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淠史杭灌区是新中国最大灌区,其受益区集中于水旱灾害最为严重的淮河中游地带。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政府从治淮目标出发投资了山区的大型水库;农业集体化过程中间地方政府增强了组织和动员剩余劳动力的能力,1958年确立“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后,短期内地方政府获得了部分投资物品的分配权,得以结合海量的剩余劳动力的投入去兴建灌区渠道和反调节水库体系。困难时期过后,权力重新上收,灌区龙河口水库工程被强制下马。地方政府手里有无必须的投资物品分配权,与灌区规划和推进过程紧密相关。在治淮方略上出现“排大国”(水利部主张)和“蓄小群”(河南、安徽主张)之争,大小工程原本是互补关系,因为涉及稀缺投资物品分配权,就有了互斥性,这体现了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内在矛盾。在集体农业时代,以“农业八字宪法”所概括的各项农业投入要素的增长,均与集体组织的中介作用紧密相关。观察此一过程中间影响农业投入要素变化的各种因素,可以较为具体地校验人们熟知的一些关于农业增长的假设。
【关键词】淠史杭灌区 农业投入要素 增产中介 农民主体性
农业始终是一个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投入要素去影响农作物生长要素的过程,据以促进农作物生长和产出过程的产业。在集体农业时期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淠史杭灌区较为显著地体现了各种投入要素增加的内在逻辑。今天,工业化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工业和城市,导致投入要素的极度抽离,由此出现部分地区土地严重抛荒。如何有效地实现土地与农民选择合理投入的再结合,依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对照集体农业时期的投入要素选择和今天的农业现状,我们对下述根本性问题的认识受到了挑战:各种投入要素对于农作物生产要素的影响——农业增产的有效中介、农村基层组织的内在逻辑和重塑农民主体性。
一、 灌区地理条件及人力影响
淠史杭灌区是新中国建设的最大灌区,灌溉面积1200多万亩。如果按照自然的流域地理状况,史河北支流灌河上的鲇鱼山水库灌区也应该计入,总灌溉面积达到1400万亩。因为灌区建设和受益面积均属河南管辖,不在安徽规划和管理范围内,就没有计入。在统计上是否计入,是与行政管辖方面是否实现一体化调度和管理有关的,行政管辖决定了水利工程的投资与受益关系。
就全国的水旱灾害而言,淮河中游地区的水旱灾害特别严重。“自1383年(明洪武十六年)至1949年的566年间,志书有记载的水旱灾害即达357次,其中旱灾153次,水灾204次。沿淮沿河易淹,丘陵常旱,水来一线,旱来一片。被水地方,倾家荡产;大旱之后,饿殍遍地。”换言之,淮河中游地域的抗旱除涝工程的潜在收益很大。
淮河排洪能力不足,除了自然地理方面的问题外,还存在着历史上的人为选择带来的洪涝风险从下游向中游的转移。12世纪黄河决口,夺淮入海,损害了淮河自身的排水通道。1851年大水,淮河向南决口入江,自此丧失了独立入海口。1855年黄河在铜瓦厢决口从利津入海,结束了六个多世纪的夺淮过程。在此期间,为了治理黄河,明代潘季驯在洪泽湖东面修筑高家堰,试图“束水攻沙”,最初的高家堰长度只有十多公里。清代康乾之间第二次修筑高家堰,长度六十多公里,极大地抬高了洪泽湖的水位,拉低了淮河中游的河道比降,进一步降低了淮河的河道排洪能力,导致淮河中游的洪涝问题加重。在淠史杭灌区的尾端,就是临近淮河的低洼地带,洪涝和滞水致灾较为严重。
本灌区在历史上就是非常有名的古水利工程所在地,其中寿县的芍陂,据传是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孙叔敖主持修建。舒城县的七门堰起于汉代初年。在黄河夺淮之前的岁月,流传“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说法。在淠史杭灌区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间,这些古水利工程的效益都得到了最大化利用,不仅提升了灌溉面积,还因为渠道补水增加了灌溉保证率,并最小化了抗旱所需的劳动投入。
据《六安地区志》记载:“1958年,安丰塘纳入淠史杭工程的规划。将原来弯曲狭窄的老塘河裁弯取直,河床全面拓宽挖深,堤身加高培厚,建成以淠河上游大型水库为水源,畅通的淠东干渠,安丰塘则从淠东干渠引水。成为淠东灌区中的中型反调节水库。总库容910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400万立方米。防洪能力为50年一遇,灌溉面积63万亩,为1949年的8倍。”“清末至民国期间,七门堰灌区工程失修,渠道淤寒,上五荡灌田仅万余亩,下十荡灌田约四万亩”。由于旱年水源紧张,争水往往引起械斗,其中1928年和1944年,七门堰均因上下堰争水引发械斗,发生过重大伤亡案件。“1958年底,七门堰灌区灌溉面积扩大到12.46万亩。”1967年,七门堰纳入杭埠河灌区规划,供水和灌溉保证率都大为提高。
淠史杭灌区依托山区建设的六大水库,拦蓄淠史杭三条河流的来水以灌溉下游农田。“6大水库组成的水库群为主要水源。6座大型水库的总库容为70.8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为30.54亿立方米,渠首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56.02亿立方米。”
在三个小河流的灌区中间,淠河灌区面积最大,拦截横排头枢纽上游4370平方公里的来水,灌溉下游农田。横排头枢纽下游的淠河灌区,“1958年8月动工兴建,至1972年基本建成,灌区总面积7750平方公里,设计灌溉面积660万亩,其中自流灌溉431万亩。提水灌溉229万亩。受益范围包括六安县、六安市、寿县和合肥的肥西县、长丰县、肥东县和合肥市郊区共7个县市(区)。境内灌区面积3595平方公里,灌溉面积324.6万亩,其中自流灌溉267.5万亩,提水灌溉57.1万亩,分别占灌区总数的46.4%、49.2%、62.1%和24.9%”。
史河灌区是拦截红石嘴渠首上游2004平方公里的山区来水。“红石嘴渠首枢纽工程,位于金寨县江店镇西北,梅山水库下游9公里的老河岔。来水面积2004平方公里,其中水库以上1970平方公里,区间34平方公里。”“史河灌区以梅山水库为主要水源,灌区范围南起大别山北麓丘陵区,西以史河为界,与河南省梅山灌区毗邻,北抵城东湖、城西湖,东界淠河,总面积3526平方公里,设计灌溉面积285万亩,其中提水灌溉28.46万亩,自流引灌256.54万亩,分属金寨、霍邱、六安三县和六安市。”
龙和口水库是拦截库区1111平方公里面积的来水灌田。“龙河口水库1958年11月开工,初期以县办为主。1961年4月停建,1965年10月复工续建,列入基建工程,1969年10月竣工。库区流域面积1111平方公里,占杭埠河流域大潭湾以上总面积1970平方公里的56.4%。总库容8.2亿立方米,底库容0.53亿立方米。”“总控制面积1854平方公里,设计灌溉面积155万亩。其中六安地区控制面积864平方公里,灌溉面积74.9万亩(六安县10.6万亩,舒城县64.3万亩)。从1958年11月建龙河口水库开始,历经14年断续施工,至1973年6月打山渡槽竣工,灌区基本建成。”
