私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并使干部职工之间呈现不同的派别,干部开始更多考虑自己的利益,提拔忠于自己的人,防范和打压其他派别的人,被排挤和打压的人失去了工作积极性,甚至有破坏行为。对厂长来说,首要问题不是企业发展,而是职位能否稳固。
1997年的集资更是破坏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水泥厂已经资不抵债了,上级要求对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在毕村却变成了强行集资,要求每位职工必须成为股东,否则便被辞退。这次集资共筹集资金70多万元,但依然没有改变企业倒闭的命运。除了几个“狠角色”拿回本金外,绝大多数参与集资的职工连本金都没有拿到,甚至不知道找谁讨要集资款。 村民被骗之后,对村集体逐渐失去了信心,村干部再也没有一呼百应的权威了。
作者分析道,基层干部之私是破坏信任与合作的主要根源。改革开放以来,基层干部之私是由少变多、逐渐严重的。早在八十年代,就有基层干部无偿调用水泥厂的施工队和建筑材料,为自己盖了3层楼房。九十年代初,有基层干部向某重点中学赠送20吨水泥,使自己没有考上高中的女儿上了这个学校。夺权事件后,干部任人唯亲、任人唯钱现象日益严重,许多工人采取消极怠工和破坏生产设备来发泄不满。
作者总结说,90年代后,毕村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熟人社会变成半熟人社会,互惠与合作开始瓦解,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发生破裂,村民开始不相信集体领导“一心为公”,而是认为他们都在为自己打算,村民对集体事业也开始持旁观甚至反对态度。正是这种传统社会资本的消亡导致了集体企业的衰败。
集体主义和乡镇集体企业兴衰
吴一平认为,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倡导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集体主义精神是乡镇企业成功的制度因素。公社体制遗留的和村庄传统的组织资源、以及村落文化和社会心理基础的雄厚,对乡镇企业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对江苏、四川、安徽三省乡镇企业发展状况的比较,他说,集体主义精神的强弱与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呈现正相关关系。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企业经济效益出现下滑的真正原因是外部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同时中国正在强制推行的改制政策(私有化)破坏了集体主义对农民的凝聚力,更加速了乡镇企业衰落的趋势[10]。
周小杭认为,集体主义是乡镇集体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企业中的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日益膨胀,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缺失使原本就缺乏完善管理制度的集体企业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产生了困难,结果是集体企业被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从内部掏空,从而为集体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埋下了隐患[11]。
从一家村办缫丝厂看,最初创业的几年里,不分职务高低,月工资一律为21元,并且不分男女老少,从搬砖、平地到开动12台机床,样样活都得干。离家远的工人挤在6间漏雨的草棚里过夜。赢得利润不还本,股份不分红,坚持投资再投资。作者评论说,没有共同努力的集体主义精神是不可能办起这样一个厂子的,资金积累、人员配置(一户一工)以及分配都是按照公平原则进行的,这样一种集体主义精神使分散的小农联合起来。当然,这种情形只能存在于市场经济不发达、个人利益尚未凸现出来的条件下。
该文提到南街村的情况,村党政干部包括王宏彬,一律250元月工资,各分厂厂长300——350元,但发给每户房子价值达8万元,使用权属于村民,所有权属于村。作者说,乡镇集体企业实行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限制个人利益需求,缩小人与人的差别,扩大公共福利中的平均分配份额,更体现集体主义精神。公平分配保证了集体企业的稳定性。但要想实现这种分配,没有一定的伦理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和引导,是不可能的。
