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行“林权改革”,江西是策源地。这几年我去江西少,对“林改”关注不多。不过有同事几年前曾赴江西调研过,我也读过他们的研究报告。实话说,对林权改革的方向,我从没怀疑过。所谓“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意思是说把“林权”界定给农民,放权于民则人心稳定,农民会对山林倍加爱惜。这样讲,理论上不应该错,至少我看不出有什么纰漏。是的,天下哪有人不爱护自己的私产呢?
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前几天赴上饶讲学,顺便到横峰县葛源镇考察,发现有个现象令人费解。事情是这样,三年前葛源镇实行“林改”,随后集体林场解散。原本以为,农民拿到“林权”后会爱惜山林,可想不到,有些农户却将自己山上的用材林一砍而光。而面对大面积砍伐,政府只能干着急,管不了。因为林权归了农户,农民享有处置权,砍伐自由,何时砍、砍多少都是农民的事,政府想管却师出无名。
在葛原镇政府办公室,曾与镇党委书记苏卫东同志一席谈。我问农民为何会砍树?他答是农民讲实惠、急功近利。说农民讲实惠我同意;但说农民“急功近利”却未必。本人也农民出身,三十年前种过地,我体会,农民所以看重眼前利益,多半是长远利益靠不住,有风险。举我知道的例子。大约是唐山地震那年(1976年)吧,我老家也听说会地震,传闻四起,人心惶惶,于是村民纷纷将饲养的家禽卖掉,卖不掉的便宰杀。是农民急功近利吗?非也。设身处地想,假如是你,在当时情况下你会怎么做?
经济学说,人的行为选择,一定是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既然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农民怎会轻易放弃长远利益呢?民间有句俗语:“多得不如现得”。其实,这并非人们不想多得,而是长远收益变数大,得之不易。也正因如此,故人们才选择落袋为安。相反,假若长远收益确定,人们则必选“多得”。比如有些农村家长节衣缩食地供子女上学,为什么?那是因为上大学的长远收益高;且他们的子女会读书,考大学的把握大;可为何有的家长却让子女辍学去打工呢?原因复杂,但据我观察,多数情况是子女读书不佳,升大学希望不大。
由此看,农民所以大面积砍树,我的推测,也一定是长远收益不确定。按常理,用材林要生长成材才能赚钱多,可农民为何要提前砍伐呢?经多方查访,原来里面另有原因。最主要的,是农民担心林木被盗。林改前,公家有护林队专人看守;可林改后,护林队没了,防盗的责任落到了农民自己头上,要各家自扫门前雪。问题是,许多农户的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家里无人手;即便家里有劳力,仅几十亩山林却要占个劳力,得不偿失,所以不如砍掉了事。
据当地干部反映,农民砍树通常一窝蜂,会产生连锁反应。比如张三家的树砍了,李四家也会跟着砍。不然李四不砍,他家被盗风险则增大。人人自危,所以大家都得砍。而我的疑问是,面对共同的风险,农民何不集资聘请护林员呢?后来去宜春,就此请教过高安市委书记郭安,他告诉我,盗林者多是亡命之徒,农民自聘的护林员基本不管用。以前护林队由于有政府背景才有威慑力。而私聘的护林员无政府背景,即便有人盗林,护林员发现了也怕是难以阻止。
郭安的解释有一定道理,不过在葛源镇调查,我了解到还有一层原因。“林改”之初,镇政府曾有意组织农民集资成立护林队,可有的农户却不肯出钱。有人说,他家的林子离家近,用不着看管,不怕偷。而另一些农户则说,那些人明显是想占便宜,让别人出钱帮他看林子,他不怕偷,我也不怕偷,故我也不出钱。这种现象,经济学叫“搭便车”。是的,一旦允许搭便车,结果必是无人买票。没有钱,成立护林队再好也只能空谈,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由此看,国家把“林权”界定给农户,方向对;但如果政府不维权,农民的“林权”也就形同虚设。当然,不是说没有相关法律,真正的困难在于,由谁负责将那些以身试法的盗林者捉去公安局?上文说过,靠农民自己不行。农户身单力薄,各自为战往往斗不过盗林者;而集体成立护林队可以,可由于有人想“搭便车”,结果大家都不肯出钱,两难选择如何是好呢?
想来想去,我觉得可取之法是由政府成立护林队。其理由简单,当下“林权”虽已界定给农户,表面看,似应由农户自己维权,但想深一层,维权的责任其实仍在政府。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首先就应该是产权的监护人。两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就说政府是守夜人。作为守夜人,维护老百姓财产安全责无旁贷
其实,从维权效果看,政府成立护林队是明智之举。说过了,农民自己无政府背景,护林往往力不从心;而政府的护林队不同,代表国家执法,有足够的阻吓力。若转从成本看,优势更明显。比如1000家农户自己守林,哪怕投资1000万,分摊到每户也就够买几部手机,而政府护林队若只拿出500万,则可购买到先进的装备。两相比较,何者为优一眼就能看得出。
最后说一句,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维权又是政府的责任。既然是责任所在,政府还犹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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