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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求“实效”莫让“慰问”变了味

[ 作者:何竹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06 录入:18 ]

“要慰问一个人,我们得事先找好三个人备着。”说起此前的春节慰问,一位在乡里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很是感慨,“慰问之前,上面会先打电话通知,要求找特定的慰问对象,我们再根据要求,找到这样的人,一般来说是‘1∶3’。”通过新春走访,记者了解到, 以往一些地方在新春慰问群众的时候,大多有老“套路”。“在挑选慰问对象的时候还要注意,‘上访户’、特别困难的群众需要回避,还得注意挑选几个表达能力比较强的人,以方便和领导交流。(2月3日  《人民日报》)

这是记者调查《变味的“慰问”,今年不搞了》一文中所举的以往节日“慰问”的老“套路”。这近乎“表演”的“慰问”,其实就是一次逐级期满的“任务”。作为各级党政部门,似乎不搞“慰问”,又有不关心群众之嫌,说不过去;如果随机慰问或慰问,又怕遇到那些“上访户”或特别困难的群众,在慰问过程中,来点不协调的言论,弄得下不了台。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套路”:事先通知选好对象,并安排好和领导的“交流”内容,然后在“慰问”时表演一下,作好记录,皆大欢喜。

何谓“慰问”?安慰与问候也。节日里,领导干部慰问群众,表示对群众的关心,群众也似乎应该千恩万谢,这就是领导干部心中最理想的“套路”。但是,领导干部最满意的慰问并不一定是群众最满意的。就那这慰问对象来说,关键要看慰问的目的。比如,慰问军烈属表示对现役军人的关心、支持,慰问特别困难的群众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至于那些“上访户”,多半是遇到了什么误解或问题,更需要解释沟通,自然也属于慰问对象。然而,“套路”中却让“上访户”、特别困难群众回避,要像选拔演员一般选出“会交流”的群众,那就标准都搞错了。

之所以不去慰问“上访户”,是因为这样的群众与当地政府部门存在一定的隔阂,说起话来往往充满火药味,没有几句“投机”的语言。在很多“上访户”中,都存在认为当地政府在处理问题时不合理,或者是有违反政策的现象,而领导干部对这样的群众有些谈而生畏,不想与他们“纠缠”,也就是不想在他们面前费心思和口舌。说来道去,还不是领导干部可能有什么把柄在群众手里,或者是群众的合理诉求也不能正确解决,干脆就来个“避之大吉”。其实,这些“上访户”也就未必是当地干部现象的那么不讲理,而真正“不讲理”的完全可能是政府部门。这些“上访户”的问题,如果通过慰问能够解决,那就功劳大了。

之所以不去慰问那些特别困难的群众,可能是因为这些群众普遍觉悟不高,又不善言辞,加上几句问候的话和一点小礼品对他们的生活没有多大实质性的帮助,因此就热情不高,也没有感激涕零的表达。有的领导干部,往往就认为这样的“慰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活动就打了“水漂”。这样的观点,是没有真正认识到“慰问”的目的,或者说总想把“慰问”作为自己卖弄的“政绩”而给自己贴金。这样的观点其实是违背“初心”的表现,是背离群众的表现。对于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心,更要多“慰问”,多帮扶,不求表面的感激,只求服务的实在。

“新春慰问,不玩虚的”,好在今年各地形式化的“慰问”减少了,把相关的帮扶、安慰工作做在了平时。有的政府部门在大年初四就上班了,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当然,不是说慰问活动不该开展,而是要开展得有实在意义,凡事落到实处,才不负初衷,促进工作。新的一年里,更当减少那些飘渺的形式,少一些变味的“慰问”,把工作重点放在“实效”上,闻鸡起舞,砥砺前行!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县自怀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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