因为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集体主义精神起到一种约束作用,使权力运作中的干部和工人都受到约束,使管理上的劣势变成优势。对权力使用者,一方面在管理与决策方面,不能恣意妄为,另一方面,不能以权谋私。企业A的决策,总是总经理提议后组织人员调研,由董事会讨论和决定。集体企业的领导者有足够的理由也有足够的条件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种实现必然以企业本身的衰败为代价。因此集体企业的存在必须要求一个德才兼备的领导者,其道德修养决定了是否愿意接受集体主义道德的约束。用道德和情感对员工进行要求,实施起来更加人性化。企业B老厂长说,还是老工人素质好,企业遇到困难时,工人加班加点,没有任何怨言。这样一种道德约束好过制度约束。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个人利益凸显出来。市场经济瓦解集体企业采取两种方式,直接把个人从集体中拉出来(下海),或者人在集体,但心被市场救出了,在集体企业内部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一些企业的第一步改革便预示着集体主义的瓦解。Y厂升格为乡办企业后,取消了一户一工的制度,新工人要考试和试用,不合格被辞退,他们没有了集体认同感;不再是低工资分配,而是计件工资,人与人之间拉开差距。
企业领导在面临政治压力面前,决策上出现道德缺失,企业B为了迎合政府政绩需求,盲目扩张。原负责人说,我们知道迈这么大的步子,肯定要出问题,但根据上面的命令,我们必须这样做,企业也不是我们自己的,为了公家的东西得罪领导太不值得了,企业破产了,我该得到的也得到了,有些人还提拔了。
集体主义消亡后,原来受集体主义约束的各种利益逐渐凸现出来,相互交织侵吞企业资产,而利益冲突进一步瓦解原来的伦理道德规范,形成恶性循环。中央提倡的股份合作制逐渐被经营者持大股所代替。集体主义的人变成理性经济人,改制是理性经济人的表演。改制过程中,一些经营者故意压低资产价格,一些地方简单地一卖了之,一些人利用内部优惠政策,低价购买,迅速转手,一夜暴富。
企业创办时,企业领导者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源为集体作贡献;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企业领导者心理上产生不平衡,于是采取多种方式增加自己在剩余分配中的比例,这是其贪污腐败的根源。1996年,辽宁省挖出企业蛀虫207名,同年,河北查处国有集体企业经济犯罪案件788件,广州市1992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案件中756件发生在企业。
缺失了集体主义又缺乏个人道德修养的个人容易贪污腐败,但其更为致命的方式是不知不觉中把企业资产划到自己名下,通过这样的改制来变相侵吞企业资产。企业B衰败后,老厂长家徒四壁,而那些脑满肠肥的后任厂长们,一个一个重新办起了小厂,住上了别墅。企业B效益最好时,厂长一年收入7万,副职3万左右,但其在改制中一次性拿出上百万购买机器设备和厂房。中国西南地区最大一家毛纺厂破产后,周围一下子冒出上百家毛纺厂,可以想象企业资产是如何从内部被掏空了。
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企业失败。权力和分配朝管理层倾斜后,引起工人不满。他们不再以努力工作来获取相应报酬,而是通过其他方式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企业B把管理者分为管理者和协管者,管理者工作量较大,而协管者工作量较小,但他们的工资是一样的,在工人看来,这些协管者不干活又拿那么多工资,是很不公平的。工厂不能公平对待员工,员工也不爱工厂了。有些人偷厂里的零件、油漆、各种原材料,有的留给自己用,有的卖给收购站。一些较大企业周围,往往有多个收购站。工人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开假发票是另一条生财之道。少则几十元、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几万元,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私人腰包。尤其是供销人员,回收款不上交,他们成为改制期间较大的买主。集体主义被市场瓦解后,集体企业的衰败成为必然。
集体组织如何可能?
乡镇集体企业是传统公有制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最后闪现。集体企业不仅依靠一种精神,而且依靠一系列配套制度,就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及人力资本的全面控制。集体主义和集体所有制是相互支撑的,集体所有制是集体主义的制度基础,没有这种所有制,很难产生集体主义,但集体所有制又依靠集体主义来维持自己的存续,集体主义是集体所有制的精神基础。传统公有制企业必须建立在大公无私的基础上。
社会变迁不仅是经济的变迁,也不仅是制度的变迁,更是社会风尚和世道人心的变迁,毋宁说是各种因素扭结在一起的整体变迁。私有化不是在改制期间突然发生的,而是在改制之前悄悄发生的。从农业分田单干到工业和商业领域承包制,这种改革,必然刺激人的私心,“私有制度会挑起集体企业经营者和官僚的私心,最终苏南地区的集体企业也难以阻挡这种侵蚀。”[4]73因为这种私心,而无法支撑公有制企业,于是一些企业早在改制之前,就已经纷纷垮台了。
吴一平说,在四川和安徽,随着农村集体对土地控制力减弱,农民对个人承包的耕地享有更大的自主权,现金、牲畜、生产设施等集体财产也被农民分光,集体主义传统很快被打破,乡镇集体企业很难发展起来。与上述两省相反,江苏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步伐一直十分缓慢,基层政权并未将集体财产分配给农民,苏南有些地方甚至没有把口粮田分给农民。正是这些地区强有力的集体主义精神抵制住了包产到户政策,农村基层政权运用自己掌握的资源组织社区内的农民兴办乡镇企业。江苏华西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它依靠以人为本的道德规范对社区范围内一切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公共产权并未产生低效率,企业反而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发展壮大[10]。
