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13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3人,其中轻处分332人、重处分141人。(人民日报)
要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即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为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我们必须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共同努力。
要实现共产主义,就必须攻克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难题,而要攻克发展不均衡难题首先要解决的落实地区的开发问题,因而我们国家便因引出了对发展滞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即平困地区的扶持与开发的大政方针,扶贫开发是一项及其重要的民生工作,更是实现我们党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必由之路。
因此,他们选择在必由之路上成为贪腐蛀虫,其实就是对党和人民求发展的阻止,是对共产主义的一种仇视,他们也将成为是人民群众的公敌。因此,他们的“贪腐”可耻行为就不仅仅再是一种单纯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我们必须及时铲除,严厉惩戒,坚持 “零”容忍。
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开发、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中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充分证明我们党对扶贫“贪腐”问题的 “零”容忍坚硬态度。同时,473人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严重现象值得我们警省和反思的。
我们要以西藏为例,放眼全国各地,严查“微腐败”、防范未然,为扶贫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在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的同时,认真做干部的日常教育与监督,全力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推进,坚决还扶贫开发领域一方净土。
作者单位:四川省平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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