自然地理条件下,山区来水较大,暴雨季节容易造成大灾,水库对洪水具有拦蓄能力。同时,所拦蓄下来的洪水,对水库下游的耕地有着灌溉保证作用,其中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拦蓄洪水的防洪库容很大,同时对旱季的供水保障率也较高。
由于灌溉效益的扩大,以及旱灾引起的产量损失减小,很短时间内六安地区就成为安徽省最有潜力的商品粮基地。新中国成立前此地灾害频仍,人均耕地面积较大,水利工程的作用较为直接地体现为剩余农产品高比例输出,把人少地多的生产潜力较为快速地挖掘出来了。
据《安徽省志•水利志》记载:“1981年安徽省出售粮食超过3亿公斤的有5个县,其中4个县在淠史杭灌区。1978年为百年不遇的干旱年,灌区从5大水库引水30亿立方米,引灌旱田729万亩。这一年灌区粮食总产量达43亿公斤,是灌区开发前1957年的2.57倍。1988年人均1亩地的庐江县提供商品粮达2亿公斤。目前,灌区范围内的寿县、霍邱、六安、庐江、肥西、长丰等6县(市)已被国家定为商品粮基地县( 市)。占全省七分之一耕地面积的淠史杭灌区,为全省提供商品粮占全省的四分之一,仅1984年就高达15.33亿公斤。”
在整个灌区投入使用之后,效益是极其显著的,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这一地区的水旱灾害损失减少带来的效益极为明显。由此,从前的重灾区变成了商品粮基地。“据六安地区统计局资料:1957年淠河、史河、杭埠河灌区的六安、寿县、肥西、霍邱、舒城、庐江等6县的水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7%,粮食单产约为116.5公斤。自修建灌区、发展灌溉后,水田面积日益扩大,旱作物面积逐步缩小,沤水田得到改造,耕地率相应增加。据1988年统计,上述6县水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增至85%,粮食单产增至382公斤,为1957年的3.2倍。改造沤水田150万亩,复种指数提高到118%。”“至1988年,三大灌区累计灌溉面积1.83亿亩。据调查,因水利条件改善而增产的粮食已达102.5亿公斤。仅增产粮食一项,其价值已超过总投资的三、四倍。”
二、 灌区工程的投入与成本分摊
从淠史杭灌区的兴建和运用过程,可以观察到制约水利投入的各项要素。大体而言,对以工业品为主的投资物品分配权,“一五”时期是集中于中央政府手里,山区水库的兴建得益于这方面的投入要素。在1956年开始加速的农业集体化过程中,地方政府手里逐步掌握了剩余劳动力的调配权,三个灌区的渠道和反调节水库体系建设,主要投入是土石方工程,这主要是依靠活劳动投入来完成的。此外,如何有效地分摊水库淹没损失和渠道占地,也是制约工程的一种投入要素,移民迁建在集体农业时期也相对容易解决。
在1950年淮河大水灾期间,最高决策层受到很大震动,下决心要解决淮河的问题。毛泽东在一年之内曾有过四次批示,其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批示,至今还刻在几个水库的大坝上。20世纪50年代,出山口四大水库陆续建成,其中,为了体现充分拦蓄洪水的设计,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库容都大于20亿立方米,库区淹没损失很大,这个库容选择明显体现了增强防洪能力解决淮河水患的决心。相比较而言,大别山西面的白莲河水库(鄂东最大水库,12亿立方米库容),来水面积相近,但库容只有一半,没有了淮河防洪的考虑之后,能够承受的淹没损失就小了许多。
中央政府投入资金,率先进行山区水库建设,以增加拦蓄洪水的能力。佛子岭水库1952年1月动工,1954年11月建成;梅山水库1954年3月动工,1956年4月除隧洞工程外,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响洪甸水库1956年4月开工,1958年7月建成。磨子潭水库1956年9月开工,1958年6月基本建成。
水库修建本身就具有灌溉农田的潜力,地方政府对此也很有兴趣,有各种依托水库设计灌溉的想法。农业合作化过程的推进,使得地方政府手上掌握了最主要的水利投入要素——剩余劳动力的支配权。1956年高级社完成,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开始逐步完善,有了动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组织依托,民众开始按照经验兴建一些小规模的水利工程。1956年1月全国知识分子会议之后,《农业四十条纲要》发布,其中对抗旱特别重视,要求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分别做到可以抵御40天、70天、100天的旱灾,这对各地官员的思路有着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一五”计划时期预算和资源分配权力过度集中于中央层级,缺乏至关重要的投资物品配套,地方各种好的想法很难付诸实际行动。
1952年,佛子岭水库投建后,六安专区治淮指挥部工程处于11月编成《淠右灌溉工程初步设计书》,设计灌溉面积为108.9万亩。1954年梅山水库投建,《梅山水库工程设计》提出了利用水库水,按90%的保证率,灌溉下游农田64万亩的意见。皖、豫两省同时着手进行开发梅山灌区的准备工作。
在灌区建设过程中,回顾中央决策与地方的配合过程,是有启迪意义的。1950年淮河大水灾引起中央决策层的高度重视,水利部在本灌区上游开始修筑水库群。这相当于“一条腿走路”,中央有各种投资和组织工程实施的能力,而在中央顾不到的地方,地方政府虽然有各种好的想法,却无法实施,手上缺乏支持“化设计为工程”的必要资源。到1958年灌区动工时,已有四大水库先期完工了,但没有一条渠道对接其灌溉潜力。此后,经过1958年年初的权力下放,加上合作化深入与农村三级政权的强化,六安专区政府具备了把想法变成现实的能力:首先是依托基层政权组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组织能力,其次是依托中央权力下放获得一部分资源分配权限,在1958年就开始对接水库群灌溉潜力的灌区工程建设。这就是1958年开始的“两条腿走路”方针,体现了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中央一个积极性、地方一个积极性”的改革思路。
各种投入要素需要相互结合起来,才能够较好地服务于规划需要。“1958、1959两年,国家调拨的6200吨高标号水泥,除用于渠首工程外,所剩不多。于是在寿县八公山、霍邱四平山办起了水泥厂。八公山水泥厂人数最多时达4087人。两厂将烧结的水泥交灌区各县,再由各县组织群众用磨子磨,碾子碾,进行再加工。几年以后,水泥供应较为充裕,过去使用较低标号水泥的建筑物多数经过加固,至今仍在使用。”“1958年淠史杭工程全面动工。此时,全灌区的设计灌溉面积为1218万亩。其中自流灌溉面积为923.4万亩。”
水利建设过程中的努力,不仅是在淠史杭灌区,国内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为什么是从1958年开始的,都有着同样的内在逻辑: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地方政府获得上级下放的部分权力——预算资金和物资分配权,同时也自下而上获得了剩余劳动力的调配权,地方政府能够充分调度的剩余劳动力资源,与稀缺的工业投资物品配套起来,可以落实一些地方性的工程计划。
