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很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我讲的主题是“打造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我去年来过一次,对安徽宿州的发展做了些了解,尤其是针对宿州市在“十三五”期间打造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这一设想和宿州市的有关领导作了一些交流,感觉很振奋。宿州如果真的能够建成这样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不仅对宿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整个国家,尤其是农业主产区的农业转型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巨大。所以,我最近一段时期也在思考这些问题,今天下午想结合自己的思考和宿州市委2016年一号文件,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想法,和大家做个交流,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参考和启示。主要讲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把握宿州转型发展新机遇和新动向
这里我想简单谈一下宿州转型发展的新机遇与新动向。新机遇主要是从宏观方面来讲。当前我们国家尽管经济速度下行,面临许多挑战,但是也有很多发展新机遇。概括一下,主要是国家“十三五”规划和重大战略方针中有很多机遇。第一是五大发展理念蕴含的机遇。就是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说起来容易,怎么能够将这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我们区域经济的发展当中,那可不是很容易的。第二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机遇。国家有7000万人的脱贫攻坚任务,有相应的政策,因为如果不能把7000万人精准扶贫的问题解决,全面小康就实现不了。宿州也有不少精准扶贫的对象,要抓住机遇予以解决。第三是“四化”同步发展的机遇。也就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协同发展,“四化”同步发展是重要的指导思想,很重要,是评判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健康程度的很重要的指标。第四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机遇。这是十八大正式提出来的,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上述机遇也是挑战,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国家总体经济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对我们宿州来说,都是发展机遇,要很好贯彻,很好把握。
当前国家转型发展也有一些新动向,转型发展问题已提了很长时间,任务非常艰巨,最近的新动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谋求新常态。官方一般认为,我们正在进入新常态。但我认为是谋求新常态,也就是说,我们还没有完全进入新常态,只是增长速度是在进入新常态的速度,但是整体结构还在转变当中,还没有进入常态结构,但不管怎么说,这将会是一个趋势。今后我们国家相当长时期,那种很高的两位数的增长可能从全国来讲是不太可能了,但也不排除某些个别的地区,比如我们宿州的经济结构调整的好,来个两位数的增长也不是不可能,但总体上还是下行趋势,这是一个基本动向。其次是突出供给侧改革。大家知道原来中央总是讲需求,讲了很多,讲拉动内需,以需求结构优化为重点,今年以来就讲供给侧改革,这就说明我们现在转型发展不光要做需求文章,也要重视供给问题,我国的供给过剩问题很严重,这也是一个新的动向。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要通过改革,通过结构调整,从供给侧角度来解决供求关系不协调问题。再次是城镇化发展在加快。当然,重要的是新型城镇化的加快,而不应是传统城镇化的加快。我个人认为,现阶段的中国转型发展,城镇化是一个“牛鼻子”。我们过去高增长的三十多年,主要是靠工业化推动,工业化的贡献对GDP增长是非常大的。但从现阶段来看,不是说工业化就没有作用,工业化需要转型升级,但更重要的是城镇化,尤其是新型城镇化,这也是“四化”协调发展的核心问题。我们国家现在“四化”并不协调,尤其是农业,农业的现代化是滞后的。我专门有这方面的研究,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滞后性还在加剧,城镇化相对于工业化也是滞后的,但滞后性在减缓。无论是“三化”协调,还是“四化”协调,关键在于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的引领发展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当然我们的城镇化发展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是人的城镇化问题解决得不好,但这并不意味着城镇化就不用加快了。城镇化加快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演进规律所决定的。我国产业结构演进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我们的产业结构已经进入到了“321”状态,这是2013年开始出现的,即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也就是我们的产业结构已经从“231”走向了“321”。这个“321”就是第三产业占最大比重,而第三产业就是服务业,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生活性服务业,都与城镇化发展密切相关。这在国际上是有规律可循的,因此,城镇化加快发展,引领发展是产业结构演进规律所决定的。我们现在城镇化率(2015年)是56.1%,并且还有一定的水分。就算是按这个比例来说,相对于我们的整体结构、产业机构,人均GDP,和世界上很多国家比较,我们的城镇化还是滞后的,所以城镇化的加快发展是这届中央很关注的重点。第四是农业转型发展会加快。从去年以来,农业的一二三产融合被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官方文件上称作“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实际上重点是要做好农业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或者说要做好农业的接二连三和多功能发展。第五是民生问题日趋受到重视。许多迹象表明,我们的民生问题现在已越来越被中央高层重视。如果再不重视,无论是社会稳定,全面小康目标实现,还是转型发展和进入新常态,都是难以实现的。第六是对外开放战略有些调整。过去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对外开放战略,主要的特征是产品出口和招商引资,现在看来,产品大规模走向国际市场面临很多困难。国家正在逐步调整开放战略,不能仅仅是产品出口的国际化,还需要投资的国际化、劳务的国际化,要实施多元化、全方位的国际化战略。中央最近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亚投行”项目的启动等,都与新的开放战略有关系。第七是区域协调发展在深化。主要是我们经常提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部转型、东北振兴战略,这些战略仍在进行中,需要赋予它新内涵,不断的深化。比如,如何将区域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结合?如何将西部大开发与大开放相结合?如何走出东北资源陷阱?如何将国家十大城市群发展战略与区域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如何将区域脱贫攻坚、人口流动问题融入区域发展发展战略中?等等,都是区域协调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从宿州自身来看,也有很好的发展机遇和条件,第一个是宿州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宿州的转型发展。主要领导重视是地区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此外,宿州还拥有“两区”国家级的牌子,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一个地区同时拥有这两块国字号的牌子,机遇难得。不要以为类似牌子到处都有,宿州的两块牌子是有很高含金量的,要好好利用它。另外,宿州整体条件也不错。尽管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还不是发达地区,但是基础条件还是不错的。宿州市所处的区位很有利,靠近长三角核心带,位于交通枢纽地带,进出便捷,并且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还在不断改进中。宿州还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区域城市,中原历史文化厚重;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生态环境整体良好;宿州的人脉也比较通达,和中央部委的关系很好。此外,整个宿州的产业具有可塑性,可以进一步打造和提升。这些都是宿州发展的机遇和条件。当然,今天上午我们在座谈会上有很多人围绕这个问题做了不少讨论,也谈到了不少发展的难点,其中,我觉得比较大的难点是产业基础方面,还不是很雄厚,地方财政实力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但这些问题和困难,我觉得在发展中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二、认识现代农业发展新内涵与新特点
打造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首先要对农业有新的认识。我这里首先讲讲农业的内涵,第一产业的农业和“接二连三”的农业是完全不同的。第一产业的农业比重是在不断的下降,但是从接二连三的农业来看,绝不是这个概念。比如,作为最发达的美国,从第一产业的农业来讲,在国民生产总值当中大约仅占1%左右,但这个1%还是全世界最强大的农业。我们国家现在的第一产业的农业比重也已降到了10%以内,大概在9%多一点,农业比重的不断下降是指第一产业农业比重的下降,这是国家现代化的一个特点和趋势,从实践来看,当今世界可以说没有一个发达国家的农业是超过10%的,都是在10%以内。但是,我们国家的农业也进入10%以内了,为什么还没有实现现代化呢?在我看来,就是“三化”发展不同步,核心问题是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协调。我国现在从事一产农业的劳动力还接近于三分之一,而美国1%的第一产业农业的劳动力,大体也是全社会劳动力的1%,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很匹配,很协调。再比如,韩国也差不多是个现代化的国家,它的农业已基本实现现代化,农业比重在8%左右,但是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比重也在8%左右。所以凡是现代化的国家,或者说“三化”同步发展的国家,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协调是关键。需要进一步说的是,我这里说的1%的美国农业,是指第一产业的农业,如果从“接二连三”的农业来看,就包括第二产业的农产品精加工,第三产业的农业贸易、农产品流通、农业的旅游、休闲养生和多功能发展等,从这个范畴的农业来看,农业就不是越来越小,而是有很大的占比和发展空间,据说在美国,这样的农业占比,要接近国民生产总值的20%。所以,农业是个既小又大的产业,是个既弱势又强势的产业,关键是我们怎么看待农业,用什么思路与理念来发展农业。从我们国家来说,如果从“接二连三”和多功能这个角度来说,农业占比可能很难统计出来,但如果从县域经济或区域经济的角度来看,还是可以测算出来的。完全有可能将农业打造成区域主导性产业、支柱性产业,这在我们国家不少地区已经在实践,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经常说的四川蒲江,是个丘陵山区县,过去也是一个贫困县,但该县资源生态环境条件非常好。近十年来,这个县坚持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农业强县的路子,取得了明显的发展。该县有三大农业主导产业,一是茶叶,二是猕猴桃,三是柑橘,但他们并不是单纯做一产的农业,而是做接二连三的农业,做多功能的农业,并且在产业融合、产村融合、产城融合,进而城乡一体方面做的非常好。这说明,从农业的内涵来讲,我们不能只看一产,当然一产是基础,但它的后续延伸功能和拓展空间是非常大的,就业潜力也很大,第二和第三产业都有农业的份额。
现代农业有不少新的特点,一是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特点。从现代社会看,任何经济产品一旦被赋予生态的内涵,它的市场价格就会上升,有机农业就具有这样的意义。土鸡、土猪肉、本鸡蛋等等,在市场上都具有很强的溢价效应,原因就是它体现了经济生态化的价值。至于生态经济化,在过去,尤其是在温饱时代,就是生态破坏的代名词,是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而现代社会或现代农业讲的生态经济化则是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就是持续依托生态的发展模式,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体现,换句话说,要“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基本路径就是生态经济化。对这一命题,我后面还会专门展开些谈。
