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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秋水: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作者:辛秋水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作者授权首发)|http://www.zgxcfx.com 更新时间:2007-7-6 录入:zgxcfx

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在香港中文大学上的讲演

(1998年11月1日)

一、村民自治: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势不可挡

二十年前,就在中国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点燃了改革之火,迅速蔓延全国农村,并推动了城市的改革,进而撼动了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大厦,推进了市场经济,从而启动了政治民主化进程。而村民自治,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伟大起点。

改革首先是从二元结构转型开始的。所谓二元结构转型,就是从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的自主性日益增强;平等、民主、法治则成为改革时代的强音。其结果之一,必然会导致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将逐渐回归社会,以至最终消亡。这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但是,在高度集权的政治社会里,国家和政治的触角无所不及,人是没有真正权利可言的。众所周知,改革之前,中国农民是不得随意迁移的,他们被禁锢在土地上,连走亲戚的自由都没有。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必然产生“对国家以及一切同国家有关事物的盲目崇拜”和恐惧。改革,无疑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它动摇了集权、专制政治的大厦,并逐步消解了人们对强权的崇拜意识,从而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主体性的增强和农村权力的分化,导致了生产大队、生产队组织的瘫痪和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在此基础上孕育产生的村民委员会这一村民自治组织逐步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从而开始了一场涉及9亿农民的乡村民主化进程。“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但是,最近几年,国人共同关注的是,农村干群冲突在许多地区日益普遍,矛盾不断激化。打死群众、围攻政府现象层出不穷,禁而不止。其故安在?谁负其责?把这些责任完全归咎于农村的基层干部,显然是不公允的。其根本原因应从体制上来找。不是由于发展了民主政治,而是由于民主政治发展得不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治没有适应二元结构的转型进行改革造成的恶果。许多地方的村民自治还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拿村委会选举来说,大多仍是“新瓶”(村民直接选举)装“老酒”(即各种形式的委任制、指派制)。

农村大包干以前的几十年,我们的农业上不去,我们的农民生活贫困,政府每年都派了大量的工作队来加强农业第一线,而农业生产始终处于低徊状态。其根本原因,主要不是干部无能,而是当时的体制违背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原理。所以,一旦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立竿见影,农业生产出现空前高涨。这就叫做:体制一变,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现在,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到了这种“火候”了。如果政治体制仍然不能随着二元结构转型而改革,势必引发新的矛盾,激化冲突。所以说,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推行民主法制,势在必行。这已经获得了要全国共识,全民共赴。

二、村民自治: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生动的实践

那么,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效果究竟怎么样呢?是使农村更加混乱了?是政府布置的任务更难完成了?是乡镇领导对农村失控了?还是一经民主选举,实行村民自治,就立竿见影,旧貌换新颜了?现在新闻传媒的报道都已从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用不着我多加赘言了。我现在向你们汇报的是我亲身实践、亲身参与的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后发生的神奇般的变化。

早在十年前,即1989年1月17日,我们遵照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卢荣景的指示,在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开始了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试验,取得了成功。1990年7月7日《中国社会报》以《硬抵硬选出的干部就是好!》为题作了详细报道。此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以及中央和地方各家报刊也都对此作了多次专题报道。

腾云村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果然没辜负村民的重托。1989年1月,这个民选的村委会上任伊始,就建立了一个专门监督村委会的机构(监事会),还聘请了本村离退休干部担任顾问,指导村委会工作。继而又成立了财务清理小组,对该村“学大寨”以来的村财务帐目进行了清理,通报全村,实行了财务公开。他们还收回了前任村干部占用的一笔茶叶款,用这笔钱使多年架不起电线的西岭组当年腊月通了电。随后,村委会又带领村民大搞杂交稻制种,修复了4处年久失修的河岸田坎,加强了山林管理,当年全村粮食产量比前3年平均产量翻了一番,经济收入是常年收入的2倍。民主选举村委会,既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腾云村第一次选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试行仅半年之后进行的,这在全国来说应该是最早的。后来,我们又在1995年4月和1998年6月先后在这个村继续推行“组合竞选制”,进行了村委会的改选工作,均取得了圆满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地处贫困山区的腾云村先后三次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都不是本村大姓,而是单门独户,这就充分说明了即使如腾云村这般封闭落后的山村,也并不是如某些人担心的那样:宗族宗派势力会对其产生严重的干扰。