在治淮方略上,水利部主张的“排大国”与河南、安徽主张的“蓄小群”是互补和配套关系,但由于预算资金和投资物品的稀缺性,就出现了中央与地方层级的竞争和互斥,变成了两种对立观点为自己一方多占预算和投资分配权而辩护。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到底是一条腿走路还是两条腿走路,主要不是认识上的分歧,也没有人从认识上反驳这一设想,问题出在资源有限性方面的相互竞争关系。在中央层级,有许多人总是想要砍掉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回归一条腿走路,把预算和物资分配权集中于中央层级。正是在淮河水利方面,出现了中央与地方争夺预算的思想交锋,地方政府主张治淮以“蓄小群”(蓄水工程、小规模工程、群众自办工程)为重心,而中央层级就有人力举“排大国”(排水工程、大规模规划和国办工程)为主,谁都不能够说服对方,结果是缺乏中央与地方的良好配合。计划经济时代,这个方面的矛盾一直没有解决好,导致大小工程规划未能最优配套,影响了投资效果和经济绩效。
在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会之后,刘少奇、陈云等主持西楼会议,推翻了1958年依据1956年毛泽东《论十大关系》讲话作出的“两条腿走路”的决策。单纯着眼于1958年放权后的投资过热问题,又开始了一轮权力上收的过程,而且权力上收的状况还超过了1957年下放之前。中央甚至成立了物资部对物资进行最严厉的管控,以最大限度地束缚地方的手脚。本灌区的龙河口水库受到影响被强制下马,其余的设计规划要求重新上报批准。
据《安徽省志•水利志》记载:“1962年,中央对1958年后兴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审查,要求淠史杭工程在作出修正规划的基础上编报设计任务书。1963年秋,对淠、史、杭3个灌区的规划又重新作了修正。1964、1966年分别完成淠河灌区(第一期工程)、史河灌区、杭埠河灌区舒庐干渠(扩大)等3个《初步设计任务书》。修正后的规划固定渠道按灌溉田亩定为7级(原为6级):总干渠控制面积在200万亩以上;干渠为200~30万亩;分干渠为30~10万亩;支渠为10~1万亩;分支渠为1~0.5万亩;斗渠为0.5~0.2万亩;农渠为0.2~0.05万亩。并重新划定2条总干渠的起迄点,增设潜南干渠、杭淠干渠。对分干渠以上的渠道及提水灌区的范围、布局作了部分调整,并且提高了建筑物防洪标准。淠、史、杭3个灌区面积分别改为660万、285万(不包括河南省固始、商城两县梅山灌区面积)、151万亩,总计1096万亩。至此,3个灌区的范围、主要工程项目等总体设计内容最后确定下来。”此后,由于1975年8号台风引致暴雨的影响,淮河流域河南境内板桥水库和石漫潭水库溃坝,水利工程的防洪能力都重新提高设计标准,灌区的山区水库均属混凝土大坝,影响不大,而配套的小水库和反调节水库,均提高设计标准进行加固作业。“灌区反调节水库的设计标准,起初比较低,以后接受了1975年8月河南大水造成水库垮坝的教训,普遍提高了设计标准。”
此外,工程设计也受到工业化水平的严重制约。灌区动工时工业化水平极低,农村很难得到提水灌溉设备,因此整个渠道工程需要按照最大化自流灌溉的要求设计,导致很多“深切岭”和“高填方”工程,目的是保证渠道水位高于受灌农田,这加大了工程量和施工难度。
由于投资物品稀缺以及权力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不得不选择各种活劳动投入最大化的建设方案。“从1958开工兴建至1972年基本建成通水的14年里,在经济极端困难、物资十分匮乏、技术设备落后的条件下,安徽人民用十字镐、独轮车等简单工具,肩挑手抬,以最高日上工人数达80万人、累计4亿工日的‘人民战争’和建设时期每亩不足40元的国家投资,开挖了6亿立方米的土方量。”在整个渠道工程和反调节水库工程中,主要是以人力的体力劳动去完成庞大的土石方工程数量,可见最主要的投入就是农民的活劳动投入,据以开挖和搬运土石,来完成工程建设。
由此,农村基层三级政权组织的组织能力,是工程投入的最关键要素,可以说,没有基层组织的中介作用,就没有灌区工程。“1976年以前,一般以生产队为单位成立水利连,大队成立水利营,公社成立水利团,集中几个团施工的重点工程成立指挥所。指挥所大多吸收商业、供销、粮食、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指挥所下几乎都有铁工、石工连(厂)。”“在以生产队或大队为核算单位时,民工上堤,队内仍记工分,参加队内分配。”“除1960、1961年外,每年参加分干渠以上骨干工程施工的人数都在30万左右。1958、1959、1966年均超过50万。农民投工基本上都是利用冬春农闲时间。累计投工4个亿以上。劳力使用按工程需要统一调配,不局限于直接为本地的工程服务。”
之所以能以每亩不足40元的国家投资,形成灌区效益,关键在于农民投工属于“自干五”性质,仅仅获得少量的补助。“创建时期,国家仅对分干渠以上的渠道及其建筑物的土石方工程给予补助。第一期工程每人每天补助0.235元。土石方每立方米补助0.16元。第二期工程因任务艰巨,土石方每立方米补助0.4元。第三期工程民工生活费每人每天0.6元。1961年冬进行的第四期工程,因大灾过后,群众需要休养生息,国家补助范围扩大,补助标准亦相应提高。分干渠以上工程每工日补助1.2元,支渠也予补助,每工日0.3~0.4元。1963年起,农村经济逐渐恢复,工程建设依然强调‘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勤俭治水’。支渠以上建筑物及干渠以上土石方工程由国家投资,民工每工日0.6元;分干渠、支渠每工日补助0.2~0.4元。分支渠以下,社队自办。1982年开始的续建工程,国家投资兴建和补助范围又进一步扩大,投资构成有国家投资、世界银行贷款、地方财政拨款、群众劳务投入几个部分。斗渠和蓄水10万立米以上水库的建筑物,由国家投资。农渠上的建筑物国家给材料费和技工工资。土方工程的补助也扩大到小型水库。不足部分作为群众劳务投资。”
在建设过程中,安徽省还是做过重点扶持的,特别是三年困难时期口粮不足,1961年安徽省拿出四分之一强的水利补助粮,支持这个灌区的建设,使得灌区的主体工程能够坚持下来,没有因上级要求或者困难压力而下马。“灌区建设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民工的口粮问题。民工口粮由集体自筹和国家补助。集体自筹部分由核算单位负责调拨。这一部分粮食群众称为‘水利粮’。1960年,中共六安地委和工程指挥部党委决定,上堤民工每人每月补助口粮10公斤,使民工每月吃到的成品粮不低于15公斤。1961年9月,第四期工程上堤民工每人每天国家发给成品粮0.75公斤。这一年,淠史杭工程分别拨给的水利补助粮670万公斤。而全省的水利补助粮也只有2500万公斤。”