二是组织化、电商化、品牌化基础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现代农业的又一新特点。从全世界的现代农业来看,不论是北美的大规模现代农业,欧洲的中等规模现代农业,还是亚洲的小规模现代农业,都呈现较高水平的纵向一体产业化经营特点,而支撑这种高水平产业化经营的离不开农业的组织化、电商化和品牌化。多种形式与多层次的农民合作社是农业组织化的标志,农业的电商化则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其发展势头极为强劲,品牌化则为农业提供了增值空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农业的自然属性和地域特性,农产品的品牌往往具有区域公用特性,各级政府应该成为区域农业品牌的主导力量。在农业组织化、电商化和品牌化这“三化”中,组织化是基础,电商化是渠道,品牌化是龙头,三者互为一体,相互促进,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与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三是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体系有机结合的特点。这一特点也可以看成是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系,即经营主体具有“分”的特性,服务体系具有“统”的特性。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往往是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和企业。他们之间既可融为一体,又可相互独立,具体的形式主要取决于这些经营主体所从事的产业特性以及他们在市场中的地位、分工特性和交易方式。比如,不少农业现代化国家的家庭农场,基本上都是合作社的成员,与合作社是融为一体的主体,甚至于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也与合作社融为一体,但在中国,这样的现象并不普遍。从这一意义上讲,我们在宿州所看到的农业联合体,尽管还没有达到完全一体化的水平,但却给了我们一个积极的信号,只要分工得当,利益能增进,中国农业不同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也是有可能的。
这就引出了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经营主体与服务体系的相互结合问题。这种结合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和普遍现象,其根源在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业的分工至今仍离不开农业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二是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存在多种类型(我在后面会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三是农业的公共特性使政府的介入成为可能。在这样的前提下,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尤其是上游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无疑是农户家庭,然而家庭经营客观上存在规模扩张和市场竞争的局限,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并不是抛弃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而是建立与之相匹配的、高效率的服务支撑体系,以既保留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独特效率,又克服它的局限性。在今天上午的讨论当中,其实已有不少人提到了这样的问题,其核心就是要处理好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体系的关系,或者说是农业家庭经营与其它经营方式的关系。
关于服务体系的建构问题,我将在后面部分进一步讲。我这里要强调的是,现代农业的经营(生产)主体和服务体系是相互依存的,我们在实践中不能只抓一头,忽视另一头。现在很多地方对搞规模经营和家庭农场积极性很高,政府出台不少政策予以支持,但往往忽视了服务支撑体系的跟进,结果不少规模经营和家庭农场难以有效运行下去;也有些地方政府对建立服务体系很重视,出台政策打造各种服务中心和平台,但却忽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状态,以致服务体系效率并不高,只能产生盆景效应。究其原因,不是农户经营规模太小,缺乏服务需求,就是服务体系不完善,运行成本太高。所以,在宿州在建立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经营主体和服务体系这两者的关系,要协同推进、互促共进。
四是农业多功能化发展的特点。宿州今年一号文件讲了“现代农业+”这一概念,我非常赞成,我们就是要强调“现代农业+”,我不赞成在农业上搞什么“互联网+”,“互联网+”是互联网人说的,是以互联网为主导,农业还是从属的。我们说的现代农业的几个特点中,多功能是可以体现在“农业+”中的。农业的多功能化必然带来农业的多业态化和多空间化。前者是指农业形态的多样化和跨界发展,如农业和旅游结合的休闲农业;农业和电商结合的网上农业;农业与创意结合的创意农业,等等。后者是农业发展的空间并不局限于农业产区和农村本身,而是可以不受自身区域空间的限制,实现跨越空间的发展。
三、确立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思路
这一思路在今年市委一号文件里已经基本上体现了,但是大家要进一步深化理解,尤其要注重“六个着力打造”。
一要着力打造以人的现代化为本,以物的现代化为基础,以产业的现代化为依托,以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为目的,以体制机制的现代化为保障的先行区。那么,这个先行区到底应该体现什么样的先行?我想了想,应该重点体现两个方面的先行:一是体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也就是说,这个农业现代化先行区要体现体制机制的先行创新。二是体现农业发展理念和形态的先行。这就是,这个先行区的农业并不是局限于第一产的农业,而是“接二连三”和多功能的农业,是充分体现产业融合、产村融合和城乡融合的农业。这样的农业在美国可以接近GDP的20%,在中国同样也可以做得到,但需要创新农业的思路与理念,先行区在这方面必须先行探索与实践,这样的先行区在国内还是没有的,宿州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应该牢牢把握这两个方面的先行。
二要着力打造农业“接二连三”,农村“退二进三”,农民“进二进三”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这也可以说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农业“接二连三”是全产业链农业和多功能农业的要求。农村“退二进三”并不说农村不能搞工业,而是强调农村不应该发展污染环境的工业,农村应该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产业,除了农业以外,应该更注重类似农业旅游业结合、农业与生态、与文化结合、与美丽乡村结合的休闲旅游、休闲养生、名俗文化等第三产业。
三要着力打造中心城区化、产业园区化、农村社区化、全域景区化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在你们的一号文件中,强调了中心城区化、产业园区化和农村社区化的“三化共进”概念。我这里加上一个“化”,即在中心城区化、产业园区化、农村社区化的基础上,再加一个全域景区化,形成“四化共进”。这应该成为你们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一个重要特色,也就是说,这个农业现代化的先行区是一个与产业园区、农村社区、城镇化有机结合,功能互补、互促共进的全域景区,而不单纯是个农业园区。最近浙江省在搞特色小镇建设,不少人以为是搞行政体制意义上的乡镇建设,实际并非如此。浙江的特色小镇并不是行政体制上的概念,而是一个新的空间块状经济的概念,着重打造新经济、新产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这些特色小镇主要聚焦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撑未来发展的七大产业,兼顾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根雕、石雕、文房等历史经典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特色小镇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左右(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金融、科技创新、旅游、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投资额可适当放宽。所有特色小镇要建设成为3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政府对特色小镇的政策就两条,一是三年内税收减免,二是奖励50%的建设用地指标。我说这些,就是希望我们宿州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也能引入类似特色小镇建设的理念与思路。
四要着力打造产业融合、产村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和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城乡共赢发展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先行区的产业一定是一二三产融合,而不是相互隔离的,你们搞的农业产业联合体,就是体现了融合发展的方向,值得肯定。产村融合也很重要,也就是要注重新农村、美丽乡村的建设和美丽经济的打造。现代农业要景区化,就必须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至于产城融合,就是要使现代农业发展与城镇化紧密结合,这里既包括以城带乡,工商资本(企业)进入农业、支持农业发展,又包括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是李克强总理在考察上海和江苏时提出的概念。实践中有不少这样的案例,四川蒲江县有个叫寿安的副中心镇,就是一个生态环境优良、与农业紧密结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并且是由现代农业支撑的田园生态小城市。现代农业成为城市的重要支撑,并不罕见,这在国外不少的小城市已有成功的案例。如美国的巧克力城(指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小城赫尔希,因为拥有美国最大的巧克力生产商——赫尔希食品公司,被当地人称为“地球上最香甜的地方”),在我看来就是现代农业支撑的。巧克力城的咖啡种植、巧克力加工、巧克力品尝、巧克力购买,包括一些相关的产业配合,打造出了一个巧克力全产业链和观赏、体验、旅游紧密结合、人气很旺、热闹非凡的小城。再如加拿大的冰葡萄酒城,把葡萄园观赏、葡萄酒加工、葡萄酒品尝、葡萄酒购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全由“接二连三”、功能多样的现代农业支撑的旅游小城。宿州的砀山县,以砀山梨闻名全国,完全有可能在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列,将其打造成为中国的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典范。这些城市往往看起来不大,但是整个城市的人气却很旺,这对我们通常城市规模的理解带来了新的启示,城市规模大小不能光从固定人口或户籍人口来定义,有的城市户籍人口并不多,但是每年来的人却不少,比如那些生态优良,适合于休闲旅游和养生的小城,有钱人经常甚至于长期在这种城市来往和居住,每年上百万人次的规模,你说它是小城市还是大城市?打造这样的城市,应该列入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战略要点。
五要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和“多体协同”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我这里特别强调“现代农业+”,而不是“互联网+”,并不是说互联网不重要,而是想强调先行区建设中的农业和农民的主体性和主导性,避免农业、农民在先行区的建设与发展中仅是个配角或被边缘化,这种可能性并不是不存在,这在我们国家当下尤其有可能。除了“现代农业+”以外,还要“多体协同”,这在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打造中很重要。你们提了两个“体”,即产业联合体和农业综合体,我想再加上一个“城乡共同体”,形成“三体合一”。产业联合体在宿州已有很好的实践探索,它是产业融合的组织体现,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产业联合体重点是解决产业的纵向关系,在农业中就是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的关系,通过联合体的形式,可以促进农业的纵向一体化和产业化经营,并且较好地处理好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农业综合体主要着眼于农业的多功能集成发展,就像城市的商贸综合体,占用空间不很大,但是功能很齐全。我上次到宿州考察了灵璧县的农业博览园,实际上就是一个农业综合体的雏形,再深化和拓展一下,就会是个现代农业综合体,并且有可能成为我前面讲的特色小镇。农业综合体近些年来发展很快,举个例子,浙江有一个很有名气的绿城房地产集团,这几年也在向农业进军,搞了个蓝城农业公司,并且与浙江省农科院紧密合作,定位就是搞现代化的农业综合体,他们将企业的资本优势、营销优势和科研院的技术优势、农民的生产优势结合在一起,多功能集成、集约发展,已取得初步的成效。先行区为什么还要有个城乡共同体?这是因为先行区如果仅有农民、农产品是不够的,先行区必须在城乡互联互通上做文章,体现产城融合和城乡融合,只有这样,先行区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城乡互促共进和共赢发展的目标。城乡共同体并不仅仅体现在发展理念和思路上,而且也可以具体化和实体化,比如,以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为载体,建立城镇居民参与的消费合作社和理事会,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网络与平台等组织。