1998年3月,我们又应原中共滁州市委书记张春生之邀,到来安县邵集乡进行了村委会“组合竞选制”试点,对全乡8个村委会同时进行了村委会改选。从宣传发动到最终“竞选”投票,一共10天时间,顺利完成了试点任务。这次选出的新班子年龄、文化结构都有较大改善,文化程度全部为初中以上,其中高中以上18名,8名女同志当选,班子平均年龄降至34.9 岁。选举后干群关系有了较大改善,出现了许多新气象。

从历次选举来看,广大村民不但十分珍视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而且还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邵集乡选举过程中,北涧村赵学东等9名在外打工的农民,在选举前夕连夜赶回家参加投票选举,在3月2日选举日那天,全乡3165户农民的参选率达99%。实践证明,广大村民不但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且还能选举出比较得力的村委会班子,这表明当今中国农民不仅具有成熟的民主意识,而且具有成熟的民主参政能力。

邵集乡民主竞选出来的村委会干部又表现如何呢?最近,我陪同上海社科院专家考察组到邵集乡去考察,接触了许多生动的事例。我在这里举其中几个例子。一个发生在邵集乡鱼塘村。这个村有一口大鱼塘,多年来都是原任村支部书记承包的,每个承包期上交承包费500元。今年又一轮承包期到了,这个民选的村委会根据村民的要求,对鱼塘实行了公开招标。最后承包费抬到1.2万元,这可是天文数字,但是,就是这样的惊人承包费还是被原来那位书记承包了下来。为什么原来500元就能够承包给人呢?因为原来村务不公开、不透明,由几个村干部说了算,群众根本没有说话的权利。现在不行了,干部要对人民群众负责。若像过去那样,凭个人情面关系,甚至私下交易,拿公家财产作交易,人民群众是决不会答应的。不答应怎么办?就叫你下台,你这个“乌纱帽”掌握在选民手里。因此,只得公开招标,其结果是实现了社会公平。社会公平了,人们的心理平衡了。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稳定的社会,只有真正稳定了,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再举一个例子。它发生在邵集乡刘郢村。一个农民得了重病,想到南京看病却没有钱,一家老少正瞪着眼流泪呢。这个时候,村主任来了,主动为他家担保在信用社借了2000元钱,一下子解决了这个难题。这家人感动得直哭,心里想:过去有事找你们没门,现在你们听说咱们有事不请自来,主动上门帮忙。为什么变化这么大?原来这个村主任在民选之前就是这个村的主任,同是一个人为什么前后判若两人呢?于是,我就去采访他。还是这位主任回答得好:“过去我只要不犯大错误,同上级搞好关系,他们一般不会换掉我,今年是我干,明年还是我干。现在不同了。现在我们头上的小小‘乌纱帽’掌握在老百姓的手里,如果要拍马屁,我得向群众拍。三年一次换届选举转眼就到了。到了三年以后,有那么多人同我竞选,一旦选不上,别的不说,我这脸往哪儿送?”在这里,村民直选干部,进行民主竞选的威力活灵灵地呈现出来了。

还有一个村,原来的村间公路多少年也未修成。民主选举干部以后,不到三个月时间,就修成了。我问群众:“你们哪来的积极性呢?”他们说:“过去的村干部是由上面任命的,我们信不过,他们要我们修路,还不知道背后又会得到多少好处呢。现今的干部是我们自己选的,咱们信得过。我们心往一处想,还有什么事办不成的。”这说明村民自治不但增强了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而且还能真正调动起广大人民的积极性。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无疑是社会主义民主在中国农村基层最好的实现形式。

三、村民自治: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在农村建立根据地,从农村包围城市,取得了革命的伟大胜利,从而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第一次农村包围城市的成功。

80年代初,我们凤阳小岗生产队18户农民大胆冲破“左”的禁锢,点燃了承包责任制的火种,并迅速在中华大地上燎原开来,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从而揭开了中国改革的宏伟篇章,造就了今日繁荣景象,农村改革第二次包围了城市。

今天,在农村推行的村民自治,孕育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希望。只要我们认真切实地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村民自治一定会象农村经济改革那样,取得辉煌的成功。以农村的村民自治为起点的政治体制改革必定会再一次进入城市,推动城市乃至全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象全国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所说的那样:有了村民委员会,农民群众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直接民主,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都由群众自己依法决定,这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农民群众把一个村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好一个乡的事情;把一个乡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好一个县的事情,逐步锻炼,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扩大民主范围。可以预见,肇启于农村的这一基层村民自治改革,必将再一次“包围”城市,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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