除了体力劳动投入之外,还有整体的工程设计和测量工作,需要受过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这一部分人才也很稀缺,不得不临时培训大批农民技术员来帮助工作,这部分人员超过受正规训练技术员人数十多倍。“工程初建时,淠史杭工程指挥部有工程师7人,技术员20多人。”“1958年,六安专区只有一个69人的测量队,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专区和县纷纷办起短期培训班或初级技校,培养能测量渠道、放样和计算土方的技术骨干。学以致用,边学边干,只3个多月时间,测量队伍就扩大到1554人。这些人当时被称为‘农民技术员’,后来有的成了‘土专家’,在区、乡的灌区配套建设中作出了很大贡献。”
在工程大规模上马之时,必须的工业品投入极端稀缺,炸药、水泥和钢材尤为紧缺。炸药和水泥,依然是依靠农民的活劳动投入部分得到解决的。炸药主要是依靠民间的黑色火药制作方法解决;水泥是通过临时建设水泥烧结工厂,由农民手工粉碎之后来制作。“淠史杭工程全面动工,炸药、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奇缺。工程指挥部决心依靠群众,以‘土’代‘洋’,走自力更生之路。1958年7月,中共六安地委、行署各部、局对仓库物资进行彻底的检查登记,以最大限度满足工程需要。并通知各县‘工程所需器材均以自己解决为主’。”“当时三大渠首、20多座建筑物、20多处深切岭同时动工,最缺少的是水泥和炸药。黄色炸药不足就用黑色炸药代替。一时间,老弱妇孺拎着篮子端着盆,参加制造炸药。龙河口水库开挖明渠,急需炸药,发动群众办硝厂,一个小镇,参加制硝的就有上千人,半年制成黑色炸药一万斤,导流明渠及主副坝结合槽的开挖基本上都用自产的炸药。”
与水利建设相关,还有一个巨大的投入或者成本,是移民迁建问题。为了建设水库,数万移民必须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其中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移民人数都很多。由于灌区建设过于滞后,使得移民外迁解决的政策空间狭窄,在灌区效益体现之前,移民往往是占据迁入地居民的有限农业资源,这得不到迁入地居民的充分理解,严重影响到移民迁建的效果。其中响洪甸水库是金寨县第二个大水库,淹没区移民数量大,本县和附近地区在安排了先期梅山水库移民之后,缺乏就地安置能力,最后安排外迁到寿县,受到当地人排斥,移民要求返乡,主管副省长竟然不做移民和本地居民的思想工作,就简单地同意移民要求。这样的结果,相当于是先期迁建投资完全浪费。移民返乡之后,依然缺乏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陷入长期贫困境地。
在渠道系统建设工程中,挖压耕地数量也很大,因为这是“一条线”地占压土地,对公社范围内的耕地占比很低,所以各公社就有能力进行迁建、补偿和处理。最初也是由公社处理渠道占地移民和土地占压问题。这部分移民较易处理,主要搬家和换地,经济补偿很少。因为有着巨大的灌溉效益预期,移民工作较易得到移民家庭的支持和认同,基本上是就地就近迁移,问题较少。1960年冬天,毛泽东要求对“大跃进”时期“一平二调”进行彻底退赔,搭这一政策的便车,这部分移民也获得部分的货币补偿。“至1985年,淠河灌区共挖压、淹没耕地12.88万亩,拆迁房屋6365间,迁移1856户。史河灌区挖压淹没耕地6.69万亩。1958年到1960年,淠史杭工程是人民公社自办为主的工程,挖压土地和房屋拆迁均交公社处理。”“1960年冬根据中央文件指示精神,各县对灌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劳力、资金无偿使用,房屋、树木、青苗的挖压和土地无偿征用等都进行清理。工程指挥部补给退赔经费450万元。此外还支付困难社队补助费200万元。”“以后,工程建设中的迁移、挖压,均按规定给予赔偿。赔偿的原则是:分干渠以上的渠道、建筑物挖压、淹没、迁移,由国家支付;支渠以下由县、社自己解决。1963年确定了赔偿标准,土地赔偿根据全灌区当时生产水平,旱地按每亩40公斤、水田产水稻150公斤3年产量计算,每亩耕地赔60元。青苗赔偿按用去的种子、肥料和劳力折价赔偿,每亩赔偿15元。房屋拆迁:补偿拆迁中材料消耗部分及拆、运、建工资,每间75元。附属建筑物,如猪圈、牛棚等,每户补25元。这一标准大体上延用到1972年工程建成。”
灌区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掌握的主要投入要素是组织剩余劳动力完成土石方工程,据此开发自然地理条件下的灌溉潜力。在集体农业二十多年的时间内,依托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把剩余劳动力充分利用起来进行农田水利建设。一些典型县份的统计显示,集体农业二十多年时间内,水利事业所做的土石方工程量,比历朝历代工程量累积的总和还要高出百倍以上,接近于自然地理条件下的工程极限。据笔者访问湖北省蕲春县水利局的老工程师所知,在集体时期全县范围内大中型水库库址全部利用,小型水库库址除两处因移民和外县人为矛盾因素限制外,也都修筑完毕。
在灌区内的舒城县,新中国成立后“到1985年止,全县计投工2.4亿个劳日,完成土石方1.7亿立方米,国家给予投资、补助9081.6多万元。兴建大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60座,整修塘、破、挡、堰、坝17246处,总蓄水量达8.893亿立方米,是1949年的12.9倍,有效灌溉面积51.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39.3万亩。以淠史杭水利综合利用工程为主体的水网化已经形成,做到引蓄提结合,排灌防配套,20年一遇的洪水和70天不雨,不会构成大的水早灾害”。
正是通过集体组织的中介,以活劳动投入而形成抗旱除涝工程建设,这种接近于农业“保险费”投入性质:为降低灾害损失,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去安排工程措施。相当多的县份,在集体农业时期已经通过集体组织的中介,穷尽了县域内部自然地理条件下的全部抗旱除涝工程潜力,水利工程穷尽本地自然潜力,这近似于以最高保额缴纳了保费。
在分田之前,安徽省已经有了各种设计安排,要以工业品投入方式来提高灌溉用水保证率,1980年开始在本灌区规划,预备实施抽取湖水工程。在另外的地区还有抽取江水的灌溉规划。这些提高灌区供水保障率的设计,可视为根据工业化的最新进展来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这相当于是第二步的保险费投入计划。“1980年,根据灌区续建任务大、工程不配套、用水浪费严重等问题,对3个灌区又制订了续建工程规划。1980年决定增建以自然河湖为补给水源的抽水站,以提高灌溉保证率。1986~1990年,引用世界银行贷款,实施的续建配套项目主要有分支以上的渠道、中型水库的加固和机电灌站的更新改造。”
分田之后,灌区提水灌溉工程也开始大量闲置,使得淠史杭灌区的实灌面积损失很大。而那些相当于继续追加“保险费”投入的后续工程,也很难向受益的单干农民低成本分摊运营成本,这就根本丧失了经济上的合理性,不必继续实施了,安徽的抽取江水工程后来都没有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由受益人合理分摊水利设施的维护与运行成本,在集体农业解体之后已经难以解决了。这个变化使得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方面出现困境——水利管理机构无法低成本地向受益人分摊成本,反过来影响到水利设施的维护与效益发挥,结果是在农民选择土地抛荒之前,就已经大批出现了水利事业衰败的现象。在水利管理机构改革中间,一贯的趋势是强化水管机构的独立经营利益,使得这个独立利益与实际灌溉效益相互脱离。检索灌区管理人士公开发表的文章,发现其着眼点多集中于如何进行水量计量和水费分摊,还有如何最大化争取上级的投资拨款,但集体组织解体之后,灌区已经缺乏足够的能力去对接一家一户的小农,顺利收取水费了。查阅最近三年淠史杭灌区的工作报告,它们都强调灌区灌溉面积1060万亩、增产粮食500万吨等与“全国最大灌区”地位相关的数字,实际灌溉面积变成水管机构也很难获得的数字了。