六要着力打造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如我前面所讲的,体制机制创新是先行区的两大先行关键之一。这些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既包括土地、金融、劳动、技术、环境资源这些要素类制度的改革创新,又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乡规划制度、政府管理制度和社区治理制度这些环境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我国改革的发展阶段看,这些改革与创新恐怕难以靠单兵独进的办法来推进,而是需要通过综合配套或集成与联动的办法来推进。
四、实现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
讲这个题目,恐怕得先谈下“四化”中的“三化”关系,即撇开信息化,讲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关系,我认为这个“三化”关系尤为重要,因为它体现的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关系。这里的农业是一产,工业是二产,而城镇化水平既是空间概念,又可以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原因在于第三产业是服务业,服务业的发展往往与人口空间的集聚,也即城镇化的水平密切相关。判断“三化”是否同步或协调的一个重要标志,不是指“三化”的齐头并进或增速相同,而是三次产业结构和三次就业结构的协调或相互匹配。目前我们国家的“三化”关系并不协调,主要是:相对于工业化,城镇化仍然是滞后的,但城镇化的滞后性在减缓,另外,尽管城镇化在加快,但质量并不高,主要是农村转移进城人口的市民化明显滞后。而相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也明显滞后,并且农业的滞后性还在加剧。这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失调,就农业而言,目前我们大约是全社会三分之一的农业劳动力贡献了十分之一的GDP,人均仅0.3,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大体是三分之二的劳动力贡献了三分之一的GDP,人均为0.5,从这一指标看,农业的部门劳动生产率不是在提高,而是在降低。换句话讲,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他们在国民财富(GDP)中所得的份额却不是在提高,而是在降低,人均从0.5下降到了现在的0.3。这种现象在世界上是不多的,大多数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基本上是同步的。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将一产的农业比重做大,而是要降低从事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使其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大体相当。减少的农业劳动力到哪去?当然是到二三产业去。二三产业也包含农业的加工业、农业的服务业,其中第二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在我国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但从目前的经济态势和产业结构的转型状况看,我国第二产业对农业劳动力的吸纳已趋于饱和,并且呈现出溢出现象。今后我国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减少的主要出路应该是服务业,我国服务业(即第三产业)的比重目前仅为45%,刚超过第二产业的比重,因而从产业结构进一步演进的趋势看,我国服务业对就业的吸纳空间和潜力还很大。但服务业要发展,离不开城市化的发展,因此,从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协同关系看,农业发展必须与城市化进程紧密结合,也就是说,我们宿州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发展,必须与宿州的城市化进程紧密结合,否则,多余的农业劳动力就没有出路,进而农业现代化也难以实现。
现代农业与城市化相互协同和互促共进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关系使然,而且还在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使然,因此,必须将先行区置于城乡一体、城乡融合的架构中来打造。当然,先行区的主体一定是在农村,这是由农业产业对土地的依赖性以及农业动植物的生命属性所决定的,但是现代农业绝不局限于此,因为它是接二连三、功能多样的,因而无论从产业延伸还是市场空间看,都应该是与城市紧密关联,并且互促共进的。这样的农业就不是比重越来越小的农业,而是比重可以做大的农业。美国的农业就具有这样的特点,就一产的农业来说,也就1%的概念,但从接二连三和功能多样的农业看,那相当于GDP20%的概念,我们宿州的先行区农业就应该做成这样的农业。这样的农业在我们国家已经存在,如四川蒲江的农业就具有这样的效应。该县隶属四川成都,是个丘陵山区县,过去交通不发达,是个欠发达的县,但它的生态资源和农业基础却不错。近些年来,蒲江坚持了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现代农业强县的发展理念与思路,通过茶叶、猕猴桃、柑橘三大农业主导产业的全产业链、多功能发展以及产村融合与产城融合的发展,全县呈现了很有意思的三个三分之二的现象,即县域经济总量三分之二来自于农业,全社会现有劳动力三分之二从事农业,农民人均14000元收入的三分之二来自于农业。有人说这怎么可能呢?我说蒲江的农业不是一产的农业,而是“接二连三”、功能多样的农业,这样的农业就能做大做强,就是我们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方向。
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与城镇化的互促共进,首先要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先行区的发展。这对宿州市极为重要,因为宿州还是个粮食主产区,这个粮食主产区更要注重粮食产出比重和粮农就业比重的协同,否则粮食安全和粮农积极性问题就始终难以解决,而要做到这一点,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极为关键。
我国对新型城镇化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我想应该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的城镇化。这里的人,主要是指进城的农民,核心是解决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问题。第二是大中小城市和城市群协同的城市化。不能简单讲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而是要引入空间概念,要体现城市群基础上的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城市群概念的另一个含义是大城市的发展也要以群为基础,而不是行政化、摊大饼式的大城市。宿州作为一个地级市,下面有五个县区,如何将城市群理念运用到宿州的城市化建设与发展中就极为重要。第三是体现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第四是体现城乡一体化。也就是说,新型城镇化不是城乡分割和剥夺农民的城镇化,不是“要地不要人,要劳不要户”的城镇化,而是城乡一体、互促共赢的城镇化。必须清晰的意识到,现阶段我国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我们要牢牢把握好这一机遇,通过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和带动,加快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建设,推进传统工业的转型升级,实现区域的“三化”协调和协同发展。我注意到这几年你们从江浙一带引进了不少诸如服装、制鞋这样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产业,这表明你们在类似产业发展上存在比较优势,这些产业的发展对地区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以及就业都有不小的贡献,同时我也要提醒你们,一要注意环境问题,二要重视产城融合,否则类似产业难以长期持续发展下去,浙江这方面有不少经验教训。不少曾经兴旺发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产业集群,现在大多数处境困难,究其原因,一是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出口困难,二是环境污染问题导致政府不再支持这样的产业,三是所在地城市化滞后导致的人力资本不足,致使产业始终处在低端化境地。实践表明,任何产业,尤其是二三产业,如果城市化滞后,并且产业和城市还不很融合,产业发展往往会受到人力资本供给不足的影响,因为所谓高质量的人力资本或人才,他们的就业底线与农民工截然不同,对他们而言,仅有比较理想的薪酬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文化娱乐、医疗条件等,而这些都不是企业能解决的事,必须靠城市化来解决。而我们的农民工则可以承受夫妻一年分居、父母与小孩留守老家,甚至于自身社保都缺失的就业环境。然而,仅靠农民工支撑的产业,产业层次不会很高,产业转型也很难。所以,你们要吸取广东、浙江以前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城市化滞后等教训,要注重城市化和产业发展的协调,化解由于城市化滞后而导致的人力资本不足,进而产业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发展困难的矛盾。事实上,现代社会没有绝对的传统产业,关键在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的形成与供给又离不开城市化的支持。
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与城镇化的互促共进,还要处理好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关系。这两者不应是对立的,而应该是互促共进的,形成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为此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组成部分,把新型城镇化做成是向美丽乡村的延伸,两者具有交集之处。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要在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的基础上有所提升,从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的角度讲,那就还要讲四句话。一是保护特色村。所谓特色村,要么这个村存在特色的产业,要么存在历史文化,这样的村落应该保护,应该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范畴。宿州历史悠久,这样的村落一定不少,要很好纳入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中。二是减少薄弱村。主要指生存环境很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村落,这些村落主要通过整村搬迁的途径来解决。事实上,我国现有60万个行政村,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村庄总量肯定会减少,城镇化和中心村在这方面将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三是改造城中村(镇中村)。城中村(镇中村)本身就是城镇化覆盖的地区,与城镇化是完全吻合的。四是重点建设中心村。中心村建设实际上也是城镇化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人口甚至于产业的空间集聚,不少中心村的人口达到上万人以上,相当于国外小城市的规模。如果按照这样的理念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那它与城镇化就不会是矛盾的,而是相互融合、互促共进的。
