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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 作者:周亦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9 录入:16 ]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和广东省委的部署及要求,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全面排查并入户核查。1至10月,全省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线索1546条,立案查处3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2016年12月5日 人民网)

消除贫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心愿。扶贫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在扶贫工作中却出现某些扶贫基层干部将国家的扶贫政策看作是“发家致富”的大好机会,肆意套取、侵吞扶贫资金;还有个别干部挖空心思把自治区的扶贫重点向与自己有亲属关系和特定关系的私人企业主倾斜,优亲厚友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基于此,笔者认为广东省出台的《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是非常有及时且必要的。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按照“省包县、市包镇、县包村”的隔级包片督导模式,对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同时,成立抽查小组,每月随机选择市县镇村实地抽查,倒逼基层做细做实线索摸排和查处工作。我们可以看到,针对当前精准扶贫的要求,此办法不仅督促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同时,也加强了对监督者的再监督,完善了精准扶贫反腐倡廉体系。早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我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截留,移作他用。扶贫款项移作他用,就像救灾款移作他用一样,都是犯罪行为。还有骗取扶贫款的问题。对这些乱象,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反对、坚决杜绝。”由此可见,扶贫资金一直是扶贫工作中的一个风险点,稍不留神就会成为腐败滋生根源。因此,各地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还有待加强,毋庸讳言,囿于视野、观念习惯以及农村宗族风俗甚至是畏惧权力的影响,农民的监督意识薄弱,与精准扶贫的要求相脱节,这在无形之中会使得一些扶贫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事实上,扶贫工作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人民群众应该是监督扶贫腐败的主力军,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监督主体的无力或者缺失,只能为扶贫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精准扶贫任重而道远,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将扶贫腐败问题消灭殆尽,让中央及其各级部门的扶贫政策精准地传递到千万贫困农民那里。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橡树地置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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