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扶贫办党组进行了“机动式”巡视,巡视组发现
扶贫资金使用不够精准,资金拨付不及时,闲置问题突出,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多发。
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一分一厘都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然而,面对巨额的扶贫资金,仍然有个别领导干部尤其是分管干部禁不住诱惑,私自收入囊中,不仅侵害了广大贫困户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要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实处,必须挥起“达摩克里斯”之剑,保证扶贫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
严格把关,规范扶贫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各地在确立扶贫对象、发放资金时,要明确初查、审核、复查、审批、支付等环节的程序和手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一道环节依法进行,每一个细节循规操作,每一步流程完善手续,每一笔款项公开发布,确保扶贫项目和资金“跳出暗箱”,让媒体、社会及公众发挥监督作用,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加强管理,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对象。各地要按照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到村到户对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建立全国农村扶贫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公开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已稳定脱贫的予以清退,并及时纳入应扶持的困难户。贫困人口识别出来后,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坚持专款转户,防止”张冠李戴”。
规范制度,完善扶贫资金的报账办法。各地要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实行“凭票报账”制度,对用途不合理、发票不合规、附件不齐全、凭证不真实的一律拒付。对每一阶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个别有所遗漏或出现差错的问题及严格追究、及时补救,确保每一项资金报账“来有龙,去有脉”。
奖惩分明,健全扶贫资金的责任追究。各地对不执行中央和省的扶贫开发政策的,使用扶贫资金搞“形象工程”“垒大户”的,因审批项目前期调研不够或决策失误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浪费的,扶贫资金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建立统一完善的监督机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惩一起,让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无处遁形。
作者单位: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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