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与城镇化的互促共进,还要探索现代化农业先行区支撑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思想是李克强总理前几年在考察上海和江苏时提出来的,我当时听了以后有点疑惑,不是一直讲要以工支农、以城带乡嘛,怎么还要让农业来支撑城镇化?总理当然不是还要牺牲“三农”,搞城乡分割的农业支持城镇发展的模式,他是要探索城乡共赢的农业支撑城镇化的模式。我思考以后,专门写了一篇相关文章来讨论这个问题。我觉得这种可能是完全存在的。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例子在国外和国内实际上都是存在的。我刚才讲的四川蒲江的例子就其中之一。关键还在于打造什么样的农业,能够支撑城镇化发展的农业,必须是“接二连三”、功能多样、产业融合、产村融合、产城融合的农业。它的支撑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产品支撑。比如农业的园林景观产品以及食品就是城镇不可或缺的。二是产业延伸支撑。如农业精深加工、农业商贸物流、农业休闲旅游等,都可以延伸到城市,成为城市的重要产业。三是功能拓展支撑。如农业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等也可以与城镇相互融合,成为城市的某种特色。四是要素支撑。如土地非农化和劳动力非农化等都是一个城市的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我在国外考察比较多,就看到不少城镇,尤其是小城市,是由农业支撑发展的。如美国东部的“巧克力”小城,加拿大的“冰葡萄酒”小城等,都建立在全产业链和多功能农业的基础上,很有人气,很有活力。因此,我们宿州的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打造,一定要有这方面的思路,比如砀山县就很有条件探索下通过砀山梨的现代化发展,支撑整个砀山县域经济的发展道路。简言之,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键,首先在于农业要做全产业链农业,要纵向一体化和产业化经营,并且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向美丽乡镇延伸。其次是做好农业的多功能发展文章,使其与美丽乡镇建设结合。再次是要科学规划农业与城镇规划,做到产业发展与城镇化相融合,着力打造田园生态城镇和产城一体城镇。此外是深化城乡体制改革,破解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现代农业支撑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城乡共赢和互促共进。
五、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发展之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也称作“两山”理论,是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考察浙江安吉余村时提出的。习书记的“两山”理论,既是对良好生态环境价值的高度概括,又是对可持续发展实践的形象指导。这一理论至少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出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人类必须珍惜和保护好生态环境;二是揭示了良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只要处理的好,两者就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所谓“绿水青山”,狭义的讲,就是良好的山林水、气候等生态资源。广义的讲,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这种自然生态资源具有公共品和私人品(市场品)的双重属性,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农业发展之本,因而它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却往往处理不好自然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常出现两种偏差,一种是为了获得短期或局部的利益而损害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另一种是守着良好的自然生态却始终处于贫困的状态。现在从全国来看,除了西北一些地区因水资源缺乏进而生态环境不怎么样外,大多数温饱问题已解决的地区,如东北的自然生态,沿海地区的丘陵山区和西南、中南等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都还是不错的,绿水青山处处可见,但这些绿水青山大多还没有变成“金山银山”。这表明,“绿水青山”不会自动变成“金山银山”,需要建立“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的转换机制和可持续路径。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我们不能把“两山”理论作为仅仅适用于有山有水有森林地方的发展理论,“两山”理论的核心思想和精髓是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和高效生态的现代化发展,这一理论具有普遍的意义和价值。这实际上也是习书记在经济发展方式方面的一贯思想。他在主政浙江期间,除了提出了这一“两山”理论,而且还提出浙江农业要从“效益农业”走向“高效生态农业”的思想,甚至于在主政上海期间,仍强调上海也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2016年上半年,他在黑龙江考察时还指出,“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
宿州据我了解是以平原为主,山林资源并不是很丰裕的区域,但这并不妨碍“两山”理论在宿州的践行,尤其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应充分体现这样的思想和理念。前段时间,我到浙江省的欠发达地区丽水市考察,丽水在浙江是个山区市,尽管人均GDP和人均老百姓的收入水平要比浙江其他地区要低,但丽水的生态环境特别好,并且交通条件也大大改善了,上海到丽水都通了高铁,两个小时就能到,这使得这些地区的后发优势开始显现,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气候资源成了这些地区发展的绝对优势。但如何把这些优势转换成实实在在的财富和老百姓的收入,也就是把“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那次考察中,我去了当地的一个山区畲族自治县的一个村,看到五月份竟然村里还有很多年轻人闲着没事干,集聚在村里聊天。这在当下的农村是很反常的,因为这个时候的中国农村,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欠发达地区,都是以老人和小孩为主,年轻人大多在外打工。问了一下情况,原因是附近打工的一个企业因环境问题被关停了,一下子找不到工作,只能闲赋在家。我当时开玩笑地跟他们说,你们这里可是绿水青山,空气清新,气候又凉爽,并且还能免费享受这样的环境,多好啊!但这些年轻人的回应使我顿时无语,他们说,“什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口袋里没钱,两手空空,要这绿水青山有什么用?”农民朋友的话道出了问题的要害,整天生活在绿水青山环境中的农民,对绿水青山是缺乏需求的,他们是绿水青山的拥有者和供给者,要使绿水青山成为这些农民的金山银山,必须建立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转换机制。
从自然生态资源具有公共品和私人品(市场品)的双重属性出发,我觉得要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机制和路径,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条路径是完善或增强“绿水青山”的保护机制。主要是加大政府对“绿水青山”保护的补偿水平,这是“绿水青山”作为公共品供给的基本前提。目前总体而言,我国对生态保护的补偿水平仍太低,不足以对生态保护者提供足够的激励,当然,单纯靠这一路径也不可能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还必须在不断提高政府对生态保护补偿水平的同时,在作为“私人品(市场品)”的“绿水青山”上寻找路径和创新机制。从这一思路出发,第二条路径是积极发展“绿水青山”的内生性产业。什么是“绿水青山”的内生性产业?我把它定义为是与“绿水青山”共生相融,并且是以“绿水青山”为要素的产业或经济活动。如林下经济、休闲旅游、生态养生等产业。宿州尽管山林资源不多,但据说有水啊,有45平方公里的罕见湿地资源,是极为宝贵的生态资源,只要科学开发,就会变为“金山银山”。第三条路径是发展与“绿水青山”相关联的外生性产业。我把这一概念定义为是以“绿水青山”为依托,并与“绿水青山”相关联的产业和配套设施。如相关的物业、餐饮、住宅、商业网点以及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现在有不少生态环境极佳的地方,市场需求很大,但却由于规划滞后,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产业跟不上,发展大受影响。这表明,“绿水青山”要变成“金山银山”绝不能单打一,而是需要系统思维,科学规划和整合配套。第四条路径是建立与完善“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这个体制机制的建构极其重要,它不仅是“绿水青山”能否变成“金山银山”的关键,即“绿水青山”首先要能成为可交易的私人品(市场品),而且关系到这种“金山银山”能否成为共享的财富,即谁拥有青山绿水的收益权。这就涉及到“绿水青山”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规制制度的建构问题。就“绿水青山”的产权制度安排来说,目前有些产权已确权到个人或户,比如林权,有的则没有、也难于或者也不宜确权到个人或户,比如流域水资源,区域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碳汇资源、气候资源等,这些资源具有公共性或区域公共性,因而即使不能确权到个人或户,也应该确权到社区(如村社区)或根据类似资源的空间边界,确权到相应的地方组织或组织联盟。由于产权制度是关于谁拥有和如何拥有的制度安排,因而产权制度的合理安排对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资源利益的共享状况是至关重要的。事实上,我前面讲的两条路径,实际也是建立在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基础上的,否则,会导致对“绿水青山”内生性产业和外生性关联产业发展的无序化和不可持续化。对“绿水青山”的确权只是产权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还需建立产权的交易制度,因为除了不可交易的公共产权外,其它可以交易的产权而不能用于交易,这样的产权对于产权拥有者来说,恐怕是无价值的,换句话说,如果“绿水青山”已有主,但却不能被用于交易,那这个“绿水青山”就依然变不了“金山银山”。因此,必须建立与“绿水青山”相关产权的交易制度与市场,如林权交易、水权交易、碳汇权交易以及森林覆盖权、生态标志权、生态原产地权等的交易。此外,还需要建立产权的保护与规制制度。这不仅因为产权需要被保护,否则就会经常被侵权,而且还因为要防止产权使用与交易中的负外部性的产生。这既取决于产权权属的清晰界定,又取决于对产权主体行为的规制,对于“绿水青山”这样的环境资源,必须对其用途范围和开发方式有相应的规制,以避免类似产权滥用所导致的负外部性,确保“绿水青山”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在这个方面,规制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同时,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也非常关键。第五条路径或思路,是创新“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的经营方式。除了上述四条路径和机制外,如何在政府有效规制下,使“绿水青山”的转换价值实现最大化?我觉得还需要创新“绿水青山”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要依托“绿水青山”这一资源本底,做大做优“绿水青山”经济。也就是说,要根据“绿水青山”的市场需求,按照产业融合、产村融合和产城融合、功能多样的发展思路,做好“绿水青山”内生性产业和外生性关联性产业两篇文章,实现“绿水青山”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二是转变“绿水青山”营销方式,提高“绿水青山”产品的附加值。按照传统的产品市场营销观念,扣除营销成本,产品在销地销售的收益总要比在产地销售的收益要高,因而把生产的产品卖到销地往往是大多数厂商和供应商的营销逻辑,这对于大宗商品、无差异产品可能是如此,但对于特殊产品,尤其是特色生态产品或具有产地关联的组合性消费产品而言,这一营销逻辑并不一定适用。这几年,我看到不少农民花很大的精力与成本生产有机产品和生态产品,但不少卖到城市,消费者并不认可,价格卖不高,以致农民赚不了钱。其原因很多,其中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认可是个重要方面。相反,现在城里人喜欢到农村,到原产地去购买他们喜欢的正宗农产品,价格高些也不在乎,并且不少是价格越高还越有人要买。其原因何在?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这个东西确实少,城里买不到。二是存在产地效应。这种产地效应既对消费者带来产品的可信度,又会产生除产品购买以外的关联购买和消费的组合效应,如体验、旅游、休闲以及其它土特产品购买等。“绿水青山”地区生产的产品,往往具有这样的产地效应,因此,在经营“绿水青山”的过程中,有必转换下营销思路,变销地营销主导为产地营销主导,将消费者引到产地来购买和消费,这不仅有助于降低营销成本,实现优质优价,而且要更重要的是,可以带动消费者对“绿水青山”资源和产品的关联性购买和消费,进而对产地和经营者带来更多的收益,使“绿水青山”真正成为含金量高和可持续的“金山银山”。我觉得宿州应该尝试下这样的经营理念,据说砀山县在这方面已有比较成功的实践探索。砀山梨品牌好,通过互联网营销,已可以做到梨的拍卖,梨树的认领,吸引大量城里人来砀山购买和消费。我觉得砀山的产地效应已经呈现。现在砀山梨的最高的价格一定不在上海、南京、合肥,而是在砀山可以发现。外来消费者到砀山已经不单纯是来购买梨产品,而是包括了其他关联性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和消费,如在梨园呼吸新鲜空气,在梨园旁钓鱼、搞马拉松,在梨园中开展梨文化活动,在梨园中休闲养生、吃正宗的徽菜等等。砀山有几十万亩的梨园,梨花开时,就是一个大公园,梨果熟时,就是一个大果园,你能说它不是“绿水青山”?这种由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础上所形成的独特的资源生态环境,其本质上已具备“绿水青山”的功能和效应,其发展已呈现“金山银山”的价值,因此可以说,砀山如果发展的好,完全可以成为成功践行总书记“两山”理论的典型示范区,成为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中的一个重要亮点。
