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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基层小官大贪的不正之风

[ 作者:姜雪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2 录入:19 ]

——全面贯彻党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不仅关系着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是否能够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7年1月6日,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讲到:“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增长12%”。巨贪猛虎固然是反腐的重中之重,然而基层小官是脱贫攻坚战的一线战场的主力军,与百姓的“近距离”更是不能忽视。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从“广东茂名市原副市长杨光亮案”到“温州村官集体贪污第一大案”就是很好的例证。在精准扶贫脱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中的违纪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则必然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长堤溃蚁穴,君子慎其微。笔者认为,基层“小官大贪”问题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观念。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办事都喜欢“托关系”,用土特产、香烟等“找熟人”乱用公共权力,由于这些也不属于什么贵重物品,久而久之,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二是监督。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天高皇帝远,容易成为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导致基层官员产生侥幸心理,善用公职权力侵害群众利益、啃食政府形象;三是问责。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部分基层官员在开会讲到不能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私下却向群众“吃拿要”,形成言行不一的政治作风,而相关问责制度还不够完善,让当地的政治生态收到了污染。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整治基层“小官大贪”的不正之风,需要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出台八项规定,坚持不懈反“四风”到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党的纪律意识,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条鲜明主线。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底线、坚决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把“小官大贪”扼杀在摇篮里、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才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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