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落的终结:一幅什么样的村落终结图景?
李著提出“羊城村”这个理想类型,建立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村落终结类型,力图“超越实证社会学”,努力把实例“一般化”,追求“更普遍的解释力”和“更广泛的对话能力”,在现实中演绎一个村作为基本的塑造底版,但却具有诸多原型,把这些原型中最有代表性的那些特征和故事提炼出来,“用这些来自生活的原始素材,像机器压缩饼干一样,压缩成‘羊城村’和‘羊城村的故事’(李培林b,2004:21~26)”,通过这些可靠的故事,悬置了一些与主题无关的细节,达成一种主题化构造,凸显那些与主题联系密切的线索,通过对村落城市化链条每一个发展环节理想类型的建立,实现在理论上再造当代中国村落变迁的生动而又丰富的全过程,复制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村落非农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全过程,即乡土中国村落终结的全过程。
李著所建构的羊城村不是一个“一般的村落”,也不是传统乡土中国的一个乡村的理想类型,这里的村落不仅仅是一个村落,而是一个村落终结的理想类型,也是一个企业,是一种村落和企业合一的特殊的经济组织,是深深嵌入村落社会网络的经济组织,它不仅是我们研究乡土中国情境中村落终结的一个缩影,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释村落终结过程中现实经济组织及其运行规则的很好的特例,它让我们可以从一种比较原初的村落状态下,观察村落在城市化过程中的生成和裂变(李培林a,2004:14)。李著提出,在村落终结的现实中,在市场和企业这两极的理想状态之间,是一个连续谱的种群,它在村落城市化现实中有多样性的变异形态,羊城村就是其中的一种,也正是在现实的一些特例身上,常常能够找到使我们更深刻理解“普遍规则”的钥匙、内涵和边界(李培林b,2004:21~26)。
李著所提出的“城中村”是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一些村社区在自身的非农化过程中以“本村居民”为对象化主体提出来的,并在此基础上,关注既具历史绵延性的共同体自身的演绎逻辑,以及走向村落终结与融化于城市社会的进程,关注的是都是村社共同体的特定的内在逻辑、功能意义、群体的行动逻辑,以其展示都市村社共同体经济、权力、民间生活、屋租市场以及社区改造各个层面的内在运作逻辑,“城中村”是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寄寓场所,是一种具有特定逻辑的社会空间和实体性的存在,是一个“具有历史绵延性的共同体生存体系”,在这里存在“在历史发展的沉淀中积聚了许多人类生存的共性资源”、“存在着传统与现代、村社和城市的共融共生”(蓝宇蕴, 2005)的现代性语境。
城中村展现给我们的图景可以从李著的描述中管窥:在城市空间规模扩大的同时,村民没有分散拆迁,而是在自然空间上聚集在一起,村落依然完整,形成了独特的“城中村”现象。在城中村,虽然没有了耕地,传统的农舍也被单调的火柴盒似的楼房所替代,但是那里依然是未被城市化的“社区”;村落内部,虽然非农化过程已经基本完成,但是人们在收入、生活、情感、社会交往、心理认同等许多方面依然对自己的“村落”有着强烈的依赖关系;在城中村,土地崇拜与工商精神并存,传统乡土人情、民间信用及非正式制度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村落权力的更新继替方式依然带有浓厚的传统色彩;村落边界(社会边界、文化边界、行政边界、自然边界、经济边界)和生活半径出现了从边缘到核心、从经济边界开放到社会边界开放的分化过程,社会组织完成了由生产队制向村落单位制、并最终向村落公司制的转变(李培林a,2004:3)。
李著的结论是:村落的终结和农民的终结不是完全同一的过程,不是非农化、工业化和户籍改革就能解决的,村落的终结更加艰难,更加漫长,一蹴而就的结果往往是造成社会的断裂;村落的终结必然伴随产权的变动和社会网络的重组,其间必然伴随着激烈的利益和价值冲突,需要建立一种超越“零和博弈”的新的合作和整合机制;村落组织的传统本土资源,并不完全是现代性的对立面,它也可以融入或被用来构建现代化的新传统,在所有被视为对立两级的中间,都存在连续谱的过渡和多样性;“城中村”在城市化过程中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是城市异质的边缘,也是替代贫民窟而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并转变成新市民的摇篮和桥板;城中村的研究,为我们最终揭示从村落非农化、工业化、去工业化到城市化和村落终结的变迁逻辑,提供了可能(李培林a,2004)。