三、 集体农业时期的粮食增产中介分析
在分田到户之后,出现了“积极性多打粮食”的政策论证逻辑,各地的地方志写作中间,对此都有积极反响和落实,这明显是出于政策呼应而产生的“后生产史料”,对于这一部分史料需要对照实际进行仔细甄别。
例如,淠史杭灌区的中心受益区,在《六安地区志》中,通过评论和议论,大量写入了“积极性可以多打粮食”的故事。“1978年发生一百多年来罕见的特大旱灾,全区230多天未降透雨,水库干涸,河水断流,人畜缺水,抗旱种麦难度极大,安徽省委及时发出允许借地给农民种‘保命粮’的应急措施。规定:谁种谁收谁有,极大激发了广大农民抗旱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秋种的进展,超额完成秋种任务并获得大幅度增产,全区夏粮产量47871万斤,创历史最高记录。在借地的基础上,原属地区管辖的肥西县(1983年划归合肥市)山南公社,在全区、全省首先闯出‘禁区’,搞起了包产到户。1979年‘包产到户’不胫而走,农民说‘大呼隆干了几十年,把人捆死了、拖垮了、磨老了、穷悚了’、‘山南能干我们也能干’,到年底,全区实行‘包产到户’有7491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16.8%,成为全省包产到户的最多地区。”
但是在同一本中间,在水利专章有别的说法,较为具体的抗旱过程是:“1978年3月至9月总降雨量为300年来历史上同期的最少年份……淠史杭灌区主要水源的五大水库的全年产水量只有17.99亿立方米,为1959年至1977年平均年产水量46.1亿立方米的38.4%。4月1日灌区开始放水灌溉,五大水库总蓄水量为20.83亿立方米,5月31日减少至7.32亿立方米,6月30日又减至3.76亿立方米,7月上旬先后停止供水。因旱情严重,只好抽死库容抗旱,至8月31日,总蓄水量仅2.46亿立方米。10月30日减至1.56亿立方米,达建库以来总蓄水量的最小值。”“为抗御旱情,全区各级党政部门抽出1万多名干部带领200多万名群众投入抗旱斗争,既充分发挥淠史杭灌溉工程的骨干作用,又开辟新的水源,共挖引水渠道400多条,修筑拦河坝8500处,打土井和砖井7.7万多眼,北京市派出打井队在寿县、霍邱、六安县的瓦西、沣东、汲东干渠下游打井704眼,成井681眼,其中农用井663眼。开动电动机1044台、1.8万千瓦,柴油机7836台11.33万马力;动用水车3.4万多张以及其他提水工具30多万件,从河、湖、库提水。舒城县安装电动机、柴油机500多台、上抽龙河口水库底水,下提巢湖水,共提水7000多万立方米,使30万亩双季稻大旱之年仍获丰收。寿县在瓦埠湖汊沟打坝,安装柴油机120台提水上岗,造墒抢种小麦10万亩。六安县安装虹吸管,从响洪甸水库吸水15立方米/秒,保证六安城关居民和工业用水。全区全年共计引水、提水近36亿立方米,从而保证全区粮食总产量仍达21.5亿公斤,比旱情较重的1966年增长60.5%(含肥西)。是年全区动用抗旱资金共6173万元,因提水抗旱耗用柴油1.98万吨,机油637吨,电5273万千瓦时。”
综合的抗旱后果是:“1978年为百年不遇的干旱年,灌区从5大水库引水30亿立方米,引灌旱田729万亩。这一年灌区粮食总产量达43亿公斤,是灌区开发前1957年的2.57倍。”
如何判断这两个截然有别的说法?到底是积极性多打粮食,还是引水灌田多打粮食?这一甄别过程也不复杂,只要追问粮食到底是怎么生长的。如果积极性不能够转化为影响粮食生产的各种要素,显然就不能够影响增产效果。但是,积极性增产已经成了主流经济学定理和“政治正确”,各种“后生产史料”充斥志书的时候,借助于常识来仔细辨别各种说法的真伪,就成为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人的主观条件不可能直接介入或者干扰农作物的生长,这是常识。粮食作为一种植物,与其生长发育关系最为密切的要素,除作物本身外,还有光、热量、水分、空气、养分、土壤等方面。如此一来,1978年安徽分田对于增产的影响,就需要考察人们对于分田的积极性是否有效地影响到了有利于作物生长的条件,由此鉴别各种说法的真伪。
笔者原本就是长江边上种水稻的农民出身,对于农业增产的各项要素的理解,与曾经作为“农业八字宪法”的那个著名概括,有着一致性。基本上,这八条措施涉及了各种干预农作物生长的要素和条件——“水肥土种密保管工”,除了田间管理一项,个体农业与集体农业差别不大之外,其余各项都是集体农业优于个体农业。肥料因素方面,如果是农家肥占主导的前工业化时代,也是个体农业远不如集体农业(在化肥时代个体农业与集体相当)。在水利、土壤改良和工具改革方面,个体农业差距最大。工具方面不要说机械化,一些传统的农具例如“流筛”(新中国成立前只有大地主家庭在使用),在回归个体农业时也都消失了。
合理密植和提高复种指数(单季稻改双季稻),都是为了增加光合作用的时间和效率,这个也往往是和种子与品种改良联系在一起的。水稻密植就是通过引入矮杆作物,除了增加光合作用效率之外,还要求增加籽实在干物质(净初级生产量)质量中的比重,缩短生长周期,给后季作物腾出时间。从水稻产区的插秧习惯看,提高光合作用效率的各种设计,现在都被彻底放弃。
从直接影响农作物生长的要素出发,可以看出在分田前夕水稻产区的各项增产要素初步齐备了,此后除了化肥一项之外,并没有新的增产要素投入和增加。依据地区志记载的六安地区的粮食产量,新中国成立后播种面积有缓慢下降的趋势,总产量却稳步上升。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数字,是1973年劳动力平均年产量超过1吨,农业人口平均粮食占有391公斤,这个可以看做是突破温饱线的临界线。这恰好出现在灌区全面建成的次年,不是偶然的。
在水利要素之外,可以观察一下六安地区肥料、种子和复种指数的变化,借以了解各种要素是如何结合进农作物生长过程的。
首先,从化肥生产和销售情况看,进入20世纪70年代之后,增长强劲。化肥使用数量的快速增长,也是粮食增产最强有力的要素之一,六安地区“1971年,随着化肥生产逐渐恢复,货源有所增加,是年共销售化肥84737吨。1979年增至266105吨”。“建国后,化肥施用量急剧增长,全区由1952年110吨,耕地亩均0.1公斤,增长到1985年42.79万吨,耕地亩均63.8公斤。低于全省平均74.4公斤。”
对灌区的水田种植制度,复种指数提高的作用较为明显。“50年代以前,以冬季沤水,一年一熟为主,兼有油——稻、麦——稻、肥——稻,复种指数120%。50年代中期,推广‘三改’(改变午、秋收成比重、改一年一熟为二年三熟,改变广种薄收习惯)措施,扩大间种、套种,平均年复种指数提高到160%。60年代,基本上稳定一年二熟和二年三熟,秋种夏插、冬沤夏插并重,兼有部分双季稻种植,平均年复种指数减少到130%。70年代,发展双季稻,以一年三熟为主,一年二熟、二年三熟仍保持一定面积,平均年复种指数160%。”
良种的选育和使用方面的成绩,也很突出。
