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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让生态保护者依法获补偿

[ 作者:潘铎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23 录入:吴玲香 ]

据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当前,我国生态保护形势十分严峻,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水污染治理压力较大、环境污染治理亟待加强,特别是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生态保护已成为突出的发展瓶颈问题。一个地方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难免会丧失许多发展机会、付出机会成本,必须依靠制度得到合理和有效的生态效益补偿。《意见》的出台是对以往相关制度政策的补充,也是对于生态补偿中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能够促进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生态补偿有了制度性规定,但还需要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支撑,生态补偿机制才能落到实处,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生态坏境的根本所在,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也是保证机制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一言以蔽之,研究和解决了补偿的主体、方式和额度问题,建立良好的自然生态补偿机制,也还要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经济核算机制、引入绿色GDP”概念,并全面评价经济发展成果,最终按照自然生态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生态环境建设的社会补偿政策,形成以购买方式为主体的补偿机制,认真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转型发展,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将行政、市场手段有机结合,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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