二、村落终结的理想类型:“乡土中国”向何处去?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其中提出的“差序格局”、“礼俗秩序”、“血缘、地缘关系”都是乡土中国社会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资源和人们的行动逻辑。晚清以前的中国社会,从乡村到城市都概莫能外于宗法血缘社会的范畴,广大乡村持续着传统的乡土性以及维持着这乡土社会的宗法秩序,乡土宗法秩序是一种“礼治秩序”,“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由传统和人们对传统的内在敬畏所维持。因此,“依礼而治”实即不加推究、习惯性地服膺于传统经验世代累积形成的乡俗规范。在封闭而少有变迁的乡土社会,传统经验的累积和熏习依赖于世代的自然继替和年龄的自然增长,于是长幼的自然差别就演为社会关系的等差序列——“长幼有序”。以此推扩,父子、夫妇、兄弟、长幼这些自然血缘亲族关系,就有了上下尊卑、亲疏贵贱的身份等级秩序,即费孝通的“差序格局”(费孝通,1985:50~53)。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也就在这种秩序的长期轨制下日益凝滞和板结,若无外来的冲击,则既难以分化变迁,也不产生变迁的需要,事实上,礼法秩序、宗法关系在整体和趋势上将成为一种民间非正式的迟滞力量,阻碍着农村社会的现代发展和现代性秩序的成长、生效。
这样,村落村民在传统乡村活动的空间,是一个具有自然性质的熟人社会,他们首先隶属于特定的家族和宗族,在既定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中生活,血缘和地缘关系所形成的学统关系得以依存的空间形态是一个重要的关系架构。以自然宗法家族社会为基础的乡土村民,他们所拥有的空间观念具有浓厚的乡土性和草根性,其共同体交往的方式按照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原则,是以自我为中心,以熟人社会为半径,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经纬。也就是说,他们活动的空间基本上是自然的、有限的、固定的和非流动的,与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物质和精神的联系。
周晓虹的“乡土关系”概念延续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周晓虹认为,在血缘和地缘背后还有某种更为基本的东西,即农耕或“种地”的要求产生的择地定居或曰乡土关系。乡土关系涉及的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了人与自然即农民与其耕种的土地之间的关系,这使得它的外延要大于仅仅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而存在的地缘关系,正是这种乡土关系或曰乡土性才派生出了中国农民对血缘以及地缘的重视。在社会生活领域中,初级社会群体如家庭、邻里和社区等是其重要构成,人们是在这样的群体中组织生活的,正是这些初级群体的存在,使得社会生活有序地进行,而不是混乱的状态。正是这种长期定居、依附可耕土地、缺乏流动和变迁的农耕经济,或者说正是这种“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生活模式,才会繁衍并维持一个扩大了的家庭——即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社会,也才会组成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同一地区的邻里社会。因此,将乡土关系或曰乡土性置于比血缘和地缘更为重要的位置,,不仅对我们理解传统中国农业文明的形成及其特色有所帮助,而且对我们洞悉中国农民的精神世界和社会心理大有裨益(周晓虹,1998)。
羊城村正在演绎着村落终结的自然过程,羊城村演绎着乡土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彰显了现代化叙事和发展主义意识形态框架下的乡土中国的走向问题,以及中国村落终结的内在困境的问题,中国村落终结是一个充满多种可能和多种张力的概念系统。李培林所描述的羊城村,伴随经济发展而展开的圈地扩张,地处城郊边缘的羊城村跻身进入都市的中心地带,成为一个“都市里的村庄”,可以说,羊城村作为一个中国村落终结的理想类型,也同时展示了乡土中国在城市化铁律下被解构的过程。从依赖土地谋生到利用土地谋利,这个在中国城中村看似寻常的日常生活变化,实际上却孕育着乡土中国的一场巨大而深刻地社会变革,这就是从“重农保根观念”到“工商创业精神”裂变,同时也意味着市场经济对乡土中国的解构和销蚀,在农耕的土地上能够长出这种精神,是一种连续中的断裂,一种平衡中的跳跃,一种亘古未有的开天(李培林c,2004)。
