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强调,“要实现真正脱贫,而不是暂时的,或者‘被脱贫’。一定要调动起贫困群众奋力脱贫的内生动力。”“要实现真正脱贫,而不是暂时的,或者‘被脱贫’。一定要调动起贫困群众奋力脱贫的内生动力。”同时强调要完善督查核查机制,对弄虚作假、贪占挪用等严肃问责。(中央人民政府网 2月24日)
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脱贫攻坚形势和更好实施精准扶贫进行了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次日,国务院就脱贫攻坚进行研究,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总理更是强调要完善督查核查机制,对弄虚作假、贪占挪用等严肃问责。
不可否认,近年来在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层出不穷,各级检察机关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人数和案件更是逐年增多,而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于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等环节,“小官涉贪”现象尤为明显。
十八大后,在新一届中央有贪必肃的强力反腐下,大批贪官巨蠹纷纷落马,让人们群众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但对基层群众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身边的事,更在意的是关系切身利益的事,故而他们对身边的腐败,更有痛感和切身体会。
扶贫资金意义非凡,对扶贫领域腐败更需严肃惩处。政府下拨的惠农扶贫资金,到每个人手中,可能并没有多少,但对那些最急需的群体来说,那就是救命钱,那就是改变生存状况的希望,那就是党和政府送去的温暖。然而在现实中有些惠农扶贫资金并没有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出现“富人享受扶贫款”“申请扶贫款要给干部送礼”“群众不知道什么是惠农扶贫款”等怪现象,专项资金被一些干部骗领、挪用更是司空见惯。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虽然谈不上巨贪,但这些与基层农民和最困难群体的利益直接相关,被套取挪用的都是扶贫济困的救命钱,直接影响民心和政府形象,不能不引起重视,那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应纳入反腐重点关注的范围,从根本上遏制基层腐败。为此中央多次强调,反腐要坚持零容忍,苍蝇老虎一起打。
肃清扶贫领域腐败该何去何从?针对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多发的现状,首先,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根本上遏制基层腐败;其次,要完善资金项目审批使用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人大、政协、纪委等法定监督部门作用;然后,还要推动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发动基层民众监督举报;最后,司法机关也要主动作为,严惩贪污腐败分子,传递“伸手必被捉”的预期。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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