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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三位一体的农合联大有可为

[ 作者:南都社论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08 录入:19 ]

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这是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三农问题”连续第14年成为“一号文件”的主题。

一号文件聚焦三农,这已经是一个传统,但每年确定的焦点都不一样。如标题所示,2017年三农工作的要点就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什么在农业领域也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首先这是基于对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判断。去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其次,是因为当下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受到价格“天花板”压顶和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制约,产能分配不合理、生产成本过高、产品供求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农业出现了农业增产、进口量增加和库存量增加的“三量齐增”的奇特现象——方面大量进口的农产品被消费,另一方面自己增产的产量却存进了仓库,农民增产不增收。

在农业专家看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必须遵循三个方向,即调优产品结构、调好生产方式、调顺产业体系。但三农领域的任何调整都不能忽视“农民”这个主角,而作为小生产者的农民如何生产才能紧随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又是众所周知的难点。围绕这一难题,媒体注意到,今年一号文件里出现了一个新生事物,即“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文件提出,“一方面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根据媒体的梳理,“三位一体”源于十年前浙江的三农试验。为解决千家万户农民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浙江农民创造性地发展了农村专业合作社,历经10年的创新发展,专业合作社从量到质都在发生嬗变,最新的一例就是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组织有机融合而成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按照官方定义,“农合联”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实行“农有、农治、农享”,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社会服务综合体,设置省、市、县、乡镇四级组织体系,主要提供生产、供销和信用服务。

“农合联”实为中国农村改革走向深入的一个风向标。改革开放初期,农民获得了经营自主权,农业活力大增,但随着农民的增收,“卖难”成为一个问题,于是扶持龙头企业、走产业化经营道路的“公司+农户”模式成为调适方向,但农民和公司之间的产销关系却未必始终稳定,还可能因产品质量等产生诚信危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农合联”应运而生,和过去农民习见的一般合作社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是依托供销社的众多农民合作社的一个联合,其规模、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远非一般合作社可比。

“农合联”的作用值得期许,但要将这种作用充分发挥并非易事。因为看似不过构建一个新组织,却牵涉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农部门职能转变等多项事宜。一个“农合联”成立,在运作过程中如何弱化官方色彩,如何厘清众多涉农部门的权责利,以及怎样提升其对农民乃至众多农民合作社的吸引力,怎样处理工商资本和农户的关系,也存在着局外人无法想象的诸多问题。

毫无疑问,“农合联”致力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契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态势。尤其幸运的是浙江依赖10年的积极探索,至今全省多地都已建立了“农合联”,为三位一体的运作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只要对这些经验进行积极借鉴和消化,同时又植根于本地三农实际,各地三位一体的“农合联”一定会大有作为。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南方都市报 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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