事实上,在全球化和开放社会的大趋势下,乡土中国所延续的社会运作逻辑和所维系的村落理想类型的解释框架将难以有效,同样,作为村落的羊城村很难再保持完全封闭的状态,“经济的逻辑和铁律,不可避免地要侵入羊城村这个工业文明的孤岛,羊城村必然以其经济上的实力,冲破村落边界的限制,把村落经济活动的触角,通过市场的网络,与城市和整个外部世界连接起来。”在经济边界拓展以后,随之出现的是作为自然边界出现土地和地域范围的缩小和行政边界的变化,此时的行政权力依附于或合并于经济集团、经济联社、公司等各种村落股份合作组织,这时文化边界和乡土认同也被动摇,自然城镇化的趋势,使得村落价值体系多元化,村落中的人趋同于城市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最后,社会边界也难以维系,血缘、宗缘和地缘关系逐步淡化和消解,社会边界的彻底解体,意味着村落的终结(李培林a,2004:43~52)。
问题是,中国乡土社会根深蒂固的村落是否真正走向终结?村落的终结是否真正可能?乡土中国也是否会在现代化的铁律下出现某种创造性的转型?李著通过对广州“城中村”的调查研究发现,人们本来以为,村落的终结与农民的终结是同一个过程,就是非农化、工业化或户籍制度的变更过程,但在现实中,村落作为一种生活制度和社会关系网络,其终结过程要比作为职业身份的农民更加延迟和艰难,城市化并非仅仅是工业化的伴随曲,它展现出自身不同于工业化的发展轨迹。村落终结的意义在于它最终要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结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与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
事实上,羊城村已经没有农业,是一个没有农业但村落生活还没有终结的村落理想类型(李培林a,2004:27~34)。羊城村的农业耕作史断裂和终结了,但村落的历史还在延续,在这种延续的历史中,故事的主题似乎并没有改变。传统村落故事的主题,始终都是围绕地权问题,羊城村的故事同样也是土地的故事,这是乡土中国情结中一个特有的主题和深层价值递嬗的根基。
对于乡土中国传统农民来说,保农便是保土,保土就是保根,有根的农业才是本分牢靠的,而无根的工商,宛如柳絮浮萍,难以为继,土地崇拜也并不是羊城村村民特有的习惯和民间信仰,很多人类学家和农村社会学家都阐释过各国农民对土地的特殊情感以及赋予土地的神秘价值。事实上,在土地稀缺的羊城村,土地崇拜和祖宗崇拜依然是最基本的崇拜,土地崇拜实际上还是祖宗崇拜的依托,因为是土地保证了祖脉的延续,羊城村的土地稀缺不是消解而是更加激发了村民对土地的崇拜热情结果,在城中村,在繁华的城市中心地带,出现了一种特有的现象,即对宗族观念、对求神拜佛的尊崇弥漫了整个村落。“如今的羊城村,挤在高楼大厦快速耸起的羊城市区。走进羊城村狭窄的巷道,可以看到很多人家的门前,在实在谈不上神圣之处的门槛的两边,点着两柱纤细的檀香,缓缓地冒着袅袅升腾的青烟,并透出淡淡的香味。据村民告知,这是敬拜土地神。其实在多数村民家里,都供俸着一个制作讲究的敬拜土地神的神龛,神龛的两边,是一副在羊城村里很流行的对联,上联是‘土可生财’,下联是‘地能出金’(李培林a,2004:17)。”
把乡土中国特有的土地崇拜与金钱崇拜如此直接地联系起来,并如此直率地表达出来(李培林a,2004:17),这在城中村的现实生活中,赋予了村落一种新的涵义,这是中国村落终结理想类型中的一种新的运作逻辑,也是乡土中国向现代转型的一条独特的路径。在羊城村,尽管土地稀缺逼迫村民很早就开始从土地之外寻找生活出路,经商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但土地崇拜并没有因此而淡化,而是似乎更加强化了。因为经商的收益,要依赖于市场机会,而市场往往变化很快而且竞争激烈,农民的小本生意风险极大。在过去的年代,农民的小本生意都不过是补贴家用,保生的还是土地。这样,土地的稀缺就使土地更加珍贵,也更强化了农民的土地崇拜和重农主义。
“羊城村彻底地“嵌入”城市,既“无农”,也“无地”,它几乎丧失了所有我们传统上定义“村落”和“农民”的那些典型特征,人们在村落终结的过程中发现,由血缘和地缘关系联结的村落魂灵,在农民和农业的载体消失之后,仍然会长时期的“活着”,我们甚至不清楚,村落魂灵的融入城市,究竟是它的死亡,还是它的新生(李培林a,2004:27~34)。”在乡土中国,村落是一个以血缘、亲缘、宗缘、地缘等社会关系网络构成的生活共同体, “城中村”也不例外,在过去村落“组织起来”的过程中, 人们曾试图打破这种社会关系网络, 以现代法人的行政体系或经济组织来替代, 但很少成功过。这些外部注入的现代性元素, 在嵌入村落社会关系网络之后, 都被潜移默化地进行了彻底的改造,人们难以理解, 这种传统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延续力量?正如李著中所叙述的一样,“城市在进化,村庄在消失,‘村’民在夹缝中裂变。然而,在村落城市化的最后一环, 在这村落的终结点上, 为什么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千年村落的文明裂变和新生的艰难? (李培林d, 2002)”
