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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锦清: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民组织问题

作者:曹锦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更新时间:2009-10-13 录入:zgxcfx

曹锦清,一位曾长时间行走在黄河岸边的学者,用他冷静的思考向我们展现了母亲河深处的农村现实。这也是一位喜好述而不作的先生,古老的学人传统在他身上毕显无遗。接受了采访之后,他又在继续行走在贫瘠的山村。  4月5日,借先生到武汉演讲的机会,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话题包括农村社会组织问题和“三农”问题的转化问题。

  家庭联产承包催生村民自治

  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二十多年了,现在学界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甚至认为它间接导致了“三农”问题的产生,您怎么看待这一制度?  曹:1982年,全国推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项非常特殊的土地制度,虽然这种土地制度在历史上有渊源可找,比如唐朝的均田制,但它的深度和广度远非均田制所能比拟。  讲到家庭承包制,要先讲责任,因为很多问题都在“责任”两个字上。原来有一句话,叫做“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如果农民的劳动成果交国家、留集体的占了大部分,农民自己只剩下很小的一部分,那问题就大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这个“大问题”就被农民发现了。另外,由于不公平的价格机制,也就是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农民创造的财富,相当大一部分被转移到了城市。正是这两大原因导致了“三农”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但不能说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带来“三农”问题。  记:家庭承包制“责任”的内涵是什么?  曹:简单说就是“三提、五统”。所谓“三提”,就是对集体,即对村委会的责任;“五统”则是对国家的责任,即对乡镇政权的责任。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我们国家是以牺牲农业和农村来发展工业和城市的,而二三产业创造的财富却极少向农村转移,国家基层政权的成长主要是靠农民创造的财富来支撑。  记:家庭承包制责任制出现后,乡村政权组织架构也发生了变化。  曹:对。土地分散了,农民处于“无组织”的状态,但村一级的财政开支却还是要农民自己来养,所以就催生了村民自治制度。但这一制度没有完全满足自治体的需要,后来逐步完善,形成了所谓的“四大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但无论选举谁上台,都要承担吸取农村资源的职能。在这样的背景下,随着农民承担国家义务的加重,村委会的职能便越来越行政化了。    需要发展新的农民合作化

  记:有人说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让农民无法组织起来,对此您怎么看?  曹:这就要看我们如何发展新的农民合作化道路了。我有一个判断,假如说“三农”问题有根本方面的话,那么农民的组织就是其中之一。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是孤立和分散的,这有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降低了农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了农民与市场的交易成本。  单个农民作为小规模的生产单位,对市场价格是没有干预和调控能力的,发达国家在早期走的是农民合作社的道路。在那些国家,土地虽然是私有的,但农民可以采取各种合作的方式,提高小农经济与市场谈判的能力。农民有了这种博弈的组织,就可形成一种社会政治力量,增强谈判能力。  记:您的意思是可以通过组织来维护农民权利?  曹:差不多。现在,有不少“三农”专家都认为“三农”问题的根本问题是农民的权利问题。咱们法律上规定人人平等,而实际不会平等。马克思曾发出了伟大的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我认为,劳工只有组织起来,才有可能逐渐达到人人平等,不然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所以我想,农民应该通过村委会这个自治体来学会组织。这是一个社会组织、社会民主和社会法律的学校。搞几份乡村组织的报纸、杂志,发动点人去做试点实验,都可以。  其实,上世纪30年代也存在“三农”问题,那叫“农村破产、农民贫困、农业衰败”,他们还总结农民自身存在的问题是“贫、弱、愚、私”。私不是指自私,而是指分散,我们要研究为什么农民缺乏合作能力和合作意识。合作产生的红利如果超过合作成本,就应当可以产生合作并能持续下去,这些问题都很值得去研究。现在,我国农村的合作组织差不多有15万个,其中有效运作的6-7万个,基本上是原来乡镇政权里面的组织转换过来的。  记:从现实层面看,您觉得政府在建立农民组织方面能发挥什么作用?  曹:农民自己不组织,地方政府要帮助农民也难。你看,现在一亩地给农民补贴10块钱,给的成本很高,而且出现了很多给错的情况。如果组织起来,信贷问题也好解决,农民可以将农业产业链延长,这两块都可以赢利。如果用50年时间,发展许多农民组织,中国的“三农”问题就会得到很好的解决,地方政权的状况也会改善,地方自治也会做起来。    免税后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记:中国的大多数省份已经取消农业税了,您认为时机合适吗?  曹:我觉得现在取消农业税正当其时。农业占国家GDP的比重,2003年下降到14%。14%的GDP养活50%的人口,这样城乡的差距算出来是6倍。农业如此弱势,农业利润如此之低,还对农民收农业税是不合理的。  近50多年来,中国搞工业化、城市化,一直向农业要钱,而目前,工商业收入已占GDP的85%了,可以说,取消农业税对全局发展没有太大影响,而农村政治却可以因此基本稳定下来。国家花了这么少的一点钱,却取得了这么大的社会、政治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记:但是取消农业税也带来了很多问题,譬如乡村财力的凋敝。  曹:你说的实际上就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没钱了怎么运作的问题。我认为,首先,要考虑中国是一个13亿人的共同体,处于利益的相互关联之中,中央代表全国,通过税收体制进行比较均衡的分配,并承担对地方政权的转移支付。但是目前,迫在眉睫的是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要鉴定哪些事是最紧迫的公共事务,把钱花在办最重要的事务上,这个原则应该先确定下来。  记:转变政府职能,一般会涉及人事变动和人员分流,这是比较现实和敏感的问题。  曹:是的,很敏感。我觉得,如果这批裁汰下来的人,仍然要由国家来安排他们不低于改革前的工作,那么这样的改革是没有空间的。唯一的出路是他们也要去打工,把这一有特权的阶层变成一个打工者阶层。当然,不要搞“一刀切”,乡村这一级,不同的区域可以有不同的做法。  本报记者 毛志勇 南方日报记者 周虎城 实习生 谭翊飞  曹锦清,1949年生,1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1986年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曾任教于上海市城建学院,现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著作有《现代西方人生哲学》、《平等论》、《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合著)、《中国单位现象研究》、《黄河边的中国》、《中国七问》等。其中《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一书是他与同事花了4年时间,在浙北的一个乡村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著成,该书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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