1950年国家制定《五年良种普及计划》,1958年贯彻“四自一辅”(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以国家调剂)种子方针,各级成立选种领导机构,生产队成立选种小组,全区选留种规模进一步扩大,随着良种的逐步普及,70年代建立三级良种繁育体系——生产队建种子田,人民公社建种子队,各县建良种繁殖场。1978年国家投资在舒城县进行种子“四化一供”(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种子质量标准化,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供种)试点。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良种繁殖基地,良种供应难以满足需要,生产用种大部仍以生产队自选自留为主。
1979年普查,全区农作物品种共有12类,30多种,1936个品种(品系)。其中水稻370个,大小麦144个,棉花10个,蔬菜375个,瓜果264个。在总数中推广良种占70%,地方品种约占30%。水稻、小麦、棉花和油菜良种化程度,分别达到种植面积的90%、85%、100%和70%。
水稻种子四次更新。第一次始于50年代初、中期,重点推广胜利籼、中农4号,取代天生稻、黄皮川,使水稻亩产由130公斤上升到150公斤。第二次始于50年代中后期至60年代中期,重点推广中稻399(南京1号)、南京11号和老来青、农垦58等单季晚粳,使水稻亩产提高到170公斤。第三次更新是围绕高杆改矮杆、单季改双季进行的。6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初,重点推广矮脚南特、广场矮、珍珠矮、二九矮、取代莲塘早、中性白、胜利稻,水稻亩产增加到200公斤。70年代中后期重点推广二九青为代表的早熟早稻品种以及武农早、早熟农垦为代表的双晚品种,加速双季稻的发展,水稻亩产250公斤。第四次更新始于70年代末,大力推广杂交稻汕优6号、汕优3号、四优6号、四优3号、威优6号、威优3号等。杂交稻种植面积由1976年55.8万亩、1979年23.2万亩、1984年76.9万亩增加到1985年129.7万亩,使水稻亩产提高到330公斤。杂交稻的推广,给全区粮食生产带来新的增产途径,自1976年栽培以米,常年亩产400公斤比常规稻增产二至三成。
小麦种子三次更新。第一次于50年代,重点推广矮粒多、南大2419代替三月黄、和尚头,亩产由30公斤上升到50公斤。第二次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重点推广吉利麦、华东6号、丰产3号、内乡5号、阿夫等取代南大2419、矮粒多,小麦亩产增产120公斤。第三次80年代,着重推广扬麦2号(早白)、扬麦3号(早江)等品种,使小麦亩产提高到150公斤左右。
从各项能够干预农作物生长的要素看,六安地区的各种粮食增产要素在分田之前,业已逐步齐备。从统计数字上看,劳动力人均年产出数字和人均粮食占有数字,在分田前后处于窄幅波动状况,推测粮食产量业已接近饱和产量区间,同时影响农业生产的气候和光热等不可控要素存在年际变动。
就全国的情况看,南方水稻产区的增产要素齐备,在分田之前多数县份业已齐备,化肥供应充足的县份,分田后增产的状况并不多见。北方旱作农业区的产量增加过程持续到90年代初期,因为旱作物的良种选育和旱地化肥到1990年前后才算是齐备,此后的状况是旱作区产量逐步领先并反超南方水稻产区,全国的粮食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旱作区粮食占比持续提高。
四、 集体农业时期的管理权及其内在逻辑
从水利管理机构的改革方向看,独立经营利益的设置和获得,在丧失了集体组织的支撑之后,实际上已经没有了低成本实现的渠道。而从水利事业兴废目标看,个体农业无法解决水利所需的各项投入与成本分摊要求,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水利事业的衰败。借用经济学“外部性内部化”的观点,个体农业很难在灌溉效益方面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以此而论,水利事业的投入和运行成本,其合理分摊均无法脱离农村集体组织的中介地位。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间,活劳动投入的选择,较为具体地与集体组织的管理绩效联系在一起。考察集体组织的管理权威及其有效性来源,可以揭示农业生产各项投入要素的影响条件。
可以观察到,有三个传统参与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管理权与执行力的形成过程。
通过土改的斗争会所形成的新型乡村权力网络——这个网络由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转化,同步确立的新规则有:剥削是不对的,欺负人也是不对的,在农村通过斗争会来确立政治与经济平等观念,并重新分配了话语权——中农以上的家庭不怎么敢讲话了,这是较为重要的政治改造过程。
把管理权起作用的政治领域,从私人领域改造为公共领域,最先是在红军的“三湾改编”中间实行的,后来在工厂管理中间也有“鞍钢宪法”与此呼应,在乡村化私人领域为公共领域的过程,是结合土改组织农会和斗地主来实现的。在管理权行使过程中,实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积极互动,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可以命名为“毛式公共领域”,在这个公共领域中通过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积极互动来共同完成管理事务。
经过土改的农民组织和斗地主的公共领域建设过程,开始在乡村社会中建设起有执行力的政权组织,这结束了秦始皇以降的“皇权不下县”和“乡绅自治”,代之以公社-大队-小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此外,农村还存在着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传统,宗族房头势力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同时法理社会的新规则,也跟着共产党的基层政权建设而进入乡村。
黄宗智曾经认为“村村斗地主”是不对的,因为这不符合基于土地占有状况和根据土改政策计算的剥削率实际。但毛泽东认为在苏联和东欧国家,政府没收土地直接分给农民是一种恩赐,不斗地主就分田是右倾。1964年他还说地主没有斗好:“有些地区是和平土改,土改工作队很弱,现在看来问题不少。”不过,到了“四清”和“文革”时期,毛泽东肯定会“同意”黄宗智关于表达性现实和客观性现实的区分及其内涵的政治意涵差异。在政治家的理解中,是把土改对基层社会的政治改造看做基础性的建设,这与学者进行较为规范的学理分析之间,存在距离。
杜赞奇对于国民党在华北建政的失败有详细的研究,并与共产党人的基层政权建设过程做了对比。“乡村政权内卷化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国家捐税的增加造成赢利型经纪的增生,而赢利型经纪的增生则反过来要求更多的捐税。在这种环境下,传统村庄领袖不断地被赢利型经纪代替,村民称其为‘土豪’‘无赖’或‘恶霸’。”“国家政权内卷化是整个民国时期的普遍现象”。“共产党政权的建立标志着国家政权内卷化的终结”。“合作化从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实现了‘政权建设’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近年来中国的‘开放搞活’又使一些历史弊病重新出现,一些学者开始将乡村干部视为国家政权与村民之间的‘承包者’或经纪人。管理机构与集体结构的分离、土地的逐渐私有化以及基层政权的削弱,肯定会造成国家对地方社会的失控。”