地处城市中心的“城中村”, 虽然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非常城市化了,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断裂。“城中村”的“村落社区”与城市的“街道社区”和“单位社区”都有很大的差异,它不是一个由陌生人构成的生活共同体,也不是一个仅仅由业缘关系而构成的熟人社区,而是一个由血缘、亲缘、宗缘和地缘关系结成的互识社会。在羊城村,“由于各种复杂的亲属和联姻关系, 平均每户村民至少与20 户村民具有血缘和联姻关系, 大的家族可以把这种关系扩展到50 户甚至上百户。在宗族群体的地位划分之下, 是家族之间的地位划分。宗族就像村落“集团公司”下属的“主干公司”, 而家族是“主干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在经济组织产权架构的下面,是深层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村落“大家庭”的内聚力, 与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相对封闭性有重要关系, 这种相对封闭性保证了村落“做蛋糕”的集体与“分蛋糕”的集体基本一致。(李培林a,2004:85~86)”“城中村”实际上就是一种由血缘、亲缘和宗缘等社会关系网络联结的“大家庭”。这种村落社会关系网络, 具有聚集财富和资金的实际功能, 村落股份制一般都有不能退股的严格规定。农民在改变职业身分以后, 之所以对村落社会关系网络还有那么大的依赖性, 是因为他们面对一个新的陌生社会, 有着共同抵御风险和外部压力的需要。“城中村”里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顽强存在, 实际上是“村民”们为了“大家庭”的持续兴旺而坚持不“分家”的结果。他们本能地按照自己的理性选择, 试图保持他们“大家庭”的气脉不断(李培林,2004a:86~87)。
乡土中国将走向何处?乡土中国向何处去?李著力图给我们展现了一种村落终结的理想类型,但似乎并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比较明确的理想框架,因为城中村问题将永远成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一份难以给出答案的问卷,我们需要更多的社会学者的想像力和社会学者的关怀。
三、在夹缝中的裂变:传统与现代的斗争游戏?
针对传统的二元对立分析框架,李著提出了“连续谱”的概念,书中指出,在我们已经习惯了的那些二元对立之间,事实上都存在着“连续谱”的真实世界,并非完全依赖于理想化的二元对立分析框架就可以解释的,如乡村与都市、传统与现代、私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等。事实上,羊城村展现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是一种城乡之间的连续谱,更多的是一种传统与现代的斗争游戏,是一种游戏的意蕴,也是一种乡土中国村落村民的思维逻辑惯性的递延。
我们考察村落在终结的历程中,必须考虑互动者所产生与形塑出来场域和传统的知识库存,对个人而言,这个场域是一种“实在”,任何事物和活动都必须回归到这个场域,意义才可能充分的彰显出来。
在乡土中国,传统文化和乡村生活方式是一种隐含现实的隐喻,是一种调适个人行为逻辑的历史过程,是一种“自在的”类本质活动,是一个“手边现成性”的世界,这种“自在的对象化”为进入既定社会的个人提供既成的先验图式,人们在习惯性的情境中,在现成的、历史形成的意义体系中,根据相关的先验图式来安排和整理自己的经验(阿格尼丝·赫勒,1990:134),这种生活方式等同于社会生活的持续性,其运作手段等于占有它的生成方式,其秩序被放置在他们自己的文化在内的整个文化家庭之中,他们倾向优先从积淀的结构关系中来演绎自己的行动,而不是从实践的行动中积淀结构关系,其生活的意义图式、文化安排、文化秩序习惯于以历史方式进行安排,文化在历史中以历史的方式被再生产出来。“自在的类本质”是一种重复性的社会实践,是一个历史变量,是维持生存和维持自我的一个必要的条件,是作为整体存在的一个基础结构,能为个人行为提供一个“效力域”和“规则场”,是一个习惯世界,存在这日常生活行为域知识的“一般图式”和“知识库存”,存在这日常生活的强制性和结构性成分(阿格尼丝·赫勒,1990:59)。
