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与市场经济天然相关
在这个跨界论坛,我想从“变革”、“重塑”这两个词谈谈酒。“变革”、“重塑”——实际就是这次论坛的关健词,它们与我们酒业的现状有关。很多对市场经济持怀疑态度的人,一般都有这样的看法:酒业的黄金时代是在市场经济改革以后出现的,而酒业的黄金时代,很多人认为又与腐败有关。于是很多人生出这样的质疑:在现时的市场经济环境里“人文精神”是否出了什么问题?
何谓人文精神?“人文精神”出现在15世纪、16世纪的欧洲时含义很简单,就是世俗精神,强调人们世俗愿望的合理性。因为神权压制了世俗权,所以人文主义的出现主要与当时欧洲社会的教会垄断和神权政治针锋相对。大家如果读过《十日谈》等所谓人文主义代表作,就会理解那个时代人文精神恰恰是要“化解神圣、回归世俗”。从这个意义讲,人文精神与市场经济天然相关,因为市场经济本身也是追求世俗目标。
中国和欧洲情况差不多,古代中国的世俗权利也受到压抑,但与欧洲的人文精神不同的是,压制中国古代世俗权利的主要是世俗王权。所以,中国要提倡的“人文精神”就是:民主、科学,以及自由、人权、法制、公平正义等,更多地提倡信仰,提倡宗教自由,提倡人们有一种世俗之上的超越精神。
中国讨论人文精神第一次引起注意,大约在1991年、1992年,当时邓公南巡后中国掀起市场经济的大潮。当时上海的学者首先以《读书》等杂志为论坛,讨论中国经济的市场大潮会否导致人文精神的衰落。有的人说市场与人文精神相辅;有的人则说,和权力结合的市场,是坏市场,坏的市场就是权贵资本主义、是权钱结合的市场,会妨碍人文精神。
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权钱结合的市场还是市场?仅探讨本初意义的市场经济(本初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强调双方自愿,不损害其他的权利;不像权贵经济,用权力把你的东西变成我的,我得利,你受损)。如果我们严格将整个人文精神用一个“善”字表达,“善”与市场经济应该是有区隔的。
市场经济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且特别重视权利(Right)。这个词还有必要的含义,就是正当、对等。正当就是你有权利做这个事,但你做的这个事是否是好事,是有区分。正当不等于善,正当是善的基础;有正当不见得就有了善,但没有正当肯定不能有善。比方我们用正当的手段去发财,发财并不是不好,发财本身并不是慈善;“抢劫”就肯定不是慈善。
关于抢与善的关系,当年毛泽东曾经有过非常有趣的说法,1966年版的《毛主席语录》中有这样一段话:“现在我们有一种很不好的习惯、风气、弊病,有些人很霸道,这些人说'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然后毛主席哈哈大笑。毛泽东大笑了以后,并没有说对这种弊病或者反人文精神的做法明确总结。从毛泽东后来的著作当中,我觉得他似乎好像要主张用人们的利他或者献身解决这个问题。简单来讲,就是他要求大家都奉行一种“无我无私”的原则:“你的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我把我的主动送给你,你抢了我的也不在乎”。可如果这个世界有人奉行完全相反的强权原则“我的也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要求全社会都奉行无私原则,不就中了强盗的圈套?“人文精神”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因此我们要说,要解决“我的也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这种强权,首先要解决的是每个人的权利,就是要确立这样一种,“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你的不是我的,我的也不是你的。如果我们要某种自己没有的东西,就要交换”。不交换也可以,慈善是非常好的,利他也是非常好的,但这也是建立在承认我们的合法权益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只有明确了“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我把我的拿出来奉献、利公、利他、搞慈善,这才是一种真的慈善。
清代小说家讲过君主社会的原则。小说《镜花缘》描写了一个君子国,君子国内大家都在做一种利他的交易,卖东西的人力图把东西卖的便宜,买东西的人力图把价格提到最高。两种人争的面红耳赤,形成一种所谓的君子国之间的交易。这个故事是虚构的,现实中我们看不到所谓的君子国的事情,但从逻辑上分析道理是很简单的。假如一方面利他,一方面受利,我们就不需要市场交易。假如两方都是自利的,我们要从对方得到受利,就是交易的。市场交易原则不仅可以用与小人国,也可以用于君子国,前提是有一种规范,一种完全建立在自愿或者正当性原则下的市场。当然这样的市场是有局限的,因为它本身不可能产生所谓的慈善,但它不会妨碍慈善,并且它使慈善能够正常进行的一种基础。或者用我最近写的一本书来讲是一种“底线”,有这个东西不仅是一种慈善,但没有这个东西是不可能有慈善的。
钱买权指的是贿赂