六、推进先行区现代农业体系构建
建设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的体系,这种体系构建应该包括产业体系、组织体系、经营体系以及多类型规模经营体系和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的构建。下面分别介绍下。
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应该是现代农业的基本体系,体现现代农业产业的基本特点,这一体系大体可以概括为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分工专业化、产业组织化、服务多元化和产品市场化这六个化的组合体系。集约化是相对于粗放化而言的,生产集约化指单位空间投入的密集程度。经营规模化是指经营者的规模经营效应,通常可以用土地、产出或者资本来衡量,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具有多种类型,并且应体现一定劳动和技术条件下的适度性要求,也就是说,现代农业的经营规模化并非强调规模越大越现代化,而是强调它的规模适度性。分工专业化是指现代农业的劳动,像现代工业部门那样,是专业化分工的程度较高,劳动者和劳动者之间往往存在相互依赖与合作的交互关系,专业化分工是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它可以提高劳动效率,但分工也会具有成本,这种成本就是交易成本。只有当分工的效率大于分工的成本时,分工才能发生。产业组织化是指产业主体对产业组织的参与度和联系度。在农业产业中,产业组织化通常是指分散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主要体现为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程度,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层面,前者指合作组织的农民参加率,后者指参加合作组织的农民与合作组织的依赖度或紧密度,它体现组织化对农民的作用大小。除此之外,产业组织化还体现在行业组织的发展和作用发挥。服务多元化是农业专业化分工和合作与交易效率的必然,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点。农业中的服务多元化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专业化服务的机制或形式并非单一化,而是具有多元化特点;二是专业化服务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这种服务的多样性程度取决于农业专业化分工的程度和服务的效率。产品市场化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是指农业产品的生产是以市场需求为目标,是受制于市场机制和市场导向作用的经济活动。需要指出的是,农产品的市场化并不排斥政府对农业的适度干预。适度的政府农业干预有助于避免市场在某些领域、某些场合的失灵问题,使市场的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
现代农业的组织体系可以概括为农户家庭组织、农民合作社组织、企业(公司)组织、行业协会组织这四种类型组织所构成的“四位一体”组织体系。产业组织的重要性在于组织具有多种属性和功能。任何产业组织至少可以从主体、制度、网络的视角予以观察。作为主体的组织,组织就是主体,主体的状态与行为决定着组织的行为与效率,因此,作为主体的农业组织,是农业产业体系的灵魂。组织也是制度,这种制度是可以选择的,作为制度的组织,是一种治理结构,是主体行为的指南和游戏规则,由此,作为制度的农业组织,决定着农业产业主体的行为和农业产业的效率。在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组织还是网络,网络世界正在从时间和空间界面,对农业资源、产品、要素的流动、交互以及组合方式产生着革命性的变革。作为网络的农业组织,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发挥着桥梁、纽带和载体的作用。
从当今世界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看,农民合作组织应该是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中的核心组织,但从我们国家目前的实际看,尽管农民合作组织的数量已超过160万家,其数量之多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但农民合作组织在我国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中依然没能成为占主导或具有核心地位的组织,占主导或具有核心地位的组织目前依然是公司企业,尤其是那些农业龙头企业。这恐怕与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历史的曲折性有关。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目前在规模、功能以及人才这些方面,远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社,即使如此,从趋势和规律看,农民合作组织一定会在整个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中扮演核心地位的作用。因为只有这样,农民在农业中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所保障,农民才能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克服其在规模扩张、市场竞争、专业化分工等的局限,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的农业现代化。
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并不是单一的公司经营体系,而是由家庭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公司经营和行业组织协调的“五位一体”的经营制度体系。多种形式农业经营制度在农业产业中的存在是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和“接二连三”的特性所决定的,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每种经营制度或经营方式都有其相对适宜的领域。对于这一认识,现实中还存在误区,总觉得农业的家庭经营不行,尤其是面对年龄普遍老化的农业家庭经营状况,普遍存在否定感。我觉得,一定要把我们当前的农业家庭经营的经营者状况和家庭经营制度相分开,农业的家庭经营不仅适应传统农业,而且也适应现代农业,是当今世界农业最基本、最普遍的经营制度。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农业家庭经营的老龄化状况并不是家庭经营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与其它的制度问题有关,比如,因农民的社保问题没解决好,农村的土地制度没解决好,导致农业劳动力和土地这两大基本要素不能真正有效的流动,不能在农业正常的进入与退出,进而不能实现优化组合,就会产生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农业经营者普遍老化与弱化的状况。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构实质上就是要发挥这些经营方式和制度的各自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的集成效应。在这样的经营体系中,一般而言,最适合于第一产业农业,即种养业的经营制度,是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而适合于第二与第三产业农业的经营制度主要是公司经营制度,也可称作现代企业制度。如果是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就需要将这些经营制度集成运用。此外,现代新型的合作制,也称作“新一代合作社”,即将合作制与股份制融为一体的股份合作经营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农业全球化和市场化浪潮以来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制度,这一经营制度在农业全产业链的经营,也即农业的“接二连三”经营,或者说是农业的纵向一体化经营中,尤为抢眼,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在我国,由于农业的合作经营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尽管自2007年农业专业合作法颁布以来,我国农业合作经营有了较快的发展,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二连三”经营中出现不少类似于股份合作的新型农业合作经营制度,但大多不是农民的合作经营占主导,而是那些进入农业办合作社的工商企业占主导,也就是说,现行中国农业领域的股份合作社,大多数是由企业股份(资本)所控制,而不是农民合作所控制,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农业股份合作制,却是相反,大多数是由农民合作所控制,而不是企业股份(资本)所控制。产生这一经营制度差别的主要原因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业股份合作制,大多是由农民合作社向农业下游延伸中形成的,而我国大多是下游企业向农业上游延伸中形成的。路径的不同,体现的是经营制度主导力的不同,如何在农业纵向一体化经营或“接二连三”经营中,变企业资本主导为农民合作主导,或资本与合作共同主导,是建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所必须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
把行业组织的协调纳入经营体系的范畴,似乎有点勉强,因为行业组织不属于经营组织,但是行业组织对经营者的行为自律、行业规则的制定以及对业内竞争关系的协调等等,均是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发挥行业组织协调功能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克服经济活动中政府和市场同时失灵的不足,使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得以正常有效的发挥。然而实践中,我国行业组织的发展和功能发挥,无论是工业部门还是农业部门,都极其不够,大多是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调控和市场调控同时失灵时,行业调控也失灵,以致经营主体行为扭曲或失控。我国农业行业组织发展滞后的基本原因是政府对行业组织发展及其功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估计不够,对自身的职能转换和对行业组织的赋权,缺乏紧迫感和动力,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纳入深化改革任务清单中,不然,不仅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构,而且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形成,都将遥遥无期。