一方面,在村落的终结过程中,传统关系的依存的秩序空间表现为一种延续性的空间结构关系,即血缘和地缘关系(先赋性或存在性关系)和差序格局的合理性,表现为源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社会交往、互惠行为、传统社区的归依情感,也表现为一种血缘地缘关系的建构性元素以及建立在“熟人社会”、传统邻里社区的关系运作的元素。社会关系网络及其适应策略,传统的理解更加侧重于功能性、情感性效用。事实上,从羊城村村落终结的经验事实中,我们同样发现,关系更多的是一种资本,是一种社会资本,是一种知识性力量,是一种结构性力量,也是一种潜在的社会能量,是一种镶嵌于主观和客观结构中的潜在的力量,既能实现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在生产,也能复制社会关系本身。另一方面,村落终结的过程也是与最传统的行动情境撤离的过程,意味着其行为经历着一个全新的世界,社会纽带不是从过去继承而来,而是必须被制造出来,聚焦于一种新型的相互依赖关系。传统的文化边界和乡土认同在城市的流动过程中动摇了,传统村落的价值体系在城市体验中销蚀,开始趋同于城市的生活方式、思想关系和价值体系,传统的社会边界难以维持,血缘、地缘关系逐步淡化和消解。这样,传统乡村文化的内聚力和认同感使这个范型的社会空间在面对外来的强大的现代化或城市化时,保持他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顽固性,并不断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策略延拓了转变的过程,正是这一过程,体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斗争游戏。
广州的城中村虽然早已实现了生产和职业的非农化、生活方式和户籍制度的城市化,村民的乡土观念和价值观念也开始动摇,但是,一个由血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联结而成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远不是非农化、工业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就能完成的,一蹴而就往往会造成社会的断裂(李培林a,2004:27~34)。
传统与现代的斗争游戏还体现在“社会精英”与社会大众在现代化叙事中的行为逻辑,以往的现代化的诠释模式源于社会精英的解释,社会精英一方面诠释“现代化”的内涵,另一方面挥舞着现代化的法器,以具体的政策行动纲领来贯彻其理念与信仰。社会精英决定了现代化的实践的内容和方式,这种制度化形式的实践场域呈现的是集体性之公共场域,是整个国家或某个区域性的社会实践,对于个体性的私人生活世界场域则被社会精英所忽视。
村落制度是“城中村”的村民们世代生活的规则,这里活跃着各种各样的为现代城市所不容的“隐形经济”,形成“城中村”的“繁荣”,“村民”们希望他们因此而获得的收益能够长期保持。但是从城市管理者角度看,“城中村”似乎有成为“新贫民窟”和“藏污纳垢”之地的可能。而且“城中村”的超密集建筑群体,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中,的确像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异物”,这样,城市现代化的铁律和村落集体对这一铁律的“抗拒”形成了人们担忧的冲突,都市里的这种“城中村”, 既像是古老历史的遗物, 又像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新生的活体,发生在城中村”里的种种故事, 也遭到一些媒体和学者的简单非议。一位学者写道,“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极其混乱, 外来人口膨胀, 内面的出租屋成为黄赌毒的温床, ‘超生游击队’的藏身之穴, ……这些和现代城市的生态、整洁与舒适是大相径庭的(李培林d,2002)”。
作为社会精英引发的现代化之总体战略,事实上“作为承受者,社会大众并非如社会精英一般,会较常抽离以‘我’为中心的自身……以环绕自己之身躯来建构之‘我’为中心的世界观,或顶多是由‘我’为中心而依亲疏远近向外扩散之人际网络建构起来的,依利益或情感为分殊基础,具区域联防性的‘区域’世界观(叶启政,1996:35)。”社会大众“以其有限狭囿之生活场域为基地,利用空隙,靠种种掩饰手法,在被现代化所征服的大地上,进行小规模、零星、不定时、不定点,但却也是随时随地的游击战……他们所能做的只是以自己最为熟悉的传统习惯方式来理解,并见招拆招般的来对应(叶启政,1996:35)。”以非制度化的实践场域来呈现,这种实践场域具有高度的生存机会,他们的这种日常生活实践场域由于在城市中不具“正当性”,必然会面临来自城市异质性较高的外来文化的刺激和干扰,也正是通过“小规模、零星、随时随地机动制宜的游击战”,“迂回、沉默、消极方式的方位战”,“以习惯经验的实作模式的传统理路”,在惯习和场域的边界树立起某种防卫,而这种防卫能为城市发展或“现代化”的发展逻辑能接受,而且日常生活世界的实践性场域面临外来异质性高的文化场域的刺激,虽在场域之边区树立起某种防卫,也往往容易撤防,接受一种新文化的洗礼,同时,“他们展现本土传统对抗外来现代的威力,也同时让两者在他们的生活世界里有了对话,产生某种巧妙结合(叶启政,1996:38)。”
