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是丰台区新型城镇化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丰台区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丰台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农委、经管站、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园林绿化局、投资促进局以及各乡镇政府,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
为更好地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丰台区经管站多措并举,紧抓落实。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
在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丰台区实际情况起草《丰台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的实施意见》,同时附带《丰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2016年初,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16年3月印发。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50亩(含)以上,房屋500平米以上,场地2亩(含)以上的产权交易项目必须按照流程上平台交易。同时,明确提出了引入企业业态要符合北京禁限目录要求。
二、加强宣传培训
(一)组织培训、加强指导
2015年4月和2016年6月,丰台区经管站分别举办了2期农村产权交易培训班。包括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内,共计278人次接受培训。
区级培训后,各乡镇党委、政府分别召开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动员会,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人员。
基本建立起了区、乡、村三级领导及工作机构。同时,设立丰台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场地、办公设备都已投入使用。
(二)深入调研,发现问题
一方面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乡、村产权交易规范工作宣传和引导力度,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在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调研,不断探索。
目前,丰台区经管站已在前期问题发现、分析的基础上,向区政府报送请示,拟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三)举办推介会,加大宣传力度
2016年丰台区经管站联合北京农交所共举办了2场资产项目推介会,效果非常好。
其中洋桥大厦项目通过推介会引来3家实力企业参与竞价,溢价率达22.9%,使该项目年租金溢价700余万元,合同期内溢价总金额近1.7亿元。
三、推动产权交易
2015年全年共指导、推动完成产权交易项目2项。其中,花乡草桥村欣园二区回迁房底商项目采用竞价交易方式,成交总价3.6亿元,溢价4.8%,合同期内溢价总额约为1650万元。
全年产权交易成交总额4.5亿,占全市农村产权交易资产类成交总金额的88%,起到了很好的宣传示范效应。
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共推动完成产权交易项目5宗,其中,尚未签约项目2宗。全年成交总额预计达27亿元,约占全市农村产权交易资产类成交总金额的90%。
此外,丰台区还有8个资产项目在北京农交所进行项目推介,征集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规范工作已经在我区的5个乡镇全面铺开。
(摘自2016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报告——农村改革与集体经济发展)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北京农村经济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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