多类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体系的建构应该纳入现代农业体系。原因是多类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体系的建立涉及土地、劳动、资本、技术这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产业组织形式的合理选择和专业化分工的效率呈现,这些问题都是现代农业要解决的问题。与工业的规模经营不同,研究农业的规模经济问题,首先要明确你研究的规模经营究竟是谁的规模经营?是经营者的规模经营问题?拟或是土地本身的规模经营问题?还是资本的规模经营问题?我们现在经常讲的农业规模经营,通常是指农业经营者(主要是农户或农业劳动者)的规模经营问题。此外,还要明确什么是适度的农业规模经营,如果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应服从两个原则。一是规模经济原则。即经济学中的规模经济理论,包括内在规模经济,外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其本质是技术与制度给定条件下的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二是比较利益原则。比较利益也就是从事农业经营者的机会成本。比较利益或机会成本往往具有动态性,总体而言,只要从事非农产业的收入增长快于从事农业的收入增长,农业经营者的比较利益或机会成本就会不断提高,由此,农业适度经营的规模也会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比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研究当时浙江省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得出的结论是户均大约10亩就可以了,这当然是从种粮农民的比较利益角度来测算的,因为当时浙江农民的人均外出打工收入也就每年两三千元左右,所以户均10亩作用的粮食经营规模就是适度的规模了,而现在肯定不行,浙江农民的人均纯收入2015年已超过2万元,因此,如果纯粹种粮食的话,估计要100亩的经营规模才适度。从比较利益原则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在于过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农民增收,不利于农业经营者积极性的激发,但过大的经营规模则会导致农业经营的粗放、资源利用效率的降低和农业经营者之间的收入失衡。当然,现实中影响农业经营规模变化的因素,还包括农产品市场竞争的程度、政府对农业的政策(如补贴)以及农业技术的进步和相关制度(如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等)的变化。
除了强调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外,还需要强调农业规模经营形式的多样性。多种类型的农业规模经营缘于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农产品的多样性、农业的多形态特性,也在于规模经济理论在实践中体现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实践中,农产品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偏向于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主要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为主;二是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产品,主要以加工农产品和设施农产品为主;三是偏向于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主要以蔬菜、水果、茶叶和养殖类产品为主。
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一种类型。主要适合于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即大宗农产品,其原因在于大宗农产品适合于替代劳动的机械化作业,而农业机械大多对其作业的土地具有规模经济的要求,因此,土地(主要是耕地)资源供给充分的条件下,大宗农产品的竞争效率主要取决于土地的规模经营。
农业的规模经营也可以通过农业的专业化服务的途径来实现。这有助于形成“生产小规模、服务规模化”,“生产在户、服务在社”的农业规模经营格局,也即每个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可能不一定很大,但是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服务规模,如统一育秧、统一收割、统一营销等的服务规模却可能很大。这可能是人均农地资源禀赋并不丰裕的中国农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途径。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民合作组织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我们应该意识到,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民,尤其是小农的效率,不仅是体现在帮助农民进入市场,增强农民市场谈判力,降低农业市场风险等,而且还体现在帮助农民实现专业化分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自然风险等方面。
从规模经济的理论来说,土地规模经营具有内在规模经济性,而服务规模经营则具有外在规模经济性。这种以外在服务实现的规模经济性,可以克服经营者,尤其是小农,因其自身能力或资本和土地规模等不足对其实现内在规模经济的局限,进而帮助他们既实现规模经济原则下的农业规模经营,又实现比较利益原则下的农业规模经营。
农业规模经营还可以通过农作制度的创新途径来实现。这种农业规模经营的表现形式是通过农作制度的创新,形成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等复合型、立体化的农业规模经营。如浙江省这些年来所探索的“千斤粮和万元钱”(即每亩地粮食产出不低于一千斤,每亩地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不低于一万元)模式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背景是在浙江这样的人多地少的区域如何稳定粮食生产规模,关键是要解决浙江种粮农民的积极性,靠土地规模经营在浙江还不具备条件,出路是其他形式的规模经营搞。怎么来实现呢?每亩一千斤粮食很容易,也就种一季水稻就可以了,但一季稻的亩收入目前也就一千元左右(包括农户家庭自己的用工投入),这显然在小规模土地经营下不足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要在有限耕地上既种粮食,又实现每亩收益不低于一万元的目标,必须依靠创新农作制度,也就是搞种养结合、粮经结合等复合型农业,实现农业的立体规模经济,如稻田养鱼、养泥鳅、养虾,一季稻后种中草药、食用菌或高档的蔬菜等。一年下来,效益就大不一样。我调查了一下,大多每亩净收益在一万元以上,有的甚至于达到每亩两万元以上。如果农民一亩地有一万元的收入,10亩地就是10万元,20亩地就是20万元,对于一个农户来说,搞这样的农业尽管很辛苦,但收益却很可观,并且还稳定了粮食生产。
从一定意义上讲,通过农作制度的创新所实现的农业规模经营是一种具有范围经济特性的内在规模经济。通过这种范围经济途径实现的农业规模经营,还可以包括农业的纵向延伸与融合,即农业的纵向一体化,以及农业的多功能发展等。理想的内在化的范围经济,不仅能够实现规模经济,而且有助于降低农业经营者的外部交易成本,当然,重要的是规模要适度,否则有可能带来外部交易成本降低,内部控制成本却升高,并且这种成本的升高超过交易成本的降低。
总之,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关键是要追求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为此,要科学把握规模经济理论的基本内涵与外延拓展,既要从经营主体的比较利益原则和要素合理配置的规模经济原则出发,把握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以避免脱离区域农业发展实际的农业规模经营,又要从农产品的多类型特性、农业的多样化业态出发,注重农业规模经营形式的多样性,以防止农业规模经营的形式单一化,如单纯追求土地的规模经营,忽略其它类型的农业规模经营。我相信我们宿州在打造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过程中,也要主要这一问题,要探索适合宿州区域实际的多类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和模式。
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的现代农业,无论是土地密集型的大规模现代农业,如北美的现代农业,还是相对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现代农业,如欧洲荷兰和东亚日本、韩国的现代农业,尽管类型不很相同,但是有一个特点是共同的,就是都有很发达的农业服务体系。前些年我到美国爱荷华州考察美国的家庭农场,去了一个种400公顷玉米,还养200头奶牛的家庭农场,农场主是一对50来岁的夫妇,两个子女均在城里工作。我首先关心的是这么大规模的家庭农场平时究竟雇不雇工,回答是不雇工,只是在农忙季节有时会有少量的志愿者来帮帮忙。其次,我就要了解他们是如何在不雇工的情况下经营这么大规模的家庭农场。给我的结论是两条。一是依靠替代劳动的机械化。我与农场主一起经历了他的非常智能化、高效率的玉米收割机的田间收割过程。效率之高,令人难以想象,玉米收割、脱粒,然后同时通过滚筒进入随行的车兜,加上秸秆的打包,都是一气哈成。在收割过程中,玉米的水分指标和单产指标在收割机内的仪器上得到同步显示,农场主还告诉我,进入车兜里的玉米,马上可以进入自家农场的粮食储备仓,并且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用这样的机械作业,没几天就可以完成400公顷的玉米收割、储运和销售。另外,200头奶牛的饲养,挤奶不用人工而是用机器,挤出的奶则直接通过管道到农场的奶罐。二是依靠高效率的服务体系。农场主并不是什么事都自己亲历亲为,而是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来解决,比如种子与饲料的供应,奶罐中鲜奶的集送,玉米的销售等等,都是由其所在的合作社的服务体系完成。这一案例表明,农业的服务体系对现代农业是不可或缺的,其根本原因是农业的经营方式比较独特,它主要表现在农业还离不开家庭经营,而这种家庭经营又是和合作社的合作经营结合在一起的,是一种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系,农户家庭的独立经营是“分”,合作社对农户(社员)的服务是“统”,换句话讲,现代农业有效的家庭经营离不开服务体系的支撑,这种服务体系建立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以农民自己的组织----合作社为主,同时还包括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与高校、科研机构等服务主体,因而是多元化的服务主体,服务的受体主要是农民。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体系不仅指服务主体的多元化,而且还指服务机制的多元化,主要包括三种机制。
一是市场化的服务。如企业对农民提供的农业技术服务,这种服务的产品大多具有私人性或排他性,因而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途径和机制来提供。
二是政府对农业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大多具有公共性或非排他性,因而难以通过市场化途径来提供。政府对农业的服务通常具有无偿性或低偿性,因而经常存在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改革的办法是政府不必完全直接包办这样的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来实现。比如,现在不少政府支持和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总是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即从上到下,层层推广,但总是到不了最后的农民手里,或者到农民手里也是打了折扣,因而大大降低了技术转化的效率和政府支持农业、服务农业的效率。然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效果就大不一样。实际上,农村有不少种田能手和养殖能手,政府给他们一些补贴,然后请他们完成“最后一公里”的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既减轻了政府部门农技推广服务人员不足的压力,又解决了政府农技推广服务到不了基层农民手中的问题。从发展趋势看,今后政府对农业公共性服务的购买或补贴,应该更多面向合作社,这既有利于发挥合作社的作用,提供农业服务的效率,又有利于农民的组织化和合作社的发展。
三是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通过合作社向农民(社员)提供服务是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构的核心内容与方向。其原因是合作社与社员是利益共同体,因而合作社提供给农民(社员)的服务是组织内的分工与合作,是内部化的服务,而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提供的服务,对农民来说,是服务的外包化,是两个利益主体的市场交易关系,服务定价是否有利于农民,取决于服务产品的供求关系和农民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这几年,我国各种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很快,如农机服务组织、运销服务组织等,有的还冠名为合作社,得到政府的不少补贴,但对农民提供的服务价格却没有体现政府的补贴因素,而是完全按市场价结算,这是值得引起关注的问题。政府还是要重点鼓励与扶持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开展对农民的专业化服务,如果现行的合作社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如规模太小、管理太弱等,发挥不了这样的服务功能,可由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组织(公司或企业)来承担,但不应随意冠名为合作社。如果政府对这样的服务也提供补贴,则要对服务价格进行相应的规制,以使服务受体---农民能得到政府补贴服务所带来的好处。
