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我县考核结果全省挂末。对此,县委、县政府集体深刻检讨,作为县委书记和全县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我负主要责任。”13日,在贵州省第三次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上,天柱县县委书记陆再义公开检讨。(《中国共产党新闻》5月15日)
脱贫攻坚涉及到我国能否真的按照国家方针政策“让先富起来带动后富起来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能否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有所作为,既是对党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更是对基层党员干部能否落实政策的大检验。此次贵州的脱贫攻坚考核会,从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执政领导的动力,让人略感遗憾的则是扶贫考核细则的遮掩。
扶贫考核,到底有哪些数据指标?是看扶贫资金到位情况还是贫困人口减少情况?贫困人口又是怎么定义的?是不是当前的贫困数据好看就说明扶贫成功呢?扶贫的考核分数是听官方的数据反馈还是群众实际反映?这一列问题,不能仅仅靠一句“综合评价”就一语带过的。
一来,扶贫考核,那就得有一个可供考核的对照平台。让被考核的地区和领导眼里看得清,心里很服气。考核方式既要透明公开,更要科学可操作。
二来,扶贫考核,就得建立长效机制。比如,有的地区可能通过资金的直接投入,很快的减少了贫困人口数据,有的地方可能主要从思路上,贫困人口的思想教育,地区的产业投入上进行,有的一时就能取得“成效”,有的或许在建立更持久的致富门道。
这就需要我们扶贫考核细则不断的深化,细致;建立一整套可持续的扶贫战略,不能用空泛的考核来评论执政的得失,也不要仅仅靠数据判断“优劣”。总之,这需要科学的制定规则,更要公开透明的考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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