在杜赞奇的分析中间,权力的文化网络、赢利型经纪和内卷化,都是很有说服力的概念,得到了学界的认同。他认为合作化才是政权建设目标的实现,但毛泽东则更为重视土改的政治建构作用,这是另外一个很有价值的对照。今天学界较为重视农民的主体性问题,这中间可能隐藏着农民主体性生成的社会结构条件。
再来对照梁漱溟的看法。他长期组织乡建运动而遭遇到“农民不动”的困扰,1951年在川东地区参观土改,亲眼看到了农民“动与不动”的条件是什么。1981年88岁高龄的梁漱溟重新阅读了1951年5—8月参加西南土改第一团工作时的日记,得出他自己对土改的理解:“当时领导工作者为尚化雨,系山东人。工作中虽不免有些小错误,进退失宜,然使我领会共产党着眼不在分田土,而在农民树起脊梁,昂起头来当家作主,意义甚深。”在另一篇土改发言草稿中他写道:“消除社会上一些不平等的关系,人对人的隶属关系或其近似者之消除。‘站起来’是一目的,不是手段。站起来恐怕要经过斗争。自卑心理必须去掉。过去我最恨的是不关心公共事、国家事,散漫消极,各自关门过日子,不问外事。老区人文化水平不高,政治意识组织能力是强。自己的问题总要自己解决,旁人代他解决是空的。附带说的,我看今天在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有系统的斗争是一种教育,是教学作之作。”“人与人关系的空前变更,每人自己精神上心理上空前的变更。抬起头,站起身来,并且会自己组织起来办事情”。所以,土改斗地主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更不是为了满足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情绪需要,而是为了激发群众的政治主体性和能动性所绝对必需的,这么操作之后农民才会真正地“动起来”。1981年梁漱溟给此草稿重新加了批注:“对于土改运动的了解是我在解放后识见上一大进步”。
在乡村治理这个至关重要的领域,真知识是什么反而成了疑问,再一次带来了乡村治理的内卷化过程。贺雪峰在多年的农村调研中间重新发现了地方治理的内卷化现象,而这个内卷化又与农民的政治行为能力出现的两极分化有关,背后则是道德丧失规约能力:“要么为个人利益而结帮,要么落单成了孤零零的原子化的个人,农民两极分化。”“国家无法从农民中获得强有力的支持。治安的群防群治不再可能,群众路线代之以线人制度。”“一旦离开有道德和正义感的人民群众,政府和权力就变得赤裸裸、孤零零,政权就失去了权威与力量,失去了号召力与动员能力,政权就不得不与地方势力联合起来维持秩序。”“这样的维持仅仅是一种摆平,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是必然要内卷化的。即这种维持是以地方势力不断地攫取利益、不断地侵蚀公共资源为前提的,其结果是社会资源不断地滋养壮大了一个庞大的地方分利集团。”
应该说,贺雪峰所说的那种有道德和正义感的群众,并不是自然消失的而是一个人为的过程。1981年9月,毛泽东时代的老劳模吕玉兰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根据自己的观察写出提案说,因为宣传导致“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贫农、老积极分子受孤立。有人说他们:年纪老大、思想僵化、没有文化、不懂四化”。
在上述对比中间,我们可以看到农民主体性的生成,与土改的政治动员有着密切关系。土改后政权执行力并非仅仅体现在官员掌握的权力和规则本身,还得到群众中间积极分子的支持,正是依靠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参与,才实现了政权运作的低成本和高执行力。在乡村地域中,管理权过度专业化,并且单独由干部掌握,还不仅会降低执行力,同时还会拉高政权运作成本。
我们来回顾一下乡村政权组织的内在状况。经过斗地主这样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之后,更接近于私人领域的旧有的权力文化网络被扫除了,代之以新形成的公共领域和新规则,结合官方的宣传推动,在“三湾改编”时期确立的干群平等和积极互动这样一种毛式公共领域初步建立起来。这相当于是一个政治平台,其上就有费孝通所分区的礼俗社会传统(特别是宗族房头势力对于法理权威的干预或者平衡作用),以及法理社会的传统加入,共同形成了乡村政权的三个面向。因此,任何意义上把乡村政权视为国家代理人,从而对立于村民利益的简单看法,都是浅薄的。反过来,在具体考察集体组织的管理绩效时,简单地把农民投入水平视为干部监督的函数,也是极其单薄的想象。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深刻逻辑在于“斗争会”,通过干部(工作队)引导民众参与和有引导的评议,打击旧时代和旧权力领域的代表性坏人,消解与财富不公平占有相关的影响力集中于个人的不均衡现实;同时还通过内在于斗争会的组织和宣传作用,去引导群众参与和干部与群众的积极互动,这也是引入公权力规则的塑造过程,最后终结了县以下的私人领域和私权力的主导局面,打下了黄仁宇所说的建设一个有效的底层结构和数目字管理的基础。要实现这样的变革,其前提条件就是,终结私权力主导下的私人领域规则,把县以下的领域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改造为公共领域,引入公权力起作用的规则。乡村权力起作用的方式,还往往与民众的观念有关系。杜赞奇提出“权力的文化网络”,李放春在土改研究中也强调“翻身先要翻心”,都看到了在乡村权力运作中,需要造就一种非常不同的意识形态或者世界观,来帮助实现管理权力的运作。这个翻心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政治建构和主体性塑造过程,此后的组织与农民个人的关系将会大不同。
从经验角度,可以从毛泽东时代的先进典型及其带头人状况,来校验乡村政权执行力的来源,例如陈永贵和李顺达等劳模,其个人权威主要来源于群众的自发拥护,这不是韦伯三种权威分类中间的任何一种,而是外在于三种分类的非正式权威。这些人更接近于古代儒家所说的德性政治领袖,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及其受到的自下而上的拥戴,都不同于自下而上的法理型权威的赋权模式。
在集体农业时期,基层组织的生产性功能是其主要方面,但是这种基层组织还往往以礼俗社会的规则,去接管和替代国家机器的职能,这也是一个较不引人注目的方面——毛泽东时代公检法机构人少且机构简约,但社会秩序要好于今天,就因为在基层组织内部的熟人社会和礼俗传统接管了很大一部分职能。改革开放后,到了90年代末期,城市单位制解体之后,国家机器的规模持续膨胀,这相当于是以法理社会接管了此前礼俗社会的秩序维护职能,结果是成本过高但效果不佳。