广东城中村村落终结的逻辑同样是延续了上面所展现的运作规则,过去多数对村落城市化的研究,都把问题的焦点放在户籍制度的改革上,以为户籍制度的彻底改革,会使城市化进程一路凯歌。我们从广州“城中村”村落终结的过程中看到,户籍制度在这里几乎已经不再发生作用,但村落的城市化并没有因此而完成,村落的终结还要经历一个艰难的产权重新界定的过程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过程。广州“城中村”的情况,或许有它许多超阶段发展的特殊性,但它兆示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各种摩擦、矛盾和冲突是有普遍意义的,“现代社会并没有将人们作为完整的人整合到他的各个功能系统中而是基于一个这样的事实:个人并没有被整合到社会中,他们只是徘徊于不同的功能边界之同时,部分地暂时地介入社会(威尔·赫顿、安东尼·吉登斯,2003:225)。”
中国城市的“现代化”的问题或中国村落终结的逻辑内涵必须在更加复杂和多样的语境下加以检视,来自城市的“现代化”叙事和“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不可抗拒,来自流动传统的资源和社会大众的抵抗策略同样不可抗拒,城中村在城市中的现实处境可以为更深入地反思来自城市的“现代化”叙事和“发展主义”的逻辑提供有力的思想资源和评价性标准,可以为更有效地理解中国现代化和村落终结问题的多重面向提供有利的理论途径,同样可以理解和反思乡土中国在结构过程中的理想类型和现实的可能与限度,从而实现在现代化过程中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客观尊重。只有这种隐含在具体的论说和微观的分析背后颇为重要的“问题意识”呈现出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必要,这种研究将对研究者的理论阐释能力和经验事实的想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且,对城市现代化的关注,不仅意味着强调“城市”和来自不同区域和空间的“人”之间活跃的互动关系,更重要的是它可能提供另一种方式来回应“现代化”问题,而且在现代化反思的视野中,不仅需要重新考量中国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历史过程、社会动力和文化影响,而且必须把“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放置到与经济环境、人文地理、自然生态……的复杂关系网络中予以重新定位,这也是乡土中国将走向何处所必须谨慎思考的问题,也是中国乡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所必须应对的现实困惑。
参考文献:
阿格尼丝·赫勒,1990,《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重庆出版社。
费孝通,1985,《乡土中国》,三联书店。
蓝宇蕴,2005,《都市里的村庄:一个新村共同体的实地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李培林2004a,《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商务出版社。
——2004b,《透视“城中村”-我研究“村落终结”的方法》,《思想战线》第1期。c,——2004c,《村落终结的社会逻辑——羊城村的故事》,《江苏社会科学》第1期。
——2002d,巨变: 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第1期,
威尔·赫顿、安东尼·吉登斯编,2003,《在边缘-全球资本主义生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叶启政,1996,《传统与现代的斗争游戏》,《社会学研究》第1期。
周晓虹,1998,《流动与城市体验对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影响—北京“浙江村”与温州一个农村社区的考察》,《社会学研究》第5期。
来源:社会学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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