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创新农村金融组织,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要求,实现农村金融改革的突破?笔者认为,只有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互助金融组织,即农村资金互助社,才能建立起来适应2.3亿农户发展要求的金融组织;才能培育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改善金融服务,推进经济与金融共同发展;才能建立起商业银行批发与互助社零售服务的分工合作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农村金融体系,建立起有合作、有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运行机制。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民自己的金融服务组织,比较而言,没有哪一个组织会比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更贴近农民自己,更了解自己,更能帮助与服务自己。因此说,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满足2.3亿农户,9亿农民对金融需求与服务的最直接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任何商业金融组织所无法代替的;另一方面,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户经济联合的组织载体,是增强农户市场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任何商业组织无法替代的。如果我们仅仅知道这两方面的道理,就应把工作重点要放在引导和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社上来,从某种意义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推动农村制度变迁和生产关系调整的重要抓手,应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来。不这样,不仅农村金融改革不了,农村其他各项改革也无法配套进行下去。 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能够架起商业银行与农户联结的桥梁,形成主渠与支流的分工合作金融支持体系。农村金融的瓶颈约束在于商业银行无法与分散的农户进行一对一的交易,运行和操作成本高,不符合财务可持续发展要求,同时也难以满足一家一户小额度、高频率的交易次数,不能有效的和充分的提供服务支持。如何改变商业银行的对农户服务的劣势,发挥出资金、信息、网络优势,就需要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作纽带,把商业银行的资金批发给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零售服务,转贷给农户,形成二者优势互补,即解决了商业规模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问题,又解决了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来源问题,从而解决商业可持续发展与服务农户二难问题。我们的研究表明,任何的商业金融(包括农村信用社与村镇银行)如果不与农民为主体的互助金融组织交易,是难以解决既要服务三农,承担社会责任,又要保持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础工作,恐怕我们还有相当多的人们还没有认识上来,还没有把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我可以肯定的讲,哪家商业银行先认识了,先走一步与资金互助社合作取得经验,哪个商业银行就会在农村扎下根,就会腾飞起来。比如农业银行可以按信用、低息原则将资金批发给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零售转贷,进村入户;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开办协议存款进行同业存放,将邮储资金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贷到千家万户;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委托农村资金互助社发放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积极性;农村信用社可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中介进行担保,向农户集体发放贷款,改进服务;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同业拆放向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承担社会责任,扩大农村内需,引城市金融湿地之水到农村经济高地,拉动城市经济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本身就带来了商业金融之间的市场竞争,如农业银行将资金批发给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零售转贷,那么农村信用社就会有市场压力,就会加速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是解决金融网点空白,金融覆盖率低的最有生命力的金融组织。有商品交换的地方一定会有金融存在的条件,而商业银行往往需要一定的规模才能生存下来,这与非组织化的民间金融和互助金融所需生存要求是不同的,因为农户的经济存在决定农户金融的存在。在国家对金融严格管制时期,这种民间金融往往是非组织化存在的,当国家引导与扶持互助组织发展时,这种自发的互助金融组织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遍地开花。这是经济规律的常态,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只能加以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促其健康成长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资金互助社具有天然的网络优势,如果哪家商业银行站得高看得远,就会先行起步,带动和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分享由于金融改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成果,既承担了社会责任,又发展了自己,对中央和社会都有一个很好的交待,真是两全其美。世界上最有价值资源是组织与网络建设,特别是金融组织与网络就更有其经济价值,农村资金互助社刚刚发展,谁与农村资金互助社组织与网络结合,将是中国金融乃至世界金融组织最有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的。 在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问题上,政策银行和商业银行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已无监管政策障碍,完全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我郑重的向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和其他地方银行发出呼吁,要重视农村资金互助社重要战略资源地位,积极的加以引导与培育,并与现有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尽快进入实质性合作洽谈,签订合作互助协议,早日试验取得经验,为中国农村和农民发展,为自身的金融企业成长开辟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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