在中国的集体农业研究中间,对机会主义行为异乎寻常地重视。相当一批学者重视机会主义行为,并将其作为中心性的事件,去呈现集体农业时期的基本面貌。这种研究方法与前述甩开农作物生长要素,用农民的心理态度积极与否去解释增减产的逻辑有关系。机会主义与行政组织和管理行为有因果关系,这在逻辑上不成问题,需要仔细甄别的是,机会主义策略的存在肯定无法达到最优,但在多大程度和范围上影响了农业生产。
现在成问题的反而是:对机会主义策略过度重视本身,就是一种最大限度的机会主义研究策略。这种策略是把各种增产的中介要素都甩开,完全用积极或消极的心理状态去解释一切,结果妨碍了我们对于农业增产要素和乡村组织特点的理解,也妨碍了对农民主体性的理解。这种研究等同于用一叶障目的方式,遮蔽了学术应该关注多种政治、经济和生物学的要素,这种把全部研究合法性仅仅授予一个单一因素的主张,明显是有害于学术研究展开和进步的。又由于各种“后生产史料”对于此种研究结论的高度附和,使得这个机会主义研究策略,反而有着与时俱进的架势。
五、 余论
农业与农民问题的核心,看来是如何培植合理的农业主体的问题。各项增产要素的引入,与家庭这样一个过小的耕作单位,不能够完全啮合,使得集体农业时期的成就较大——根本原因是释放了部分被个体农业所抑制而无从发挥集体努力的增产潜力。在集体农业时期,依托组织中介,去兴修水利、改良土壤、选育良种并大范围推广,变革耕作制度变革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光合作用效率,还包括增进劳动效率的工具改革措施,这些至关重要的投入要素,都不是个体农业能够轻易突破的。
在集体农业解散、引入个体农业时期,很多现象解释了个体农业、集体农业与工具配合之间的关系,原本水稻产区抗旱多数已经机械化了,分田后汉代发明的龙骨水车又重新占据了优势。南方地区小型拖拉机的耕作,基本上逐步废弃(也有人认为这是为了节省成本,增加净产值)。这说明,集体与个体农业在兼容各种“外部性内部化”的增产措施方面,确实有着非常不同的潜力。
时至今日,农村成为低成本劳动力再生产基地,工业和城市成为农村劳动力汲取的外来要素,这极大地减少了农业生产过程的活劳动投入要素。大量青壮年流出农村参与工商业,使得活劳动投入下降到最低水平线以下,这导致南方部分水稻产区耕地抛荒尤其严重。这一方面体现了土地所承载的生存压力减轻,人们能够更好地安排产品结构和规模耕作,但是,实现这种突破的根本性障碍在于:无法实现稳定的经营规模与投入成本、风险相互匹配,这使得土地流转和规模化进程并不顺利。这是工业化对于农村和农民的再定位,是工业改造农村和农民的显著后果,而不是基于农村和农业自身发展需要出现的情况。
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国民消费结构变化,农业的多层次发展空间日益展开,这一空间往往是资本密集型的经营模式,而农民承接这个转型的能力不一。较为集中的大棚蔬菜和水果种植,往往还密集分布于北方地区,例如河北、山东的大棚种植就很突出。自然条件禀赋不一,显然加大了总体的经营成本。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要充分利用可使用的农地,合理安排,尽可能多产出可再生资源,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和环保负担。由此,需要寻找一种把农民的努力与土地的生产潜力发挥相互匹配的制度链接,需要寻找一种有效的制度中介,更合理、更充分地利用中国稀缺的土地资源。
这与前述工业按照需要改造农业和农民的状况,是因果相关的。工业化对农业和农村的改造,最重要的是通过人口迁移的“推力”和“拉力”相互作用来实现的。其内在机制是工业和城市以较高的工资水平所形成的拉力,以及农村好生活平均支出水平高涨到农业收入无法支持的高度后,所形成的推力。新的制度中介需要回应拉力和推力的内在作用,让农民在种田中间,通过充分利用稀缺耕地,获得好生活的必需收入,这是关键的一环。
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城市单位制解体并逐步地回归陌生人社会之后,农村还有些老传统在起作用,塘约村的经验能够出来就是一个例证。农村的市场化及其瓦解作用,还没有那么严重,现在着手如果能够培养出或者扶持塘约村那样的村集体组织出来,如果能够有三分之一的村集体组织强化,也是很大的成绩。塘约道路能够产生,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礼俗社会基础上的自发重建。
在塘约道路中间,最有推广价值的就是强化村集体组织,据以联系到全部村民和土地。村民全部回乡就业,把粮食种植业发展为商品农业,这一模式肯定是难于推广的;而村集体流转全部耕地,进行有效经营,这是有普遍价值的。在耕地大面积抛荒的情况下,如果村集体能够集中土地,搞好水利和道路,引入机械化的耕作,至少每个村能够容许十来个年轻人回乡种地,一方面可以避免稀缺土地资源的抛荒,一方面也给少数村民在乡就业的机会。从宏观看,可以以村集体对接国家的财政支农政策,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并增进粮食安全。
总而言之,农村的组织问题不能够放任自流,需要上级的介入和“法理权威”的帮助。以政府力量去扶持礼俗社会的重建和德性政治领袖的成长,肯定会有助于塘约道路的推广。在发展方向上,如果以恢复“耕地种粮”为基础来进行规划会更好。如果一个年轻人,能够获得50—60亩地的净收入,大概就可以不去打工了,这样就能够留住一些有技术学习能力的年轻人。这相当于在乡村构建一种有效的“拉力”机制,帮助年轻人回流农村和农业。同时,在塘约村的经验中间,村党支部非常关注减少各种人情往来方面的“非必需支出”数量,这也是减少乡村“推力”机制的一个有效安排。
同时,村集体还可以作为普通村民土地及其收益的托管人,哪怕是种粮食,每年也应该给出一点点地租给原户主,例如每亩地30—50斤粮食。这是接续村民资格的社会性价值的体现,同时不排斥村民资格的安排,还是中国革命所揭示的最小化政治上的负外部性的要点所在。
目前中央政策性支农资金不少,如果被大户和商业资本套走,则无助于农村和土地的复垦。因此,政府的努力方向,应该是配合村集体组织的强化,去培植合格的政策对接主体,而不是扶持资本下乡。
农村的组织资源,始终难于在法理权威基础上单独重建,或者反过来,也难于单一地依赖礼俗社会权威起作用,只有在平等的成员资格基础上,结合各自的条件培养出德性政治权威来,才会有适合于农村地区的管理结构的合理运作基础。
关于农民的主体性成长,需要强调的是,自身通过对土地的投入而获取合理回报的制度中介,才是农村政策的关键,核心是一个联系所有村民利益的组织。简单的外部输血和扶贫,应该是针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贫病家庭的救济措施,需要作为社会保障措施去通盘考虑。
农业和农村政策,依然需要回到如何让农民愿意种地,并通过种地实现小康方向上来。同时,为了更好地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依然需要考虑帮助种地的农民,获得或者提升其合理干预农作物增产的各种要素的能力。这样,才能够帮助农民工挣脱工业对农村的衰败性改造,让部分青年农民能够自觉地挣脱“拉力”和“推力”的强大链条,转而投向农业本身,这才是农业或者农村发展政策需要集中关注的主题。
作者系三农问题研究者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开放时代》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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