七、推进先行区现代农业的一二三产融合
最近国家很重视农村一二三产的融合发展,我觉得主要是指农业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或农业的“接二连三”发展,它的本质是农业的纵向一体化和多功能发展。原因我个人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现在经济增长处在下行期,产能过剩普遍,传统工业加工制造业面临艰难的转型,不少企业停产和倒闭,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徒增,需要寻找新的增长空间和就业空间,推进农村或农业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也许具有这样的效应。二是我国农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发展本身也需要解决纵向一体发展,也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问题,否则,不仅农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发展难以实现,而且会对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竞争力提升带来更大压力。
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有多种类型。从产业的角度看,首先是种养业的融合,也就是第一产业农业的融合。其次是产加销的融合,也即农业的“接二连三”、纵向一体化或农业全产业链的经营。再次是与“农业+”有关的融合,如农业与休闲、与文化、与旅游、与养生、与体验等的融合,这实际是农业的多功能发展和多业态发展。从融合的方式看,有重组型、延伸型、交叉型、渗透型、混合型。另外,还有横向融合和纵向融合之分。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还应该在产业融合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拓展,如实现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的融合(简称“产村融合”);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融合(简称“产城融合”),这样的多种融合,应该成为我们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追求的内涵与发展方向。
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或基础是培育好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因为分散的小农和小规模的农业是难以实现农业一二三产融合的,同时,要建立起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和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多类型的适度规模经营。理想的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应该是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互联网化的同时,将相关经营主体与经营机制有机衔接和匹配。具体而言,就是要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家、现代农业纪经人、电商等在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的作用,并且将农业的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以及行业协调等机制进行有机组合,使经营主体与经营机制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和集成效率,这样,就能确保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中,也即农业纵向一体化过程的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效率。宿州目前在不少农业产业中形成的以农业龙头企业领衔,农户与合作社加盟的产业联合体,在很大程度上讲,就是通过一定的组织方式和利益机制,发挥了经营主体和经营机制的各自优势,然后实现纵向融合的一种模式,值得认真总结和不断完善。
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难点是把握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度。在工商企业和资本不断进入农业的今天,尤为重要的是要建立有利于广大农民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利益机制,否则我们的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就不是成功的。目前,中央高层既重视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又高度关注融合过程中能否确保农民利益。为此,除了我们经常讲的一般意义上的利益或合约机制安排外,如下游企业按保护价、保证价或者其他优惠的方式收购上游农民生产的农产品;为农民提供优惠甚至于免费的技术服务与人员培训;进行收益的二次分配等等,还应该重视几点:一是在农业合作制基础上培育与建立农民主导的股份合作制。尤其要鼓励农民将土地作为股份参与其中,因为农民缺乏其它的股份化资本,土地股份化可以增加农民的收益。二是鼓励合作社联合发展、功能拓展和向下游延伸。我国合作社现在是数量,但规模普遍太小,难以形成竞争力和服务能力,鼓励他们联合起来,并不是搞兼并,而是通过联合发展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向下游延伸和服务农民的能力。三是引导工商企业(资本)在农业纵向融合中进入适宜领域,主要是有市场需求,同时又不能胜任或难以胜任的领域,进入农业的工商企业(资本)应该与农民形成互补而不是互竞关系,要与农民建立共赢机制,构建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如产业联合体、农业综合体、行业联盟体等)。四是优化农业扶持政策。力求做到政策扶持精准化和准确到位,避免产业组织异化、主体行为扭曲。关于组织异化问题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曾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这些合作社一开始都是农民自己建的,也符合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然而很快就被当时脱离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变化所异化,成为名存实亡、众所周知的所谓的合作社。从2007年开始,我们又开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也不错,但最近又出现了合作社异化的迹象,不少合作社假冒违例,“挂羊头卖狗肉”,究其原因,还是与政府有关,无非动因不同,上世纪我国合作社的异化是生产关系或意识形态主导的结果,而现在则与地方政府运用经济手段与杠杆,热衷打造有助于体现政绩的形象工程有关,为了获取政府支持,许多经营主体对组织进行改造与包装,迎合政府需要。对于这一问题,希望在我们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打造过程中要予以高度关注。
为此,当前这方面的重点是要厘清概念,精准扶持,比如,要明晰家庭农场的科学内涵,区别家庭经营与雇工经营的关系;明晰公司经营与合作经营的科学内涵,区别合作经营与股份合作经营的关系,避免政策误导,组织异化。
关于农业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度问题,实质上是农业纵向一体化的整合问题。高度的融合,可称之为完全一体化的融合,反之,可称之为不完全一体化的融合。在实践中,究竟是选择完全一体化的融合还是不完全一体化的融合,取决于融合对融合各方的收益与成本,前者是指融合可能带来的规模收益、竞争力提升和交易费用降低,后者指融合可能带来的组织治理成本或管理控制成本的加大,假定融合对规模收益和竞争力提升不产生影响,则能否达成完全一体化的融合,取决于融合过程中两种成本变动率的关系,即融合所导致的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控制成本的增加的关系。其机理是:融合意味着组织规模的扩大,而组织规模的扩大,则意味着交易关系由市场治理(交易)转变为科层治理(交易),进而市场交易的成本会降低,但科层治理的成本会提高,当科层治理的成本大于市场交易的成本时,主体间的融合不会被接受,反之,融合仍会继续。在不存在组织规模报酬的情况下,合理的融合度,或者说合理的组织规模,是这两种成本变动率相等时的组织规模,因此,在推进农村(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融合的方式和利益机制的建构,而且要考虑影响产业融合的相关因素,科学把握产业融合的合理度,使产业融合产生理想的效益。
八、推进农业先行区的体制机制创新
我前面曾说,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创新和先行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现代化模式的创新与先行,二是农业现代化体制的创新与先行。针对我国目前农业转型发展的状况和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建设思路,重点应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三挂钩”改革。即土地的增减挂钩、人地挂钩、城乡挂钩。这项改革在宿州已取得一定的成效,还需进一步深化与完善。土地“三挂钩”改革中的“增减挂钩”关系农地生产能力不减,是个总量问题;“人地挂钩”关系农民土地基本权益不变,是个公平问题;而“城乡挂钩”关系土地用途结构改变,是个效率问题。在“三挂钩”中,做好“增减挂钩”与“人地挂钩”是基础和前提,如果处理不好这两个“挂钩”,“城乡挂钩”就会出问题,而没有土地的“城乡挂钩”,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价值就难以提高。土地“城乡挂钩”还需要解决好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土地“城乡挂钩”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着重解决好新型城镇科学规划和农村转移人口的就业转换与市民化问题;二是处理好“城乡挂钩”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问题,使失地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最近的中央文件多次强调要推行新的“三挂钩”政策,即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城镇基础设施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这个从政府财政支出角度的与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与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三挂钩”政策,如果能真正落地和有效推进,不仅对农村土地的“三挂钩”会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而且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为此,希望宿州在这方面要大胆实践,积极推进,做出示范。