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些争议,比如有人说市场和权力两者都是很邪恶的。我国以前是权抢钱,后来是钱买权。曾经社会上很流行两句话,“权抢钱是命令主义”,“钱买权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有边界的,如果不加以约束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大家知道权抢钱是有可能的,我有权利就把属于你的钱抢过来,但钱买权可能吗?所谓的钱买权最典型的一个说法就是买官。我向有权的人贿赂,有权的人就给一个职位,中国古代就存在卖官鬻爵,这被很多人称之为钱买权的一种现象。可是如果仔细分析的话,钱果然买了权吗?买也好,抢也好,无论买和抢,只是自愿与否的区别,但买和抢两种行为如果能成立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无论“买”或“抢”,标的物和归属都发生了转移。比如所谓的权抢钱就用我的权利把你的钱抢过来,这个钱就是我的了。可是钱买权什么意思呢?比如古代的皇帝买官鬻爵,你给了他一笔钱,他给你安排某一个职位,但在这个交易背后把他的皇权出让出去了吗?没有的。所谓的钱买权没有一例是当权者把属于自己的权力拿出去卖的。你可以拿一些钱来买我下属的官,这个我可以卖给你,但是我不可能把我自己的权力卖给你。如果你没有把自己的权力拿出来交易,怎么可能叫做钱买权呢?实际上所谓的钱买权指的就是贿赂,这个贿赂如果说成是交易也是可以的,但并不是钱权交易,是权力欲望下的交易。大家注意,他给你的好处无论解释成什么,但有一样不能解释的,不是他的权力,他绝对没有把他的权力让出去。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金钱能够导致权力的让步,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倒往往是一种可以设想的改革途径。我们很多的市场经济改革都是从原来不是市场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的改革,如果我们要通过渐进的手段,要通过合同的手段,往往有一种思路就是通过货币来赎买特权。所谓的公车改革就是这样,我发放公车补贴,你放弃坐公车的特权,如果你真的能够放弃这个特权,等于说我用钱把你的特权买下来了。这样的做法好不好?我觉得不管好不好,至少它是一种进步,至少是一种改革可以设想的合理手段。通常我们讲的钱买权不是这个意思,它实际上是收了钱的人没有让出自己的权力,他照样是皇帝,他照样是当权者,只不过给你某种好处,这种给了你某种好处的模式,比如在完全没有市场的背景下,比如杨国忠的妹妹因美色得宠,皇帝一高兴就任命杨国忠当宰相,像这样的交换是一样的,只不过美色在这里变成了金钱而已。这种交换当权者并没有失去权力,而且他用来交换的如授予你某种抢别人的权力,这个权力牺牲的也不是他个人的利益,而是第三者乃至社会公众的利益。也就是说,他实际上是拿社会公众的利益去做交易,不是拿自己的权力做交易。
我认为,世界上有强抢权这种模式,但作为腐败行为的钱买权是完全没有这样做的。钱买权如果能够确确实实的存在,也就是金钱赎买特权,那往往不是一种腐败,而是一种正常的改革手段。比如现在光明正大正在进行的公车改革,公车改革也有改法,很多人拿了钱也并没有放弃特权,这样改革并没有达到目的。但这样能够说是钱买权吗?不是的,恰恰相反,而是他不愿意把自己的特权拿出来赎买。
开放市场会给酒业带来真正的活力
权利是权力的基础,也就是正当不一定是善,但没有正当肯定谈不上善,正当是善的基础,从正当过渡到善需要别的东西。可以这样说,没有市场是万万不行的,只有市场也不见得都行。除了市场我们还需要别的,比如我们都落实了“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我的”怎么用?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考虑。我可以用于非法的得利,我也可以用这笔钱去接济他人,捐献公益。如果我要做到后面一点,除了市场外还需要别的,比如我们应该有一种超越性的追求,或者简单来讲就是一种信仰,一种关怀,一种对于人类社会的责任感等等。这是一种道德上的诉求,这种诉求与市场没有矛盾,而且在市场的基础上它可以得到更真实的发挥。但有的情况也不是道德能够解决的。比如有人认为市场交易虽然是正当的,但再震荡的交易也有可能造成贫富差距的问题,有人认为这种差距是不正当的,比如马克思说的剥削,主张市场经济的并不认为这是剥削,但在市场交易中并不是所有的交易方都有同等的讨价还价的实力。例如,在一个各种要素的交易市场中,有的人有资本,有的人有劳力或者人力资本,有的人有技术,在这种情况中会出现资本的谈判实力大于劳动的谈判实力,或者大于人力资本的谈判实力,这是为什么?很重要的一点,在市场交易中交易各方的定价权是不对等的。而且这个不对等未必与交易本身的形态有关,也就是说,任何情况下资本都比人力拥有更多讨价的权利;而在资本市场上,股民拥有资本,华尔街的经理人拥有人力,但在这个交易中往往是人力强势于资本。
于是,我们需要有一个解决方案。这个解决方案需要有再分配,需要有国家的存在。可是国家的存在也是有条件的,国家行使的权力的确是真正的公权力,这里就带出了别的因素,比如民主、法制等等。
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在追求市场的过程中,也要追求一些别的价值,这些价值与市场本身是不矛盾的。包括我们的酒业也是这样,一个真正正当的,一个开放的市场会给酒业带来真正的活力。
作者系清华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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