改革开放以后,传统公有制组织纷纷演变为私有组织。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组织如此脆弱?首先,这是一种不彻底的共产主义。这种组织内部,一方面是公有制,另一方面是一个个有家庭生活的具有一定私心的社员和职工。公与私的矛盾是这种组织的根本矛盾。不是公心压倒私心,就是私心压倒公心。这种组织建立在领导干部廉洁奉献基础上。不断强调阶级斗争和思想教育,是公有制存在与延续的基础。所谓阶级斗争,不是与别人斗争,而是与自己的私心或资产阶级思想斗争。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不再搞阶级斗争了,从那时起,就注定了大量公有制企业的垮台。
其次,传统公有制组织号称实现了经济平等,但在政治权力上却分化严重。在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村干部拥有了更大的决策和管理权,在“明星村”则进一步演变为掌门人的强人政治,普通农民与以往相比作为单纯劳动力的地位并未得到改变[12]。改制过程中,集体普通成员没有得到多少利益,因为他们没有政治权力。在集体企业中,没有政治权力,是保护不了自己的那点产权的。有政治权力的人,利用控制权、经营权等,逐渐把集体资产转变为个人资产,集体普通成员难以察觉,即使有所察觉,也没有任何办法阻止。在一个政治权力高度分化的组织内,那些掌握权力的人自然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因为政治权力的分化导致这些组织从内部被掏空,以及集体组织从公有到私有的最终变性。
再次,传统公有制组织没有建立制度化的监管体系。中国传统的监管方式是自上而下的,但没有解决监管者被监管的问题。毛泽东用群众运动来监管干部和群众,用斗私批修和思想教育等改造人心的方式,来解决集体组织监管难题。这种方式取得了很大成效,使广大干部无私奉献,使广大职工努力工作。一旦政治强人故去,这种人治方式很容易被抛弃。一旦时代风尚和人心发生变化,集体主义便被个人主义取代。人的私心一旦失去约束,便会急剧膨胀,出现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普通员工消极怠工等行为,并从内部瓦解这些集体组织。
集体组织如何可能?如何维持这种组织的集体性?艰苦创业阶段,人们容易结成命运共同体;创业成功后,立即出现利益分化和争夺。自古以来,共患难易,同享福难!二十世纪后半叶,我们见证了一些国家和地区从公有制到私有制、然后再到私有制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人心不古,随着世道人心的变化,更多传统公有制组织还将淹没在这种渐进式私有化浪潮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集体组织垮台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集体组织成功了,如农民合作组织在欧美国家,甚至在日本、韩国和台湾等都做得有声有色。许多大公司不是个人独资的,而是若干大股东联合支撑起来的,广义上说,这也是一种集体组织。为什么集体组织在一些地方失败了,而在另一些地方却成功了?确实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汤鹏主.中国乡镇企业兴衰变迁(1978——2002)[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134.
[2]谭秋成.乡镇集体企业中经营者持大股:特征及解释[J].经济研究,1999(4).
[3]汤鹏主.基于利益集团视角的乡镇企业改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3(1).
[4]熊万胜.基层自主性何以可能——关于乡镇集体企业兴衰现象的制度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0(3).
[5]廖晓燕,翟梦杰.乡镇企业兴衰:基于行政分权与经济分权的解释[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119.
[6]姜长云.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逻辑[J].经济研究,2000(10).
[7]杜志雄.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所有制结构及职工参与问题研究 [J].管理世界,2001(3).
[8]刘东辉,钟涨宝.中国乡镇企业的兴衰与社会资本[J].湖北社会科学,2005(1).
[9]程鹏立.社会资本与村级集体企业的兴衰——毕村个案研究[D].河海大学,2007.
[10]吴一平.集体主义、乡镇企业和农村工业化[J].财经科学,2005(2).
[11]周小杭.集体主义和乡镇集体企业兴衰[D].华东理工大学,2005.
[12]王颉.乡村集体企业兴衰与“改制”的社会学剖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5).
(作者现任淮北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研室主任,社会学教授,主要研究当代中国社会问题)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