第二,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所谓联系性,是因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核心,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就是对农村集体经济核心制度的改革。所谓区别性,是因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涵盖整个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还涉及集体资产(即“三资”)的管理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以及乡村治理的关系问题。就农村集体产权而言,对农民来说主要是三个权,一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农民宅基地和住房权,三是集体经济资产和集体经营收益权。这三个权益或产权制度的改革,不仅仅是关系农民权益的问题,而且也关系到农村土地、劳动、资本三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关系到农村土地的“三挂钩”能否有效实施,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以及新型城镇化能否有效推进等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有不少难点,一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关系处理问题。这里涉及土地承包权的权属问题,在我看来,这种为农民长久拥有的土地权利,已具有所有权的性质,但它不是完整的所有权,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割,由此,中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已具有混合所有的性质,混合所有应该成为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确认这一点,不仅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而且对农村土地的流转、抵押、继承以及优化配置等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制约和不确定性。此外,处理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关系问题,还涉及农民能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的问题,这对于农民土地权益的进一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与市民化的意义十分重大,不然的话,“两栖人口”、“三留人口”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从中央近几年的一号文件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文件精神看,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总体上是很谨慎的,允许“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有偿退出”。所谓“有条件”,首先应该是已被城镇化覆盖的农村区域,这些地区的农村土地,有的已经被征用,有的已经“农转非”,劳动力也基本上“非农化”,因而已不存在农业的承包经营问题,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实质上是个权益置换问题,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其次,应该是农业劳动力已充分转移和农村社会保障已经城乡接轨,一体化运行的地区。不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还是有一定风险的,从这一意义上讲,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型城镇化,不仅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至关重要,而且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也非常重要。
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还存在的一个难点是现行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制约。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是一个建立在“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功能多样、成员锁定、利益捆绑、运行封闭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基础上的独特的集体经济制度,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下,如果农民要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只能是与所在的集体交易,同时,如果这种只有集体成员才拥有的权利还与其它的关联权利相关联,如与宅基地无偿分配权,集体经济收益分享权等相捆绑,那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有偿退出就不仅涉及承包权拥有者与集体或集体成员的交易问题,而且还涉及承包权拥有者在集体的其它关联权利的处置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均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有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和探索中,相信会有比较理想的方案出台。
二是集体经济资产量化到社员后集体经济能否发展壮大的问题。除了土地制度、宅基地与农民住房制度外,我国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还涉及集体经济本身的资产与收益的制度安排问题,目前主要的思路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与农民住房权、集体经济资产与收益权这三权进行分立,对集体经济的资产与收益进行股份合作化改革。具体的做法是对各类未分配(或未赋权)给社员的集体资源进行量化,然后以股权的形式在集体和集体成员间进行确权和颁证,使集体的产权更加明晰化,形成集体资源转变为资产,资产转变为股权,成员转变为股东的股份合作集体经济。同时,建立相应的产权交易机制,使集体成员(农民)不仅可以从股权中获取集体发展的红利,而且能够在一定的范围内交易这种权益。实践表明,许多推行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明晰了集体的产权归属,确保了农民的权益,而且盘活了集体的资源,拓展了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方式,大大增强了集体经济的活力,实现了集体经济的新发展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当然,深化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与产权制度的改革还需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不宜搞一刀切。我国有60万个行政村,发展水平和特点差异很大,目前总体上可以分成三大类,一类是传统农区的村社区。这类社区仍占农村的大部分,其特点是农民的生产与生活仍没有分离,村内年轻人大多在外就业,集体经济不是很强。第二类是已经转型发展的农村新社区。如若干村庄合并的中心村就属于这样的类型,这样的社区已基本实现生产和生活相分离,并且人口也相对集聚,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第三类是城郊村、城中村或者镇中村。这些都是城镇化已经覆盖或者即将覆盖的农村社区,在这些社区,不仅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已经分离,而且村集体的社区功能和经济功能已经分离,并且不少农民的身份已经转变为城镇居民。很显然,对于不同类型的农村的集体经济的改革,既要同步推进,又要分类指导,要因村制宜、村民自主、多种模式、稳步推进。从长远看,我认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思路与方向应该是:集体经济从政社不分转向政社分离;集体产权从单一所有转向混合所有;农民权益从拥有使用权、经营权转向财产权拥有;农民对集体土地等资源的占有从实物性占有转向资产化和股权化占有;集体成员的权益从身份依附转向契约依附;集体经济的运行从封闭性转向开放性;集体经济的经营从名义上的双层经营转向实质上的双层经营和股份合作经营。
第三,进一步建构有利于先行区发展的城乡关系。要打造“接二连三”、多功多样,并且能够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还需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思想,“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这样的城乡关系,从体制的角度讲,就是要破解和消除中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包含双重性质的二元,一是基本公共权益的城乡二元,二是财产权益的城乡二元。城乡二元结构在中国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其形成具有当时的时代背景。政权与政治高度集中下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长期来的非均衡发展方式、粗放型高速增长以及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急事的重要制度基础,这种制度对中国的发展既有贡献,更有代价。前面我所阐述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与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具有这方面深刻意涵的,因为产权既是公民基本财产权益的平等之要求,又是劳动、土地等基本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之要求,不消除这一制度障碍,不仅会产生社会的不公平,而且会导致要素配置扭曲,市场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同样,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这些基本公共权益的城乡二元和城乡不平等,如果任其发展,足以导致城乡对立、社会撕裂、政局动荡等严重后果。
简言之,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由相关制度锁定的,这种制度不仅与城镇户籍制度有关,而且与农村的产权制度和我国基本公共权益的供给制度等有关。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是解决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权益的非均等化问题,而财产权益的城乡不平等问题要靠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来解决。农村产权制度与农村户籍制度,与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制度密切有关,具有相当复杂性,涉及农村土地产权、农民宅基地与住房产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与其它资产等产权问题。基本公共权益的供给制度则与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保制度有关,这一制度在我国不仅具有城乡二元的特性,而且带有明显的地方化供给特点,即本地政府负责本地老百姓的社会保障供给,当农村人口出现跨地区,尤其是跨省区流动的情况下,进城人口,尤其是来自外省区的农村进城人口的社会保障和市民化问题,就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中央目前非常重视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的市民化问题,不仅放开大多数城市的户籍控制,而且针对已进城和即将进城的农村人口,提出到2020年要解决“三个一亿人”的市民化,以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的进程,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就我个人认为,要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从体制机制的角度讲,有必要同步推进三大联动的改革。
一是推进城乡联动的制度改革。“城乡联动”改革就是城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实现基本公共权益城乡人口的均等化,尤其是本地区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农村则重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实现财产权益城乡人口的平等化。二是推进区域联动的制度改革。“区域联动”改革就是要推进与跨地区(主要是跨省区)相关的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联动改革,以实现按人享有的地方性公共品(权益)的跨地区流动与交易以及流入地对跨地区流入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进而实现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三是推进上下联动的制度改革。所谓“上下联动”改革,就是要推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联动改革,这项改革高层已在积极推进中,重点是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权与事权上的关系,中央转移支付与地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尽快实现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权益的全国通兑和一体化运行。在上述三大联动的制度改革中,属于地方范围的“城乡联动”改革,只要国家明确思路,给地方赋权,相信地方政府能积极探索解决,但“区域联动”改革和“上下联动”改革还需要通过相关地区的协同,尤其是中央政府对这两项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推动,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限于时间关系,今天就讲这么多。有些问题只是点了个题,希望以后能与大家作进一步的交流与探讨。谢谢大家。
本文为作者2016年6月27日在安徽宿州报告会上所作的“打造宿州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讲话录音整理与修改稿。完稿时间为2016年9月6日。
(作者:黄祖辉,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浙大卡特三农智库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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