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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方志:浅析财政支农资金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作者:贺方志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授权发布) 更新时间:2015-6-10 录入:吴玲香

摘要】针对新时期呈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特点,如何管好、用活财政支农资金,如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链条效应和带动作用,本文简要分析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资金投入低、拨付不及时、监督管理不严、分散重复等四个方面问题,提出要从设立专户直接拨付、严格审批报账手续、加强资金归口管理、整合资金管理试点等四个方面来解决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支农资金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逐年加大,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支农资金为新时期破解“三农”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针对新时期呈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特点,如何管好、用活财政支农资金,如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链条效应和带动作用,必须主动调整支农方向,逐步完善支农措施,着力转变支农方式,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运行,提高效益,努力形成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支农政策体系,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低。目前,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收支结构不合理,地方财政主要依赖上级财政的投入,对配套资金投入少。具体表现为:县级预决算安排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呈下滑趋势,支农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低;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事业费比重较大,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改善生活环境、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资金比重较小;虚列财政支农资金数额高、比例大。

(二)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支农资金由于涉及部门多,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形成财政支农资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格局,影响到资金的及时分配拨付;其次,各部门对政策的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政策和资金分配上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影响财政支农资金的正常运转和及时拨付,甚至滞留财政支农资金。

(三)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严。在财政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有的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督,存在帐外核算、出借、白条顶库、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项目资金及损失浪费等问题。具体表现在项目实施单位不按程序申报审批、立项和建设,重要钱、轻建设、轻管理。由于支农政策涉及农、林、牧、渔、副等产业,主管部门多,投资渠道广,不利于对资金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没有按规划要求实施,容易产生资金“黑洞”和诱发侵占资金等犯罪行为。四是资金分散重复,缺乏整合。由于财政支农资金主管部门多,缺乏归口综合管理,致使资金管理松散,领导个人支配使用的随意性大,分散重复使用相当普遍,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将财政支农资金分散拨付到各个部门或乡村使用,真正用于项目建设上的少,项目资金整合效应差。

二、解决财政支农资金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户直接拨付。针对财政支农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到位的现状,减少沿途跑、冒、滴、漏,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在县级财政部门设立支农项目资金管理专户,简化报账程序,减少中间拨付环节,规范资金的管理运行,直接将预算内的支农项目资金拨付到各有关单位的财政支农专户上。要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规范资金账户管理、资金报账管理、物资采购及调拨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从规范、安全、高效的角度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规范操作,严格审批报账手续。由于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只注重前期申报立项,而不注重后期跟踪服务管理的苗头,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的后期跟踪审计,不断加大支农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农业等相关单位对项目予以验收,并由验收负责人签署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再由实施项目的单位凭验收合格证到县财政局报账中心填写报账审批表,申请办理拨款手续。要不断完善防腐防渎机制,对重复立项、违规挪用、虚报开支、巧立名目等方式套取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三)加强资金归口管理,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为有效克服财政支农资金分散重复使用的弊端,要充分理顺支农管理部门,避免各部门之间相互争利,简化办事程序,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清晰、用途清楚、职责明确,加大财政支农资金归口管理力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的申报办理,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层层滞留、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现象。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结合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全面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对有开发价值的项目如农村的能源建设、生态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治理项目等优先发展,其他项目有序发展,切实增强财政支农资金的活力,促进资金健康流转。

(四)开展整合资金管理试点,解决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等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鲁财农〔2014〕41号)要求,对涉水涉地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主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统领,汇集各层次、各渠道、各领域农田建设资金,统一安排使用,实施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三个统一”和项目规划布局、标准质量、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建后管护“五个统一”,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凝聚政策资金合力和部门工作合力,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等问题。通过开展涉水涉地资金整合,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统筹考虑各项资金的建设内容,综合水利、土地、农业、林业等项目实施,将项目区建设成“旱能浇、涝能排、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的高标准农田。

作者单位:山东莒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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